熊培云:所幸网络睁开了正义之眼(东方早报 2008-7-17)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2:01:34
所幸网络睁开了正义之眼
2008-7-17 1:52:24
早报评论  专栏作者  熊培云
最近,网上流传着一则有关广东开平市未成年人性虐待未成年人的视频。在接到报案后,警方随即展开调查。真相是:去年7月中旬,7名女孩将一少女从开平某网吧强行带到某旅店,并约来4名男孩,对受害少女进行殴打、凌辱和强暴,并逼她自扇耳光和踏正步。一名涉案者用手机拍摄了部分过程,无意中为这起恶行留下了证据。
看到德裔犹太哲学家阿伦特所说的“日常之恶”、用手机拍摄的“残忍的戏剧”,相信许多善良的人都难免会悲观、伤感。其实,无论受害者是谁,其骇人听闻的程度都足以成为社会之大不幸。那些少男少女在视频中所表现出来的罪恶,不仅让我们看到了潜藏于人性深处的卑污,更应让所有同时代的人因蒙羞而警醒。
为什么有人会容忍这样的罪行,熟视无睹?为什么这些少年竟会如此凶残,肆无忌惮?为什么早在去年7月犯下,在相关群体中几乎广为人知的罪行,在近一年后才为警方所知?倘若不是互联网“睁着眼睛”,上述罪行会不会像没有发生一样,一切风平浪静,而作恶者继续招摇?
回想过往的历史,许多恶行之发生常常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然而,为什么在当时却真切地发生了?正如现在这起性虐案,受害者表情麻木,施虐者欣喜若狂。为什么这些少年在现场看不到自己或者他人在作恶?为什么手无缚鸡之力者一旦成群结队,也会变得面目狰狞?
大家不约而同地想到群体心理。法国群体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中这样解释群体犯下的暴行:“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中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预料的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
相关新闻透露,这七位少女是“结拜姐妹”,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个小帮派。当“帮派利益”形成后,这些人实际上已经将自己的灵魂部分交给了帮派,“与魔鬼缔约”,若是一起“做大事”,便会让自己成为帮派机器中的一个零件。少数服从多数,温和让位极端,“群体时常会混杂、融合、聚变,获得一种共有的、窒息自我的本性。”(法国社会学家莫斯语)久而久之,个人道德不得不屈从于群体意志,个人理性不得不屈从于群体情感。当个人失去鉴别力,难免会因为“理智丢失,责任分散”而丧失自己做人与合群的底线。就像被卷入了一场疯狂的舞会,此时此刻只有疯狂,人生舍此全无意义。
当说,人世间最大的不幸,终至血流成河者,莫不都是通过群体行为方得以实现;而最不幸的时代,也都是那些“疯子给瞎子引路”的时代。在这方面,我们不需要想象,只需要回忆即可,因为人类历史已经为此作了无数次见证。这也是我一再强调“没有底线的合群,人类只会走向疯癫”之原因所在。而我所说的“底线”,无外乎是要求,一个人,无论是生活在怎样一个群体中,都要保持“目光明亮,心亦不死”;都要坚守自己的良知。所谓“良”,就是人有向善的本能,指向情感;而“知”,则是指人推理的能力,指向理性。套用梭罗的话是——你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姐妹帮”的成员。
与此同时,在我们谴责这些少年的暴行时,更要直面“盲社会”之种种现实。当一个人甚至一个群体失去理性时,整个社会应该如何面对,是保持目光明亮还是熟视无睹?显然,就公民社会责任而言,透过发生在开平的这出悲剧,我们所看到的却是太多失望。尽管许多在私下传看过视频的学生包括一些成年人都知道个中行为是有罪的,但是竟没有一个人去报案,因为“怕惹麻烦上身”。对被损害与被侮辱者的权利如此视而不见,不正是“盲系列”(《盲山》、《盲井》)导演李杨所慨叹的——这个社会所遭遇的权利困境不在于“目盲”,而在于“心盲”。
谁来守卫权利?读到这则新闻时,电影《刮痧》里的情景总是挥之不去。在这部据说反映中美文化冲突的电影里,美国医生给中国小孩例行身体检查时偶然发现孩子背上有刮痧留下的印痕,立刻电话报警。随后,警方不仅通知儿童权益保护机构出面,甚至决定暂时剥夺孩子父母的监护权,有问题法庭上见。开平这起案件无疑暴露了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问题。然而,我却更愿意将此归咎于这些孩子以及周边社会人权观念的淡漠。所幸,在作恶者狂欢、围观者绕行的时刻,如今还有互联网,还有网络上睁着的无数正义之眼。
http://www.dfdaily.com/node2/node24/node619/userobject1ai102781.shtml
早报自由谈 |
“开平视频事件”中应谴责的恰恰是网络
2008-7-19 3:01:02
河西
广东开平市7名女中学生凌辱另一名女学生令人发指的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引起正义之士的愤慨的同时,也让人对这一事件——显然并不是第一起——有了更多的反思。
熊培云先生从群体屈从性的角度对这一事件的论述似乎并未触及其实质。如果说这7个人因为聚集在一起就有了犯罪的动机,并将自己奉献给了“魔鬼”,那我想,一个四世同堂的家庭当他们的人数达到或超过7个人时就可能具有了原罪。
这场犯罪的核心问题是7个女性小混混的性犯罪。因为某桩纷争(不排除争风吃醋的可能),她们怀恨在心,于是想出一招对女性来说致命的打击来报复。在这一事件中,网络有没有像熊先生所说的扮演了正义之师的角色,在我看来,一个非常值得怀疑的对象恰恰是网络。“艳照门”事件发生后,我曾对铺天盖地的指责陈冠希的声音予以反驳,我的立场在开平事件中依然如此:网络并没有公正到一边倒的地步,不论是陈冠希还是轮奸视频,都不属于应该或可以公开的范畴,更何况这一事件中还有受害者的隐私更需要保护(这名被害人在犯罪人员被抓捕后仍然拒绝到庭,是否出于个人声誉的考虑?)。
将视频放到网上的第一人不是想着去报案,而是与网民“共享”,不是很可耻么?一个轮奸视频和不雅照一样获得奇高的点击率,迎接的,是网民的愤怒,也是网民的欲望。而网络恰恰是滋生色情的温床。当一位女生在《新闻联播》中脱口说出了“很黄很暴力”的经典名言之后,网络色情却仍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
现在又开始上演“真人秀”。既然今天他们的照片和视频可以被放到网上,那么明天,我们每个人的床戏都可以被公开。假设,那是一位官员包二奶行为的话,我们是否就可以一边观看视频,一边指责这些官员丧尽天良呢?
这起事件的结局和网络有关,它的开端恐怕也和网络有着不可撇清的关系,未成年人对色情影片或色情信息的模仿,大多来源于网络,这也是最便捷的了解此类信息的窗口,并使得犯罪变得“有法可依”。在日本、美国乃至国内都发生过多起年轻人将暴力殴打视频放到网上广为传播的事件,他们之所以这样做,不是为了接受审判,而是为了宣扬自己的武功。如此而已。因噎废食自然愚蠢,但放任网络以一种“正义”的面目来实施它的暴力,放任各种有害信息在网上的蔓延,也值得我们反思和忧虑。
http://www.dfdaily.com/node2/node24/node224/userobject1ai103273.shtml
开平少女遭强暴被拍视频 7名女生和4个男孩涉案(南方都市报 2008-7-10)  0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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