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武一宗法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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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武一宗法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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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佛教四次法难。乃我国历史上皇帝迫害佛教最严重之四次事迹:(一)北魏太武帝,听信司徒崔浩、道士寇谦之之言而压迫佛教。太平真君七年(446),尽诛长安沙门,破坏一切经典图像,北魏佛教遂遭毁灭。至文成帝复兴之际,始告恢复佛教地位。(二)北周武帝,信纳道士张宾与卫元嵩之论,有意废佛;其时甄鸾、道安、僧勉、静霭等曾为佛教辩护。建德二年(573),帝即下令废佛、道二教,毁坏经像,并令沙门、道士还俗,仅选名德者一百二十人安置于通道观。六年,北周灭北齐,其时虽有慧远排众抗辩,然武宗仍对北齐之地行排佛政策。翌年,帝崩,佛道二教始告复兴。(三)唐武宗时,宰相李德裕等人排佛,会昌五年(845),帝乃下敕留置若干寺及僧三十名,余皆废弃,并令僧尼还俗。将佛像、钟、磬改铸为钱币、农具等物,史称会昌法难。翌年帝崩,宣宗时再兴佛法。(四)后周世宗,显德二年(955),帝实行排佛政策,诏令废止寺院三万三百三十六所(佛祖统纪作三千三百三十六所),又下诏毁佛像,收钟、磬、钹、铎之类铸钱。其时,镇州有观音铜像,灵应颇验,故虽有诏下,人莫敢近。帝闻之,亲往其寺,以斧破铜像面胸,观者为之颤栗。显德六年,帝于北征途中,胸发疮疽而殂。其后,宋太祖统一天下,下诏复寺立像,佛教始告复苏。
 上述四次法难中,前二次主要系基于思想上之原因,后二次则系基于经济上之理由。宋朝志磐之佛祖统纪卷四十二将此称为“四大法难”,或“三武一宗之难”,又宋丞相张商英所著护法论(大五二·六四○中):“上世虽有三武之君,以徇邪恶下臣之请,锐意剪除,既废之后,随而愈兴,犹霜风之肃物也。”(宋高僧传卷十七、释氏稽古略卷二、卷三、卷四、历代三宝纪卷三、古今佛道论衡卷一、魏书释老志第二十、北史卷二、北周书卷五、旧唐书卷十八)p569
FROM:【佛光大辞典】


指中国佛教史最严重的四次法难。三武,指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及唐武宗;一宗,指后周世宗。

第一次为魏武法难,发生在太平真君七年(446)。但早在太延四年(438)时,太武帝已诏令沙门五十岁以下还俗;太平真君五年(444),又下令王公以至庶民不得私养沙门。至太平真君七年三月,才下诏彻底灭佛。堂塔伽蓝、佛像经卷全被破坏烧毁,僧尼被迫还俗,编入庶民之中。幸有太武帝太子拓跋晃极力护持佛教,才使部分僧尼、佛像经卷幸免于难。待文成帝即位,下令天下郡县、众居之处各建佛区,听任好佛法者出家,重振佛教地位。

此次灭佛的主因是佛道二教之争、国家财政问题,以及北方民族和汉民族的冲突;另一方面,教团本身的腐败堕落,也是原因之一。武帝因道士寇谦之的影响而信奉道教,汉人司徒崔浩也是道教信徒,三人同为这事件的主要人物。尤其崔浩与灭佛事件更有密切的关系。此外,不事生产的佛教徒大量增加,逐渐影响到国家经济,加上教团本身的腐败堕落,更助长了灭佛的行动。至于促成灭佛的直接动机,则是因长安的大寺院内藏有兵器、酿酒道具及妇女。

第二次为北周武帝的灭佛,发生于建德三年(574)及建德六年(577)。建德三年发生在北周,建德六年发生在遭北周并吞的北齐。这次灭佛事件的主要人物为道士张宾及还俗僧卫元嵩,发生的主因仍为佛道二教的争论、国家财政上的问题,以及佛教团体本身的堕落。但是第二次的灭佛,并非只灭佛教,道教也遭受被灭的命运。

这次法难与其他三次不同,是先前有文武百官及儒佛道信徒约二千余人,共论儒佛道三教的优劣,却没有达成排佛的立议,即使前后七年间议论达六、七次,仍未得灭佛的结论。其间,在佛教方面,有道安着《二教论》、僧■着《论十八条》,论佛道的优劣,攻击道教。甄鸾则奉命研究佛道优劣,着《笑道论》三卷,论道教的虚妄。其后皇帝又屡次论二教的优劣,但仍无法达到期望中的目的,于是命道士张宾与智炫对论,皇帝本身亦与智炫对论,但无论如何都无法使之屈服,于是下诏排斥佛道二教。结果三百万的僧道被编入军民,寺观经像全被破坏,财产亦没入国库。奇特的是却另建通道观,由僧道中选出沙门道士一二○人,称为通道观学士,在观中服务。

建德六年,北周并吞北齐之后,也在当地施行灭佛,以致在北齐文宣帝时达到隆盛的佛教,也遭到北周武帝残酷的蹂躏。武帝殁后,佛教才得以复兴,最初选智藏等一二0人,蓄长发着俗服,称菩萨僧,而后才被允许剃发,这也是罕见的制度。

第三次的唐武宗灭佛(会昌法难),发生在会昌五年(845)。但早在会昌二年,武帝即令僧尼中犯罪或非戒行者还俗,并没收其财产,因此,京师一地,还俗僧即达三四五九人。其后,又逐渐加强严厉的压制,到了会昌五年遂决定灭佛。灭佛后,被废弃的寺院有四千六百座,小寺院(招提兰若)四万多所,还俗僧尼凡二十六万五百人,寺田被没收数千万顷,奴婢十五万人。还俗僧及奴婢被列为两税户,须纳租税;佛像佛具则被制作成钱或农具。但在长安、洛阳各留四寺,僧三十人;各州亦存一寺,分为三等,各留僧众二十人、十人、五人。此一佛教的大改革运动,是因佛教集团的腐败堕落,国家财政上的问题而产生的,而武宗信仰道教、信任道士赵归真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到会昌六年,武宗驾崩,宣宗即位,佛法才得以再兴。

第四次为后周世宗的灭佛,发生在显德二年(955)。被废的寺院有三三三六所,佛像佛具被改铸为货币,僧尼的剃度也受到严格限制。这次法难与前三次不同,并非由于佛道二教之争,完全是由于国家财政的困窘,以及僧团的堕落,而引起僧界的大革新运动。结果全国仅剩下寺院二六九四座,僧尼六万一千二百人。度僧制度执行严格,有养亲义务者,须经双亲许可,始可剃度;在试经方面,男子十五岁以上须诵经一百张或读经五百张,女子十三岁以上须诵经七十张或读经三百张。由此可知,后周的灭佛为单纯的灭佛事件,与前三次不能同一而论。其后,宋太祖统一天下,佛教始告复苏。

以上四次法难均有一共通点,即寺院僧尼的增多,造成不事生产者的增加。而对寺院僧尼布施的过于浪费,也给国家带来严重的经济问题。寺院存在的价值降低,自然使教团的腐败堕落更趋明显。但前三次另掺有佛道之争的原因。

[参考资料] 《古今佛道论衡》卷一;《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卷一;《旧唐书》卷一、卷五十八;《新五代史》卷十二;《隆兴佛教编年通论》卷九、卷十、卷二十五;《释氏稽古略》卷二~卷四;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任继愈《中国佛教史》;镰田茂雄《中国佛教通史》;牧田谛亮《中国近世佛教史研究》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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