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知礼”与“逾礼”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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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陈司败1问:“昭公2知礼乎。”孔子曰:“知礼。”
孔子退,揖巫马期3进之,曰:“吾
巫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6有过,人必知之。”
【译文】陈国的司寇官员来问孔子:“鲁昭公这个人知道礼吗?”孔子说:“他知礼。”
孔子走出去后,陈司败作揖请巫马期走近自己,说:“我听说君子不会与意气相投的人结成小集团,难道孔子会与人结成小集团吗?鲁
巫马期把陈司败的话告诉了孔子,孔子说:“我孔丘真是幸运,如果有一点过错的话,就有人知道并告诉我。”
【说明】孔子说了“我欲仁,斯仁至矣”,陈司败就表现出了“仁”。如果陈司败不对巫马期说而在外面大肆宣扬“君子亦党”,那就不是与人相互亲爱的仁道了,所以孔子认为“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这是幸运的。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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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陈司败:陈,陈国。司败,官名,即司寇,是主管司法的官员。
2.昭公:鲁国的国君。
3.巫马期:孔子的学生。姓巫马,名施,字子期,又称巫马施、巫马旗、子旗。春秋末鲁国人,又说陈国人。少孔子三十岁。
4.取:通“娶”。《诗·齐风·南山》:“取妻如之何?”《诗·大雅·韩奕》:“韩侯取妻,汾王之甥。”《左传·哀公十二年》:“昭公取于吴。”《礼记·杂记》:“可以冠子取妻。”这里用为娶妻之意。
5.吴孟子:鲁昭公的夫人。
6.苟:《论语·里仁》:“苟志於仁矣,无恶也。”《大学·三章》:“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荀子·儒效》:“以一持万,苟仁义之类也。”《史记·陈涉世家》:“苟富贵,无相忘。”汉贾谊《论积贮疏》:“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清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五:“苟,犹若也。”这里用为表示假设关系,相当于“若”、“如果”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