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备战:2010年《瞭望时评》第36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5:25:27
公务员考试备战:2010年《瞭望时评》第36期【来源:联创世华 编辑:hanbing 更新时间: 2010-9-10 8:36:09 点击数:92 】

中巴友谊牢不可破

  近一段时期以来,有的国家以巴基斯坦的天灾为良机,试图用国际舆论来破坏中国和巴基斯坦友好的感情纽带。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在联合国特别会议上高调宣布将对巴援助承诺从9000万美元提高到1.5亿美元。美国的阿富汗-巴基斯坦问题特使霍尔布鲁克也迫不及待地强调美国的捐款最多,奚落中国捐得少,敦促中国应当承担起责任。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甚至发表社论质问当巴基斯坦急需时,其中国朋友在哪里?英国、印度、德国和法国等的媒体也出现了类似报道。

  美国高官的非常规表态在给中国施压的同时,也令美国的政治意图昭然若揭。其一,挑拨中巴关系,搞捐款排行榜离间中巴人民感情,为美国的地缘政治战略服务;其二,利用承诺的大手笔援助,大打救援牌,拉拢巴基斯坦政府,为美国的阿富汗战争获得更多支持;其三,利用救援缓和巴基斯坦民众的反美情绪,与塔利班争夺民心,改善美国形象。可见,美国的高调救援处处体现出功利色彩,并且美国似乎对利用这个机会来实现美巴关系发生重大转变充满信心。

  不得不说美国在对巴基斯坦洪灾援助问题上大做文章,失去了人道主义救助精神的初衷,其损害中巴关系的政治企图也注定会失败。因为中巴关系历经了60余年国际形势变幻的考验,中巴人民之间的深厚感情难以撼动。在2008年中国汶川地震发生后,巴基斯坦政府几乎倾囊相助,将其全部战略储备帐篷都送到了汶川灾区。同样,在巴基斯坦洪灾消息刚刚被报道出来,还未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时,中国便作出了迅速、务实的反应,已将首批救援物资运抵灾区。中国还是最早宣布对巴追加援助的国家之一。

  中国的援助是实实在在的物资和资金援助,而不是高调的口头承诺;中国的援助是饱含人民感情、体现国家责任的真情之举,而不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中国的援助着眼于长期,根据巴基斯坦的实际情况不断追加支援,而不是短期的权宜之策。

  作为受援国的巴基斯坦的感受才是最准确和最真实的。巴基斯坦各界对中国援助的高度赞赏和感谢也令美国高官的怪论苍白无力。巴基斯坦驻华大使马苏德·汗说:中国对巴基斯坦洪灾援助最实用、最迅速。这正是巴中全天候友谊的真正体现。他还表示,洪灾之后将是中国援助最重要的时期。因为中国了解巴基斯坦的经济、农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急促完善跨国救援机制

  虽然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反应迅速,但遗憾的是,菲律宾人质事件最终还是以悲剧收场。至今最终调查结果尚未公布,但血的事实还是警示我们,对于如何更好地保护身处海外的中国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还有相关机制需要建立和完善,而不能仅仅寄希望于当地的力量。

  一旦遇到类似事件,或是因为语言、观念、风俗和生活习惯等方面的不同,可能给问题的解决造成障碍;或是由于并非本国公民,当地有关部门可能不够重视;更加糟糕的是,一旦这类对中国公民权益进行侵害的行为被所在国政府所默许,甚至纵容,后果将更加严重。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印尼、越南、柬埔寨都曾发生过有组织地驱逐和迫害华人华侨的事件。

  应当说,相比以前,近年来中国对于类似事件的应对能力已大大加强。从海地地震到吉尔吉斯斯坦骚乱危机,中国政府都及时作出了反应,有效地保护了在当地的中国公民的生命安全。而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居民收入的逐步提高,因公因私出国旅游、经商、求学、考察、探亲的中国公民越来越多,范围也越来越广,将遇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样化。

  在此情况下,如果仅仅针对个案加以解决必然捉襟见肘,所以,除了加强预警环节以外,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跨国救援机制显得十分迫切。

  必须承认,在现实操作中,跨国救援会面临诸多不便。依据相关国际法规定,本国国民在国外受到侵害,应首先适用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包括司法的救济、人身安全方面的救济等。因此如果缺乏深层次的合作机制,一国实施的跨国救援机制往往显得鞭长莫及。

  不少国家,尤其是西方大国在跨国救援方面都有着一系列较为完整的应对措施,一些成功的案例也显现出其在保护本国公民权益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但同时应当看到,其中的一些做法也引起了非议,甚至出现了不尊重所在国主权、过度依靠武力,只重视本国公民权益而忽视所在国公民权益等情况。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在建立相关机制的过程中,显然不能完全套用西方国家的做法,需要考虑到国家主权、国际法和国家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从目前情况看,各国有关跨国救援的双边协议并不多,而我国在这一问题上还没有相关法律条文。因此,遇到这种突发事件,只能通过外交途径解决。而繁琐的手续,又可能耽误黄金救援期。所以,当务之急是一方面在国内启动相关立法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我国领事保护工作力度,更积极地动用相关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对我国公民进行保护。

 

工会改革还需后文

  北京市总工会近日表示,全市招聘的1013名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中,有十余人担任了街道辖区内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专职主席。而且今后北京市基层工会主席有望实现工资由上级工会负担,经济命脉与企业脱离。

  在去冬今春以来一系列劳资矛盾事件的背景下,北京的这一工会改革引发了社会不小关注。此举无疑将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基层工会主席端老板饭碗不敢谈判的维权瓶颈,体现着中国工会面临新的时代要求和挑战,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工会章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改革方向。

  其实,无论是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还是职业化工会主席,都并非北京的首创之举。2002年的黄石模式、2007年的沈阳模式,都是个中代表。

  目前,全国有10个工会干部职业化试点城市,1.4万名职业化工会工作者。仅今年一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就投入了近2000万元,用于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由各级工会承担的地方试点。按照全总的计划,到2011年,将逐步实现全国乡镇(街道)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聘任工会工作者的工资由上级工会分级负担的政策。

  然而在地方实践中,围绕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和工会主席产生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工会主席的代表性问题。

  《工会法》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而外派嵌入式的工会工作者和工会主席,如果缺乏自下而上的直选过程,容易出现对上负责眼睛朝上的情况。一旦工会主席与会员之间缺乏沟通,不能及时了解会员的困难和诉求,掌握其思想动态,就很难有效地为工人代言、维权,难以获得会员的信任和认同;何谈树立工会组织的威信?

  从国内外的工会活动实践来看,专职化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主席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环节——由基层工会会员选出、经上级工会培训、辞去企业行政职务以实现专职化、工资收入由上级工会支付、合法权益由工会组织保护。

  可见,工会主席身份职业化迈出了工会改革的第一步,但还远远不是工会干部制度改革的全部内容。要让基层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各级政府和工会还要继续努力。

  据悉,北京市总工会未来还将酝酿基层工会主席直选等方式,加强基层工会自主履职能力。这表明,改革还有后文。期待北京和其他试点地区的工会改革持续迈向纵深。

 

将收入分配改革目标量化

  国民对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最大关注点,应该是分配制度的改革。优化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已成为当前和未来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重要环节。十二五期间,加大收入分配改革力度,并将目标量化纳入十二五规划,可以说是国民的共同期待。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就是要实行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近年来,我国GDP一直保持较高增长速度,但居民收入水平和劳动报酬增长速度偏慢,出现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两个比重偏低的情况。把收入分配改革量化纳入十二五规划,实行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重点改革完善收入所得税政策。从专家层面的共识看,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作出制度性调整与安排。

  一是调整政府与企业收入分配。一方面,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利润和国有股权转让收入上缴制度,以及垄断行业资源占用税等制度,其中尤其应明确经营利润上缴比例,由5%提高到20%以上,将各项上缴收入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其他转移支付;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对低工资行业特别是劳动力密集型中小企业的减免税费力度,逐步提高这类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促进缩小低工资行业与高工资行业工资水平差距。

  二是调整企业与劳动者收入分配关系。建立资本所得与劳动报酬增长宏观、微观比较制度,提出资本与劳动报酬分配的合理比例关系,为提高劳动报酬比重提供量化依据和有利条件,防止资本所得侵蚀劳动报酬。

  三是在再分配领域继续健全并实施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和制度,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首先,须继续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支出中逐步明确增加用于民生建设的比例及随财政收入增长相应提高的幅度,使之制度化。其次,要明确界定各级政府的民生建设财政支出责任,合理调整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逐步实现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对等,促进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再者,要改进完善并分类实施征收和综合征收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还有,要调整消费税,适时开征遗产税、赠予税和物业税等税种,强化对高收入行业、群体的税收调节。

  这其中的一个关键点,就是要将收入分配改革进行目标量化,这样方案可以更容易制订,更容易落实。比如,城乡收入差距比、行业收入差距比、基尼系数等衡量收入分配状况的主要指标,在未来5年或10年应该控制到什么水平,需要有阶段性目标。而财政收入、企业利润、居民收入三者分别怎么调整,亦应制定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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