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向来萧瑟处,几番风雨几多情(苏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3:44:20



  回首向来萧瑟处,几番风雨几多情

  --苏轼和他的三个女人

  我们一般称北宋大文豪苏轼为苏东坡,因为他的号叫东坡居士。可是苏轼这么大的才学,为什么会给自己起个东坡这样通俗的名号呢?若有人叫张西坡、刘北坡,你会觉得这名字俗不可耐。

  原来,苏轼被贬黄州(今湖北黄冈)的时候,喜欢上了干农活。他在他家东面山坡上开垦了一片荒地,又因为白居易的一句何处殷勤重回首,东坡桃李种新成的诗,苏轼就号东坡了。

  那么苏轼干过最多的农活是什么呢?

  是种树!他曾经持续不断地在一座山上种了三万棵雪松!

  苏东坡为什么要种那么多树呢?是为了响应国家植树造林的号召吗?还是意识到绿化与环保是一个新兴的朝阳产业?事实上都不是。原因你恐怕很难想到,他竟然是为了一个女人种了这么一大片的雪松!

  提到这个女子,就不得不提到大家都很熟悉的那首千古悼亡之作《江城子》。这是很多人都很喜欢的一首词,连半文盲杨过都很喜欢它。金庸先生的《神雕侠侣》里说,杨过一生潜心武学,对文学全然不通,之所以认得两个字还是小时候在桃花岛上黄蓉教他读《诗经》、《论语》时认得的。而杨过在后来浪迹天涯的过程中,在一家路边小酒店的墙壁上偶然读到这首词,一读之下便也牢牢记住。

  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这首词一是特别容易懂,二是特别感人,所以它才成了杨过这个半文盲也能牢记的文学作品,才被后人评为千古悼亡之首。

  我们来看一下,这篇号称千古悼亡之首的《江城子》到底好在哪里?

  词曰: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何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对无言,惟有泪千行。料来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

  这首词作于宋神宗熙宁八年,也就是公元1075年,当时苏轼被贬在山东密州任知州。苏轼写这首词的时候,用的标题只有两个字,叫《记梦》,也就是说,他这首词写的是一个梦。那么他做了一个什么样梦呢?

  词里说梦到一个女子,在窗边梳妆,而苏轼自己与她默然相对,泪流满面,这其中既有相逢的浪漫,又有无奈于命运的悲伤,所以梦醒后,苏轼才说这样的情景足以让他年年断肠。

  那么这个让苏轼断肠的女子到底是谁呢?

  答案很多人都知道,她就是苏轼的第一任妻子--王弗。正是在词中所说的千里孤坟旁,也就是在王弗坟墓所在的山坡旁,苏轼亲手种下了三万棵雪松,以此来纪念自己的亡妻,可见苏轼与王弗的感情之深。

  但是我发现这首《江城子》还有一个小小的谜团,那就是苏轼既然渴望与亡妻相会,怎么又会说纵使相逢应不识呢?

  纵使相逢应不识应该是一句很白的话,就是说恐怕我们见了面你也认不得我了。既然是这样,为什么后来又说相对无言,惟有泪千行呢?难道是因为王弗认不出站在对面的苏轼,才让东坡先生伤心到泪千行的地步吗?这样的话,未免太过荒唐可笑。

  所以真正的解答应该在于,词的标题虽然是《记梦》,但词中真正记梦的应该只是下阙,而上阙说的并不是梦,而是苏轼这十年以来的心态。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呢?

  在纵使相逢应不识的前面,苏轼说不思量,自难忘。也就是说不去想却已刻刻难忘,这说明这种意识已经成了一种刻骨铭心的存在,用心理学词汇准确地说也就是成了一种自觉的潜意识。随后的纵使相逢应不识的感觉其实也应该是这样的。那么苏东坡为什么会产生这种不被王弗认识的直觉呢?

  其实,苏轼自己在词中也给出了一个答案,那就是尘满面,鬓如霜。

  一般的解读只停留在字面意义上,认为是尘土满面、星鬓如霜让苏轼自觉难以面对自己的妻子。也就是苏轼觉得,即使这时妻子王弗真的再看到自己,也会认不出年华老去的苏轼了。但苏轼为什么会这么想呢?这是不是只是一般人的年华老去之感呢?

  我们知道王弗16岁嫁给苏轼,死的时候刚好26岁。他与苏轼结婚的这十年,正是苏东坡一生中最锐意进取,也最春风得意的十年。这十年里,苏轼与苏辙兄弟高中进士,名满天下,被授官职,层层提拔,那叫一个春风得意马蹄疾啊。可自从王弗死去到苏轼写下《江城子》后的这十年呢?苏轼卷入由王安石变法引发的新旧党争。前面新党得势的时候,他由于反对新政,被王安石这一派排挤;后面旧党得势的时候,他又强调王安石变法中也有可取的地方,结果又被司马光这一派排挤。结果是不论新党得势还是旧党得势,执着于自己理想与坚持个人主张不趋炎附势的苏轼都倒霉得很。这段时间,在政治上他经受的最多的事儿就是贬官,一贬再贬,那真的是叫宦海沉浮了。

  此后的数十年,苏轼也一直没能摆脱这种仕途上的险恶命运,就在他写完这首《江城子》后的第四年,爆发了宋代历史上著名的乌台诗案,东坡他老先生锒铛入狱,差点儿就性命不保。所以这时候的苏东坡,十年间历尽宦海沉浮,对年青时的政治理想即使不是心灰意冷,也在个人情绪上产生了重大的改变。我认为就是这种改变导致一个文化史上的巨人而不是政治史上的巨人开始脱颖而出。

  所以这个地方的尘满面,鬓如霜要和前面的两个字合起来读,那就是那个十年生死两茫茫的茫茫。其实不只是生死间的茫茫隔世,也是人生的旅程的路漫漫,夜茫茫。正是这种对人生政治理想的茫茫之感,让苏东坡将心血与精力放到人文生活的层面上来,放到烧菜与饮酒上来,放到养生与练瑜伽上来,放到诗词歌赋上来,放到男女情感上来。以苏东坡的才学与天赋,当他把全副精力都放到文学艺术上来的时候,那么宋代就幸运地诞生了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文化巨匠。

  理解了这种情绪,我们就会理解苏轼为什么会在这段时期特别思念前妻王弗。

  要知道,苏东坡写《江城子》的时候,现任的妻子是王闰之,就是王弗的表妹,而且是一个极贤淑的女子,是当时有名的贤妻良母。她病逝的时候,苏东坡自称是泪尽目干,也就是眼睛差点儿要哭瞎,由此可见两个人的感情是相当深的,也就是说不可能是因为现在的夫妻不合,苏东坡才份外思念前妻的。

  还要知道,苏东坡写《江城子》的时候,他后来的第三个妻子,也可以说是他一生最钟爱的女子王朝云已经来到他的身边。朝云12岁被苏东坡发现、赏识并收为侍女,后来苏夫人也就是那位王闰之劝东坡把她立为妾,成了最终与苏东坡一生能共患难、深知情的女子,也就是说此时的苏东坡也并不是缺乏情感的慰藉。那么,他为什么在这个贬职黄州期间就特别地思念王弗呢?

  这就要说到他和王弗这段婚姻的特色所在了。

  王弗的父亲是四川的一个乡贡士,在古代也算是个知识分子家庭了。王弗自幼就知书达礼,我们不知道王弗的才学到底怎么样,当然,要赶上苏轼肯定有点困难,但苏轼自己就在文章里记载过,说有一次自己夜里读书的时候,被旁边红袖添香伴读书的王弗指出了一个错误,这让一肚子学问的苏东坡大为佩服。我想,要指出苏东坡读书中的错误,那一般的知识积累肯定是不够的,所以王弗的才学那肯定是不一般的。

  王弗不仅天天陪着丈夫读书学习,而且她对丈夫的仕途也很操心。史书记载王弗有一个爱好,就是苏轼做官之后,家中凡有苏轼的同僚、下属来拜访,苏轼在前厅接待、攀谈,王弗就在帘子后面悄悄地听。客人走了之后,王弗就凭自己女性特有的直觉为丈夫分析谈话的内容与谈话的人,据说苏轼往往是大受裨益。

  比如说章惇未发迹的时候来拜访苏轼,走了之后,在帘后偷听的王弗就对丈夫说,这个章惇一定是个大奸大恶之人,不可不防。苏轼不以为然。后来这个章惇仕途得意之后果然是个极阴险的小人,苏轼、王安石都栽在他的手里,以至于苏轼这么豁达的性格都咬牙切齿地说就是做鬼也不愿再碰到章惇这个小人,并感慨说还是王弗看人看得准。

  这就可以看出王弗贤内助的贤妻特色了。苏轼在《亡妻王氏墓志铭》中就明确地称王弗是个贤内助。苏轼他爹也很喜欢这个儿媳,王弗死的时候,苏洵也就是王弗的公公提出来,要苏轼把王弗送回四川故乡与苏轼的母亲也就是王弗的婆婆程氏安葬在一起的。可见这个儿媳在苏洵的眼中是多么的称职了。

  但是我想,苏东坡作为一个男人,会喜欢一个在帘子后面偷听自己跟同事谈话的老婆吗?

  我想,碰上这样的情况,中国的大多数男人是不情愿的,这要让同事和朋友们知道,一定会笑这男人是妻管严嘛!但放在苏轼身上则不然。

  首先,王弗只是帮着苏轼出主意,并不是什么事儿都管着他。苏轼是个天性豁达、不拘小节的人,也就是说是个心机不深的人,所以他在仕途上才屡屡受挫。而这样一个关心其仕途命运的老婆,从某种意义上说,她的出谋划策,倒是那些希望能在政治上有一番作为的男人的好依靠。

  这一点很容易理解,男人们说起来是妻子岂应关大计?可事实上,在中国历史里,妻子关大计的情况又何尝少呢?秦桧风波亭害死岳飞,不就是和他老婆王氏在东窗下商量出来的吗?所以有个成语叫东窗事发,指的就是他们夫妻合谋。要不然,杭州岳王庙里跪在岳飞面前的就不会是秦桧夫妻俩了。所以,说起来秦桧这个家伙大奸大恶,但我觉得至少还有一点可取之处,就是他挺尊重他老婆的。只是可惜的是,他老婆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要不,说不定历史会因为一个善良的女人而变得温柔一些。

  另外,这样一个在仕途上全力支持苏轼的知识女性也更容易让苏轼所接受。这就要说到苏轼的成长背景了,苏轼最敬爱的母亲程氏恰好也是这样的一个知识女性。

  《宋史·苏轼传》记载生十年,父洵游学四方,母程氏亲授以书,闻古今成败,辄能语其要。程氏读东汉范滂传,慨然太息,轼请曰:轼若为滂,母许之否乎?程氏曰:汝能为滂,吾顾不能为滂母邪?

  这段记载是说,苏轼十岁的时候,父亲苏洵那两年不在家,苏轼的母亲程氏亲自教苏轼、苏辙兄弟俩读书。说有一天读到《后汉书》中的《范滂传》,因为范滂是古代忠直的知识分子的典型,他被奸党抓走时,他的母亲大义凛然在为他送行。苏轼读到这儿就问程氏:如果我以后以范滂为人生的榜样,母亲会同意吗?你看,苏轼十岁的时候就有舍生赴义的理想,绝对是不容易的,但更绝的是程氏听了这话放下书毅然决然地回答:如果你能成为范滂那样的人,我就不能成为范滂母亲那样的人吗?

  这件事对年幼的苏轼影响很大,这也可以看出程氏在人生志趣与人生理想上对苏轼的影响。从某种角度上说,程氏的这种人格魅力与知性气质毫无疑问会给苏轼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而从男人普遍具有的恋母情结的角度上看,对于接近于程氏这种性格与气质的女性,那毫无疑问也是苏轼最理想的伴侣。而王弗正是这样的一个理想人选。

  所以苏轼才会由衷地说王弗是个贤内助,所以连老学究苏洵也对这个儿媳妇称赞不已,所以苏轼最终才会按父亲说的在王弗逝世一年之后,又将王弗的棺椁运回四川葬在自己母亲的墓旁。因此,从儒家的角度上看,苏轼与王弗的婚姻就是儒家知识分子达则兼济天下的最理想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齐家模式。从这个意义上讲,在仕途上历尽路漫漫、夜茫茫的苏轼,在政治信仰与文化信仰面临拐点时最为痛切地思念起王弗,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那么,既然苏轼与王弗的婚姻如此的理想,我们为什么又会说王朝云才是他一生最钟爱的女子呢?

  请注意,我们用的是钟爱这个词。我认为苏轼对王弗的感情更多的则是敬爱。

  在王弗这个贤内助死后,王弗的堂妹王闰之嫁给了她早已暗恋了多年的堂姐夫。王闰之是个绝对的贤妻良母,虽然她在才学上不如她的堂姐,在艺术才情上也不如后来的王朝云,但她却是苏轼生命中最为嘘寒问暖的人。她无微不至地关怀苏东坡,关怀三个她亲生和不是她亲生的孩子,这一切都让苏轼很感动。元稹怀念妻子韦丛的时候说贫贱夫妻百事哀,王闰之的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随苏轼贬官流放,所以她和苏轼应该是一对最纯真质朴的贫贱夫妻。

  但严格地说,虽然苏轼与王闰之感情很深,但王闰之并不是一个完全了解苏轼的人,她是他的贤妻,却并不是他的知音。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乌台诗案的时候,苏轼被抓进狱中,王闰之因为害怕,把家中苏轼的诗稿付之一炬,不能不说是一件特别遗憾的事儿。当然,乌台诗案本质上是一场文字狱,苏轼得祸也确实是因为写诗而起,但王闰之的反应表现出她更看重的是老公苏轼的生命,而不是他的才情与成就。

  但也正因为如此,当真正的知音来到身边时,苏轼就表现得特别钟爱,特别珍惜,这个知音就是苏轼最后深爱的女子--王朝云。

  首先要问一个问题,王朝云来到苏轼身边的时候才12岁,而此时苏轼已经37岁了,两个人之间会产生所谓的爱情吗?

  我们当然不否认人与人之间有忘年交,同样男女之间也可以有忘年恋,就像杨振宁先生与翁帆女士一样。但王朝云这时候的年龄毕竟太小了,就算古人结婚时间早,恋爱的岁数也比较小,但再小也不应该小到12岁这个年龄。所以苏轼一开始将王朝云带回家中,无疑是看中了她的艺术气质与艺术才华,应该不存在男女之间的那种情愫。所以,可以这么说,苏轼与朝云开始在一起的那些日子纯粹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生活态,是不带有半功利性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苏轼将身为歌女的朝云带回家中,教她读书写字,教她音乐舞蹈,教她诗词歌赋,他们之间是以师生的身份开始了这段旷世情缘的。也正因为这样,这段情就显得特别的浓郁,苏轼对朝云的怜爱与朝云对苏轼的崇拜都加重了这份浓郁。这份情发展到极致,就使当事人产生了强烈的知音、知己之感。

  据宋代费衮的《梁溪漫志》记载,天性豁达的苏轼虽然在朝廷里受了一肚子的气,但他却喜欢以有趣的方式来宣泄。有一天下班后,他回到家拍着自己的肚皮问家中的侍女说,你们猜这里面是什么?一个丫环想也不想就说当然是中午刚吃的饭呗。苏轼摇摇头。另一个聪明的丫环说,一定是满腹文章。苏轼又笑着摇摇头。又有一个丫环说,这还不简单,苏大学士满腹都是聪明才智,难道还能是一肚子草包?苏轼听了哈哈大笑,却依然摇摇头。

  所有的人都呆了,大家面面相觑,苏轼看着一直没有说话的朝云,朝云笑了一下,又叹了口气道:这里头啊,是一肚子的不合时宜!苏轼听了放声大笑,捧着肚子,只顾点头。所以后来苏轼在朝云墓址所在的惠州西湖曾为了纪念朝云建过一个六如亭,亭子上他亲笔写的一幅对联就是:

  不合时宜,惟有朝云能识我;

  独弹古调,每逢暮雨倍思卿。

  这里说的惟有朝云能识我就是将朝云引为平生唯一的知音了。也就是说在苏轼看来,连那个与他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感情深厚的弟弟苏辙,在懂你懂我这一点上,也是不如王朝云的了。

  我们说朝云是苏轼的知音,那反过来,苏轼对王朝云又是怎样呢?

  苏轼被贬官到海南,那时的海南不像现在的特区,经济发达,灯红酒绿。那时的海南是有名的瘴疠之地,在古代是环境最恶劣的流放之地,派到那儿的官就等于是发配充军,别想活着回来了。就连天性乐观的苏东坡也不能满怀生还中原的信心,所以他在临去之前遣散家人,尤其是把家中侍女姬妾都另作安顿。朝云这时候已经是苏轼的妾了,别人都散去,可她却执意要跟着苏东坡去天涯海角,死也不肯离去。到了今天的广东惠州一带,苏轼一家终于安顿了下来。有一天,朝云又唱起了她特别喜欢唱的苏轼的一首《蝶恋花》:

  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

  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根据史料记载,朝云唱到一半的时候,歌喉将啭,泪满衣襟,苏轼就问她怎么了,朝云回答说:奴所不能歌,是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也。原来,是天涯何处无芳草这句让朝云泪满衣襟,唱不下去。据说不久朝云就病死了,而苏东坡终其一生,再也不听这首词了。

  那么,朝云为什么唱到这一句就泪满衣襟唱不下去了呢?而苏轼又为什么将其视为人间绝唱,再不听这首词了呢?

  我们大多数人读这首词的时候,一般读出来的都是一种豁达甚至是有些欢快的情调。你看,墙里的秋千上有佳人的笑声,墙外的有心人虽然空留遗憾,但终究有着天涯何处无芳草的洒脱。尤其是天涯何处无芳草这句,那种洒脱的境界被大多数人所接受认可,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一句常用的俗语了。这么洒脱的一句话,怎么会让朝云泪满衣襟,甚至难以为继呢?

  这就要说到天涯何处无芳草这句词里所用的典故了。这句话是从屈原《离骚》中的一句化来的,原句是何所独无芳草兮,又何怀乎故宇?什么意思呢?屈原是在宽慰自己说,天下到处都有香草,你又何必只怀念着故国。我们知道,香草美人在屈原《离骚》中只是一种比喻,一种象征,是说人生的理想既然在自己的国家不能实现,你可离开故国呀!但屈原这样说,是为了反衬自己离不开自己的祖国,离不开自己的理想与事业。既离不开又这样说,才分外能表达出这其中的痛苦。

  苏轼这句话既然是借用屈原的诗意而来,那其中的情绪就可想而知了,那并不是我们一般感觉到的其中只有旷达与洒脱,而应该蕴含着一种深切的悲痛。

  这层意思,没有人读得出来,可朝云读出来了。只有朝云能体会到,在严酷的现实面前,苏东坡只是一个墙外失意的匆匆过客罢了,所以她为之泪下。

  苏东坡当时的反应是笑着宽慰朝云说:是吾悲秋,而汝又伤春矣!内在的含义是说,朝云啊,没必要这么伤感,我能在这天涯海角听你唱《蝶恋花》就是人生的幸福了,其它的苦痛又算得了什么呢?

  可朝云死后,爱好诗词的苏大学士终身不复听此词,可见苏轼当时面对朝云的落泪好像表现得很豁达,实际上他是被朝云的知己之情、知音之情所深深感动,这种感动在当时表现为克制与洒脱,在过后却成为苏轼心中一处永远温暖却又伤痛的存在。换句通俗的话说,就是朝云是唯一理解苏轼的,而苏轼对朝云对他的理解又产生了巨大的理解与共鸣,也就是他们是真正做到了心有灵犀的互通。在朝云的眼中,在苏轼的世界里,举世浊浊,只有他们二人才是彼此生命中最为清澈的存在。

  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说王朝云才是苏东坡一生的最爱了。当生死茫茫、尘世茫茫皆成过眼烟云之后,对于苏轼这样一个文化的巨匠、艺术的魂灵来说,只有最真、最纯、最清澈的情感,才是他最后的梦想。

  苏轼一生都很崇拜唐代的大诗人白居易,他早年曾羡慕地做诗说我甚似乐天,但无素与蛮。就是说我的才情也不比白居易差,只可惜我不像他那样拥有樊素和小蛮两位名姬,不像他那样坐拥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

  可晚年的苏东坡又做诗说不似杨枝别乐天,恰如通德伴伶玄。是说我所钟爱的女子不像樊素和小蛮一样最终离开了白乐天,她会跟着我海角天涯,忠贞不渝,而这却是白乐天比不上我的地方。

  苏轼这首沾沾自喜之作的诗名就叫:《朝云》。

  其实从爱情的角度看,白居易比起苏东坡来确实差远了。其实不止白居易,中国古往今来的大多数男人比起来苏东坡来都差远了。他一生既拥有过王弗这样的事业上的贤内助,又拥有过王闰之这样的家庭生活中的贤妻良母,还拥有过王朝云这样的才艺双绝的情感知音。也就是说,苏轼苏东坡,这个男人,他几乎拥有过中国男人在爱情与婚姻上所能梦想到的所有的理想爱人。这样的一生,又哪还会有一点一丝的遗憾呢?这让我不禁想起林徽因的那首《人间四月天》:

  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对于苏轼来说,或者可以说,王弗是希望,王闰之是暖,王朝云是爱!而东坡居士就永远生活在他的人间四月天里!

  说到幸福与痛苦,那位苏小妹的幸福与痛苦可能比苏东坡还要鲜明得多。在文学的世界里,苏小妹的幸福是一出成人的童话;而在滚滚的红尘里,苏小妹的痛苦却是一曲现实的悲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