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中国新药研发趋势与药品注册管理工作思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9:37:4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司长张伟,在“中国医药体制改革-机遇与挑战”国际高峰论坛上作了题为“中国新药研发趋势与药品注册管理工作思路”的报告:

非常高兴参加“中国医药体制改革—机遇和挑战”国际高峰论坛,我的报告主要是对桑委员长报告的一个跟进,面临中国医药体制的改革,作为药品监管部门,我们围绕国家实施创新战略,围绕国家实施重大医药专项所做的工作,以及我们的思考,或者说是我们今后还要做的工作。

首先,我和大家一起简要回顾一下中国新药研发的趋势;二是为大家汇报鼓励药物创新法规与政策最新进展;最后简单介绍一下药品注册管理工作思路。

一、中国新药研发趋势。

1、回顾。

昨天,桑司长做的报告非常全面、精辟,中国正在实施建立“创新型国家战略,并实施“激励创新、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知识产权战略,药品研发实现跨越性转移,从仿制为主-创仿结合,必将形成创制为主。对于研发投资主体,国家以投入为主,并以支持和企业投入为主。在研发策略方面,我们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无论是跨国公司还是国内企业,都在实施研发并举的策略,从国内企业来说,过去的研发主要靠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在成果转化方面应当说这几年有了很大的提高,特别是产权人一体化的趋势已经得到了发展。从国外来讲,最近几年很多大公司越来越多的把早期研发和经费防到了中国,无论是国外企业还是国内企业研发态势越来越清晰。

2、挑战。

一是成熟市场同新型市场的药品上市时间差。一种新药在中国上市要比发达国家晚上市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二是药物全球同步开发(SGD)。在相同的临床实验方案下,全球同时入组病人,用此临床数据支持药物在全球各个药监机构的注册;不要求在不同的市场进行独立的临床实验,不要求临床研发包括所有注册市场的病人。

跨国制药企业在中国加大药品研发投入,中国在研发方面也得到了政府的全力支持,以桑委员长领先的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项目,提出了多个项目。

3、中国新药研发的有利因素。

新药研发在中国的五个有利因素,政府对医药创新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了重大进步,医药行业基础设施已经基本完善;医药行业分工配套日趋完善;具备富足的人力资源。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支撑,市场为导向,产品为核心的医药创新体系在逐步建立。

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主要差距:新药研发能力差;在研新药成熟程度差;研发进展速度慢;重复研制的现象较严重;给药系统研究未得到充分重视。

政府对促进药品研发和新药研发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是美国FDa提出的关键路径计划,还是欧盟提出的创新药物计划,还是日本提出的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五年战略规划,以及中国提出的重大新药创制计划,都为药品创新和新药研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4、创新型化学药品的注册申请情况。CDE于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共接收创新型化学药品的注册申请237个。从创新品种的注册分类来看,1.1类占到了80%;从申请人的比例来看,美国、欧洲、日本公司占了将近50%左右,值得注意的是美欧日的都是跨国公司,约20-30个公司,其他的50%是中国公司,有90个公司;从适应证来看,中国既是发展中国家,又有发达国家的疾病,抗肿瘤药、精神神经、心血管和肾脏疾病、内分泌疾病越来越成为常发病。

从国际多中心临床实验在中国申报和评审的情况来看,涉及的申请人41个,其中31个为跨国公司;从适应证来看临床研发也是主要的涉及基地。涉及的评审时间做了很大的努力,评审时间在不断缩短,现在来看中位值在7个月左右,当然还需要进一步努力和提升,时间问题是非常复杂的,有人力资源的问题,有审评能力的问题,也有和企业互动的问题等等。

从国际多中心临床实验申请的情况来看,其中有80%得到了批准,还有13.7%是企业主动撤回,还有4.2%是不批准的,不批准的原因有方案安全性问题,药检报告不合格,资料过于简单无法评价等问题。

从新修定《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实施以来,我们也做了相关分析。将近2年时间,受理了9252件注册申请。在3217个国内注册申请中,创新药84件,占2.6%,仿制药占到50%左右;从2009年批准的情况来看,新药及按新药程序申报的注册申请1626件,仿制药1400多件,创新药比仿制药批准得还多一些了。药品注册申报数量明显下降,特别是仿制药申报量答复下降,创新药和新药占批准总数的比例明显提高,不批准率明显增高。

这些结果表明药品注册的申报更加趋于理性;低水平重复现象明显减少;药品研发秩序逐步恢复正常;新办法实施基本实现预期目标,取得显著成效。

二、鼓励药物创新法规与政策最新进展。

1、从法规体系建设来看,这几年做了大量的工作,逐渐形成了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为融资投的药品管理办法体系,包括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等等。由于时间关系,对后面的法规不做太多的介绍。

总体来讲,新修订《办法》的核心价值要鼓励创新、严格审评、规范研发,在创新药要更加体现药物研发的临床价值,在改进型方面要体现优越性,仿制药方面是中国需要改进的一个重大课题,要强调它的公益性,也要确保药物资料申报的真实性,这是一个基础。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所谓的三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相关法规建设要形成完整体系,也要细化《办法》的核心内容,增强可操作性,同时要加强监管和服务结合的理念。

《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要明确中药注册宏观管理的总体要求,突出中医药特色;注重临床研究,促进临床研究水平提高;注重中药研制、生产全过程控制,保证质量均一稳定,突出民族药特点。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规定》体现“重审批、强监管”科学监管理念,保证申报资料和样品的真实性,要加强对源头的管理。

2、创新药的现状是药物创新基础薄弱,过多关注对化学物质的创新,忽视临床应用价值;未充分认识到创新药研究的最大风险在临床研究阶段。

我们试图通过早期介入、优先审评、多渠道沟通交流、动态补充资料等多种措施,鼓励和支持新药的创制,我们要加强研制过程的风险控制,确保受试者安全。

时间关系,后来不再详细介绍。

CDE还出台了四个实施细则,从规定实施情况来看,已有28个品种进入特殊审评程序管理,其中23个化学药品和5个生物制品。品种的具体类型情况有27个属于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1个属于具有临床治疗优势或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疾病的新药,还有防止甲流的新型药品。

3、《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主要是鼓励创新,通过鼓励研发与生产的结合,推动新要成果转化,同时促进国外新技术的引进,体现鼓励创新的强烈导向。二是促进集约。通过集约化来促进产品转让的调整;三是开放转让。 转让范围寨过去允许新药技术转让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新药检测期前的新药技术转让和检测期后的生产技术转让。四是规范注册。要按照技术规定来进行审评;五是要保证质量;六是节约成本,企业通过技术转让而非改纪型或申报仿制药的途径获得药物品种。七是激活市场,企业通过实施有偿技术转让,盘活存量资产,促进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

从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来看,中国目前有79个已正式发布,化学药品30个,中药12个,生物制品26个,综合学科6个,一般原则的5个,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要形成技术指导原则体系,要深入国际合作,规范药品研发行为,提升研发整体水平;iCh指导原则的引入;应对药物全球同步开发,推进药品注册国际互认及标准协调工作;结合监管发现的问题,制定符合技术指导原则发展的体系。

三、药品注册管理工作新思路。

1、要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建立公开透明、高效顺畅的审评审批运行体系和建立优良的药品审评审批规范;研究探索适应中国的DMF制度,还要建立淘汰机制。一手抓审批,一手抓监管,实现药品环节全过程的监督。过去的监管方式对机构的监管比较重视,对于日常的监管力度还要加强。要发挥行政相对人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作用,同时也要鼓励行政相对人加强自律意识,建立诚信体系。

2、在药品注册的前期、中期都要加强管理,前期主要是通过政策引导,早期介入;在中期要注重风险效益评估,新药要求体现创新性,改剂型要体现优势性,在注册后期强化临床研究过程监管,强化上市前的生产现场核查,以及上市后的适用情况监管。从实现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实行监管,积极探索建立药品审评领域的GRP,进一步提高审评审批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在审评审批各个应公开环节的信息公开。

3、质量管理理念要进行深刻地变革,现在实行的是从设计调入研发环节,各个环节保证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安全,我们对药品的监管必须放在研发阶段。

4、强化药品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应用于药品生命周期各阶段,追求的目标是用最小的管理成本获取最大的监管效果。

5、谈到DMF制度,从国际来看已经是非常成熟的制度了,从中国来讲目前对原材料、包材还是实行原制度,现在如何过渡?如何进行深入的研究,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

6、建立完善药品淘汰机制,在药品上市后再评价,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规划,新版药典的实施,说明书标签要不断规范和提升,药品再注册。一方面完善,一方面淘汰,建立淘汰机制,对淘汰机制的主体要进行明确的确定。

以上把我们这几年如何围绕国家建立药品注册监管体系做的汇报,不对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