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是还利于民还是还利于本部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0:00:05

国企是还利于民还是还利于本部门?

 

2009-9-4 南方周末

 

    在国企越来越强势的今天,国企还利于民,而不是还利于本单位本部门的利益,才能让国企获得民意的支持,让国企未来走向民生与市场之途。

 

    相关案例显示,国企有背道而行的趋势。近期媒体披露,中石油以市场三折价团购太阳星城房屋,据媒体报道,中石油在开发商拍得太阳宫新区地块后,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将6亿元巨款贷款给开发商,利率仅为当时一半。中石油辩解团购缓解职工住房难,而知情人士称只有公司副处级以上的员工才能享受此等福利。

 

    另一方面,山西省开始启动我国规模最大的企业重组行动,重组后煤矿企业规模不得低于300万吨。按照计划,山西省拥有企业主体的煤炭企业数量将从现在的2200个变成100个左右,煤老板将成为历史名词,民营资本从此处于配角地位。随着各个行业紧锣密鼓推进并购重组,国资日益成为经济主角,有关民生与市场经济的问题接踵而来:如何防止煤炭等行业出现损害社会利益的垄断溢价?如何防止煤炭企业如中石油一样大手笔花钱为处级以上官员增加福利,像中石化一样安装天价吊灯提高企业运营成本?所有这些问题成为新一轮财富再分配过程中的点穴之处。

 

    有人会说,现在不管国企民企都是市场化运作,内有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外有国资委、财政部、审计署与法律机构,难道还需要对国企利益尾大不掉格外操心吗?持此论者恐怕昧于国情。从披露的无数案例来看,对国企利益的担心并非多余,中石化前董事长陈同海受贿近两亿元锒铛入狱,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李培英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死刑,至于社会频起争议的垄断行业的垄断工资、高额福利、人浮于事等更是屡禁不绝。

 

    外部监管不力的原因非常简单,就是逆向激励的土壤没有铲除。

 

    首先,央企获得社会资源过于轻易,他们的赢利能力没有获得市场的检验,却能够占据大部分市场资源。他们获得了绝大部分的信贷资源,在资本市场占据大半壁江山,能够获得行业议价权甚至立法建议权,这样的激励机制注定了这些大型企业视资金如儿戏,不可能有尊重市场、尊重资源的自觉。

 

    其次,央企利润分配并无法定义务,他们对于提供资源的国民缺乏回报意识。200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央企结束了1994年以来中央企业只向政府上交税收,不交红利的历史。央企红利名义上上缴财政部,但就在央企上缴红利的第一年,2008年6月底开始征收200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一季度开始不断有央企因为利润下滑向国资委和财政部申请减免。事实上,财政部对于效益下滑严重的中石油、中石化给予补贴,在2009年对于亏损严重的航空企业进行了补贴,甚至坐享垄断利润的电力行业也在注资之列。近些年,国企贡献给国民的收益远不及分摊给社会的成本——从1998年以来,国企大幅裁员,利润资本高度集中,以50%的工业资产,创造30%的产值,解决10%的就业。2008年,中央企业向中央财政上交的红利为547.8亿元,远不及央企的融资额。

 

    第三,央企将继续源源不断吸纳社会资金,回馈社会是遥远的梦想。国企大规模进行并购重组、进行海外战略扩张,其成本至少在千亿元以上。并且,央企并购重组不会推动中介行业如会计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评估行业的发展,因为这些行业都有重点扶持国有控股的机构代为操持,更让人关注的是,国资委还将成立资产运作公司专司国企重组事宜,市场化的中介机构基本被排除在外。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莫此为甚。

 

    铲除负面激励的土壤迄今未动真章。到目前为止,对于央企的监管带有严重的内部人管理的特质,国资委监管央企被称为“婆婆管儿子”,效果就是李荣融先生“被消费者们谈论最多的中国石油、电信、电力等行业,其实已经形成了基本竞争的格局”这样的“舔犊”之辞。至于国资委引以为傲的央企董事会治理,靠改进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企走市场化之路,到现在为止仍未取得突破性进展。寄望于几个外部董事力挽内部人治理的顽疾,充满了天真的浪漫主义精神。

 

    缺乏法定义务,缺乏外部监管,央企必定以理性人的自利精神,还利于本单位、还利于主管者。改变这一现状,治本之术是改变负面激励机制,由市场决定企业能够获得多少社会资源,由税法解决企业对社会的贡献。不要奢求国企有奉献精神,只要国企能够被公司法、证券法、税等等基本法律规范,市场的公正与民生的福祉尽在其中。

注:权贵企业是中国经济最大的问题,会越来越大,到时噬脐无及。转自: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