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自发的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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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见《财经》杂志 2010年第19期 出版日期2010年09月13日
李华芳/文

  对于城市化应该发展大城市还是中小城镇,大陆学界颇多争议。台湾地区的经验表明,这两者之间并不截然对立。大城市的发展是吸收外来人口的主要途径,同时作为重要的补充力量,中小城镇也在发展,形成有层次的城市群,两者共同促成了台湾80%的城市化率。

  相比较而言,大陆的城市化率还非常低,无论是大城市,还是中小城镇,都未得到充分发展,因此无法解决“三农”问题。

  除了继续“推动”发展大城市的集聚效应,以及“建设”中小城镇以就近吸纳农村人口外,另一个关键问题是以谁为城市化的“主体”。毋庸讳言,目前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俨然掌握着城市化政策的主导权。

  大致而言,世界城市的发展主要依靠两种力量,一种是政府主导,进行政策及资金上的扶持;另外一种是自行发展,依靠市场的力量自发选择。这两种不同的模式在金融中心城市的发展中尤其明显。纽约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更多是市场选择的样本;而新加坡则是政府扶持的典范。

  当然更多的时候,是政府扶持和市场选择相互结合,无非是在不同的阶段各有侧重,这个典型的例子是伦敦。也就是说,政府主导和自发形成这两种模式及其混合策略都有可能获得成功的城市化。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判断大陆现阶段的具体情况,探寻由政府主导的城市化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如何创设制度环境使得城市能自发成长。台湾地区内湖科技园区这个“美丽的意外”表明,在城市化进展到一定阶段,政府主导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反而是一些制度性的建设,例如界定私有产权等基本制度,长期以来催生了自发力量的生长,形成了自发的城市化。大陆可以学习台湾地区这个“美丽的意外”吗?答案是肯定的。

  在大陆城市化进程中,公共服务能否惠及外来人口成为进一步城市化是否能持续的重要约束。以上海和北京为例,至少有两个方面极大提高了城市化的成本。

  一是交通成本,打击“摩的”等交通工具既是对私产的不尊重,更变相否决了民众选择成本低廉交通方式的自由;二是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情况下的房地产开发导致的高房价,使得外来人口的居住成本极大上升,也成为城市发展的障碍,这也是未界定土地私有的后果。台湾“美丽的意外”尽管是一个非意图后果,但的确凸显了保障私人产权带来的巨大收益。

    世界城市的发展,尤其是大城市的发展,有很多偶然性。正如黄春兴教授指出的,如果不是因为历史原因导致大量大陆移民硬性进入台湾,城市的发展可能没那么快。这并不是完全否认了政府扶持的作用,问题是当政府主导能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小的时候,城市化之路该何去何从?

  台湾地区“美丽的意外”带来的启示是,政府应该从基本制度上入手,将城市的发展留给市场去选择。■

  作者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