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权力对权利的侵蚀好比水滴石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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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权力对权利的侵蚀好比水滴石穿
发布时间:2010-10-20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类型: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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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周泽10月16日在汶川映秀中学遗址路遇官员视察实施交通管制,遭到警察粗暴对待。

是的,那是粗暴对待,还不能说是粗暴执法。粗暴执法,还得是执法,而周泽律师遇到的虽是执法者,这些执法者执行的也是公务,但算不算执法,不无疑问。

从报道看,汶川方面迄今并未解释当时视察映秀中学遗址的是哪位官员,甚至没有说出官员的级别,只是表示“当天到映秀中学来的领导还不到那个警卫级别”。网友根据照片搜索指认视察者是汶川县委书记、财政部某司级干部和四川省财政厅有关官员。

警察不按规定启用警卫措施,其行为就没有正当性。人们心里有气,具体面对时却无可奈何,转念一想甚至自己都想“退后一步天地宽”。若权力进逼权利,忍让加剧威权,两相作用,权利空间就会变小。

周泽律师遇到的是汶川县公安局的“处突大队”。还别说,处突大队真不是浪得虚名,行动起来,态度果敢,措施专业,威武得很,有人上铐拽走被控制者,有人用毛巾捂嘴以防发出叫声,有人遮挡镜头以免被人拍摄。这种专业素养,不知真去处置突发现场效果如何,但用于对付本来就安安静静的和平公民,真是猝不及防,一拿一个准。

专业人做专业事,处突人员搞人身控制,在行;但从法律素养方面看,显然不可以算合格的执法者。明明是周泽律师和朋友两个人,被不合规定的警卫措施限制了在公共场所的自由行动权,并在稍有口舌之辩的情况下遭受捂嘴扭扯上铐,处突人员却说他们“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何谓聚众,何谓扰乱,何谓社会秩序,从语言、逻辑到法律,这些人都需要回炉。若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受到不正当警卫的官员视察,才算是实至名归。官员出巡,随从成群,又加警卫,有时还要加演欢迎人群,这都是聚众。由此而清空公共场所,管制道路交通,安保超越标准,这就是扰乱社会秩序。这种扰乱行为,从来不闻有过追究。前呼后拥,道路以目,肃静回避那一套,时时有之。

这一事件由不正当的警卫措施引发。县委书记和司局级官员,不叫调研而叫视察,可见何其尊贵。警察机关为此而实施警卫,隔离人群,命令发自县委,还是警察机关自行决定?不管调研、视察,官员在公共场所的行动,并非机密。路遇者得而观之,不必闭上眼睛;有相机得而拍之,不受阻止。而处突队员不仅执行清场,还要人删除现场照片,他们是处置突发事件,还是制造突发事件?民众与照片被看得充满危险,又可见威武与胆怯的合一。

周泽律师遭遇的,只是社会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场景。这种寻常的细节,写出来,被注视,才算是一件事;不写出来,不被注视,就是日常的生活。生活如流水一样,权力对权利的侵蚀与逼迫,正所谓“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官员若滥用权力就会伤害公民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