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尴尬,权利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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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尴尬,权利的无奈作者:席韬来源:本站编辑部来源日期:2009-9-21本站发布时间:2009-9-21 1:47:56阅读量:1206次

  每天进入大门,门口卖水果的大叔都要冲我笑一笑,然后小声喊道:“葡萄便宜卖了”,每次我都会停下脚步。他批发的水果既新鲜、又好吃还便宜。我每天不管从哪里回来,都要在他那拎两斤水果。开学了,他蹬着那辆拉水果的三轮为学生免费运送行李,自行车坏了,他也帮忙修理。这就是我见过的最普通而又朴实的小贩(其实我不喜欢用小贩这个词,似乎隐含有一种贬义与无奈)。

  他只是北京数以千计的商贩中的一个,但却是少数幸运中的那位,他每天摆在固定的地方,没有上演“清明上河图之城管来了”那一幕。但在北京的街头、地下通道、天桥等地,当你看到商贩匆匆忙忙收拾、在数十秒的混乱之后全部消失之时,定会发现城管的身影。城管与小贩的矛盾如此突出,有关于他们的新闻与争论如此之多,以至不久前,选举网专门为其设了关键词,相关的文章竟多达80余篇。原本以为可以远离这个话题,但最近几天只要在百度上输入“城管”两字,就会搜索到当天发生在他们之间的那些并不愉悦的新闻(已不再是新闻)。人们自然地将两者联系在一起,其已成为城市管理中的矛盾焦点。

  中国大地,无奇不有,而每天城管与小贩的悲剧也以不同的形式不断上演。为何在崔英杰、魏文华的惨剧之后,城管仍不改暴力执法?

  在我的印象当中,城管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管理流动商贩,除此,末见其他。今天特意访问了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网站,才弄清楚了原来城管的职责有七项之多,具有多达13个方面的处罚权,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全部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权等等。从有关规定来看,与流动商贩有关的权力只限于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权,并无行政强制权。在一个法治国家,即使是行使行政处罚权,也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如告知,出示身份,说明理由等等。行政处罚有七种类型: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逐类分析,商贩无照经营的行为再怎么不合法,也不至于用到城管惯用的“三板斧”(掀摊、没收、打人)。就没收违法所得与非法财物而言,商贩的商品并非违法所得,非抢非偷,也许是用借来的或家里仅有的积蓄批发来的。而非法财物则更说不通,能说小贩的水果、玩具饰品或三轮车是非法占有的违禁品吗?如果不是,那掀摊、没收、打人又是什么行政处罚?

  公务员是公权力的合法行使者。从法律地位上来看,城管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但却行使着国家公权力,不知这是城管的尴尬还是权力的尴尬。更让人尴尬的是,在城管被推上舆论风口浪尖的今天,急于想交流经验的城管局长们组成的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竟被指为非法组织,这个组织可是城管的“娘家”。为了摆脱城管执法的尴尬地位,上海也出台了新措施:只要通过考试,城管员将全部转为“准公务员”,进一步明确执法身份。

  几天培训,一张试卷,未必能消除城管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正如有作者所指出的,只对在编的城管员进行考试,只不过是一场小圈子里的“盛宴狂欢”罢了。城管员通过考试就可以转为准公务员,无异于日前吉林省举行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考试”。考试考不出廉政的官员,同样,考试也考不出合格的城管员。

  城管暴力执法屡屡发生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其是否考试合格,也不在于其与公务员身份的擦肩而过,而在于执法人员的官本位思想以及对人民权利的漠视。城管员的非公务员身份、处于权力末稍的地位更加强了他们的官本位、权本位思想。当这一群人拥有公权力时,权力往往被使用到极至,甚至滥用的地步,暴力执法也就成了城管员张显权力的方式。不仅城管人员如此,不少其他公权力的持有者也如此。如今,当公民的维权意识增强时,有些手握权力的人却还没有适应这种维权,还沉浸在臣民时代的官本位思想里。视自己的权力为生命,却视人民的权利为鸿毛(“开胸验肺”式的维权就是绝好的例证)。

  政府城市管理理念的扭曲和制度的缺陷进一步妖魔化了城管的职能。目前,商贩影响市容以及无商贩化的理念,使城管对流动商贩的管理已不再局限于那些妨碍交通、占用街道主干道等行为,而是扩展到不允许流动无照小贩的存在。谁说良好的市容与商贩水火不容,不共戴天?没有民意调查,也没有科学论证,这完全是政府管理者少数人民主的结果,他们依自己的审美观、价值观来管理城市,以方便管理者的方式进行管理,而不是以方便市民的方式进行服务。退一万步讲,如果为了方便管理不允许流动无照商贩的存在,那流动有照商贩,或固定又有照的商贩总该是合法的。在法国,流动商贩可以通过网上、邮寄等各种方式便捷地申请许可证,门槛很低。商贩只要不占用道路主干道,不妨碍交通,持照就可以做各种小买卖,既为城市增加便利,又成了一道风俗。我国不妨借鉴法国的做法,通过便利的途径、较低的门槛为流动商贩颁发经营许可证。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围堵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就如在一个城市,如果没有垃圾箱,人们不知将垃圾往何处丢,结果可能到处都是垃圾。但有了垃圾箱,情况完全可以出现180度的大转变。

  对于许多商贩来说,没有稳定的工作,而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门槛又太高,如果不是孩子上学,他们不用每天起早贪黑,忍受夏日的酷暑与冬日的刺骨寒风;如果不是在家务农入不敷出,他们不必挤入进城务工的洪流;如果不是出生贫困而又无缘于城镇居民所享有的社会福利,他们也无需奔波于车水马龙之间与霓虹灯下。如果不是养家糊口的家当面临被没收,我相信,那些除了生存已无睱顾及其他的商贩不会暴力反抗。虽然人们的维权意识在不断的增强,但对于被迫以卖水果、小吃为生的商贩来说,还不会像在其他国家那样,会因一杯咖啡烫伤了嘴而索要赔偿。正如于建嵘教授所言,“中国民众是最没有抱怨心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抱怨?还会出现无数城管与小贩的悲剧?

  我想,如果权力与权利进行一场对话,他们肯定都会抱怨:

  权力:我本可为民服务,却奈何身不由已,尴尬……

  权利:我本可处于高位,却奈何被践于足下,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