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与俗:关注大众文化的审美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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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RNING.SOHU.COM    2004年3月23日16:36   [ 蔡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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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妹子宋祖英的歌雅俗共赏
年过古稀的胡光凡红光满面,微笑起来一口整齐的牙齿令人羡慕。据说到医院体检时,连医生也惊讶地问:“您的牙齿怎么这样好?”
我曾向这位新闻界的老前辈打听健身诀窍,他微笑着说:“我心态好,对名利看得淡,每天早上坚持打一个小时的太极拳。”他还不无得意地告诉我,他学了三套太极拳、三套太极剑。

胡光凡1949年9月到新闻干部训练班学习,前半辈子在新闻战线工作。他深有感受地说:“报社工作辛苦,压力大,当时我编副刊,手里没几篇有分量的稿子我睡不着觉。”胡光凡从20世纪60年代初即从事文艺理论批评工作,与文艺界一直保持密切联系。
1978年他到省社科院工作,甘于寂寞,安身立命在学术上,开始由一位报人向学人转化。到1995年离休时,他已成了国内外知名的周立波研究专家,日本汉学家称他为“周立波辞典”,其代表作《周立波评传》获多项奖;出版专著和发表现当代文学研究论文、文艺评论共300多万字。
熟悉胡老的人都说他随和、厚道、公正,人缘好。作为昔日的报人,他依旧十分关注现实,关于文艺的“雅”与“俗”就是我们多次谈论的话题之一。
记者: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丰富。在全球性的大众文化背景下,文化娱乐化、雅俗混流的局面也日益明显。一方面,某些高雅文化如传统戏剧歌舞剧、纯文学期刊等,无复往日的风光;另方面,各种形式的大众文化却日益流行。这次人大会,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2004年主要任务时,强调“必须把文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如何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努力提高大众文化的审美品位,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公共话题。
雅、俗之别,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有时仍纠缠不清。《诗经》先秦时属俗文学,到了汉代属于雅文学;四大古典名著,当时是以俗文学方式出现,今天是相当雅。您是文艺评论家,能不能从文化———特别是艺术审美的视角,谈谈雅、俗的概念和区别。
胡光凡:“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在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以物质为媒介表现精神的精神文化领域,雅与俗是两个互相对应甚至对立的范畴。回溯人类文明发展的长河,从物质文化到精神文化,雅、俗之分由来久矣!拿文学艺术来说,一部人类思想史、文化史,就记载着文学艺术由无分雅俗到雅俗分化的嬗变过程。
依照传统的习惯的说法,那些经过更多加工,比较精致,涉及人数较少的文化,被称为雅文化;反之,则为俗文化。任何社会,任何时代,从俗者总是大多数,俗文化拥有大多数受众,所以又叫大众文化。
不过,雅与俗虽然是两种不同的文化形态,体现不同的价值取向,但又是共存于民族文化中的两个对立统一体。无俗即无所谓雅,无雅也就无所谓俗,二者互相依从,彼此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向对方转化。《诗经》就是由“俗”到“雅”的经典,《红楼梦》也是俗文学的升华。总之,随着文化语境的变化,雅与俗的内涵和表现形态都会发生变化。因此,对雅、俗的概念不能作静止的、僵化的理解。
记者:记得去年曾有过一次“20世纪中国十大文化偶像”评选,娱乐明星的票比有的文化巨匠的票还多,把精英文化偶像与时尚文化偶像搅在一块评,引起许多意见。能不能请您进一步谈谈雅与俗的价值取向究竟有什么不同?
胡光凡:我着重围绕文学艺术谈点看法。作为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一种审美创造,文学艺术是人类“艺术”地掌握世界的高层次的精神活动。文学艺术的价值,是由它的人间情怀———亦即世俗取向和精神向度两个互相关联而又取向各异的部分构成。真、善、美的有机统一,是其价值结构的基本内涵。
我们常说的“雅”,即高雅,它代表着文学艺术发展的纯正方向。其理想的模式是:思想内涵的博大、崇高、深刻与先进,想象的丰富与美丽,境界的高洁与灵动,技巧的独特与高超,语言的优美与纯洁,等等。在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上追求和达到高雅的境界,不但是一个时代文学艺术成就的标志,而且是文化人主体人格通过艺术话语的最好呈现。它是创作主体对文学艺术价值中精神向度自觉和深入把握的结果。一个时代,如果没有雅文化和高雅的文学艺术,只能表示其文化精神乃至民族精神的萎缩。
相对而言,“俗”,或曰通俗,则主要代表着文学艺术价值的世俗化取向。一般地说,它不追求什么深邃的思想内涵,不热中于精神开掘和“灵魂拷问”,总是以浅近的、为多数人容易接受的方式,力求满足、同时也塑造着大众普泛的艺术口味。它虽难免粗鄙芜杂,却常常洋溢着普通人情感的浪花,展示出文学艺术迷人的娱乐色彩。因为老百姓喜爱和需要它们,所以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价值。
记者:大众文化虽是快餐文化,但可以起到以闲适消解奋斗之“累”、以消遣舒缓跋涉之“苦”、以放纵释放殚精之“闷”、以调侃转换处事之“烦”,其作用确实不可否认。就如苏轼在谈论书法时的两句诗:“短长肥瘦各有态,玉环飞燕谁敢憎?”有一种看法:我国已步入“大众文化时代”。文化由一种高雅的思想和道德教化工具和审美形式,逐渐向“大众消费品”,向一种大众娱乐方式过渡。这个趋向,在湖南也日益明显。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胡光凡:这大概就是所谓“文化娱乐化”的时代潮流吧!在西方,大众文化的崛起,是与其现代化进程同步的。它是一种在现代工业社会背景下所产生的,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市民文化,主要满足人们的感性娱乐需求。它的结构十分庞杂,本质是商业文化,具有市场化、世俗化、游戏化、平面化和大众参与性等特征。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人民群众在经历较长时期的物质匮乏、文化缺失之后,对当代商品社会所提供的越来越丰富的物质产品和精神文化产品,有了更多的渴求和较大的消费能力。因此,多种多样的大众文化也风起云涌,文化产业日益发展,文化市场日趋繁荣。这种现象的出现,与其说是受西方大众文化思潮的影响,我更倾向于它体现了新的时代人民大众文化平等观念和文化权利意识的一种觉醒。同时,我国的大众文化还有与西方不同的文化背景和文化土壤。要言之,它是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现实,既受中华传统文化及地域文化———在湖南也就是湖湘文化传统的影响,又受中国革命文化传统的影响。一些优秀传统,至今影响着大众文化的发展。
当然,大众文化也有其先天的不足和缺点,需要先进文化的指导和提高。
记者:能不能详细点谈谈这个问题?
胡光凡:前面说过,大众文化的本质是商业文化,是娱乐消遣的工具,“俗”是它的特点和本色。随着大众文化的越来越商品化,商业化操作中那种赤裸裸的功利性目的,必然诱使某些文化商人和媒体合谋,竭力去迎合、刺激人们感情中某些低俗的东西,无限度地强化大众文化消费中的感官刺激功能、游戏功能和娱乐功能,以满足人们“及时行乐”、“游戏人生”、“潇洒走一回”的欲望和需求。其结果,必然导致大众文化的越来越平面化(即在精神内涵上的空虚、苍白、直露和肤浅)与庸俗化(即单纯追求感官刺激,追求以金钱物欲、色欲、权欲等世俗功利为目标的价值取向),使非道德意识和非社会主导价值观越来越成为其主导意识。这就是大众文化中越来越显眼和令人忧虑的“媚俗”倾向。
记者:您指出的这一点很重要。与大众文化相比,经典文化、主流文化对一个民族来说,其作用显然不可同日而语。英国人崇拜莎士比亚,法国人景仰雨果,普希金是俄罗斯人的骄傲,德国则以诞生了贝多芬为荣,经典文化、主流文化对人的灵魂的塑造和道德的提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经典文化和主流文化来说,大众文化既是其“从”,又是其“补”,但不可或缺,少了它,便没有文化的多样化。您对湖南大众文化发展的态势有何评价?
胡光凡:我觉得,湖南大众文化的发展态势总体上是好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歌厅舞厅文化与以电视为主要代表的大众传媒文化,以其世俗化、娱乐化、多样化的方式,不但适应和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而且把开放意识、商品意识、科学理性意识和现代民主观念等等,撒播到广大民众的心田,有力地冲击和荡涤了人们原有的小生产意识、封建意识,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精神动力。这是应当充分肯定的。但湖南的大众文化,也存在不容忽视的“媚俗”倾向,某些浅薄的、矫情的、低俗的东西,在舞台、荧屏和平面媒体中,不时出现。
记者:能不能谈点具体表现?
胡光凡:我个人的接触面有限。但文艺界、评论界的朋友和社会大众,对此常有议论和批评。现略举数端:
娱乐界和媒体联手,炒“星”造“神”的现象有加无已,诱发越来越多的“追星族”。有的媒体不惜下大气力,精心“包装”,无休止地炒作明星“绯闻”乃至丑闻,反复渲染某些假、恶、丑的东西乃至反文化的现象;
娱乐情色化成为时尚。有的节目掺杂大量有关男女之情、男女之色的成分,节目形式以穿着暴露的俊男靓女、令人脸红的打情骂俏、引人想入非非的音乐、动作为最大卖点,以换取高额票房收入和收视率;
接二连三、各种名目的“选美”大炒作,形成一波又一波的“娱乐”狂潮。不单是“美眉”,“男色”也被置于选美和观赏的展台,并且成为新的抢眼点,人们惊呼如今已进入“男色时代”;
有的表演过分热中于搞笑,自我卖弄,戏谑失度,把肉麻当有趣,作秀变成了令人“作呕”;
还有的节目和作品,美化帝王、后妃、重臣、权贵,在五光十色的高技术的文化包装中,混杂着一些陈腐落后的观念,诸如反民主、反法治的封建皇权至上观念、“青天”思想、权谋意识和奴才主义……等等。应该说,这些东西,对培养、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文化素质,是有百害无一利的。
记者:“媚俗”现象的出现,除了前面说到的商业利益的驱动是主要原因外,与某些人对大众文化娱乐功能认识上的偏颇,恐怕不无关系。
胡光凡:正是这样。什么是娱乐?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文艺美学观,娱乐的实质在于“按美的规律造型”,塑造一种切合人们的好奇心理和游戏心态乃至生理需要,能引起人的美感的艺术形象,从而使人们产生心理生理的快适与精神的愉悦,这就是娱乐。这说明,娱乐价值是审美价值的基础,也是文学艺术与人产生直接的亲和力的重要基础。失去娱乐性,就等于抽空了人向审美与道德的澄明之境攀升的阶梯,所谓艺术享受就会成为“虚幻”的空中楼阁。
过去,我们在文化艺术的功能问题上,往往只强调它的政治道德教化功能,而忽视娱乐功能,甚至把消闲娱乐性的文化消费当成一种不健康的倾向。这无疑是片面的。但我们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只强调文艺的娱乐功能,而又把娱乐仅仅看成感官的刺激和享受,反对和排斥任何认识作用和道德净化作用。这同样是一种片面性。事实上,大众文化中那些优秀的作品,常常以轻松活泼的形式和姿态出现,以娱乐为契机,产生一种吸引和打动广大读者与受众的魅惑力,进而使他们在赏心悦目中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获得思想教育。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寓教于乐”的道理。
记者:娱乐性具有不同的审美层次和文化品位,这是个令人感兴趣的话题,可惜不少人没有看到这一点,有的人也就安于低俗,有的传媒有意无意迎合低俗……
胡光凡:简要说来,娱乐有三种含义,也可说是三个层次。它们构成“娱乐”完整的文化内涵和价值取向。
首先,娱乐具有生理满足的意义———当然只是想象性的满足。在生活中,为什么那些荒诞故事、市井奇闻尤其是“明星绯闻”之类,能够不胫而走?就是因为它们稀奇、古怪,有着饶有兴味的情节和细节,能够唤起人们共有的某方面的生活体验,满足其好奇猎艳的心理。这就是娱乐性。但生活中的这种娱乐性并不注重品位,难免鄙俗,而文学艺术的娱乐性却不能停留在这种原生状态,应当尽可能赋予它审美的品格。
娱乐的另一层含义,是它必须具有益智的特色,能够调动人们的心智。比如,武术、车术、杂技、魔术以及琴棋书画等技艺,如果艺术家能展示自己某方面的卓越才艺和“绝活”,就不但能让人激动、兴奋、快适,而且由于“奇”和“巧”中有理路、有高招、有诀窍,常常耐人品味和推敲,诱使人们开动脑筋。而人们从反复品味、思考中,往往能获得有关大千世界、人生百事的许多知识,增长智慧。这种心智的调动和启迪,是高层次娱乐的标志。
娱乐的更高层次,是它必须具有健康、优美的内容和形式,尽可能丰富多彩的文化内涵和美学色彩,最终指向高雅的格调,在审美的意义上实现整体的升华。这就是说,它不止于满足益智的需要,更不会停留于片刻的情绪宣泄,徘徊于感官刺激所引起的浮泛的心理满足层面;而是植根于积极的人性,追求高尚的情调和思想,使人的娱乐本性———即通过游戏和宣泄来超越现实束缚、获取身心自由的天然的渴求,最终在审美中获得升华。这样的娱乐,便具有高雅的品格,能引导人们乘快感之扁舟抵达美感的彼岸和精神的高处。我们常说的“大俗通雅”,或者像著名女作家丁玲所说的大众的、通俗的文艺要“俗得雅”,都包含着这种意思。
记者:看来,大众文化以消闲和娱乐为主,但不能没有自己的道德内涵和精神追求。正确对待和处理好群众需求的“雅”与“俗”,坚持在满足中不断提升品位,是包括大众文化在内的整个精神文化领域值得十分重视的问题。
胡光凡:对!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人的审美需求不但日趋多样化,而且也日趋高标准化。这既是经济文化发展的成果,也是人们科学文化素质提高以后,更加希望高扬自己的本质力量,使身心获得全面自由发展的自觉要求和历史体现。因此,人民大众的审美需求也是“与时俱进”的。我们强调“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就是要以群众的现实需要为第一信号,跟上时代和人民群众前进的步伐,尽可能以最新、最美、最精良的精神食粮,去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需要。一味地迎合某些人低级的、不健康的情趣,以为它就是群众的渴求和欣赏水平,这实际上是对人民大众审美趣味的曲解和亵渎。无论高雅文艺或通俗文艺,都要努力创新,不断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层次,多出精品。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