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诗经》婚恋诗的隐喻符号及意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4:19:22
作者:陆跃升
关键词:婚恋诗 隐语 鱼 薪
摘要:《诗经》中有许多反映婚恋的诗歌,运用了含蓄蕴藉的隐喻与象征方法,凸现了《诗经》高度的艺术水平。本文就“鱼”与“薪”两种物象对《诗经》的部分篇章进行诠释。以期更深入准确地探讨《诗经》婚恋诗蕴含的意义。
皮尔斯说:“其象征符号的符号形体与符号对象之间没有肖似性或因果相承的关系,它们的表征方式仅仅建立在社会约定的基础之上,是基于传统原因而代表某一事物的符号。不同民族可以有各自不同的约定,从而形成不同的语言符号系统,与之相关的文字、手语、旗语、鼓语等也都属于象征符号。”{1}然而,传播符号一方面在应用中不断丰富和充实所指的内容,使原来比较模糊的意义变得日益清晰,其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越来越可以检验。另一方面,在不同历史时期,使用同一母语的人在听取或阅读同一大小单位的语言符号时,也会出现多样解读。因而造成传播信息的失控和出现不对应的反馈。我们对古代文献的准确解读就必须把历史和文化的因素乃至政治、经济的因素,一并考虑进去。{2}对《诗经》文本的理解,就应该挖掘文字符号之后隐喻含义。在《诗经》的婚恋诗中,“鱼”、“薪”等均具有特定的内涵。
一、“鱼”在《诗经》中的喻意
在《诗经》中,有许多写到“鱼”的诗都与婚姻和性爱有关。如《周南·汝坟》:
遵彼汝坟,伐其条枚;未见君子,惄如调饥。
遵彼汝坟,伐其条肄;既见君子,不我遐弃。
鲂鱼赬尾,王室如毁;虽然如毁,父母孔迩。
闻一多说:“鱼的繁殖力最强,而且与原始人类的崇拜生殖,重视种族繁衍直接相关。”他认为《周南·汝坟》就是一首以“鱼”隐喻情侣及性爱的诗歌。他解析为:“窥‘ ’一字,根根据上条,本条‘鱼’字隐语的性能,是十分明显的,所应补充的是上文‘未见君子, 如调饥’的‘调饥’也是同样性质的隐语。王室指王室的成员,有如‘公子’、‘公族’、‘公姓’等称呼,或如后世称‘宗室’、‘王孙’之类,‘毁’即‘火’字,‘如火’极言王孙情绪之热烈。‘ 如’当为‘ 然’,‘调饥’即‘朝饥’。因此从文章脉络来解读,女子未见君子的‘朝饥’自然指的是情欲,而非指饥饿的腹欲。”{3}“‘鲂鱼’、‘王室’用以称男主人公,心爱的情人,‘ 尾’、‘如毁’皆用以形容男主人公热烈的情绪,即强烈的性欲,对自己热情如火。下一句‘虽然如毁,父母孔迩’的解读亦感情感的放肆热烈。说明女子面对男主人公的热情,以‘惊慌的神气’表达对父母长辈的顾忌。我们还可以从《左传》的疏找到‘鱼’的这种隐喻意义。《左传·哀公十七年》:‘卫侯贞卜,其繇曰:如鱼窥尾,衡流而方羊。’疏引郑众说曰:‘鱼劳则尾赤,方羊游戏,喻卫侯淫纵。’”{4}可见《左传》也以鱼隐喻情侣及性爱的。以食鱼喻性的满足,如《陈风·衡门》:“衡门之下,可以栖迟。泌水洋洋,可以乐饥。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取妻,必齐之姜。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取妻,必宋之子。”诗中的鱼是一种隐喻无可争议。“泌水乐饥”,“乐饥”即为“疗饥”,非水可“疗饥”,而是水中之鱼可以“疗饥”,所以才引出下文。以食鱼比娶妻,以鲂与鲤比春秋时的名门闺秀:姜姓的齐女和子姓的宋女。与前文的“疗饥”联系起来,正说明食与性满足均为“疗饥”之方,于是鱼与情人就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了。《卫风·硕人》是渲染卫侯迎娶齐女的诗,诗云:“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 , 鲔发发。”“施 ”写施网于水中,“ 鲔发发”写鲤鱼和鲔鱼之多,以喻新娘不仅有齐侯之女,还有随嫁的其他姜姓的姑娘。以此为喻,既写出了诸侯婚嫁的声势,同时也使诗歌生动形象。捕鱼要用渔具,好的渔具可以得鱼,但渔具破损则会丢失既得的鱼。我们的民间歌手们巧妙地运用了这一生活常识,创造出发人深思的喻义,以破网捕鱼比女子的外遇。据《左传》载,齐襄公与其妹文姜偷情,后来文姜嫁到鲁国,鲁桓公与文姜一同到齐国,齐襄公命公子彭生杀桓公,文姜便留在了齐国,直到庄公即位,文姜才回到鲁国去。齐人不齿其君的行为,于是作是诗以讽之。《齐风·敝笱》:“敝笱在梁,其鱼鲂鳏。齐子归止,其从如云。”《毛序》说:“齐人恶鲁桓公微弱,不能防闲文姜,使至淫乱,为患二国。”诗中以“敝笱”比桓公,或喻鲁之小弱,以鲂鳏出网喻文姜与襄公的私情。《诗经》中在以捕鱼比新婚的基础上,又引发出更多的喻义,如以捕鱼之地和捕鱼的器具比家室。《邶风·谷风》是一个被弃的妇女对负心人的谴责,诗的第三章说:“宴尔新婚,不我屑以。毋逝我梁,毋发我笱!我躬不阅,遑恤我后?”“毋逝我梁,毋发我笱”是告诉新妇不要到我捕鱼的地方去!不要动我捕鱼的笱!实际上是哀告新人别占了我的家,别弄乱了我苦心经营的家室。陈奂的《诗毛氏传疏》云:“逝梁发笱,喻新昏者入我家而乱我室。”此语正得其精髓。
二、“薪”在《诗经》中的喻意
“薪”字在《诗经》中频频出现,尤其多出现在与婚姻有关的诗歌之中,并组合成“伐薪”、“析薪”、“束薪”、“获薪”、“栗薪”等。如:
《陈风·扬之水》:“扬之水,不流束薪。”
《齐风·南山》:“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
《豳风·东山》:“有敦瓜苦, 在栗薪。”
《小雅·大车》:“无侵获薪。”
《小雅·白华》:“樵彼桑薪。”
《周南·汉广》:“翘翘错薪,言刈其楚。”
《唐风·绸缪》:“绸缪束薪,三星在天。”
这引起了《诗经》研究者的注意,如王先谦在他的《诗三家义集疏》中多次提到诗人常以“薪”喻婚姻,但认为它只是一种比兴手法或象征,却没有去探讨运用这种比喻的原因。闻一多先生明确提出“薪”与古代婚礼的关系,他在《诗经通义》“邶风”条中说:“析薪、束薪盖上古婚礼中实有之仪式,非泛泛举譬也。”闻一多先生看到了析薪和伐薪与婚礼的关系,可谓慧眼独具,但没有说明这种“仪式”的含义与内容。当代著名的《诗经》学者蒋立甫先生承闻一多的观点,并对之进一步发挥,他在《绸缪》诗注释中说:“风诗中‘薪’常连及男女婚事,如《汉广》:‘翘翘错薪’;《南山》:‘析薪如之何’;《东山》:‘ 在栗薪’等。这大约与当时婚礼的风俗习惯有关。下二章‘束刍’、‘束楚’同此。据说过去有的地方,嫁娶的时候,男家把柴用红绒缠绕着送到女家;女家则把炭用红绒缠绕着回赠男家。这与‘绸缪束薪’正合。”{5}因为“薪”以其生长快速、滋生繁衍众多、具有柔性和极强的生命力等品性,从而成了先秦时代婚礼中重要的聘礼。以“薪”为聘是古人对婚姻的理解与诠释,它的主要喻意有:第一,以“伐薪”喻求偶。《齐风·南山》:“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这里作者用了多重比兴:娶妻须有媒人,正如破薪必须要用斧子,其比一也;娶妻必先伐薪、析薪,再用薪为聘礼以娶妻,其比二也。所以《易林·小过之益》说:“执斧破薪,使媒求妇。和合二姓,亲御饮酒。”这是对《南山》诗中“析薪”一词最好的注释。可见在《诗经》之中,伐薪与析薪当为求偶之喻。如《周南·汉广》首章言“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次章说“翘翘错薪,言刈其楚”。“郑笺”说:“楚,杂薪之中尤翘翘者,我欲刈取之,以喻众女皆贞洁,我又欲取其尤高洁者。”郑玄的“贞洁”之论固然有些迂腐,但对伐薪在本诗中的比兴含义的把握还是准确的。作者正是以刈薪、伐薪来比喻求偶。第二,以束薪喻牢固的夫妻关系。《诗经》以伐薪喻求偶,以束薪喻牢固的夫妻关系,且这“束薪”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放置于新人的洞房之中,所以《东山》诗中征者忆及“栗薪”,《绸缪》诗中新人看见眼前的“束薪”而欢歌。“束薪”不仅标志着男女双方名分已定,表示本不相关的一对男女从此将组成一个新的家庭,且将生死与共,同时也喻夫妻关系似“束薪”一样牢固。如《郑风·扬之水》二章云:“扬之水,不流束薪。终鲜兄弟,维予二人。无信人言,人实不信。”总之,先秦婚礼以“薪”为礼其意义在于:其一,薪不仅生长快速,且滋生繁衍众多。这正是古人对多子多福的向往和对美好生活的祝愿。其二,薪类大多数都具有柔性,不仅在于要求女性柔顺,同时更在于希望婚后夫妻双方能够相互关爱,相互依赖,夫妻关系牢固而久长。其三,薪类植物具有极强的生命力与再生力,并能经冬不死,更有一些四季常青。这种品性对于婚姻双方至关重要,它是对人生旅程的高度浓缩与隐喻。
综上所述,“鱼”、“薪”在先秦婚俗中确为重要的物象,这反映在《诗经》中,凡是与“鱼”、“薪”有关系的诗歌大都与婚姻有关。但也有与婚恋无关的,如《邶风·凯风》:“凯风自南,吹彼棘薪。母氏圣善,我无令人。”以“凯风”喻母爱,以“棘薪”比儿女。但这毕竟是极少的现象。因此,总结并探讨《诗经》中隐语的含义,这对于正确理解领悟一些诗歌的本义及诗的题旨是很有必要的。
作者简介:陆跃升,文学硕士,凯里学院文学院副教授。
{1} 黄华新,陈宗明.符号学导论[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4.
{2} 余志鸿.符号传播的游戏规则[M].上海:上海交大出版社,2003.
{3} 闻一多.闻一多全集[M].第三册.武昌: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
{4}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0.
{5} 屈万里.诗经选注(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