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志(1986-2002)第十四篇 林业 第五章 第一节 森林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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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志(1986-2002)

第十四篇 林业

第五章 森林保护

第一节 森林防火

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萍乡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1988年前,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与市林业局林政科合署办公;1989年起单独定编,设立专职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市长或分管农口工作的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担任总指挥。

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设置规格相对应,有总指挥1人,由县(区)长或副县(区)长担任。全市各县区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莲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于1985年(莲花县1992年划归萍乡市管辖),湘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于1985年,芦溪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于1987年(1997年由区改县),上栗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于1985年(1997年由区改县),城关(安源)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于1987年(1993年城关区更名为安源区),安源经济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于1998年。

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每个乡、镇、场均要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于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只有莲花、湘东两县(区)实施。其中莲花县18个乡镇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湘东区13个乡镇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均由乡镇长担任。其余未设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乡镇的森林防火工作主要是由分管农林的副乡、镇长具体抓、管。

护林联防组织  护林联防是地区边界之间山林火灾共同预防和扑救的一种积极措施。萍乡地区最早加入护林联防组织是196311月,属于宜春专区第一联防区成员(联防区成员有宜春、萍乡、分宜、万载、新余、上高等6个县市),1967年停止活动。1970310日经国务院批准萍乡市升格为省辖市后,调整为湘、粤、赣省际联防委员会第六联防区,该联防区成员有莲花、永新、宜春、万载、湘东、上栗、醴陵、浏阳、攸县、茶陵等10个县区,联防活动一直开展至2002年。

森林防火基础设施  1988年前,萍乡市的森林防火设施、设备较为简单,扑火工具只有砍刀加树枝;设施主要是铲修防火线、修筑林区公路以及建设一些林带作为防火隔离带;部分林区建造简陋的瞭望台。1988年以后,全市的森林防火设施、设备有长足的发展,逐步形成“四网两化”的新格局。“四网”即:瞭望勘测网、林火阻隔网、预测预报网、通讯网,“两化”即:扑火队伍专业化、扑火工具机具化。

瞭望台  萍乡境内最早设立专用森林防火瞭望台是1960年鸡冠山垦殖场的鸡冠山林场(原为省属鸡冠山林场)。随着全市各地林业的迅速发展,各林业单位为加强森林保护陆续建起各种形式的森林防火瞭望台(所)。较为规范的瞭望台有鸡冠山林场、源湴林场、芦溪镇建造的3个瞭望台。据统计,至2000年止,全市有瞭望台(所)38座。

防火线(林带)  市内的森林防火线有生土带、生物林带、林区公路和自然隔离带等。生土带宽约50米,每年将带面上的杂草铲除干净,以阻隔山火。生物林带,是选择抗火性能较好的木荷、冬青等特殊树种,栽成30米宽的林带,将成片的林地隔离成小块。至2002年止,全市有森林防火线、林带1315千米,其中:林带297千米,林区公路353千米,生土带防火线665千米。

风力灭火机  1989年首次购买林业部西北林业机械厂生产的CF20型风力灭火机30台,主要是配备给县(区)及市直国营林场,后逐年增购,配备到乡(镇)。至2002年,全市已有风力灭火机64台。

其他扑火机具  2000年萍乡市购买第一批油锯7台。新购部分灭火弹,主要功能是起隔离作用,使山火隔氧自灭。 二号扑火工具、砍刀等,据统计全市有2000余件。

无线电通讯设备  森林防火专用无线电通讯设施设备从199011月开始建设,19913月由林业部门牵头,有烟草、交通、公路、无委等单位,在位于城郊的五陂下垦殖场林业分场的芭蕉岭山峰上共同建起一座无线电差转台,各自运用自己的频道,为本单位工作服务。差转台服务半径为30千米,除莲花县外基本上解决了通讯不畅的问题。1992年,购买TM231A型(功率25W)手持对讲机23台,THO5A型(功率30W)手持对讲机29台;以后各县(区)陆续增购;至2002年,全市林业部门共有对讲机62台。全市森林防火使用的无线电收发信机是日本生产的键伍牌,收发频率为“114.250”。随着产品使用年限的到期,产品已进入老化期。至目前为止大部分对讲机因无法维修而停止使用。取而代之的是移动电话(手机)。市森林防火办公室有高频超短波电台3台。

交通工具  1989年前,市、县(区)尚无专用森林消防车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与林政科合署办公)仅有两辆“长江100”摩托车。1989年为解决市、县(区)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财政局、市控购办等7家单位联合向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上报购置消防车辆的报告,其中:城关区、湘东区、芦溪区、上栗区各购一辆森林消防指挥车和扑火运输车,国营林场、垦殖场等单位购车计13辆,全市共计需购车21辆。同年起省陆续下达车辆购置批复。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专用消防指挥车(北京吉普202),由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于1990年直接下拨,使用至2002年报废。

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198636日,杨岐山村民魏某在杨岐寺左侧农田中点火烧田埂,引发山火,未能及时扑灭。同一时间宜春水江乡村民林某在鸡冠山何大仙庙烧香拜神失火,引发山火,也未能及时扑灭。以致这两起山火燃烧到第二天。37日,李某又在责任山龙山抽烟时失火引发第三把火。两天来,3宗森林大火同时漫燃,火线不断扩大,一时无法扑救。从而造成上栗地区有史以来的最大森林火灾,共烧毁山林面积753.333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达40余万元。三火同时燃烧,引起市、区两级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及时调集机关干部、武警战士、消防干警、中小学教师及市直厂矿职工计1万余人次,出动车辆100余车次,经过两天两夜的英勇奋斗,大火终于在38日上午被扑灭。失火者魏某、林某、李某等3人被分别治安拘留715天。

199326日(农历正月十五日,元宵节),这一天是莲花上坟烧纸、放孔明灯、点地灯的传统习惯日,县工商局干部龙某在国营大乐坪林场垒里冲上坟烧纸引起山火,烧毁中幼杉林80.533公顷。为扑灭山火,莲花县出动车辆36辆,参加扑火人员达3000余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即时调遣市消防中队20余人由萍乡连夜赶赴莲花参加扑火。20余小时后,大火被扑灭。次日林业公安部门对肇事者龙某收审关押。同日,莲花全县由于野外用火严重失控,发生山火25起之多,过火面积180余公顷,参加扑火人员达7200余人。

19963212时,湘东区东桥乡岗口村发生山林火灾,烧毁森林面积316公顷。起火原因是该村村民段某在林区内吸烟后乱扔烟头所引发。起火后,村委会主任汤夏生立即组织村民上山救火,参加扑救人员共有56人。在扑救山火的过程中,村民陈颂兰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扑救山火,最后被大火围困,烧成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996373时死亡,省民政厅批准她为革命烈士。肇事者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19991226日,莲花县三板桥乡山口垅村村民朱某在林区乱扔烟头引发山林火灾。火灾发生后,乡政府立即组织村民400余人上山扑火,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即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200余人,出动车辆22辆,迅速赶至火灾现场。经过3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山火被扑灭。这次山火过火面积10公顷,三板桥乡桥头村村民汤恩喜在扑火中不幸被山火包围身亡。火灾肇事者朱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00329日下午,湘东区麻山镇中坪村发生一起重大森林火灾事故,造成扑火人员4人死亡。下午1时许,村民文某在自留地铲杂草点火焚烧,漫延至山上,无法扑灭;即时下山报告求援。村、镇领导立即组织100余名干群上山扑火,经过3个小时的扑救,山火被扑灭。在此次山火的扑救过程中,由于地势陡峭,杂灌茅草很深,风大(56级),赖正德等4人扑火时被大火包围,文某、赖正德当场烧死,陈述良、赖包德烧成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10时、次日凌晨3时相继死亡。200142日,省民政厅批准赖包德、赖正德、陈述良3人为革命烈士。2001103日,湘东区委宣传部、共青团湘东区委作出向赖正德、赖包德、陈述良3人学习的决定。

*原载《萍乡市志》(1986-2002)上册第266-2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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