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群众总是不明真相 ?(韩三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6:21:03
韩三洲:为什么群众总是不明真相 ?
这是三年前的一篇旧文。今天看到《新华网》对贵州瓮安县
6月28日发生的一起围攻政府部门打砸烧事件的报道,用词
依旧是“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
和县委大楼”,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政府才能让我们这些
百姓草民明了真相?象“周老虎”这样一桩普普通通的造假
案,闹得全国上下沸沸扬扬、是非难辨的,全世界都难辨其
真伪了。到了十个月后的今天“6.29”,中国人才知道事
情的真相,更何况重大社会事件中的那些内幕玄机呢?三年
了,还是同样地措辞,还是同样地手法,由此也能看出中国
的信息透明度与民主化进程是何其艰难,何其迟缓!
近年来,国内屡屡发生一些较大规模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如万州事
件、汉源事件、定州事件乃至前两天媒体披露的发生在安徽池州的群
体事件,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专家指出,这些事件反映出社会
的分化程度和政府官员与人民之间的矛盾,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
个棘手问题。其实,这种“不稳定因素增多”现象也早已进入决策者
的视线。今年3月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就强调要“积极预防和
妥善处理群体事件”,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合理地解决
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依法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来自
基层的人大代表认为,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对老百姓的问题处理不当,
群众和政府之间形成了一定程度的不信任,“小闹”就会酿成“大
闹”,结果酿成人们不愿意看到的“群体事件”。但绝大多数老百姓
都是通情达理的,不应把这类事件当作“闹事”而简单对待。
由此可见,“群体事件”这四个字本身就是一个较为客观公正的中性
词语,它排除了往日那种“以阶级斗争为纲”、随意上纲上线打击一
大片、挫伤群众迫切要求解决问题的主观臆断。不过,话虽这样说,
但每逢“群体事件”发生后,我们的政府官员和新闻媒体依然是摆脱
不了老一套的思维定势,还是习惯于沿用几十年不变的话语来为“群
体事件”定性,连几次报道的前后口径都如出一辙,都是“少数不法
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引发的。”有人把这种报道方式归结起来就
是:群众总是“不明真相”的;游行总是“非法聚集”的;闹事总是
“别有用心”的;上级总是“光荣正确”的。
说来也怪,当年毛泽东总是说“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往往
是幼稚可笑的!”所以他认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民间的俗语
也说“老百姓心里有杆秤”,怎么到了近年来咱人民政府的文告中,
就总是说“群体事件”是由少数不法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引发的
呢?按理说,与一小撮不法分子相比,事实真相在你政府手里,信息
传播权在你政府手里,强势话语权在你政府手里,你怎么会让你治下
的老百姓“不明真相”呢?再严格说了,你掌握着这样的领导大权与
话语优势,反让群众“不明真相”,受坏人蛊惑去干蠢事干坏事,本
身就是一种失误和无能,是宣传工作不到位、解释工作不到位,甚至
还有隐瞒真相、欺骗舆论和陷人于罪的嫌疑。
古人说,“大路不平众人踩”,“群体事件”说白了也就是一种“群
情激昂”的表达方式。无论是政府官员损害老百姓利益的腐败行为,
还是不能秉公执法的偏袒压制行为,都是致乱之源和积怨之本,都有
可能激化人民内部矛盾而上升为“群体事件”。可惜的是,我们的有
些官员,他们不仅“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还总要给人民群众扣上
一个“不明真相”的帽子,让老百姓来扮演受骗上当的芸芸众生的角
色,以掩盖他们自己工作上的失误与过错。
如此看来,按照责任追究制的原则,凡有“不明真相的群众”而引发
“群体事件”的地方,首先应该追究的是当地领导人的责任,因为正
是他们的工作失职和舆情失察,才让我们广大革命群众糊里糊涂地
“不明真相”的!
这是三年前的一篇旧文。今天看到《新华网》对贵州瓮安县
6月28日发生的一起围攻政府部门打砸烧事件的报道,用词
依旧是“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
和县委大楼”,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政府才能让我们这些
百姓草民明了真相?象“周老虎”这样一桩普普通通的造假
案,闹得全国上下沸沸扬扬、是非难辨的,全世界都难辨其
真伪了。到了十个月后的今天“6.29”,中国人才知道事
情的真相,更何况重大社会事件中的那些内幕玄机呢?三年
了,还是同样地措辞,还是同样地手法,由此也能看出中国
的信息透明度与民主化进程是何其艰难,何其迟缓!
近年来,国内屡屡发生一些较大规模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如万州事
件、汉源事件、定州事件乃至前两天媒体披露的发生在安徽池州的群
体事件,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专家指出,这些事件反映出社会
的分化程度和政府官员与人民之间的矛盾,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
个棘手问题。其实,这种“不稳定因素增多”现象也早已进入决策者
的视线。今年3月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就强调要“积极预防和
妥善处理群体事件”,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合理地解决
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依法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来自
基层的人大代表认为,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对老百姓的问题处理不当,
群众和政府之间形成了一定程度的不信任,“小闹”就会酿成“大
闹”,结果酿成人们不愿意看到的“群体事件”。但绝大多数老百姓
都是通情达理的,不应把这类事件当作“闹事”而简单对待。
由此可见,“群体事件”这四个字本身就是一个较为客观公正的中性
词语,它排除了往日那种“以阶级斗争为纲”、随意上纲上线打击一
大片、挫伤群众迫切要求解决问题的主观臆断。不过,话虽这样说,
但每逢“群体事件”发生后,我们的政府官员和新闻媒体依然是摆脱
不了老一套的思维定势,还是习惯于沿用几十年不变的话语来为“群
体事件”定性,连几次报道的前后口径都如出一辙,都是“少数不法
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引发的。”有人把这种报道方式归结起来就
是:群众总是“不明真相”的;游行总是“非法聚集”的;闹事总是
“别有用心”的;上级总是“光荣正确”的。
说来也怪,当年毛泽东总是说“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往往
是幼稚可笑的!”所以他认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民间的俗语
也说“老百姓心里有杆秤”,怎么到了近年来咱人民政府的文告中,
就总是说“群体事件”是由少数不法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引发的
呢?按理说,与一小撮不法分子相比,事实真相在你政府手里,信息
传播权在你政府手里,强势话语权在你政府手里,你怎么会让你治下
的老百姓“不明真相”呢?再严格说了,你掌握着这样的领导大权与
话语优势,反让群众“不明真相”,受坏人蛊惑去干蠢事干坏事,本
身就是一种失误和无能,是宣传工作不到位、解释工作不到位,甚至
还有隐瞒真相、欺骗舆论和陷人于罪的嫌疑。
古人说,“大路不平众人踩”,“群体事件”说白了也就是一种“群
情激昂”的表达方式。无论是政府官员损害老百姓利益的腐败行为,
还是不能秉公执法的偏袒压制行为,都是致乱之源和积怨之本,都有
可能激化人民内部矛盾而上升为“群体事件”。可惜的是,我们的有
些官员,他们不仅“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还总要给人民群众扣上
一个“不明真相”的帽子,让老百姓来扮演受骗上当的芸芸众生的角
色,以掩盖他们自己工作上的失误与过错。
如此看来,按照责任追究制的原则,凡有“不明真相的群众”而引发
“群体事件”的地方,首先应该追究的是当地领导人的责任,因为正
是他们的工作失职和舆情失察,才让我们广大革命群众糊里糊涂地
“不明真相”的!
为什么群众总是不明真相 ?(韩三洲)
韩三洲:为什么群众总是不明真相
为什么群众总是不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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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群众总是不明真相
智识学术网--为什么群众总是不明真相
湖北石首事件,群众为什么总是不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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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辩论】为什么群众总是不明真相 - 辩论会 - 凤凰论坛 - Powere...
“不明真相的群众”什么样?
不明真相的群众心理特征
华帆网 : 群众“不明真相”是官员失职(转)
不要轻言群众"不明真相"
我是一个不明真相的群众
不明真相的群众都是编剧高手
媒体评群体性事件 群众“不明真相”是官员失职
不明真相的群众就是这样制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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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服之美】喜乐: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
戴旭博文2 群众"不明真相"是官员失职
武汉不明真相群众围攻毛泽东住所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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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武汉不明真相群众围攻毛泽东住处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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