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词典1976~1984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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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词典1976~1984  共和国词典(1976年)

1976年4月,人民群众在天安门广场上悼念周总理

  天安门事件

  1976年1月8日,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周恩来逝世,当周恩来遗体送到八宝山火化时,上百万人伫立在十里长街默送哀灵。周恩来的逝世,在人民群众中引起巨大的悲痛。“四人帮”不仅发出种种禁令压制悼念活动,而且加紧展开了对邓小平的“大批判”。“四人帮”的倒行逆施使广大群众的悲痛心情迅速转化成愤怒的情绪,并进而转变为强烈的反抗行动。自当年3月下旬起,南京、杭州、郑州、西安等城市的群众冲破“四人帮”的阻力,自发举行悼念活动。首都人民也汇集到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恩来。4月4日清明节这一天,聚集了200多万京内外群众的天安门广场,悼念活动达到高潮。人们在人民英雄纪念碑前慷慨陈词,深切怀念周恩来,怒斥“四人帮”迫害周恩来、阴谋篡党夺权的罪行。4月5日,聚集在天安门广场的数万群众同一部分民兵、警察和部队战士发生了严重冲突。抗议被镇压了下去。

  以天安门事件为代表的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的强大抗议运动,为后来我党粉碎“四人帮”奠定了群众基础。但当时,中央政治局和毛泽东对天安门事件的性质作出了错误的判断,并且错误地撤销了邓小平的党内外一切职务。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1976年4月的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全会决定撤销中央发出的有关天安门事件的错误文件。

  唐山大地震

  1976年7月28日清晨3点42分(北京时间),唐山大地震发生。唐山大地震的震级为7.8级,震中烈度为11度。地震发生的地点是人口密集的工业区,发生的时间是清晨,正当人们沉睡的时候,地震部门事先未能发出预报。由于这些原因,地震造成了惨重的损失。1979年11月,在大连举行的中国地震学会成立大会上宣布,唐山大地震总共造成唐山、天津、北京地区24.2万多人死亡,16.4万多人重伤。

  大地震使唐山这座百年工业老城变成一片废墟。在世界地震史上,大地震后要建一座功能齐全的城市,一般要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而唐山仅用10年就完成了恢复建设。到1985年底,全市经济总量恢复到近58亿元,财政收入9亿多元。恢复建设累计竣工面积1800万平方米。当时的唐山有61万人,人均完工近30平方米,23万户居民搬进新居,近99%的居民有了新家。2007年,唐山人在中央和全国人民的支持下,已经建起河北省经济第一强市,进入全国城市50强,创造了世界上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奇迹。

  汶川大地震后,支援灾区成了唐山人爱心的一次集体迸发。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唐山市各界捐款捐物3亿多元,500多名唐山人活跃在抗震救灾一线。其中,有300多名是自发赶去的。

  毛泽东逝世

  1976年9月9日,中国共产党的创建人之一,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毛泽东逝世。当天,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向全国人民通报了这一噩耗,全国人民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9月18日,追悼大会在天安门广场举行,华国锋致悼词。同年1月8日,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总理、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周恩来逝世,7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德逝世。在党和国家的几位主要领导人相继去世后,党和国家的前途成为人们忧虑的问题。

  1976年10月8日,中共中央、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决定建立毛主席纪念堂。这违背了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1956年亲自签名的关于将遗体火化、不建坟墓的建议。1977年9月9日毛主席纪念堂在天安门广场建成开放,至今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瞻仰者人数已超过1亿人次。

  粉碎“四人帮”

  毛泽东逝世前后,“四人帮”加紧了夺取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阴谋活动。他们暗地布置其在上海的亲信突击发放武器;撇开中央办公厅值班室,在中南海另设值班室,企图由他们指挥全国;还在报上公开诬蔑和威胁华国锋等中央领导人。“四人帮”篡党夺权的活动,使叶剑英、李先念等许多老一辈革命家深感忧虑。身为党中央第一副主席的华国锋,在“四人帮”咄咄逼人的进攻下,也认识到必须割除党和国家肌体上的这个痈疽。1976年10月6日晚,华国锋、叶剑英等代表中央政治局,执行党和人民的意志,对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及其在北京的帮派骨干实行隔离审查,毅然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党中央还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了上海局势,使江青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妄图武装叛乱的阴谋未能得逞。

  粉碎“四人帮”的胜利,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这场灾难,从危难中挽救了中国的命运,为党和国家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创造了条件。 共和国词典(1977年)

1977年恢复高考后,一大批考生走进考场。韩树民摄

  恢复高考

  “文化大革命”期间,高校招生中进行文化考试被认为是“复辟”,是“资产阶级向无产阶级反扑”。高考制度被废除,改为推荐上大学。

  1977年8月13日~9月25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邓小平9月19日在同教育部主要负责人谈话时,提出要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问题。1977年10月12日,在邓小平的直接干预下,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关闭了10年之久的高考大门终于重新打开。教育部原计划收取每位考生1元钱的报名费,中央政治局讨论说,不要增加群众的负担,收5毛钱就行了。

  1977年10月20日,国内各大媒体公布了恢复高考的消息。1977年冬天,570万名考生走进了考场。1978年的春天,被录取的27万多名新生走进了向往已久的大学校园。

  恢复高考是“文化大革命”后中国高等教育、整个教育系统乃至全社会走向新秩序的开始。经受“文化大革命”重创10年之久的高等教育系统重新启动。恢复高考顺应了社会公众对人才观念的认同,重建了价值体系和观念,迎来了通过公平竞争改变个人命运的时代,推动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作为社会主流价值观的确立。

  平反冤假错案

  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为了篡党夺权,制造了大批冤假错案。仅国家机关干部被立案审查的就占当时国家干部人数的17.5%。在“文化大革命”前,由于党在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也造成了一大批冤假错案。

  粉碎“四人帮”以后,党内外广大群众强烈要求平反冤假错案。1977年12月,中央组织部在胡耀邦主持下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打开了在全国范围内的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的局面。1978年12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抓紧复查纠正冤假错案认真落实党的政策的请示报告。此后,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全面展开。

  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为刘少奇平反的决定。到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前,大部分冤假错案都得到平反。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作了彻底否定的结论。这使一切冤假错案的平反有了可靠的依据。

  到1985年,全国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基本结束。据不完全统计,经中共中央批准平反的影响较大的冤假错案有30多件,全国共平反纠正了约300多万名干部的冤假错案,47万多名共产党员恢复了党籍,数以千万计的受株连的干部和群众得到了“解放”。共和国词典(1978年)

资料图:邓小平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作主题报告

  拨乱反正

  《公羊传·哀公十四年》有“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之说。《现代汉语词典》释义为:治理混乱的局面,使恢复正常。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党拨乱反正全面展开的标志。它包括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三个方面的拨乱反正。

  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是各方面拨乱反正的前提和先导。全会冲破了党在指导思想上存在的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批判和否定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指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根本原则,从而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三中全会果断地作出把全党工作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这是党的八大正确路线的恢复和发展,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建设有中国自己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组织路线的拨乱反正,是一个从中央到各级的较长的过程。当年,党政、教育、科技、体育等各行业都进行了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一大批老一辈革命家重回党中央领导岗位、系统地清理重大历史是非、肯定1976年4月5日天安门事件的革命性质,撤销中央发出的有关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的错误文件等,是拨乱反正的开始。1977年5月,邓小平与中央2位同志谈话时指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这是对“文化大革命”时期盛行的“知识越多越反动”、“知识分子是臭老九”等谬论的批驳,为当时教育、科技界的拨乱反正指明了方向。1979年3月,中央决定撤销1971年8月转发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拨乱反正,彻底推倒了该纪要否定教育战线17年伟大成绩的“两个估计”,解除了“四人帮”强加在知识分子身上的精神枷锁。

  对拨乱反正,胡锦涛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评价说:使祖国迎来了思想的解放、经济的发展、政治的昌明、教育的勃兴、文艺的繁荣、科学的春天。

  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

  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是在党和国家处于重大历史性转折的背景下,在邓小平同志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起来的思想解放运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党面临思想、政治、组织等各个领域全面拨乱反正的任务。但这一过程受到“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错误方针的严重阻碍。1978年5月10日,中央党校内部刊物《理论动态》发表了经胡耀邦审定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第二天,《光明日报》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刊登此文,新华社随即向全国转发。这篇文章阐明,实践不仅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而且是“唯一标准”;实践不仅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且是检验党的路线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文章的发表引起强烈反响,一场规模宏大、内涵丰富、影响深远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在全国展开。同年12月举行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评价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为:对于促进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解放、端正思想路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这是在中国面临何处去的重要历史关头,党中央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前,在11月10日至12月15日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发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这实际成为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党的十一届三中会议开始全面认真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充分肯定了必须完整、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果断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了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决策。这次全会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历史的新时期。

  包产到户

  1978年11月,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村民代表秘密签下一份契约,其主要内容是不再搞“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把属于集体的土地承包到农户,由农民自主决定种植品种、种植结构。按照承包土地的数量,每户保证完成全年上交和公粮,不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实行“大包干”,小岗村一年就大变样:结束了20多年吃“救济粮”的历史,而且上交国家粮食3200多公斤。

  凤阳小岗村推行的“大包干”做法,很快在安徽、贵州等地迅速得到农民认可,“大包干”随之向全国扩展。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改革的第一个“一号文件”《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目前农村实行的各类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从而解决了当时关于“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姓“资”姓“社”的争论。1983年,中央又下文件指出,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1984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改革的第三个“一号文件”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文件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和开发性的项目,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文件使农民吃了“长效定心丸”。1991年11月举行的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同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步,突破了“一大二公”、“大锅饭”的旧体制。随着承包制的推行,个人付出与收入挂钩,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增,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也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乡镇企业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对当时的农村改革乃至中国的经济改革和社会变迁,产生了巨大影响。我国乡镇企业德发展曾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的社办工业、20世纪70年代的社队企业阶段。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各种联营企业、合伙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迅速发展。1984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即中央4号文件),同意将社队企业改为乡镇企业。明确其包括乡镇办、村(村民小组)办、联户(合伙)办、户(个体私营)办等形式。20世纪90年代后期,乡镇企业中的股份合作制、股份制、中外合资合作等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涌现。1997年1月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规定,乡镇企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

  乡镇企业的发展,改变了我国城乡二元分割的经济结构,走出了一条城乡结合协调发展的道路。到2003年,全国共有乡镇企业2100多万家,创造增加值3.67万亿元。2007年,乡镇企业实现增加值6.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4.1%。乡镇企业已成为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源。同时,还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2001年以来,乡镇企业每年新增农民就业200万人-400万人,2007年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总数突破了1.5亿。

  改革开放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决策。从此,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改革开放的目的,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现代化,让人民富裕起来;就是要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确保党始终走在前列。

  30多年来,我党通过推进各方面改革,使我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历史转折。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废除人民公社,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形成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形成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基础性作用的经济管理制度。在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不断形成和发展符合当代中国国情、充满生机活力的新的体制机制。

  对外开放,是我国坚持的基本国策。我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成功实现了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从建立经济特区到开放沿海、沿江、沿边、内陆地区再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从大规模“引进来”到大踏步“走出去”,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水平显著提高,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从1978年到2007年,我国进出口总额从206亿美元提高到21737亿美元,跃居世界第三,外汇储备跃居世界第一。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大会上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

  出国留学

  1978年6月23日,邓小平作出了扩大增派出国留学人员的指示。同年7月,教育部向中央提交了《关于加大选派留学生的数量的报告》,同年12月26日,改革开放后的首批52名访问学者起程赴美,中国由此迈出走向世界的重要一步。留学开启了中国人认识世界、世界了解中国的窗口。据统计,我国每年出国留学规模由1978年的860人到2008年的17.98万人,扩大了209倍;仅2002年至2008年的7年间,中国出国留学人数占改革开放以来出国留学总人数的67%。

  1984年,国务院明确提出自费出国留学也是培养人才的一条渠道,国家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在政治上与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一视同仁。1985年,国家取消了“自费出国留学资格审核”,出国留学的大门向全体国人敞开。出国留学,逐渐形成了公派与自费相结合的模式。时至今日,中国留学人员的足迹已遍布五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从1978年到2008年,中国出国留学总数超过139万人。截至2008年底,有39万各类留学人员回国,其中大批的优秀人员,成为中国科技、教育、经济、文化等领域的领军人物。

  

  共和国词典(1979年)

  四项基本原则

  粉碎“四人帮”后,社会上和党内出现一些思想动向。一方面,在一部分人中仍存在思想僵化或半僵化状态,阻碍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贯彻;另一方面,极少数人利用我党发扬民主的机会和十年动乱给党和国家造成的困难,宣扬无政府主义和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主张,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的领导等。受党中央委托,邓小平1979年3月30日,在人民大会堂向理论务虚会发表了题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将我党一贯强调的思想政治方面的原则,科学地概括为“四项基本原则”,即,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并指出,“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此后,邓小平1980年底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时进一步提出,对于四项基本原则,“要用适当的法律形式加以确定”。到1982年,四项基本原则被正式载入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和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的序言中。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将“四项基本原则”作为重要内容写进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通过的新党章,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载入党章。

  《告台湾同胞书》

  1979年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示了争取祖国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两岸关系发展由此揭开新的历史篇章。《告台湾同胞书》明确提出,实现中国的统一,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一定要考虑现实情况,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告台湾同胞书》明确提出,我们寄希望于台湾人民,也寄希望于台湾当局。《告台湾同胞书》同时宣告:自当日起停止对金门等岛屿的炮击,呼吁通过商谈结束台湾海峡军事对峙状态,撤除阻隔两岸同胞交往的藩篱,推动自由往来,实现通航、通邮、通商,开展经济文化交流。

  自1949年台湾问题形成以来,我们始终把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改革开放后,我们的对台方针政策,由“解放台湾”发展为“和平统一”,《告台湾同胞书》是实现这一发展的重要标志。《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后,两岸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1987年底,两岸同胞长期隔绝的状态被打破。

  中美建交

  1977年,卡特入主白宫,就任第39任美国总统。美国政府明确把同中国建交作为一个战略目标。1978年7月初,中美在北京开始建交谈判。台湾问题是谈判的关键问题。经过近半年的谈判,双方终于达成下述协议:一、美国承认中国关于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立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二、在中美关系正常化之际,美国政府宣布立即断绝同台湾的“外交关系”,在1979年4月1日以前从台湾和台湾海峡完全撤出美国军事力量和军事设施,并通知台湾当局终止《共同防御条约》;三、从1979年1月1日起,中美双方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3月1日互派大使,建立大使馆。1978年1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发表。1979年初,邓小平应美国总统卡特邀请访问美国。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暨中美建交后中国领导人第一次对美国的访问。中美建交,使世界格局发生了大变化。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由此得到改善,为进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对越自卫反击战

  1979年2月17日至3月16日,我边防部队奉命在广西、云南边境地区进行对越自卫反击战。此前,《中共中央关于对越进行自卫反击、保卫边疆战斗的通知》2月14日下发。新华社当时奉政府之命发布声明郑重指出:越南当局无视中国方面的一再警告,最近连续出动武装部队,侵犯中国领土,袭击中国边防人员和边境居民,局势急剧恶化,严重威胁我国边疆的和平和安全。中国边防部队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被迫奋起还击。

  越南在争取独立和抗美战争中,一直得到中国的无私支持。20世纪50年代,越南在抗击法国殖民统治的斗争中,中国曾是其最大的后援国,向越南提供了大量武器装备和军需物资,还派出大批军事顾问团帮助越军指挥作战。越南抗美战争中,中国曾支援物资超过数百亿美元。但越南全国解放以后,热衷于建立“印度支那联邦”,出兵占领柬埔寨,挑起中越边境冲突,终于发生了这次中越边境战争。

  摘 帽

  1979年1月1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要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做好地主、富农分子的摘帽工作。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的子女,家庭出身应一律为社员,不应再作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今后,他们在入学、招工、参军、入团、入党和就业等方面,主要应看本人的政治表现,不得歧视。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的一项重要决策。新华社1984年11月初报道:从公安部获悉,全国给地、富、反、坏分子摘帽工作已结束。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对2000多万名四类分子进行教育改造的历史任务完成。

  放权让利

  1979年至1984年,国企改革迈出了“放权让利”的第一步改革。1979年7月,国务院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等五个文件下发,要求各省在少数国营企业组织“放权让利”改革试点。改革初期推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利改税等改革措施,从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关系入手,将一部分生产经营权和利益下放给企业,冲破了旧体制对生产力的许多禁锢,激发起人们长期压抑的积极性。这一改革主要采取了如下举措:

  1.在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上实行“分灶吃饭”。从1980年起先后推出“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以及“收入递增包干、总额分成、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上解递增包干、定额包干、定额补助”等多种不同的体制模式。2.在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上实行“减税让利”。从1978年起先后推出企业基金制、利润留成制、两步利改税、各种形式的盈亏包干制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等。3.在税收建设制度上着眼于实行“复税制”。从1980年起,通过建立涉外税制、建立内资企业所得税体系、全面调整工商税制、建立个人所得税制、恢复和改进关税制度、完善农业税等改革,改变了原来相对单一的税制格局,建立起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种相配合的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征收的复税制体系。当年推进“放权让利”式改革,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搞活了生产。但没有触动传统国有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国企长期积淀的人多、债多、社会负担重、政企不分等深层次矛盾没能解决。1992年,以邓小平南巡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国企改革进入了“制度创新”的新阶段。

  经济特区

  兴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开放初期,在邓小平同志的倡议和推动下,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特区。198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正式将“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1980年8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宣告了中国经济特区正式诞生。

  特区的管理,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不损害主权的条件下,采取与内地不同的体制和政策。财政和外汇收入实行定额包干;物资、商业在国家计划指导下适当利用市场的调节;在计划、物价、劳动工资、企业管理和对外经济活动等方面,扩大地方权限;积极吸收侨资、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着重发展外向型经济等。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又相继开放了沿海14个城市,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东南地区、环渤海地区开辟了经济开放区。1988年3月召开的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海南省、建立海南岛经济特区。自此,我国共设立了5个经济特区。1990年,党中央正式批准开发开放浦东,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

资料图:“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

  个体户

  1980年12月,一个叫章华妹的19岁小姑娘,从温州鼓楼工商所领到了中国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同样在1980年,安徽芜湖的个体户年广久注册了“傻子瓜子”商标。随着这一品牌的打响,年广久的“傻子瓜子”生意越做越大,当时被称为“中国第一商贩”。从此,全国出现了蔚为壮观的“个体户现象”。卖大碗茶的、运煤球的、开小饭馆的、倒卖服装的、修自行车的、装裱字画的……当代中国民营经济的“种子”由此播下。

  《现代汉语词典》中,个体户的释义为:个体经营的农民和工商业者。这一自谋职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特殊群体,沐浴着改革开放的阳光,从无到有、发展迅速。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时强调: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段论述的提出,被认为是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奠定了体制性基础。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这被视为民营经济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其中指出:积极发展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截至2008年底,全国工商系统共登记个体工商户2910多万户,从业人员5776.41万人注册资金9000亿多元。

  共和国词典(1981年)

  经济体制改革

  在1981年底召开的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勾勒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轮廓。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掀开序幕。新中国建立后,我国的经济体制基本是照搬苏联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模式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逐渐形成的。它长期形成的僵化和封闭模式,严重束缚了生产力发展。改革开放之初,经济体制改革率先在农村推进。30多年,改革历程可划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改革启动,从1978年12月到1984年10月。这一阶段的改革目标是,改革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探索全新的体制模式。此阶段改革的主战场是在农村。同时城里的工商企业也开始了一些改革试点,如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其间,1982年5月,经五届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成立,负责体制改革的总体设计(2003年3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撤销,其职能并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983年,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必须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第二阶段:改革展开,从1984年10月到1992年下半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阐明了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性质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这标志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以城市为重点的新阶段。

  第三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从1992年10月到2002年10月。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提出了8个方面的改革内容(企业改革、市场体系建设、宏观调控体系建设、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改革、农村改革、对外开放、科技体制改革、法制建设),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从此进入全局性整体推进的新阶段。这一阶段的经济体制改革力度较大。其间,国务院1993年、1994年先后作出了实行分税制、金融体制改革和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的多个决定。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国企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第四阶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2002年10月至今。2002年10月,党的十六大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已基本确立,下一步主要是如何完善的问题。2003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了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使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和定型。这一决定是我国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这一阶段着力于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注重加大财政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基本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力度。2003年-2007年的5年间,经济体制改革攻坚克难,在农村税费、国有企业、涉外经济体制、资本市场、银行业等一系列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成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之路,无不铭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烙印。这一改革带来了生产力的大发展。新中国第一个GDP数据是1952年的679亿元。到2008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已超30万亿元,GDP总量位居世界第四。

  杂交水稻

  1981年6月初,国家科委等部委授予全国籼型杂交水稻科研协作组袁隆平等人特等发明奖。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颁发的第一个特等发明奖。籼型杂交水稻是中国的一项重大发明,其研究和推广在国际上居领先地位。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成功培育杂交水稻并大面积应用于生产的国家。杂交水稻研究领域的开创者和带头人袁隆平1964年就开始杂交水稻研究。他带领科技人员,先后成功研发出“三系法”杂交水稻、“两系法”杂交水稻、超级杂交稻一期、二期,使我国的水稻产量从平均亩产300公斤左右先后提高到500公斤、700公斤、800公斤。截至1999年,我国累计种植杂交水稻2亿多公顷,增产稻谷3000多亿公斤。杂交水稻的广泛应用大幅提高了水稻产量,为解决我国十几亿人口的粮食自给难题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国际上甚至把杂交水稻当作中国继四大发明之后的第五大发明。超级水稻被誉为水稻的“第三次革命”。我国农业部1996年立项中国超级稻育种计划。“十五”期间,我国超级杂交稻累计示范推广2亿多亩,增产稻谷250亿斤左右,成为“十五”计划实施中在农业科技方面取得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新华社2008年9月报道,到2008年,中国杂交水稻年种植面积已达1500万公顷,占国内水稻年总种植面积的59%左右,平均产量为7.1吨/公顷。同时,全球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引进了中国杂交水稻品种。20多年来,我国累计推广种植杂交稻56亿多亩,每年增产的稻谷可养活7000多万人口,相当于全世界每年新出生人口的总和。一粒小小的种子改变了世界。 共和国词典(1982年)

  一号文件

  1982年1月1日,《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发出。 这被称为第一个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 一号文件”,总结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农村改革,肯定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1983年1月,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颁布。它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1984年的“一号文件”又进一步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还鼓励发展社队企业,鼓励专业户生产致富,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城镇做工、经商、办企业。1985年的“一号文件”取消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农民获得了经营自主权。1986年的“一号文件”强调增加农业投入。

  2004年2月8日,新世纪的第一个关于“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公布,历史性地实施“两减免(减免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三补贴(粮食直接补贴、良种推广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着眼于减负增收,自此,一号文件重新锁定“三农”问题。

  2004年至2008年的5个“一号文件”,核心思想是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通过免除农业税,财政直接补贴农民等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措施,使农民休养生息,重点强调给农民平等权利,给农村优先地位,给农业更多反哺。2006年的“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标志着国家明确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到农村。2007年的“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再度强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9年的“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再度锁定“三农”。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1个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

  政府机构改革

  1982年3月8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这次改革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的职数、年龄和文化结构,减少了副职。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的第一次政府机构改革。之前,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多达100个,领导职数急剧增加,达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高峰。这次改革后,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打破领导职务终身制,根据“四化”标准(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大批年轻知识分子走上领导岗位,成为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特点。

  1988年进行的第二次政府机构改革,首次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通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由原有的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1993年进行的第三次政府机构改革,首次提出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是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1998年进行的第四次政府机构改革精简力度很大,将国务院原有的40个组成部委减少了11个。将行政管理从具体的工业经济管理中淡出。除了国防科技工业和信息产业两个管理部门外,这次改革撤销了直接管理工业的10个部委。2003年进行的第五次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即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制,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

  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以“大部门体制”为突破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拉开帷幕。改革的目标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理顺职能部门关系,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组建了5个大部门。

  从“两步走”到“三步走”

  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设计了我国分步骤实现现代化的战略蓝图。根据他的设想,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制定了分两步走战略部署。即从1981年到1990年为第一步,实现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到20世纪末,即到2000年,使全国工农业的年总产值再翻一番,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十二大提出的经济发展战略部署,规定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即:第一步到20世纪80年代末,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从1991年到2000年,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20世纪末,在第二步战略目标即将实现的时候,党的十五大对实现第三部战略目标作了进一步规划,提出了新的“三步走”发展目标。即到201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富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2020年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21世纪中叶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1987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实现了比1980年翻一番,提前3年实现了“三步走”第一步目标。1995年,又提前5年实现了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目标。……“三步走”发展战略的实施,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

  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

  早在党的十二大召开前,邓小平就先后两次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各级班子要实现年轻化,老干部要逐渐下来,但要通过适当的方式,不能太急,要使那些贡献较大、经验比较丰富的老干部既能适时退出第一线,以利于优秀中青年干部进入领导班子,又能在第二线过渡一段,继续在党、国家和社会的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1980年8月,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中提出,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等各种弊端必须改革。

  1982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出台。决定指出:建立老干部离休退休和退居二线的制度,妥善解决新老干部适当交替的问题,是一场干部制度方面的深刻改革,是关系我们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实现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决策。《决定》规定:担任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一般不超过65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岁;担任司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岁。离休退休的老干部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不久以后,作为具体配套政策措施的《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发布。自此,中国开始建立干部退休制度,其直接结果是,大批老干部离退休或退居二线。大批年轻干部迅速崭露头角。

  1989年9月,邓小平向中央政治局呈上了请求退休的报告,要求实现全退。当年11月,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表决,接受了邓小平辞去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 共和国词典(1983年)

  利改税

  利改税指把当时的国营企业(后改称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变为按国家规定税种税率上缴税金的改革。1983年2月,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草案)的报告,并发出通知指出:实行利改税,是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此后,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下发。到当年12月底,实行利改税第一步改革的工业企业累计达2万多户。1983年实行的第一步利改税,对国有企业开始征收所得税。1984年推出的“利改税”第二步改革中,将原工商税中按营业行为征税的部分划分出来,恢复设置了营业税这个独立税种。此前在1958年10月我国税制改革时,曾将营业税并入工商统一税。改革开放之初的两步“利改税”及财政包干制改革,破除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收统支财政体制,增强了中央和地方活力。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税制改革,先后推出了对国有企业的利改税、财政包干、利税分流及分税制试点等多项改革措施。但由于这些改革没有在转变政府职能上下工夫,只是对企业实行减税让利,所以当时政府对企业的管理依然过多过死,企业活力不强、效益不高的状况未能从根本上改变。

  建立乡政府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发出并实施。这一通知要求:1984年底以前大体完成建立乡政府的工作。此前在1982年底举行的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修订后的宪法规定:改变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设立乡政府。

  新中国成立后,当时乡与行政村同为行政区划,都纳入国家政权体系,乡村政权并存。1954年,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首次明确规定,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村一级退出政权体系。1958年以后,在乡一级建立了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公社兼有国家行政管理和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双重职能。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家庭承包制的普遍实行,人民公社体制逐渐解体。1982年修订的宪法废除了人民公社体制,恢复了乡镇政权体制。同时在村一级实行村民自治,设立村民委员会。1986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通知,开展撤乡并镇。这次改革的重点是,解决恢复乡镇政府后加强其职能的问题。全国1985年时有10.4万多个乡镇,经过1986年的改革,乡镇数量减少近2万个。1993年的又一次政府机构改革,使乡镇人员编制精简42% 。1999年,全国开展地方机构改革,对乡镇采取适度撤并。200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我国到2008年底共有镇19234个,乡15067个(含民族乡)。 共和国词典(1984年)

  1984年12月19日,邓小平会见英国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阐述"一国两制"的构思

  “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1984年9月,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草签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及三个附件。中国政府以“一国两制”构想提出的对香港的12条基本方针政策写入了联合声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提上了议事日程。面对历史遗留的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作出了“和平统一”的重大决策。在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构想。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中,包含了“一国两制”的思想。1981年叶剑英委员长发表有关建议两岸进行“三通”和探亲、旅游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的九条方针政策。“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基本形成。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增加第三十一条,“一国两制”载入其中,成为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1984年6月,邓小平在分别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时说:我国政府1997年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后,香港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法律基础不变,生活方式不变,香港自由港的地位和国际贸易、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变。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大陆十亿人口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党和国家职能部门依据中央有关“一国两制”的构想,对台湾、香港、澳门分别制定了“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港人治港”、“一国两制,澳人治澳”等具体的方针政策。在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里允许一些特殊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创举。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一国两制”构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一国两制”,有利于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这一思想1984年10月写进了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只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才能对大多数人产生强烈的吸引和鼓舞作用,并带动越来越多的人一浪接一浪走向富裕。”“由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产生的差别,是全体社会成员在共同富裕道路上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的差别,而绝不是那种极少数人变成剥削者,大多数人陷于贫穷的两极分化”。1978年12月,邓小平首次提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当时召开中央工作会议,他发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指出:经济政策上,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勤劳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此后,邓小平又多次提到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及共同富裕。1983年1月,邓小平同国家计委等部门负责同志谈话时说:农村、城市都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勤劳致富是正当的。1986年9月,美国记者迈克·华莱士采访邓小平时问道:现在中国领导提出致富光荣的口号,资本主义国家很多人感到意外,这个口号同共产主义有什么关系?邓小平回答说:致富不是罪过。我们讲的致富不是你们讲的致富。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

  提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及后来的共同富裕,这一邓小平理论,从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高度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贡献。

  商品经济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其中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这一新观点的提出,冲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的传统观念,在探索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粮棉产量创纪录

  1984年,全国粮食总产量首次突破8000亿斤,跃居世界第一,比1978年增产33%以上。同时,棉花总产量达620多万吨,为1978年的近3倍。我国主要农产品长期短缺的历史结束。到1996年,我国的粮食年总产量突破1万亿大关。12亿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已基本解决。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同时国家提高粮食、棉花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减少统购任务。这些改革使农民拥有了生产自主权和一定的产品销售权,极大地调动了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力飞速发展。

  在六届全国人大会四次会议上,时任总理作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时曾指出:过去我国农业发展缓慢,粮食产量1953年到1978年间,平均每年只增长500多万吨,棉花产量1965年到1978年间,长期停滞不前,解决人民吃饭穿衣问题一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任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逐步找到了一条中国式的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新路子,终于较快地实现粮食自给,棉花自给有余,这是一件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深远影响的事情。(来源:《半月谈·新中国60年经典》特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