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观点下的婚介方式演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6:13:31
大家都知道,信息不对称会导致低效率和资源浪费。在凤求凰或者凰求凤的过程中,开始的时候,主动者难以知道被动者的真实想法和真实的条件,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了主动者要想各种各样的办法,通过各种手段来获得被动者的信息,以及承受由此带来的心理煎熬,这对整个社会来讲属于福利损失。于是,设计一种制度来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从而增进社会福利,就成为了社会的当然需求。
从古至今,大家比较认同的婚姻介绍方式大致有三种:媒人推荐方式(现代婚介是个变形而已);通过父母之命的包办婚姻方式;,山盟海誓决定白头偕老的自由恋爱方式。
一、媒妁之言的利与不利
确定恋爱关系之前,最需要了解的是对方的过去和家庭的现在。
从经营一生的角度看,男女双方组建的家庭实际上是个具有企业性质的集合体。按信号传导理论来分析的话,媒婆的存在极大的方便了信息的沟通,许多在恋爱初期不方便问的事情,借助第三人的口舌可以了解得比较清楚。美国人推崇的“灯光是最好的警察,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就说的是公开信息的优势,一切都公开了,双方的交往心态也就坦诚了。于是今天有了可以自助式检索意中人的婚介中心,而古代,互相授受不亲的青年男女也一样的需要有人沟通信息,于是媒婆这个行业就应运而生了。有个事实可以证明古代婚介业务的繁忙,我们在电影、戏剧上看到的媒婆都是贴了膏药的样子,眼圈黑黑的,我猜测那就是工作繁忙导致睡眠不足的夸张艺术表现手法。 在媒婆——男女双方这两组委托——代理关系中,作为代理人的媒婆很容易让自己手中的“筹码”经过包装之后介绍给委托人,这类行为不知道套牢了多少英雄儿女。看看如今现实中的婚姻介绍行业,在掺有自身经济利益的游说活动中,这样的委托代理关系也仍是不稳固的,形成的激励显然是谁出钱多,为谁办事,如此撮合的男男女女很少有幸福的。当然这是该行业中的不良情况,也许主流还是好的,比如戏剧中的小丫环红娘,宁可被打得遍体鳞伤,也要帮忙崔、张二人圆梦。
二、也许是次优的父母之命
讲究门当户对的父母之命,从信息的传导上看似乎更为合理。
因为信息不对称在恋爱这个问题上是天生的,所以许多父母批准的男女朋友往往“成功率”很高。一般而言,除了指腹为婚的外,大部分媒婆都是先说服双方父母,取得家长的支持,于是经过相亲的过程,进入恋爱阶段。之所以这种方式容易产生比较稳固的婚姻关系,原因在于:第一,因为这里边有了介绍人的信用因素,本地街坊之间的子女婚姻,作为介绍人一方,如果宣传与事实不符,今后难于在小两口和双方老两口面前抬头;第二,有了父母一辈的处世经验,开始的时候就基本能对方人品、能力做到比较准确的估计和测评;第三,本乡本土的世代居住,或者互相了解得比较透彻,这种情况尤其表现在旧时世家的通婚上面;第四,古代的在家养老制度,使得父母有激励选择能够使下一代生活向好的另一半,毕竟子女早晚会承担起养老使命,如果小两口整天吵闹,无心耕织,岂不是自己后半生也谈不上得叙天伦了?
包办婚姻从经济学的观点看来,也同样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这在古代表现得尤为明显。在古代男女授受不亲,相互接触的机缘变小。虽然有清明游园,元宵观灯的故事,但是杯水车薪,而结果反倒容易适得其反,惹起一段段孽缘。这样,男女婚配便不得不常由父母代办,所谓媒妁之流只不过起到了桥梁的作用,而包办婚姻的原则是门当户对。这也是长期发展起来的一种自生的制度安排,从《诗经》中来考察分析,这种制度大约应该成形于春秋时候。同时我们的文化偏向于内敛型的,导致这种制度自我强化,一直持续了2000余年。
门当户对是一种信号机制,公众认为通过它可以使双方能够相互圆满契合,可以看到这是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的一种次优的制度选择。但是,为了避免作为代理人一方的父母的道德风险,相应的就需要监督和激励机制。我们讲过了,如果包办婚姻极大的伤害了委托人的利益,那么会对代理人晚年的养老问题构成极大的威胁,这样使得代理人不敢造次行事,也算是一种硬约束。
但是问题不是没有可能出现,代理人为了所谓的光宗耀祖,往往有攀龙附凤之心,从而也产生一种激励。在古时候,一般每个人家都是有多子女,这样可以相对的牺牲其中之一而不会对自己的晚年保障造成极大的伤损,从而使得硬约束弱化。而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的代理人,往往使得激励机制扭曲,这样便不排除通过婚姻来交易其他的资源,包括权力、财产、声誉。另外,加上古代的一夫多妻制度,使得婚姻之于爱情变得不那么重要,原配不行可以纳妾么!相对来讲使得委托人(男性)受到的伤害可以相对弥补,受伤害的女性一方则多只能抱憾闺中了。这样,对代理人的硬约束和软约束都相对的弱化了,那么代理人往往就会考虑自己的利益而牺牲委托人的利益,于是就有了文学作品中所表现的不太顾及子女幸福的狠心的父母。
如今,情况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首先,实行独生子女制度,唯一子女的幸福让父母比较在乎,这样对代理人构成了强大的外部约束;其次,实行一夫一妻制,这样代理人如果稍稍乱来,使得委托人的婚姻不能满足爱情的需要,弥补的机会也就失去了,会对委托人造成极大的损失,加强了对代理人的约束作用。更重要是,由于社会进步,在家养老逐步转向社会养老,父母的晚年可以托付给社会专门机构解决,从而子女有可能不听从父母之命,赌气一走了之。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道德风险的发生。而且,包办婚姻的前提条件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男女接触的机会大大增加,所以,此时虽然道德风险降低,但是包办婚姻已经到了不是非要不可的时候了。
顺便说一句,门当户对是一个信号,尽管这个信号可能不能完全满足求偶双方的偏好,但是极大地节约了双方达成契约的交易成本,所以到今天还在一直延续着。这和公司招聘时考察一个学生能力往往看其是否出于名牌学校是一个道理,尽管这并不能代表此学生的真实水平,但往往是效率最高的方法。
三、自由恋爱的困境
婚姻就是个自主的东西,别看古时候老有人牢骚满腹说自己不如意的人生呀如何如何,其实就是相亲那天眼花了,后悔没有选更好的,这就是机会成本。自由恋爱少有公开的后悔言论,如果有,也是自怨自艾的多,不会轻易宣传自己当初看走眼的。无论相濡以沫,还是相濡以利都是自主行为,自己当然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信息不对称使恋人之间互相揣摩心理,这种过程也许正是幸福所在。爱情世界中,也许充分的确定性是难以想象。
自由恋爱中信息的不对称,外部的约束弱化,会使得浪荡少年们往往有机可乘,传递虚假信息,而女子的外部监护人力量也被相对削弱,一切虚假都借助自由的名义达到了目的,其结果往往导致男不坏女不爱的后果,使得很多姻缘错配。当然消除信息不对称的一个有效手段就是坦诚沟通,但是对于双方而言的。事实的情况并非如此,主动方强烈的“得手”愿望,导致有提供虚假信息的可能。强烈的需求之下,被动方也有可能传递不准确的消息,抬高主动方的追求成本。这样就会发生阿卡洛夫(Akerlof, G.)所说的逆向选择的问题,可能一个不是很优秀的人,但是由于追求的人很多,给人们造成一种虚假的想象,而真正优秀的人却无人问津;这和能力低的人因为故意显示很多公司在争相聘用,而获得当前单位更高收入的情况是同样的道理。
青菜萝卜各有所爱,这个外人无缘置喙。但是我们也经常见到,很多不错的女孩遇人不淑,很多优秀的男生身边的女生也不是很般配的,所谓困不择妻,都是无奈的选择。可能双方相期已久,然而信息不对称,导致终不能有效沟通,偏有第三者插足,遂各自改弦异辙,最后错配。在制度上完美地解决此问题的方法可能是没有的,只有通过给予双方自由选择的机会来让契约订立后的牢骚减少,自行承担自由恋爱的成本。自由恋爱为什么首先在西方流行,这和东西方的文化传统有极大的关系。正因为文化背景的不同,导致淮南为桔,淮北为枳。所以自由恋爱的这种方式在东西方有着截然不同的效果。
速配的节目,比如“非常男女”和“玫瑰之约”,由于在男女目标集群不能达成有效的共识,也许最适合你的人,便没有参与进去,所以效果也可能不是很好,于是游戏婚姻难以形成一个有效的制度安排。
其实在我国搞自由恋爱的,很久才被舆论接受,关键在于我国的文化传统大环境是这样的。假设国人对待婚姻如西方蛮邦一样,和则聚,不和则分,结婚离婚十分简单,对双方的名声及利益皆无伤害,且法律道德习俗处之泰然,并不会为当事人引起多大的纠葛,这样,自由的恋爱,成本很低;倘若成功,收益极高,所以在西方这是十分适合的制度。但是我国则不同,离婚后无论再嫁还是再娶,往往低人一等。所以当年梁任公教训徐志摩时所说,“今之少年人神往于自由爱恋,殊不知少年人之情感起落鹄突,宁得圆满之宇宙也难,往往挫折反复而生意尽矣,反予自己亲朋以无量之痛苦”。我想梁任公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 受自由恋爱之苦的,大约张爱玲算是一个典型,真是遇人不淑了,倘若张在西方国家,则其境遇大概要好得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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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感谢和我一起讨论这个问题的南开大学经济系研究生刘宪,相当部分观点产生得到了他的帮助。
[2] 沈洪溥,1975年生,浙江绍兴人,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2002级博士研究生
沈洪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