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特别费案二审 辩护律师:针对老实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8:03:54
台湾高等法院12日召开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的准备程序庭,并传唤被告马英九出庭。律师宋耀明利用陈述意见的机会,暗批检察官侯宽仁侦办特别费案的侦查模式不当,只会处罚像马英九这样的老实人,却轻纵可能贪污的嫌犯。
《星岛日报》消息,宋耀明说,依检方侦查的模式,马英九若真有诈欺特别费的犯意,只要将特别费以现金领出,并宣称花光即可。他说,依检察官在另案(应指侯宽仁等检察官侦办谢长廷、苏贞昌等特别费案)的认知,以领据具领的半数特别费,只要支出大于收入,就属无可追查,即认为不构成犯罪。宋耀明认为,依检察官的侦查模式,只是处罚像马英九这样的老实人,却轻纵实际上可能有诈欺犯意及诈欺行为的人。
侯宽仁当初认定,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期间,每月从汇入特别费的富邦银行账户中,汇款20万元(新台币 下同)到妻子周美青的中国国际商银账户内,但马英九的月薪只有15万元,因此,检方认定马英九将特别费汇入妻子账户作为私用。马英九以领据具领的特别费共计1530余万元,侯宽仁认定只有412万余元用于公务支出,其余1100余万元,马英九则涉嫌将公款纳为己用,已涉及贪污。
宋耀明12日则当庭表示,马英九按月转帐给妻子周美青,正足以显示马英九主观上的认知,是认为以领据具领的特别费,性质上属于津贴或补贴,没有诈欺的犯意。
检察官侯宽仁起诉马英九后,又与沈明伦、周士榆等人接手侦办民进党四大天王吕(秀莲)、游(锡堃)、苏(贞昌)、谢(长廷)特别费案,近日将民进党正副总统参选人谢长廷、苏贞昌两人不起诉。
检方在不起诉处分书中,认定谢长廷、苏贞昌两人以领据具领的特别费,或以现金提领,或是存入账户内,但支出大于收入,且谢苏及相关证人,都辩称用于公务的招待、馈赠或公益捐赠,且无其它积极事证显示有贪污犯行,因此,将两人不起诉。检方不起诉谢苏两人后,也遭致外界批评检方侦办标准不一的声浪。
另外,马英九出庭前曾重申“对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对法庭的公正也有期待”,特别是在一审无罪判决后,他对自己的信心更为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