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出庭特别费案 像学生上课勤作笔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2:49:19
台北地院5日再度开庭审理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马英九全程专心聆听,不时像学生上课般的勤作笔记。不过,证人台北市审计处审计员彭淑芳对于关键问题,并未正面响应,马英九也频频摇头。  预计最快9月间可能宣判
中时电子报报道,据了解,目前马英九特别费案已进入审理庭阶段,台北地院5日下午会继续诘问前主计长张哲琛及马英九秘书康炳政等两人,未来几周也是诘问证人。按照一般程序,审理庭召开四到五次之后,再经过最后一次辩论庭,合议庭就会订出宣判日期。因此按照此程序推算,若庭讯顺利,最快在9月间合议庭即可能对马案宣判。
当天庭讯主要是传讯彭淑芳等三名证人,彭淑芳是第一个证人,也是检方要求传讯的证人。
检方当天诘问彭淑芳的重点,是希望藉由彭淑芳的证词,证明特别费是公款,没用完的要缴回国库。
检方当庭提示台北市审计处于2006年11月6日审计的公函,公函中指明“特别费系属公款”,依据预算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剩余应收回国库”,据媒体报道马英九曾声称将剩余的特别费列入财产申报,要求台北市政府查明回复。
检方询问彭淑芳,公函既然是她承办的,那么特别费是不是公款?用不完是否该缴回国库?但彭淑芳不知是紧张或另有考虑,对问题没有正面回答。
她面对关键问题,回答“公函是台北市审计处发函,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审计员,不能代表台北市审计处发言”或是回答“特别费的规定是行政机关制定的,不该由我来表示意见”。
律师问彭淑芳,特别费半数由首长以领据领出后,是否已完成核销?彭淑芳也回称应该问行政机关,不该由她回答。对于律师或法官的提问,彭淑芳也常常引用审计法规说了很多,但是都没有正面回答,或是答称不清楚。
审判长蔡守训后来也忍不住说:“你讲了那么多,还是记不得了嘛”,检察官、律师及马英九闻言都笑了起来,马英九还频频摇头。
马英九全程到场聆听,不过一上午都没他的事,他只是专注的聆听检辩双方诘问证人的过程,不时将重点记录在他带来的小笔记本上,法官问他对于彭淑芳的证词有无意见,他则回称没有进一步说明。
马英九特别费案传唤三名证人
据悉,当天的特别费案进入第一次实质审理阶段,检辩双方共计传唤三名证人。今天马英九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申请传唤前行政院主计处副主计长张哲琛及前马英九秘书康炳政二人,除了可以向庭上说明特别费性质之外,康炳政更可以说明他在市长任内对于特别费使用方法与核销过程。
当天上午台北市下起大雨,马英九依然准时到庭,他一下车,现场民众立刻响起“马英九加油”、“马英九清白”等口号,步入台北地院后,他一样神态轻松,显得信心满满。
康炳政追随马英九长达二十四年,外界将他定位为“马英九财务总管大臣”,马英九申请传唤他是否与此有关?马英九对此不愿多说,仅再次重申,康炳政主要是帮他证明并向庭上说明他在市长任内,对于特别费使用方法与核销过程。
马英九特别费案第五度开庭,并进入实质程序审理,检辩双方声请传唤三名证人,其中辩方声请传唤证人包括前行政院主计处副主计长张哲琛及前市府秘书康炳政二人,而检方则是声请传唤市府审计员彭淑芳,但彭淑芳对于马英九特别费案有不同看法,这也成为检方在庭上攻防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