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和县局级的颠倒 何三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10:02:39
七部委和县局级的颠倒
何三畏
国家七部委(中央纪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6月1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异常高调地通报四处楼堂馆所建筑“违规”,动用党纪处分了28名干部,连日来引得舆论一片欢腾,只恨“七部委”不是孙悟空,不会拔根毫毛变出千万个七部委,把普天下用纳税人的钱筑的豪宅都“查处”了,“扫尽天下浊”,实际连九牛一毛都“查处”不到,威慑作用也将非常有限。
就没有人为“七部委”想一想,它真的管得了这么多吗?它有权利决定一个县政府的办公大楼应该建成什么样吗?或者说,基层有没有权利决定自己该在什么样的楼堂里办公?如果它经过了县人大讨论,有过一个“经济民主”的决策程序,七部委又凭什么说它们不该建呢?如果某个局的办公楼是经过“省级财政民主程序”的呢?是否必须经中央政权作“终极审判”来决定它是否“违规”呢?我特别想知道,七部委凭什么规定县局级单位只能拿多少钱来盖房子?从而认定何为“违规”和“超标”?
当然,上面的问题都是理论上的。我一点不认为这次七部委批评处分的楼堂不“豪华”,不“违规”,不“超标”,从图片看来,它们确实存在不把人民的钱当钱的嫌疑。我也并不糊涂到认为目前存在一种“经济民主程序”,可以使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问心无愧地心安理得地住进民众按这种程序授权的办公楼里的。我也不知道,那几楼楼是经过了某种程序。我知道,即便经过了某个程序,它也完全可能把它盖得更离谱。设想濮阳县,县人大决定要盖一片“领导干部住宅”,于是报县委书记,也就是人大主任本人——事件变得非常简单而高效。
这就是目前惟一可以依赖的经济民主程序。然而,在某种情况下,也不是不可能起一点作用。记得大约五年前,广东省人大不是按程序做出了否决了拨两千万财政款建机关幼儿园的壮举吗。但是,这不过是否决建机关幼儿园,如果是建党委政府办公楼和领导干部住宅,恐怕只有一路畅通了。现在,谁都知道地方经济不民主,同时,谁也不能否认只有地方才知道地方需要什么样的办公楼,和需不需要“领导干部住宅”,但是,人们却从对地方政府的失望,或者说人们因为不能参与各自所在的地方政府的经济决策,转而寄希望于中央加强集权干预,希望它神明而万能,对地方官员的挥霍明查秋毫,并且铁面无私。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七部委”可以做出这种努力,但它绝无这份神明。更进一步说,这种监督的关系完全颠倒了,应该是地方政府监督“七部委”,而不是“七部委”监督地方政府。现在,“七部委”剑锋指向广袤的国土,监督全中国的楼堂馆所是否“违规”(谁也不知道“规”在哪里,只能说“看不过去”就算“违规”,28名干部全是受的党纪处分而不是国法),那么,谁去监督“七部委”呢?这是小孩子也会发的问题,没有必要捏着。不错,河南省濮阳县“违规修建办公楼及领导干部住宅楼”了,可是,七部委中哪个部委没有在国家级风景名胜里建疗养院呢,如果按级别比照,我比较倾向于认为,濮阳县的办公楼及领导干部住宅“没有超标”——没有超过“七部委”吧。
经济是政治的反映。单纯讲经济民主显得是属于一根筋的思维。但是,经济民主却可以迅速阻断利益化,如果愿意痛下决心的话。到今天还不建设基层经济民主程序,不把诸如县政府要建好大的办公楼之类的事务权交给当地民意,同时,“七部委”也不可能有明确的规定,这样,一年到头,七部委将有干不完的活儿。当然,前面说了,目前,地方政府即便“不知道该住在多大的楼里”,也“不会向地方民意请教”,它宁愿等着让上级党委甚至七部委批评处分(那毕竟是组织内部的纪律处分,而不是民意的准许与不准许)。当然,最主要的是,更多情况下,它是“不敢向地方民意请教”,例如,濮阳的“领导干部住宅”,恐怕是当地民意难以通过的。或者的“七部委”的什么楼及什么宅,摆在桌面上,也可能不会受到全国的民意的欢呼吧。(2007-6-2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