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众说清楚,才是真正的清楚 何三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3:02:38
向公众说清楚,才是真正的清楚
何三畏
河南省“目前已有979人主动说明问题并上交违纪款821万元”。又一朵廉政建设的新花絮。这是响应中纪委的新《规定》(《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此处简称《规定》)。按《规定》,在6月29日前,主动“说清楚问题”的,将得到“宽大处理”。
河南省已经有人“主动说清楚”了,其它的省市还会远么?全国已经有多个省市相继召开了常委会,“敦促”本省的党员干部响应中纪委的“敦促”,抓住机遇,在宽大期限内“主动说清楚”。其时,隔中纪委规定“说清楚”的一个月期限还剩十多天,接下来“说清楚”的盛况会或许花开全国基层党员干部中间,堪比前几年红极一时“廉政账户”,也说不定。
新时期以来,让党员干部“说清楚”过关已经形成惯常的管理模式。例如,1989年8月15日“两高”发布《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限期两个半月。2000年12月,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作出“领导干部不准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后者的落实原则是:此前“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或上交收受的现金、有价证券,主动说清楚并纠正的,一般作登记处理”;此后“主动自查自纠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党的十六大后未能拒收或上交收受的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并坚决纠正”;“对不主动自查自纠被组织查实的要坚决执行纪律”。这里的几个处理轮级,殊堪玩味。从此,“廉政账户”正式登陆中国政治词典。
这次,河南的九百多名党员干部向党交出的是什么钱?曰:“违纪问题资金”。违纪会违出钱来,可见纪律就是有价证券。看看《规定》中“严格禁止的八条”,就知道他们违的是什么纪,难以全录,约略剪贴两条:“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
毫无疑问,十几年来的一个个“规定”中的所有“问题”,实际基本上是为法治社会所不能容忍的犯罪行为。无论完整的市场经济国家,还是半市场经济的威权政府国家的公务员,只要沾上一点,都不是可以“说清楚”的。而我们不仅宽限,并且宽限的数额越来越大。如果说十几年有“宽大”有“不得已”,那么,还把“更大的宽限”继续作为能够“主动说清楚”的纪律整肃之列,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表现为不符合时代进步的要求:首先,广大党员干部经过“三个代表理论”、“保持先进性”的学习,提高了为人民谋利益的自觉性,并且廉政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所以,我们有条件提高对他们的要求;第二,我们拥抱着世界上最先进的社会制度,所以有能力有信心依法管理公务员;第三点,公众的觉悟也提高了,廉洁作为公务员的基本道德,已经成为公众对公务员的渴望和要求。我们正应该利用这种渴望,提高对公务员的廉洁要求。
对公务员必须依靠严格的法律管理,这是基本的政治常识。否则,一定会导致种种荒谬的结果。如果我们问,979位党员干部“主动说明”了821万元“违纪资金”的事件到底说明了什么?说事论事地说,它几乎说明了他们的廉洁,或者相当于在讽刺中纪委的规定!他们把糖果藏在身后,又伸手向党要饼干。他们就这样向党撒娇。当然,我相信问题落到基层党员干部头上,他们环顾左右,应该也是有苦难言。但是,无论如何,平均不到一万元的“问题”,怎么好意思说,怎么拿得出手!
而话又说回来,说得清楚与不清楚的关键,并不在于说出了多少,而在于怎么说!关着门说是一回事,向公众说是一回事。根据最基本的政治文明,确实需要向公众说。能过公众这一关,才算清楚。现在的情况是,公众不仅不知道“979人”怎么说,说了什么,更不知道“979人”是谁。而且,我可以放心地相信,以中国之大,接下来没有一个省市愿意突破这个界限。给公众报出一个阿拉伯数字冠名的总盘,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