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3:32:53
 

7、大观园里小社会:从林、薛、史、王与贾宝玉的关系说起

  在内外这个原则基础上,各种亲属被严格地区分出远近亲疏来。举一个大家都熟悉的例子。《红楼梦》里的贾家是一个大家族,这个家庭又与王、薛、林、史等家庭有多种不同的亲族关系,于是在大观园里,虽然同是姐妹,真正严格的称谓却是不同的,在贾府里,虽然都把贾母称为“老祖宗”,但各自严格的身份称呼也不同。如果站在贾宝玉的立场,就得把父党、母党分清楚:

  林黛玉----她与贾家不同姓,与元春、迎春、探春、惜春作为亲姐妹不同,她是贾宝玉的表妹,她家和贾家是姑表亲,她的母亲虽然是贾氏,但“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贾、林之间可以通婚,所以不是一家人----如果她活着,贾宝玉应当叫她“姑妈”。所以,大家注意,凤姐儿刚见到林妹妹时说了一段很有意思的话,大意是说:这个妹妹这么漂亮,“不像是老太太的外孙女儿,却像是嫡亲亲的”。为什么“外孙女儿”就不行?因为“外”就不是“贾”家,长得漂亮,遗传功劳就不算“贾”家而是“林”家了,光荣归于“林”家,就是“见外”了,这段话,一石二鸟,恭维了黛玉也恭维了贾母。

 

  薛宝钗----不过,林黛玉在亲属上还是属于贾家的“父党”,那么薛姐姐呢?她的父亲姓薛,她的母亲姓王,只是因为母亲是贾宝玉母亲的姐妹,换个说法,就是贾宝玉的父亲和薛宝钗的父亲娶的是姐妹,那么,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关系就更远了,贾宝玉叫薛宝钗的母亲“姨妈”,虽然也叫薛宝钗表妹,但是,是姨表亲,属于“母党”的亲族。

 

  史湘云----那么史湘云呢?就更远了,她是贾母也就是宝玉的祖母的兄弟的孙女,和贾宝玉中间差了很远,照理说,史湘云的祖父和贾宝玉的祖母是兄妹或姐弟,那么史湘云父亲和贾宝玉的父亲他们是姨表兄弟,而到了史湘云和贾宝玉,虽然也叫表兄妹,但是湘云和宝玉的血缘关系却差了两三层了。

 

  虽然说,传统中国是“男主外,女主内”,但是,在分别亲族的时候,男性一系的亲人,也就是父党这边的是“内”,而女性一系的亲人是“外”。俗话说:“胳膊肘子不能向外拐”,就是说:古代中国的感情和价值,是要尊重和偏向自己一姓的。有句老话叫“女生外向”,就是说女子以后终究要嫁人,要到其他“姓”那里,站在外姓的立场上去。可是,有没有人再细想一想,贾母不姓“贾”而姓“史”,王熙凤不姓“贾”而姓“王”,为什么立场都移过来站在贾家的立场上?其实这就是说:古代中国的观念世界里面,家族的价值是维系在父子直系血缘的远近上的。祖父----父----本人----长子----长孙,在这条中轴线上,才体现了血脉的中心价值,所以“女性”、“外姓”是依附于这种价值上的。她们的意义在于是否延续了这个“姓”,她们的价值也就依附在这个“姓”上,所以,贾母和凤姐不自觉地都站在了“贾”家立场上。旧时代,很多女性没有自己的姓名,只是跟着丈夫的姓氏叫“李氏”、“王氏”、薛姨妈、王夫人,直到现在仍然是“范徐丽泰”、“陈方安生”,就是把夫姓冠于前,像贾母,明明是史家的人,却事事都为贾家想,凤姐姓王,嫁到贾家,就站在了贾家的立场上去了,因为她们出嫁生子以后,最重要的亲人已经不再是她们自己的父亲母亲、兄弟姐妹,而是她们的丈夫和儿子了,然而她们的丈夫和儿子都姓“贾”。

 

  这种男女、内外之分,在古代中国是很清楚的,也是很严厉的。要想消泯这种“内”与“外”、不同姓之间的界限,怎么办?只有一个办法即:“婚姻”----以前婚姻也叫“合两姓之好”----比如在《红楼梦》中,宝玉很希望林黛玉长期在贾家不走,但紫鹃就说了,林家的人终究要回林家,早晚要走的,于是宝玉大哭大闹,连玩具船都要烧掉,发了一场病。当然,如果宝玉可以把林妹妹娶过来,那么就可归贾家了,这就是传统中国所谓的“亲上加亲”。可是一家中间有了两姓,两家构成了一个族群,那么就有一个和谁亲,和谁疏,什么是主,什么是次的问题,否则就会大乱了。于是,围绕着婚姻关系,展开了家族内与外、亲与疏的秩序。

 

8、孝和悌:长幼有序
  接下来,我们来说第二个原则,除了男女有别之外,在一个家族里,最重要的是长幼有序。比如说,在同一个brother里面,要区分是兄还是弟,在兄弟中间,要有清楚的排行,这在过去家族群体很庞大的情况下尤其如此,比如唐代更是行第极清楚,举唐代大诗人为例,就有王大昌龄、李十二白、杜二甫。不仅如此,就连兄弟的配偶,也要区分是嫂还是弟妹,是三弟妹还是五弟妹。同样,在同一个sister下面,也要区分姐、妹,姐妹的配偶,也要分出姐夫、妹夫。而在同一个uncle下面,要分出伯、仲、季、叔,伯、叔的配偶,还要分清是婶婶还是伯母。更不要说同一系统下面,各种隔了一层的叔伯兄弟姐妹,更要用排行分清大小,以建立一个长幼次序来安排尊卑的秩序。此外,在过去一夫多妻制时代,还必须区别嫡和庶,也就是正房、偏房,如果有人看过苏童的小说《妻妾成群》,就是后来张艺谋拍的有名的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就知道里面的大太太就是正房,可以称为“妻”,其他的二、三、四房,像颂莲,就是偏房,只能叫做“妾”,她们生的孩子,只分“嫡”和“庶”,太太生的是嫡出,姨太太生的是庶出,而庶出还得分姨太太、通房丫头的次第,汉语里面说的嫡出、庶出、大奶奶养的、后娘养的、丫头养的,里面的区别就很大了,所以虽然贾环和宝玉是同父兄弟,但是贾环是赵姨娘生的,是庶出,地位就不能和嫡出的宝玉同日而语。

 

  中国民间有句俗话说:“皇帝爱长子”,其实“爱”倒不一定。皇帝爱长子,是因为在古代中国,政治的直接继承权规定是给长子(准确的说是“嫡长子”)的,大概从殷商以后,“兄终弟及”的继承习惯大体结束,渐渐就形成这样的原则了,这是为了保证传续的秩序不乱,血缘继承的系统不断。但是民众的遗产分配,倒不是这样的,一般来说是平分,所以叫“分家”,这时候父母的偏爱就起作用了,所以还有一句俗话是“百姓爱幺儿”。父母要“爱”子女,子女就要孝顺父母,前辈要关心后辈,后辈也要尊敬前辈,这在汉族伦理里面,是天经地义的。所以,古代说“孝、悌”,“孝”是指下一代对上一代的忠诚与服从,孔子再三强调“孝”,是为了保证家族秩序中的辈分等级不要紊乱;“悌”是指同一代人中间,小的对大的要尊重与服从,“兄弟阋于墙”,是会被人笑话的。而老话说“长兄为父”、“长嫂为母”,则是说“悌”在某种时候,就转为了“孝”----都是长幼有序的意思。

 

9、家庭、家族与家族共同体:同心圆的逐层放大
  依靠这种男女有别和长幼有序的原则,建立起来家族的内部秩序,这种秩序经同家庭、家族,一层一层地放大和联系起来,形成了一个个大的宗族组织,这些宗族组织以同“姓”为纽带联系起来,他们常常是居住在一个共同的区域,拥有一个共同的祖先,有一个共同的祠堂,有一份共同的宗谱,因此他们互相认同,也一致对外。

 

  在这个宗族中,如果有一些曾经中过举或者进过学的人,而且他们年龄与辈分较长,通常会比较有威信,成为领袖式的人物,主持家族事务。从明代起,这些人还享受政府的特殊照顾,洪武十三年(1380年)免除了官员的徭役,一些在乡村的前任官员就享受了这一好处,到嘉靖年间(1522-1566年),那些担任过公职的人更把全部徭役都推掉,成了乡村中的上流人士。他们往往掌握一定的公产,比如义田、族田的收入,也负责一些公益活动的安排,比如祠堂祭祀,还会处理一些公共的财务,像演出时的捐献或摊派。通过“男女有别”和“长幼有序”建立起来的秩序和伦理,他们对同姓的亲族关系进行协调,比如要求族人互相帮助,帮助人们处理纠纷,领导族人对付外姓,甚至组织经济活动。据著名的社会学家Maurice Freedman的考察,在古代中国那些曾经有过功名的男性族人,常常会因为他们与官方的特殊关系,成为保护家族利益的领袖,他们维持这一居住空间里的秩序和团结,还要用撰写家谱、族谱的方式,维持这群人的互相认同的亲密关系,特别是他们还会用“乡约”、“族规”等,来确立这一居住空间的伦理道德秩序。

 

  这样的家族在宋明时代渐渐成型,但也在晚清民初以后,特别是1949年以后逐渐瓦解。现在,很多地区尤其是北方的庞大家族,都渐渐随着历史的剧烈变化、现代生活方式的侵袭和人口的移动而崩溃了,但是,在中国南方,比如广东、福建、江西等地区,这些家族还在起作用,像潮州斗门乡陈氏家族,香港新界的邓氏家族、文氏家族,粉岭的彭氏家族。如果你有机会参加他们的家族活动,尤其是他们的祠堂祭祖活动,你会感觉到,一方面,男女有别是那么清楚,一般来说,祠堂祭祀时,男性族人站在祠堂内,而女眷则只能站在祠堂庭外(或者是左右分开);另一方面,长幼有序也是那么清楚,不仅已故的祖先要按照昭穆排序,就是族内现存的男性,也要按照辈分和年岁依次站立。

 

  当然,在这种庄严的场合,看着“我们”共同的祖先,想到“我们”有同样的血脉,听着庄重的宣读念诵,看着身边熟悉的面孔,身处其中的人会产生一种强烈的族群认同。使同一家族里的不同阶层、不同性格的人们,互相协调成为一个有秩序的社会,依靠的主要就是“内外有别,长幼有序”的观念、制度和仪式,这些观念、制度和仪式维持着大家族内部的团结和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