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作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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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作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的表率 中央纪委驻国家人口计生委纪检组组长 勾清明 [ 2010-09-06 ]    风成于上,俗形于下。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对全社会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甚至直接影响社会的道德和价值取向。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提高认识,带头执行准则,带头接受监督,作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的表率。
   一、带头提高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前进的动力。思想认识到位,是学习领会《廉政准则》精神实质的关键,是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基础。因此,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提高认识。
   一要提高对《廉政准则》重要意义的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廉政准则》的颁布,无疑是对民意、民愿、民声最好的回应,可谓正当其时,顺应民意。
   二要提高对解决本部门问题紧迫性的认识。任何一个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也不论所从事的工作面临的廉政风险大与小,在腐败问题上都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同样会受到社会上各种腐败思想的腐蚀和侵害。有的领导干部认为自己权力不大,犯错的几率不高,因此对自己要求不严,廉洁自律标准不高,个别的还有收受钱物、参加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等现象。在基层,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等问题。对此,个别领导干部甚至认为问题不大,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一个地方和部门的形象。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对于消除一些领导干部的麻痹、侥幸心理,解决好自身存在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与自身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用《廉政准则》严格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要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的丰富内涵。《廉政准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规范,内容比较全面、系统,基本涵盖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求的各个方面,既有原则性要求,又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既有行为规范,又有明确的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制度,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我们要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准确掌握《廉政准则》中8个方面“52个不准”的具体规定,清楚“不能为、不可为”的界限,清楚哪些是不能碰的“高压线”,进而强化自觉遵守、模范执行《廉政准则》的意识,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二、带头执行准则
   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关键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时刻以人民的利益为重,正确看待个人得失,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亲情所困,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
   一要管好自己。正人先正己。《廉政准则》能否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关键在于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应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自觉作贯彻落实准则的表率。要认真查找本人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加以改正,切实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增强廉洁从政自觉性,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常温“一念之欲不能制,而涡流于滔天”的训导,把《廉政准则》中的“52个不准”贯穿于工作生活的始终。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搞通融,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不讲条件,对违反原则的人和事不留情面,对工作不力和作风不正的干部不包庇袒护,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升华自己的人格魅力。
   二要管好“身边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独善其身是远远不够的,还有责任和义务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友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能不能管好“身边人”,已经成为对其党性党风的重大考验。从近年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来看,很多领导干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都与其家庭成员或特定关系人密切相关。在原则和亲情发生矛盾的时候,要正确看待和把握亲情,处理好国与家、党性与血缘、亲情与民情的关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公字当头,以人民利益为先。经常教育“身边人”摒弃特权思想,不起贪婪之念,不谋不当之利,不取不义之财。 
   三要管好队伍。党员领导干部的主要职责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干好事业。一个团结的班子才能带出过硬的队伍,一支过硬的队伍才能创造出一流的业绩。要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不搞“一言堂”、“小圈子”。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办事,不越轨、不越位、不搞自由主义。对重要事项、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集体研究决定,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使班子成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兴事,齐心谋事。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形成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位置。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廉政勤政的自觉性。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真正把《廉政准则》落到实处。
   三、带头接受监督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自律是基础,他律是保证。要努力做到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监督,以他律促自律。 
   一要在从政行为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多重角色决定了必须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必须养成一种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良好习惯。应时时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行政监督、社会舆论监督,虚心听取和接受各种意见,做到闻过则喜、闻过则省、有过则改。要充分利用好“公开”这一最有效的监督形式,确保社会和群众监督到位,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要在关键环节上强化监督。领导干部接受监督应当是全方位、多层次的。但少数领导干部“抓小放大”,在细枝末节上接受监督,在重大权力实施上不敢、也不愿意接受监督,导致监督虚化、弱化。因此,领导干部应真正愿意接受监督,把自己的一切从政行为,特别是决策权、用人权、用钱权等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在奖励扶助等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避免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要维护监督的权威性。加强监督、执行监督、维护监督是领导干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监督工作,切实维护监督的权威。要坚决摒弃监督可有可无的观念,在落实好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保证监督工作的开展。要敢于坚持原则,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以对组织、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监督,以凛然正气抓好监督。要积极支持监督部门开展工作,为监督部门开展监督工作做后盾,真正做到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努力营造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监督一级的良好氛围。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