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冰:广州低保政策还可以再向欧美看齐(南方都市报 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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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低保政策还可以再向欧美看齐
2006-01-02 09:43:54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陈冰
海外观潮之陈冰专栏
从今年1月起,广州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低保户,每人每周要参加10.5个小时的公益劳动,包括社区清洁卫生、治安巡逻、对老弱病残人家提供帮助、整理和接受公益捐赠物品等。这些公益劳动都较轻松,且为低保户提供了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有助于受济者保持健康心态:一是扩大了人际交往圈,可消除寂寞感;二是通过劳动表达对纳税人的感恩,降低白吃白拿的惰性。
这项政策同样体现了人道关怀,规定低保人员在患病等情况下可以暂时不参加劳动。广州市居民生活用水从过去的0.99元/立方米提升到今年的1.32元/立方米后,仍对低保户实行水价优惠,维持过去的收费标准,也是通达人情的好政策。
广州在社会救济上的政策创新,其实与欧美发达国家的救济原则相一致,只是具体的政策细节不同。在西方社会,过去比较大度的社会救济政策的确养了一批“不劳动者却得食”的懒人,加上外国避难者的大量拥入,使得救济金成为国家沉重的财政负担。
不进行改革,则意味着有工作的人要纳更多的税,这实际上很不公平。从上世纪80年代英国撒切尔夫人的改革到今天德国默克尔的改革,社会救济制度的革新是整个经济改革的组成部分,其核心是鼓励劳动,通过劳动获取生活资源,而不是传统社会主义的极端人道原则。欧洲大陆国家的社会福利政策,失业者的平均救济金几乎是从业者平均工资的70%到80%,这样的“救济”自然会“纠集”出大量不学无术的懒汉,最终的结果不仅使国家财政负担增加,且使国家竞争力下降。德国和法国目前的经济困境,很大程度上讲是过于慷慨的福利政策所致。
布莱尔1997年入主唐宁街10号后,对救济金政策一直在改革。首先,工党政府推行“新政”(NewDeal),规定25岁以下靠救济金生存的人,政府帮助他们找工作,接受职业培训。政府把救济金交给企业,企业则提供培训,这样企业在不花钱或少花钱的情况下得到了人力资源。一旦年轻人成为“熟练工”,政府则停止给企业划款,企业按常规支付工资,失业者便转化成从业者。这个政策规定,失业者如不服从政府安排接受就业培训,6个月时间后停止发放救济金。这项政策到目前为止,效果很好。
英国实行的另一项旨在鼓励人们“多工作,少救济”的政策是,对双职工家庭给予免税优惠。在英国,很多家庭有孩子后,其中一人就得停止工作专门带孩子,因为支付给保姆的工资相当于一个人的收入。这使许多女性失去工作技能,孩子长大后难以就业,可能成为“永久牌”的家庭妇女。英国政府于是规定,双职工家庭根据收入高低,可以程度不同地享受免税优惠,免缴的这部分税基本上是请保姆带孩子的费用。如此,减少了很多潜在失业的可能性。
通过税收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人出去工作,是欧洲国家通行的政策。在英国,每周收入低于约80英镑的人,能免去个人所得税和国民保险基金。于是,很多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人常做半时工或周末工。按最低工资制5.5英镑/小时计算,只要工作11小时就能得到与救济金相等的钱,再加上各类鼓励就业的政策优惠,工作比领救济金在总收入上划算,且不受人歧视。不难想像,英国的失业率稳定在4%左右,是欧洲国家中最低的。
广州要求低保户从事一定公益劳动的政策,可谓符合国际潮流。不过,这仅仅迈出了半步,既不能帮助低保户摆脱受济状态而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也不能预防潜在失业,因此,政府部门还需强化政策调研,结合国外经验制定更有力的措施减少和预防失业。比如,政府通过政策调控鼓励部分企业采纳半时工制,或者联系一些企业把有些业务转到家庭做,提供让低保户转变成就业者的方便渠道。另外,政府还可在税收、住房、子女教育、医疗保险等方面制定鼓励工作的政策,减少潜在的失业人数。
(作者系旅英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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