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英伦先生商榷关于鸦片战争的——真相 / 黄慕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0:30:54
日前看了英伦先生发在部落里一篇文章,题为《鸦片战争不是中英政府之间冲突》,我觉得无论从文章的题目上,还是内容上看来,都非常得耸人听闻,因此就很让我有振聋发聩的颠覆效应,说实话,历史这个东西,从来好比家务事情一样,既有很多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地方,也有很多因为各种其它可以理解的原因导致的“盲点”,所以,正如有人所谓,对于源远流长的中国历史,乃至涵盖深广的世界历史,在很多地方,没有一个人在全部历史上,以及很多历史难点或疑点上,敢说最后也是最为“盖棺定论”的话,但这当然不是让我们停止对于历史真相探求追究的脚步,从一般意义上来说,很多历史由于资料的匮乏,年代的久远,甚至意识形态的分歧,根本是——无法彻底还原的,比如说,秦始皇是否吕不韦的儿子,明成祖的身世,明代的“三大案”(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 ),雍正是否篡位,光绪的真实死因等等,据我所知,史家就很“众说纷纭”,似乎就没有达成最后的一致确证,最多也就是对于这些问题站在专家的角度,根据提出正反意见的人数多寡,来“概率性质”的予以“定案”罢了,这还算正常的,因为毕竟假如这些个问题对于历史的进程影响并不太大,应该归于轶事传闻一类,除非能够满足某些老百姓的历史癖,基本上真正的有“史观”的史家也不会有太大太多的深度兴趣,来穷根究底。但是比如说——关于鸦片战争真相这样的历史探讨,或还原,在我看来,那就非常重要了,一者它对整个中国近代史乃至世界历史的走向有着很大甚至是决定性的左右力,二者从伦理道德也就是历史的训诲功能来说,也有它深刻的道德价值与启迪意义,所以,对于英伦先生的这篇文章体现或表现出来的几个论点,作为一个基本上没有什么学术素养,不过是抱着一点因为兴趣而引发商讨欲望的笔者来说,就有点不敢苟同,于是,我分三部分秉着自己踩着前人的肩膀获得的一点未必一定靠谱的知识,与先生商榷。
一关于教科书上对于鸦片战争的评价问题。
“中国的历史教科书通常将鸦片战争情感化的描绘为英帝国主义对中国的无情压迫与侮辱,然而很少剖析这场开启中国近代史的战争的真实面目,或者便是对其真实面目一笔带过。”
我首先就觉得,英伦先生开章明义的这个论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有道理的,的确,在时下中国的很多历史教科书上,以我眼目所及,对于鸦片战争的是非功过问题,的确有为“亲者讳”的趋向与表现,但是从表述的是否严密这个角度,我觉得这句话有点站不住脚了,比如说,从我很小时候就翻阅了胡绳那本厚重的,且在四九年后非常有“权威”的《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那本书上,对于这些问题,以及其中包含的敏感成分,也就是应该自我反省的成分,是有着淡化的用心的,但虽然我也很久没有看到这本书了,仍然觉得胡绳先生的方法论世界观或可商议,但胡绳先生治史论学起码的材料工夫,还是具备了一定的水准与起码的可以摆在桌面上的公正的。也罢,我就退而求其次,引两位民国学者,比如我曾经提到的蒋廷黻与萧一山,来进行我自己借重以后对于这次重大历史事件的“解构”。因为蒋廷黻先生的《中国近代史》与萧一山先生的《清代史》,在我看来,应该是在这方面的比较权威而公正的著作,经得起一定的历史长河的淘洗,并且,不容讳言的说,虽然他们也有“民族主义”(关于民族主义这个容易混淆与曲解的概念,有兴趣的,请参看我的两篇小文:《民族主义与世界大同》与《蒋廷黻与他的<中国近代史>》)的用心,来作成他们看待包括此次事件在内的很多历史事件的方法论与史观,但他们总体说来,那种注重客观分析、比较审慎求实的真正史家应具的作风,我觉得在近现代的史家当中,有些地方,正如有人所说,还是无可超越的,还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无论是在他们的作人与治学上,也许,正是小生向来在对所谓学术文化的学习研讨上,所素持的那个观点之最好的例证:进化,特别是学术上的那种所谓“后来居上”的进化,放到文化艺术等人文领域,往往是不适用的。我们也许比古人见多识广,但这并不证明,在喧嚣浮躁的现代社会,我们就一定比古人聪明睿智。
话不多说,言归正传,也许在一般低劣而抱着某种先入为主的观点,因此就有点情感用事的用心的很多历史研究者看来,喜欢把鸦片战争描绘为“英帝国主义对中国的无情压迫与侮辱”,并进而采取相当简单化的——大而化之的态度,以致未经深度剖析,就掩盖了这场开启中国近代史的重大事件的真实面目,或是要“一笔带过”,但是对于他们二位真正的学者似乎却不是这样的,在这两本可说普及性质的教科书中,随处都有此次事件来龙去脉的分析,以及对于我方种种历史责任的深刻检讨与殷切展望。比如蒋廷黻先生就曾这样说过,“中西关系是特别的。在鸦片战争以前,我们不肯给外国平等待遇;在以后,他们不肯给我们平等待遇。”(上海古籍出版社蒋廷黻《中国近代史》正文第9页第一章“剿夷与抚夷”),而萧一山也如此说过,“从前我们不肯给人家平等待遇,以后外国也不肯给我们平等待遇了。所以虽说是历史误人,亦由于人谋不臧,然而归结起来,都是智识问题和政治问题。”(辽宁教育出版社萧一山《清代史》第121页之“第五章民族革命之新对象”)
关于这个“智识问题”与“政治问题”,蒋廷黻与萧一山的意见都是一样的,那它们具体指什么呢?
(一)从智识上说,当时的清政府以天朝上国自居,昧于世界大势,由此产生的保守狭隘与故步自封;
(二)从政治上说,乾嘉以后,昔日鼎盛的大清帝国事实上已是雄风不再,乱象已萌,很多社会矛盾已经逐渐显露出来,甚至达到激化的地步,整个清王朝正处于由盛转衰的转折点上。官僚体系渐趋腐败,由此产生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现象,已经越发让人不报乐观。说实话,要不是后来的曾国藩等人的所谓“中兴”,早在咸丰同治朝的时候,洪秀全等人就会让它覆亡;要不是袁世凯的阳奉阴违,早在光绪百日维新的时候,康有为等人就会让它“焕然一新”。
二关于林则徐禁烟斗争引发的前因后果。
两家在这个问题,从现有文献看来,也是基本一致的。林则徐奉道光皇帝的全权诏令,一到广东,就晓谕外商道“利己而不可害人,何得将尔国不食之鸦片烟带来内地,骗人财而害人命乎?”他要求外国人(不止英国)做到两点:(一),将所有鸦片,尽数上缴;(二),出具甘结,保证以后来船,永远不得夹带鸦片,否则一经查出,“货尽没官,人即正法。”
外国人不知道林则徐的品格,以为又是如先前的贪官一样,说说而已,无非是想用威胁来抬高价码,好根据“表现”来“待价而沽”罢了,哪知今时不同往日。林则徐本是一个清廉刚正的人,在政界声望一向很好,后来居然断绝交通,停止贸易,派兵围住当时的十三行商馆,这可让里面的几百位商人受了一点苦头,原想妥协的义律(Captain Charlos Elliot)见势不妙,只好以英国商业监督的身份,采取一种意味深长的迂曲方式,来进行形式上的表面屈服。“但是他不命令英商把烟交给林则徐,而教英商把烟教给她,并且他以监督的资格出给收据。一转手之间。英商的鸦片变为大英帝国的鸦片,本来是商务的交涉,就变为两国政府的交涉了。”(第112页)(慕春按:蒋廷黻也在他的《近代史》中有同样论述)
虎门销烟以后,林则徐“他要彻底禁烟,就是使外商具结以后不再作鸦片买卖,美国商船,首先照办,惟无‘人即正法’之严厉词句而已。义律却不愿英商具结,全体都退至澳门并禁止英船入口,报告本国政府,静待训令。林则徐因为他们既不愿贸易,就断绝一切食物的接济,令澳门政府,强迫出境。义律和英商寄居船上,屡率印度派来之兵船二只,向九龙及穿鼻攻击,索取食物,勾结汉奸,阻止英船入口,与我水师冲突。双方互有胜负。鸦片战争,在实际上已经开始了。”(第113页)
再看英国国内对此的反应。“英政府接到义律的报告,最初还持和平政策,因为国内的名士,多以鸦片贸易为侮辱英国国旗,责政府应协同中国严禁,不应援助奸商。”后来知道事实上已经开战,维多利亚女王还为此在国会演说,“函谋保障之法”,这时的英帝国已经没有拿破仑战争时种种顾虑了,所以,提倡自由贸易的他们,早把从乾隆时期就憋着的一股怨气,希望这次能够一举发泄,(大约道光十四年也就是一八三四年的时候,英政府就派过使节如William John Napier(律劳卑)等人抵达广州,准备与当时的两广总督直接对话,遭到拒绝,他就命令军舰突击虎门,准备武力对抗了,不久,律劳卑病死,局势缓和,但当时的英国监督及商人,都暗中上书英王,只有诉诸武力,才能打破中国自大的观念,获得平等待遇,而当时的美国领事也报告政府说:“中英两国迟早必将开战”)(第109页)
而当时的外相巴马斯统(Palmerston)(蒋廷黻译作巴麦尊)与陆相马靠烈(Macaulay)据说都是好大喜功的帝国主义者。他们正愁没有机会,而且对于我们“妄自尊大”的态度,及种种通商的限制,早已不满,于是就想借着这次机会与我们算算总账,“因为他们极力主战,获得国会九票多数的同意,就派全权代表懿律(Ceorge Elliot)(如果我没有记错,据胡绳先生所言,乃是义律的堂兄)和海军司令伯麦(John Ecrdon Bremer)统率战舰十六艘,武装汽船四艘,运输舰一艘,输送舰二十七只,共大炮五百四十门,军器完备,战士四千人,在道光二十六年(慕春按:应是手民印刷之误,应为道光二十年,即一八四零年)六月间,就到了中国海面。”(第113页)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我就不再缕述,其实在我看来,鸦片战争爆发的根本问题,正如萧一山蒋廷黻等人的意见,在本质上还是一场因为贸易纠纷而导致的侵略战争,要说历史的检讨,在我方来说,正如前面所述,不过是智识的落后与政治的腐败,但无论怎样,战争的根本性质是不容扭曲的。鸦片战争的性质只能定性为:因为我们的国力不振,以及虚骄暗昧不识世界大势,不知自我整顿反省,而导致的大英帝国源于自身不正当利益,而悍然发动对我的不义之战。因此,无论从我方立场,或者站在世界公理的立场,我方都是纯属正当防卫,虽然,这并不能抹杀清政府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历史责任,甚至日后的那种“宁赠友邦无与家奴”的流氓心态,也无需为之有所曲讳,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对这场战争应该持有的态度,因为这根本是另外一个层面的事情。自己家里的错误缺陷,我们不容否认,但也没有必要把事实上的豺狼美化成——拔高我们思想的天使,或私心全无只为传道的圣徒,那样,就不是还原历史,而是对于历史真相的侮辱。
三最后,还想谈谈东印度公司。
英伦先生的文章对于东印度公司的实力颇为看好,认为实际上当时的英国政府已是尾大不掉,简直可与独立前的英属北美相比拟。我觉得这个“一新耳目”的说法也是太过“耸人听闻”,一者当时的“大清帝国”虽然暗昧无能,衰相已露,但毕竟放到当时的世界形势上,至少还算是亚洲第一大国,并且按后来许多史家的看法,假如鸦片战争的时候真是抱着“玉石俱焚”的态度,倾全国之力,与外人死拼,虽然军器落后,韬略全无,但到底最后成何局面,殊属难料,虽然历史是不能重来,尽管可根据当时敌我形势,采取合理的假设与谨慎的评估,作成相当务实求实的历史事件的判断。二者对于东印度公司当时的实力,我们也很想看到英伦先生有切实的数据,缜密的分析,文献的出处,以及更加具有说服力的逻辑论证——来说服我们。比如在利润收益方面,比如与当时包括印度傀儡在内的印度洋的、西太平洋诸国的政治外交关系上面,比如从战略意义与商业交通上显示的——彼所占据的交通枢纽所身处的地理位置方面,甚至是公司本身职员人数覆盖范围成分性质国内影响方面,提供一些以供我们参考与分析,进而促使我们做成合理的判断,否则以我这个没有多少历史素养的不学之辈看来,真真是匪夷所思的事情。何况,从上面的义律所作所为看来,他似乎并没有想凭借东印度公司本身的实力来“独当一面”的意思,他始终还是想把这次所谓的“商务纠纷”扩大化成“国与国之间”的“严重事态”,于是假如萧一山与蒋廷黻们所言非虚,我们还可收获一个逆向推理的反证:那就是义律之所以如此“处心积虑”来“运筹帷幄”,正因为如果没有国家的参与或者说背后的扶持,单凭东印度公司一己之力,恐怕是不能贸然与整个虽说是“外强中干”,但多少还是有几分实力的“大清帝国”相抗衡的,而且,恐怕也更谈不上以公司的名义,与一个国家来签订众所周知的“南京条约”了。
最后,还是那句话,二度撰写本篇小文的目的,没有别的意思,既不是想要出风头,也非要逞强好胜,不过是响应英伦先生集思广益的用心,而所做的一点不同意见的商榷罢了,本来作为一个对于历史有点小小兴趣的人来说,是真心抱着一种外行人看热闹的态度,想多学习一点真知灼见的东西而已,所以态度是真诚的,思想也是渴望“求同存异”的,因此字里行间如有因为自身盲目而眼界不到,而难免有所得罪的地方,还望英伦先生予以原宥与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