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中西医结合的惨痛教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5:02:47
我批评中医道理充分,文字不算激烈。年轻些的批评可就不同了,他们据理力争,敢于“刺刀见红”。我经历过文化专制年代,那时中医也是政治,关乎“政策”,对它只能说好,连问题也提不得。不过在不同时候、不同需要时,不同的人对同一事件的命运也可能不同。
在1958年大跃进时代,党号召“敢想敢说敢干,什么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出来”。解放军一所医院的传染科主任黎磊石医师,积极响应中西医结合的号召,查阅了《外台秘要》等多种中医古籍,寻找治疗血吸虫病的灵丹妙药。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终于找到了中药“藜芦”,动物实验证明对血吸虫成虫的生殖系统具有抑制作用,可以阻止排卵。那时治疗血吸虫病的有效药物是酒石酸锑钾,不仅需要静脉注射,而且有严重的毒性。因此,这一中西结合的“喜讯”令人欢欣鼓舞,在中共中央血防领导小组的指挥下,临床应用迅速铺开。安徽医学院(即现在的安徽医科大学)也积极开展临床应用研究。
当时我在上海第一医学院读书,我们的老师苏德隆教授是全国血吸虫病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他见多识广、深思熟虑,对这个发明持审慎的态度。当年在“拔白旗,插红旗”的运动中,他的“审慎态度”就成为“白旗”被批判的罪状之一。我们班上的一位同学还用轻薄、挖苦的文字写了一篇批判文章,在《校报》上发表,题目是“何必杀头”。文章大意说,苏教授曾经说过,中医能治好血吸虫病杀我的头,如今已经证明中药“藜芦”真能治好血吸虫病,那就该杀头了。但又何必杀头呢,还是好好地改造头脑的思想吧。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记得差不多与这篇文章发表的同时,就得到现场的报告,“藜芦”具有严重的毒性,引起视神经萎缩,把眼睛弄瞎了,还造成一些病人死亡。临床治疗立即停了下来。同时上海第二军医大学李承祜教授的生药鉴定证明,所谓的“藜芦”其实是百合科萱草属的萱草或野金针菜,而这个植物是有剧毒的。于是上级要求包括上医药学系在内的一些药物研究机构进行毒性成分的分离,但最终证明对虫体的作用和毒性是同一个成分,是无法分离的。那个年代浮夸成风,“藜芦”抑制血吸虫排卵的作用其实也不强,而且复发。
这事过去了10年。“文革”期间,我已来到了安徽医学院,那年学校下乡,住在凤台县的马店中学搞“斗批改”。一天下午我们连队集合师生,把学校的“走资派”和“反动学术权威”带到生产队,与贫下中农一起对他们进行批斗。当中有一位是病理生理学教授兼科研处长,他就是当年“藜芦”临床研究的组织者。控诉者是一个技术员,他言辞夸张,极富煽动性,说某教授是残酷迫害贫下中农,把贫下中农当作小白鼠进行毒药试验、造成多少人瞎眼和死亡的“罪魁祸首”,搞得现场的贫下中农义愤填膺,摩拳擦掌。幸亏一些教师做了保护动作,否则很有可能出人命的。
今天写下的这段文字,实际上我早在那次批斗会上就酝酿了。在那样的社会里,知识分子左右为难,进退维谷,动辄得咎。对这个悲惨事件曾经做出预警的苏德隆教授,遭到了粗暴的批判,而积极响应号召当时成为“红旗”的某教授,几年后也没有落得好下场。
但是发明“藜芦”疗法的黎磊石医师的境遇很好。他承认“有过惨痛的教训”,但由于他坚持中西医结合,后来发明用雷公藤治疗慢性肾炎,成为解放军肾病研究所所长、医界名人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不过雷公藤的疗效、毒副作用究竟怎样?与其它疗法相比究竟有没有优点?(可能已有公论)因为雷公藤是中药,就认为无需搞得一清二楚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