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钞与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金融事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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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银行

建国前解放区银行之一。
创建于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10月1日由原中华苏维埃银行西北分行改组成立,总行设于延安。下设绥德、关中、三边、陇东四个分行及支行、办事处等分支机构。1948年1月陕甘宁边区与晋绥边区统一为西北解放区后,同晋绥边区的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西北农民银行。
边钞与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金融事业(之一)
——边钞问题研究之一
【原文出处】近代史研究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199902
【原刊页号】192~223
【分 类 号】F7
【分 类 名】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904
【作 者】黄正林
【作者简介】黄正林,1964年生,甘肃庆阳师专历史系讲师。西峰745000
【关 键 词】陕甘宁边区/边钞/金融
【责任编辑】徐秀丽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先后发行的货币有光华代价券、陕甘宁边区银行币和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平衡贸易、稳定金融、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边钞发行过程中最基本的方针。边区银行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存款、开展汇兑、代理金库、管理外汇和金银、发放贷款和建立信用合作社等六个方面。边钞的发行在陕甘宁边区发挥了重要作用,解决了边区的财政困难,巩固了陕甘宁抗日根据地;扶持了边区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使边区建立起了独立自主的经济体系;在政治上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有力地支援了抗日战争。
本文所说的边钞是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发行的货币的总称。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发行的钞票有三种:皖南事变前,法币作为本位币流通,边区银行以光华商店名义发行“光华代价券”(简称光华券),作为辅币在边区流通;1941年2月,边区政府禁止法币在边区流通后, 边区发行“陕甘宁边区银行币”(简称边币),作为陕甘宁边区的本位币在边区流通;1944年,边区银行又发行了“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简称券币),作为本位币在边区流通。对于边钞与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金融事业的问题,有待于学术界的深入讨论。笔者不揣浅陋,就这一问题进行粗浅的研究,望专家学者不吝赐教。
一、边钞发行的政治经济背景
政治方面。1937年7月至1941年1月,陕甘宁边区的政治形势总的来说,一方面,国共两党实现了第二次合作,另一方面,从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国民党顽固派不断制造摩擦事件,对边区进行军事封锁。
1937年7月中日战争爆发后,8月22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正式公布红军改编命令,将西北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正式发表了《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即《共赴国难宣言》),标志着以国共两党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后,国民政府不仅承认了边区政府的合法地位,而且八路军的军饷由国民政府供给。在这样一个政治环境下,边区政府收回苏票,通用国民政府的法币。这样法币就成为在边区流通的本位币。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国民党由积极抗日转为消极抗日、积极反共。1939年1月,国民党五中全会制定了溶共、防共、限共、 反共的政策。会后颁布了《异党问题处理办法》、《陕甘两省防止异党活动联络办法》等反共文件。为配合其反共政策,国民党不断向陕甘宁边区周围增加兵力,加强军事封锁。1939年,直接包围陕甘宁边区的兵力北线有第22军、新编第1军、第4军等3万人;西线有第42军、第57军、 第11军、第12军、第81军等10万人;南线有胡宗南的第1军、第3军、第16军、第17军、第36军、第90军、第93军等近18万人。(注:《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回忆录卷》,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183 页。)包围边区的国民党军队不断制造摩擦事件,1939年至1940年,国民党顽固派在陕甘宁边区周围制造了大小几十次军事摩擦事件,较为突出的是:陇东分区的两次事件;关中分区的旬邑事件和淳化事件;绥德警备区的国民党专员何绍南的叛乱事件等。国民党顽固派的军事进攻,使边区的面积由129608平方公里减少为98960平方公里,人口由200万减少为约150万。(注:《陕甘宁边区幅员的说明》(1944年),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以下简称《史料摘编》)·总论》第1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10页。)1940年,国民党军队又在边区构筑了五道封锁线,北线两道,南线三道,西起宁夏,南临泾水,东迄黄河,绵亘数省。在这几道封锁线中,靠近边区周围的封锁线特别严密,不仅含野战工事,永久工事,而且每隔一定距离,依靠地形筑有碉堡,重要地段上由胡宗南的正规军把守。国民党的军事封锁,对边区的财政经济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经济方面。1937年至1941年1月的经济形势是:一方面, 中国共产党采取了争取外援,休养民力的经济政策,使边区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另一方面,国民党顽固派在制造反共摩擦、对边区进行军事封锁的同时,还对其进行经济封锁。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 国民政府停发了八路军的全部军饷,使边区财政经济陷入极度困难的境地。
1937年国共合作实现后,国民政府每月发给八路军60万元(法币)的军饷,当时法币的价值较高,1元可兑银元1元。另有海外华侨及各方进步人士捐款给八路军,这两项就占边区1937年至1940年财政收入的70%左右。(注:《史料摘编·财政》第6编,第13页。)因此, 皖南事变前边区制定了“力争外援,休养民力,医治创伤,积蓄力量,支持长期抗战”的经济政策。在这一政策下,边区的经济得到了恢复。1940年,农业耕地面积达1174.2万亩,比1937年的862.6万亩增长了311.6万亩;粮食产量由1937年的111.6万石增加到1940年的152.6万石(注:《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回忆录卷》,第273页。); 其他农业经济作物如棉、麻、烟的种植面积和产量也提高了。工业方面,抗战前边区工业几乎是个空白,到1940年时,公营工厂已增加为9个,工人434人,资金523700元;生产合作社29个,社员1132人,股金135000元,产品种类300种。(注:1941年12月12日《解放日报》。)同时, 商业也得到了发展,从边区到各分区、县都建立了商业机构,各地集市贸易相继恢复和建立,商品交换十分活跃。尽管如此,边区的经济尚在恢复阶段,还相当脆弱,边区政府的财政税收极为有限,还不足以解决边区的财政问题。
1938年武汉失守前,国民党对边区封锁较松懈,边区内外商人基本可以自由出入。武汉失守后,伴随军事摩擦和封锁,经济封锁也加紧了,边区与国统区货物流通几乎完全停止,除了消耗品,任何必需品如布匹、棉花、西药等都禁运边区,边区的土产如皮毛、甘草、毛织品都以各种办法阻止运出。1940年9月,国民党曾一度停发八路军的军饷。 皖南事变后,国民党给八路军的军饷彻底停发,同时海外华侨及后方进步人士的捐款也因封锁而停止汇兑了。国民党的军事和经济封锁,军饷的停发,使边区财政经济陷入了巨大的困难,如毛泽东所说:“一九四○年和一九四一年,国民党的两次反共磨擦,都在这一时期。我们曾经弄到几乎没有衣穿,没有油吃,没有纸,没有菜,战士没有袜,工作人员冬天没有被盖。国民党用停发经费和经济封锁来对待我们,企图把我们困死,我们的困难真是大极了。”(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 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92页。)由于外援断绝,财政突然发生困难, 当时脆弱的边区经济,又不能完全解决财政问题,为了保障供给,同时还要有一定的资本,满足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就得依靠边钞的发行。因此,在一定限度内,主动的有计划的发行边钞,来发展经济与解决财政,在当时是唯一可行的办法。
总之,从抗日战争开始到皖南事变发生,边区在政治上经济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针对这种急转直下的形势,中国共产党为了坚持抗战,巩固边区,就必须建立独立自主的财政经济体系。因此,中央在《关于开展边区经济建设的决定》中指出:“广泛的开展边区经济建设,是边区当前刻不容缓的迫切任务。这首先就是为了使边区由半自给自足迅速走向完全自给自足,更加有保障长期抗战军队的供给,更进一步的改善人民的生活,同时这也就是为了更高度的发展边区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文化所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必须指出:没有有效的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边区的巩固和发展是不可能的。”(注:《史料摘编·总论》第 1编,第134页。)要建立独立自主的新民主主义经济, 就必须建立自己的金融体系,发行自己的货币。有了自己的货币,才能够发展自己的经济和操纵国计民生,才能够不受制于人,才能够打破顽固派的封锁和巩固边区,才能够坚持到抗战取得最后胜利。
二、光华券、边币、券币发行的诸问题
(一)边钞的发行基金问题
边钞的发行不仅关系到边区的国计民生,也关系到边区对敌斗争的成败与边区的存亡问题。而边钞发行成功与否,发行基金是至关重要的。
1937年至1945年,陕甘宁边区处在中日战争的特殊环境中,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环境里,边钞的发行是以法币作为发行基金的。皖南事变前,边区银行经过三年多的艰苦创业,积累了一定的法币作为资本,成为1941年2月边钞的发行基金。1937年10 月边区银行成立时资本只有10万元,可流通资本4万元。1940 年10 月时, 边区银行资本包括:“1、10万元财产资本;2、两年半所得782000元;3、发票子1020000元;4、财政垫款437000元;5、 实际归银行支配的1465000 元, 流动资金1165000元;6、建立三个支行,每支行资本100000元,光华商店50万元,工业投资32万元”(注:《史料摘编·金融》第5编,第85页。),总计资本6089000元,比初建行时增加了61倍。 法币禁止在边区流通后,被当作边区的“外汇”使用。边区的“外汇”是通过边区对外贸易换回来的,外贸中换回的“外汇”也成为边钞的发行基金。如1944年5 月23日,西北财经办事处第五次会议“决定留法币二万万五千万元,以二万万元作发行准备,五千万元供一个月兑换之用”(注:《史料摘编·金融》第5编,第103页。)。
边钞的发行还以盐税、货物税、营业税等作保证。1940年前,边区执行“与民休息”的经济政策,税是很轻的。只征收盐税和少量的救国公粮。边区税收制度的建立健全是在皖南事变后,即从1941年开始征收货物税、 营业税, 并提高了盐税。 这三种税的历年收入是:1941 年804903元;1942年3819555元;1943年28556023元;1944年140522572元;1945年515334821元(以上均以券币计算)。 (注:《史料摘编·财政》第6编,第236页《历年税收统计表》。)此外还有牲畜买卖税和斗佣、羊子税、烟酒税等。税收制度的健全,为边钞的发行提供了保障。特产也是边钞发行的保证之一。如1941年10月边区银行行长朱理治在给高岗、贺龙、林伯渠的报告中说:“最好以特产作基金,使银行经常保持着三千七百五十斤特产。 ”(注:《史料摘编·金融》第5 编, 第152页。)
1942年10月,边区颁布了《陕甘宁边区银行条例(草案)》(注:《史料摘编·金融》第5编,第93—97页。), 专门对边钞发行准备基金作了规定:“(一)总的准备金为百分之百;(二)其中百分之四十为生金银、硬币、法币及银行经过物资局及光华商店所储存之商品;(三)其它百分之六十为保证准备,如生产事业投资及放款合同,各种有抵押之借据。”
(二)光华代价券的发行及数量
边区银行成立于1937年10月,没有对外公开,它的主要业务之一是经营光华商店,并以光华商店名义发行了“光华代价券”。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后,法币是边区的本位币,国民党发给八路军的军饷法币均为元以上整币,这就给边区市场贸易带来极大不便。起初,市场以通行的邮票“找零”,而邮票易污损,群众损失较大。这样,为了找零需要,边区自行发行元以下辅币。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边区银行没有对外公开,不便以银行名义发行钞票,只能以光华商店名义发行代价券。1938年发行的光华券票面有2分、5分、1角、2角、5角五种,后又增发7角5分券,共六种。(注:《中国革命根据地货币》上集,文物出版社1982年版,第185页。)
光华券1938年开始发行,1942年2月停止,共发行4307215元。发行情况统计如下(注:《史料摘编·金融》第5编,第118页。原资料1941年2月发行额为937000元,累计数为4348815元, 1941 年2 月发行额内有41600元为边币。原资料有误,根据其他资料改正。):
发行时间   本期发行数        发行累计数
年度 月份  单位(元)  金额(单位元)  逐月指数 逐月递增率
1938 7—12   99050     99050     3.2
1939 1—6   182690    281740     9.1
7—12   35235    316975    10.2
1940 1—6   230940    547915    17.6
7—10  473210    1021125    32.8
11   815665    1836790    59.0     24.2
12   1274750    3111540     100     48.4
1941  1   300275    3411815    109.7     7.9
2   938000    4349815    139.8     27.5
注:1.1941年2月发行额内有42600元为边币。2.截止1941年2 月,光华券总发行额为4307215元。
光华代价券是法币的辅币,它的价值和法币的价值是完全等同的,其地位和法币在边区的地位一样都是流通货币。光华券以光华商店资本作为保证,因而持券者可到光华商店换回如数法币。光华券的信用很好,它的流通范围甚至超出了边区。
(三)边币发行的方针政策和发行情况
皖南事变后,边区面临着极大的困难。为了解决财政经济困难,发展边区的经济,建立独立自主的金融体系,1941年1月30日, 边区政府颁布了《关于停止法币行使的布告》:“一、从本布告之日起,边区境内停止法币行使。二、凡藏有法币的,须向边区银行总、分行或光华商店总、分店兑换边区票币行使……”(注:《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文献卷》下,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341页。)2月18日,边区政府布告边区银行发行1元、5元、10元的边币。(注:《发行边区钞票的布告》,陕甘宁边区政府档案,卷211 ,庆阳地区档案馆藏。)22日,又发布《废止法币实行边币的训令》,指出:“第一,发行边钞是为了建立正规的边区金融制度,逐渐换回光华代价券,使边币成为唯一的边区通货本位。第二,边钞发行是有限的,它以盐税货物税作保证,一俟边区经济恢复,边钞就得从法币影响之下解放出来,回到能兑换现金的地位。第三,发行边钞使人民免受法币狂跌的损失。第四,因为法币停止流通后,法币在边区的市场就腾出来了,而光华券没有一元以上的,故须发行边钞以资周转。第五,因为要发行公债,使人民能够认购公债,所以要发边钞。”(注:陕甘宁边区政府档案, 卷211,庆阳地区档案馆藏。)《训令》确定了“边币成为唯一的边区通货本位”的政策。
我们认为,平衡贸易,稳定金融,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边币发行过程中最基本的方针。皖南事变发生后,边区经济发生困难,中央主张增发边币1000万元,并指定了专门用途:(1)财政借款250万元; (2)买粮300万元;(3)盐业投资300万元;(4)银行活动资金100 万元。(注:《史料摘编·金融》第5编,第127页。原资料指出专门用途的只有950万,实际1942年2月至6月发行边币11052110 元, 见下文。 )1942年9月,李富春关于金融贸易政策提出了三条原则:(1)以事实上的物物交换,求得出入口收支平衡;(2)以实物保障, 求得金融稳定;(3)统一集中自己力量,进行对外斗争。 并指出:“发行不是用财政消耗,而是解决经济流通,估计明年(指1943年——引者注)要发行一万万元,交财政厅使之周转,要按时支付,况边行只有一家,如银行不支,财厅将无路可走,要主动发行,使之周转。”(注:《史料摘编·金融》第5编,第104—106页。)
边币发行是在1941年2月至1943年12月15日之间,经历了约3年时间。发行的币种有1角、2角、5元、1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等10种,另有本票500元,1万元,5万元3种。(注:《中国革命根据地货币》上集,第189页。)
根据边区政治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可以把边币发行分为两个时期六个阶段。1941年2月至1942年12月为第一个时期,1943年1月至12月15日为第二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又划分为四个发行阶段。第一阶段(1941年2月至6月)发行情况。皖南事变发生后,边区面临的财政状况严峻,一方面要开辟财源,解决目前的供给问题,一方面又要筹集资金,发展边区工业经济,以解决长期的供给问题。根据边区面临的形势,中央指示发行1000万,实际发行钞票11052110元。发行情况统计如下(为了比较方便,统计从1940年12月开始,发行指数为100):(注:《1941—1942 年的发行统计表》,《史料摘编·金融》第5编,第122页。1941年1月为光华券,2月发行额938000元中有42600元边币,其余为光华券。下文1941年7月至1942年12月边币发行统计资料均来源于此,不另作注。)
时间   本月发行数         发行累计数
年  月  边   折合流    累计数       指数 逐月递
度  份  币   通券  边币  折合流通券 定基比 环比 增率
1940 12 1274750  63738 3111540  155577  100.0 100.0
1  300275  15014 3411815  170591  109.7    9.7
2  938000  46900 4349815  217491  139.8   27.5
3 3095410 154771 7445225  372261  239.3   71.2
1941 4 2760500 138025 10205725  510286  328.0   37.1
5 2780000 139000 12985725  649286  417.3   27.2
6 2373600 118680 15359325  767966  493.6   18.3
说明:1.本月发行数与发行累计数均系账面金额。 2. 定基比概以1940年底为基期,环比以上年底为基期。3.发行数目字一律以元为单位,边币与流通券比价为20∶1(下文1941—1942 年发行统计表说明与本表同)。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1941年前6个月边钞发行的平均递增率为 31.9%,其发行速度是相当快的。这样的发行速度势必对边区经济产生深刻影响。一方面使边区面临的财政困难得以缓解,另一方面造成边区物价上升。5月发生了金融波动,从绥德开始,后来关中、陇东、 三边等地也拒用边币。而且边币下跌,物价猛增,延安市5月的物价比4月涨了30%,6月比5月又涨了26.7%。(注:《史料摘编·金融》第5编, 第127页。)
第二阶段(1941年7月至12月)发行情况。 尽管第一阶段发行后物价飞涨,边币下跌,但财政困难急待解决,经济建设特别是民间手工业、农业和盐业生产需要大量放款。边区决定继续发行边币,这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发行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月平均递增率不过10%,11月只增发了105万元,比10月仅递增4.5%。发行情况如下表:
时间   本月发行数         发行累计数
年 月 边   折合流   累计数     指数    逐月递
度 份 币   通券  边币 折合流通券 定基比 环比 增率
7 1076625 53831 16435950 821798  528.2     7.0
8 1413900 70695 17849850 892493  573.7     8.6
9 2438600 121930 20288450 1014423  652.0     13.7
1941 10 2688015 134401 22976465 1148823  738.4     13.2
11 1051725 52586 24028190 1201410  772.3 879.9  4.6
12 3344975 167247 27373165 1368658  879.7 100.0 13.9
在第二阶段,为了推行边币,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如规定:凡边区政权所及的区域,不拒用边币,拿边币可以买到东西;边区内的市场上,一切交易以边币作价;按公开牌价与法币实行交换。这些措施对平稳金融,推行边币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第三阶段(1942年1月至6月)发行情况。1942年,边区的经济形势有了转机,国统区开始限价,大批货物流入边区,使边币稳定了。而且由于边区政府重申禁止法币的通令,颁布了违犯金融法令惩罚条例,建立了货币交换所,边币的流通范围扩大了。因此,要求银行在继续执行“稳定金融与平抑物价”方针的同时,发行货币,放款1000万元,以发展生产。1942年前6个月发行情况是:
时间   本月发行数            发行累计数
年 月 边  折合流    累计数      指数   逐月递
度 份 币  通券  边币 折合流通券 定基比 环比  增率
1 4962600 248130 32335765 1616788 1039.2 118.1  18.1
2 3548285 177414 35884050 1794203 1153.2 131.0  10.9
3 2555950 127798 38440000 1922000 1235.4 140.4  7.1
1942 4 460000 23000 38900000 1945000 1250.2 142.1  1.2
5 5100000 255000 44000000 2200000 1414.1 160.7  13.1
6 1000000 50000 45000000 2250000 1446.2 164.4  2.3
从统计中可以看出,第三阶段的发行是比较缓慢的,每月平均递增率不过8.8%,4月份只有1.2%,是边区货币发行逐月增长率最低的。
第四阶段(1942年7月至12月)发行情况。1942年6月后,由于沦陷区贬低法币价格,使法币流入大后方,造成法币下跌,物价上涨。同时,国民党动员边区附近大量存盐,每户至少存盐一斗,因此,刺激了边区食盐的出口。这时,边币价格有所回升,边法币之比由7月的3.25∶1上升为10月的2.1∶1(注:《史料摘编·金融》第5编,第133页。),并使边币由中心区域流向边界。边区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发行边币,7月至12月共发行边币7345万元,6个月平均递增率为18%, 比第三阶段每月平均递增率高出9.2个百分点。若不是边区预先准备不足, 纸张紧缺,发行量会更大。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时间   本月发行数            发行累计数
年 月  边   折合流   累计数      指数  逐月递
度 份  币   通券  边币 折合流通券 定基比 环比 增率
7  1000000  50000 46000000 2300000 1478.4 168.1 2.2
8  9200000 460000 55200000 2760000 1774.0 201.7 20.0
9  2500000 125000 57700000 2885000 1854.4 210.8 4.5
1942 10 15700000 785000 73400000 2670000 2359.3 268.2 27.2
11 19500000 975000 92900000 2645000 2985.7 339.4 26.6
12 25550000 4277500 118450000 5922500 3806.8 432.7 27.5
正因为边区银行把握住了有利的发行时机,因此,虽然货币发行量增大了,但边区的物价并未波动,边币与法币的比价也有所提高,从延安市的物价、边法币比价就可反映出来,请看下表(注:根据《史料摘编·金融》第5编,第134页《延安市物价统计表》和《边法币比价统计表》合成。延安市物价指数以1941年1 月为基期(见《史料摘编·金融》第5编,第127页)。):
1942年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延安市物价指数    1416  1626  1596  1660  1768  1750
逐月递增率(%)     9.1  14.8 -1.8   4  6.5  -1
100元边币与法币比价  325  290  220  215  211  209
逐月递增率(%)     1.8 -10.8 -24.1  -2 -1.8 -0.9
从表中反映的情形看,边区当时发行货币的策略是正确的。
1943年1月至12月15日为边币发行的第二个时期。 1942 年10 月至1943年1月14日,中共中央西北局召开高级干部会议,1942年12月, 毛泽东在高干会上作了《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的报告,指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我们的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的总方针”(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91页。)。在边区经济建设总方针的指导下,边币的发行既符合边区财政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又照顾到了边区的金融形势。边币第二时期的发行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3年1月至6月)发行情况。这阶段的发行是按照西北财经办事处确定的发行用途和分配指示进行的,及时解决了农业贷款,帮助物资局的资金周转和解决政府财政困难,同时也照顾到了金融波动,如4月份金融波动时,就紧缩发行,逐月递增率由4月的20%下降到5 月的6.5%。具体发行情况如下表(注:《1943年至1945 年边币发行统计表》,《史料摘编·金融》第5编,第142—144页。下文关于1943 —1945年边钞发行统计资料均来源于此,不另作注。):
时间           账面发行额
年  月     本月发行数    发行累计数
度  份     (合流通券)    (合流通券)
1      7678750     7541250
2      1391250     8932500
3      3265000     12197500
1943 4      3245000     15442500
5      2340000     17782500
6      4490000     22272500
时间           实际流通额
年  月 本月发行数  发行累计数  流通量指数   逐月递增率
度  份 (合流通券)  (合流通券) 定基比   环比
1   654250   6576750   4227.3  111.1  11.1
2  1468250   8045000   5171.1  135.8  22.3
3  3199500   11244500   7227.6  189.9  39.8
1943 4  2245500   13490000   8670.9  227.8  20.2
5   878500   14368500   9235.6  242.6   6.5
6  3711500   18080000  11621.3  305.3  25.8
说明1.实际流通额系账面金额减去总分准备库边币库存数〔1943年上期(指上半年)之边币库存以各行处每月库存边,法币统计表为根据〕。2.定基比概以1940年底为基期。3.环比以上年底为基期。4.边币与流通券比价为20∶1。
第二阶段(1943年7月至12月)发行情况。1943年6月后,边区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是时局紧张,影响到金融大波动,陇东西华池黑市7月中旬边币与法币比价跌至11∶1;二是食盐和特产走私严重,换回的物资和外汇不能集中支配;三是财政困难,7月份预算需1亿元,除税收1000万,物资局转账3000万外,其余无着落;四是准备物资备战,9月2日财经办事处决定购粮6万石及被服材料,预计需15亿元。 (注:《史料摘编·金融》第5编,第138页。)巨额的财政开支迫使边区只有以发行钞票来解急,发行量大增,1943年7月至12月15 日的发行情况是:
时间        账面发行额
年  月    本月发行数    发行累计数
度  份    (合流通券)     (合流通券)
7      3527500      25800000
8      7700000      33500000
9     13500000      47000000
1943 10     11610000      58610000
11     21390000      80000000
12     13100000      93100000
时间            实际流通额
年  月 本月发行数  发行累计数   流通量指数  逐月递增率
度  份 (合流通券)  (合流通券) 定基比   环比
7  5736500   23816500  15308.5   402.1  31.7
8  6712000   30528500  19622.8   515.5  28.2
9  13123500   43652000  28058.1   737.7  43.0
1943 10  10860000   54512000  35038.6   920.4  24.9
11  21530675   76042675  48877.8  1284.0  39.5
12  11413500   87456175  56214.1  1476.7  15.0
半年内发行货币(折合券币)高达69376175 元, 还原成边币是1387523500元,平均每月递增率达30.4%。由于发行速度过快,数量太大,而银行又缺乏法币,因此造成了边币下跌,物价飞涨的严峻形势。如7月中旬陇东西华池黑市边法币的比价跌到11∶1,12月8日跌到18∶1,其他地方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跌价。物价随着边币下跌而迅速上涨,西华池的码子布6月底为每百丈21000元,7月13日涨到8万元。(注:见《史料摘编·金融》第5编第138—140页的有关数字。)再从1943年1月至12月延安市食物、衣着、燃料、土产、杂项等五大类物价总指数变化来看,以1月为基期,2月126, 3月169,4月252,5月291,6月359, 7月454,8月627,9月1053,10月 1385,11月1522,12月1950。 (注:《史料摘编·商业贸易》第4编,第451页。)可以看出,9月物价比8月上涨了40.5%,12月又比9 月上涨了46%。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12月17日,中央西北局立即做出六项决定(注:六项决定是:1、 速卖一万二千五百斤特产;2、票子不发;3、 三个月不发经费;4、一律不准机关、部队、学校兑换法币, 所有法币要兑给银行;5、公营商店统一管理,各分区的公营商店统一组织起来, 支持边币;6、防止财经机关的坏分子捣乱,各负责同志审查自己的财经干部(《史料摘编·金融》第5编,第141页)。),以稳定金融,平抑物价。
(四)流通券的发行和流通问题
“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名义上为贸易公司,实际上仍由边区银行发行。发行“流通券”是中央根据边区的经济形势而采取的货币金融政策方面的一项新措施。1943年底,边区的物价和边法币比价都在急剧上涨,边区制定了“物价慢涨,比价慢降”的政策,体现在货币发行上就是“货币慢发”的政策。为了实现“三慢”政策,西北财经办事处决定发行“流通券”,其目的在于打击法币,巩固稳定边币币值,扩大货币流通范围,融通金融资金。流通券的发行以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及其所属的西北土产公司、光华盐业公司、运输公司、南昌公司的全部财产作为发行基金,并由边区银行给以保证。(注:《中国革命根据地货币》上集,第203页。)流通券何时开始在边区正式流通, 无确切日期可查。西北财经办事处第五次会议《关于发行商业流通券的决议》时间是1944年5月23日,且发行具体办法第6条说:“由黄光亚、贾拓夫负责迅速筹备制版印刷事宜,纸张由军工局负责,在流通券未发行前,将按需要先发一部分边币。”(注:《史料摘编·金融》第5编, 第103页。)可见,流通券的发行和流通当在1944年5月下旬之后。流通券在发行决议中定价为1元等于边币15元,但在以后实际流通中为1元折边币20元。流通券1944年开始发行,1948年1月停止,在1945年前发行有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七个币种。 (注:《中国革命根据地货币》上集,第202页。1946年至1947 年发行的币种还有1000元、2000元、5000元三种。)1944年至1945年8 月边币和流通券发行情况统计如下表(见下页)。
流通券发行后,逐渐取代边币成为边区本位币。1944年至1945年,边区政府多次发表布告、通令、通知等推行流通券。1944年7月1日,陕甘宁边区发布布告,要求“凡纳税交易还债等,一律通用”流通券,“仰我边区军民一体周知”(注:《陕甘宁边区布告》,陕甘宁边区政府档案,卷400,庆阳地区档案馆藏。)。7月29日,西北局常委会发出“关于发行商业流通券致各地委电(第三号)”,指出:一切党政军机关的供给部门,公营商店、合作社、贸易公司以及一切财经税收机关均须用全力来支持流通券,并帮助其建立信用。对法币、白洋,必须在稳定与推广边币及流通券基础上继续采取打击政策,凡我财经部门及公营商店均一律以边币计价,拒用法币、白洋,一切出口货均收边币、流通券,只有在外商找不到边币、流通券情况下才折收法币。在群众中也经过适当方式,宣传政府法令,禁止使用法币、白洋,使其市场缩小。为了不让法币、白洋占领边区市场,宁可使法币、白洋流入银行,再由银行有计划地抛出边区境外。(注:《史料摘编·金融》第5编,第100— 102页。)1945年5月1日,西北财经办事处又发出《关于统一货币单位的通知》,指出:(1)自6月1日起, 实行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为陕甘宁边区本位币,并责成银行尽可能迅速收回边币。但所有未收回的边币,仍照边币20元等于流通券1元比价,一律通用。(2)凡财政厅、建设厅及其所属机关、工厂、银行总分支行、贸易公司所属企业,以及其他一切财政供给部门和公营企业,一律改用流通券为记账本位币。(3 )各公营工商业在交易中的挂牌、定价、契约、单据以及口头讲价等,均一律改用流通券为本位。(4)一切税收及预决算,均改用流通券计算。 (5)各货币交换所取消边币牌价,单用流通券挂牌,如以边币兑换时,须折成流通券计算。(6)改变本位币后, 责成各地贸易公司和银行共同召集当地商人座谈,说明改变本位币的原因,劝说他们也改用流通券本位来讲价和计账……(注:陕甘宁边区政府档案,卷434, 庆阳地区档案馆藏。)
时 间  账面发行额
年 月 本月发行数(折合流通券) 发行累计数(折合流通券)
度 份
1     3002500         96102500
2     32397500         128500000
3     11500000         140000000
4     -3000000         137000000
5     15297500         152297500
1  6     39957500         192250000
9  7     47900000         240150000
4  8     9400000         249550000
4  9     10000000         259550000
10     25000000         284550000
11                  284550000
12     12500000         297050000
1      90450000         387500000
2      72100000         459600000
3      75400000         535000000
1 4                  535000000
9 5      10000000         545000000
4 6      100000000        645000000
5 7      105000000        750000000
8      127000000        877000000
时 间   实 际 流 通 额
年 月  本月发   发行累  流通量指数  逐月
度 份  行数(   计数(          递增
折合流   折合流  定基比  环比  率
通券)   通券)
1  -4199500  83256675 53514.8 95.2 -4.8
2  35762500  119019175 76501.8 136.1 43.0
3  7453500  126472675 81292.7 144.6 6.2
4  1083182  127555857 81988.9 145.9 0.9
1  5  6566048  134121903 86209.3 153.4 5.1
9  6  37253948  171375850 110155.0 195.9 27.8
4  7  55892150  227268000 146080.7 259.8 32.6
4  8  10472000  237740000 152811.8 271.8 4.6
9  12335000  250075000 160740.3 285.9 5.2
10  16135500  266210500 171111.7 304.4 6.5
11  11238000  254972500 163888.3 291.5 -4.2
12  38381000  293353500 188558.4 335.4 15.1
1  70706500  364060000 234006.3 124.1 24.1
2  74877000  438937000 282134.9 149.6 20.6
1  3  29271000  468208000 300949.4 159.6 6.7
9  4 -33628000  434580000 279334.3 148.1 -7.2
4  5  43367500  477947500 307209.6 162.9 10.0
5  6  86922500  564870000 363080.7 192.6 18.2
7  116290000 681160000 437828.2 232.2 20.6
8  51180000  732340000 470725.1 249.6 7.5
说明:1.1944年至1945年边币发行资料不全,仅有发行具体数字,缺少文字材料。2.实际流通额系账面金额减去总分准备库边币库存数(1944年上期以原边币发行统计表与边币发行数字为依据。1944年下期以总分库准备库总账库存为根据)。3.定基比以1940年底为基期。环比以上年底为基期,上年指数为100。4.边币与流通券比价为20∶1。5.凡有“—”记号者均为收回之数目。
这几项措施颁布后,得到了一定的贯彻执行,但流通券并没有完全占领边区市场。流通券的推行存在两种情形,一种是边区中心地带,使用流通券较好,即绝大多数商人、群众使用流通券,只有少数人拒绝使用。一种是离国统区较近的地方,和国统区贸易往来较多,受国统区的影响较大,流通券使用较难,即只有少数商人、群众使用,绝大多数商民拒绝使用。这是由当时的政治、经济特点所决定的,仅靠政府法令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三、陕甘宁边区的金融事业
(一)边区金融机构的建立与发展
边区银行的前身是苏维埃国家银行,1937年10月1日, 改名为陕甘宁边区银行,直接受边区政府领导,它的最高立法机关是边区银行委员会。1943年以后,由西北财经办事处兼管,属双重领导。银行里有关业务方针的拟订与监督,发行数量的确定与检查,资金的增减,分支行的设立,大量投资与信贷,存放款利率的修订,收益的分配与处理,须经西北财经办事处通知决定。边区银行的内部组织机构为两处一室:
(1)总理处:下设货币管理发行、业务指导、金库稽核等科, 主管银行实际业务及指导光华商店和分支行的工作。
(2)业务处:专管延安市业务。
(3)秘书室:主管秘书、文印及行政事务工作。
从1938年开始,边区银行在各地设立了办事处或分行,主要有:
(1)西安办事处:1938年秋成立, 由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会计科代理,主要办理汇兑业务。
(2)三边分行:1939年春成立办事处,冬改为分行, 主要办理汇兑。三边是盐、药材、皮革出产地,和周边贸易关系多,故银行也办理商业上的业务。
(3)绥德分行:1940 年春建立, 当时是以光华商店名义出现的,1941年1月正式改为分行。主要办理汇兑, 并在山西碛口采办边区需要的货物。
(4)陇东分行:1940年8月成立,该地是三边食盐出口的最大孔道,又是陇东的商业中心,因此,主要任务是开展大盐店工作,经营商业。
1938年4月1日,光华商店成立,它是边区银行为积累资本而设立的唯一的商业机构。下设定边、盐池、曲子、庆阳、绥德、甘泉、张家畔分店,又有一个过载栈,四个农产品贩卖处,两个运输队,两个货栈。有的分店后来改变为边区银行分行,如绥德分行、陇东分行。1942 年5月19日,边区银行成立了商业处,领导光华商店工作。
边区银行代理金库的机构是延安总库、三边分库、关中分库、陇东分库、靖边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