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的制度环境 - FT中文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9:26:49

拙文《富人雇穷人排队是双赢》,引起读者热烈讨论,少数支持,多数反对,还有读者批评我不懂经济学,败坏我们学院学校的名声。这些都很正常。

《南方都市报》在2010年7月25日刊登了一条消息,题目是《星河湾豪宅车位招租,老总高管车库熬夜排队》。原来,星河湾第6期的不少业主,为了在小区车位招租时能排在前面,从前一天下午3点就开始在闷热的地下车库排队等号,地下车库没有空调,“不少人衣服被汗水浸透”。可贵的是,这条消息透露了一些请人代为排队的如下细节:

因为是广州著名豪宅,很多业主都是企业的老总或者高管,“有的人来不了,就花钱请人排。”“附近一些摩托仔闻风而动赶来排队。有的人躺下霸占两三个位置,然后向人卖位”,出价“1500元一个位”。这种占位牟利的行为激怒了众多业主,“在业主一再要求下,物管开始检查业主证,排队人群少去一大截。”

排队是一种按照“先来先得”的原则配置社会资源和商业资源的制度。采取排队的方式配置资源,对于排队者的身份,会有一定要求。在星河湾案例中,排队的目的是能够租上小区车位,物管之所以在业主的要求下核查排队者是否持有业主证,就是因为租用车位的当事人必须是星河湾6期的业主。

从“有的人来不了,就花钱请人排”的报道看,星河湾物管执行的,是“认证不认人”的实施细则。消息还谈到最早排队的是一位“大妈”。这位大妈,九成是某位业主的父母,也可能是保姆,但是只要在物业核查排队者身份的时候她手持业主证,她就有排队的资格。

现在回到上海《青年报》那个《老板要看世博不愿排队,公司员工分头代排队》案例。据报道,老板主要看了三个馆,中国馆是有人预先给他领了预约券,沙特馆和日本馆都采取请人代为排队的方法。如果一位朋友请你明天去参观世博,并且说可以预先为你领好参观中国馆的预约券,你觉得有什么不妥当吗?你也许会因为辛苦了朋友而过意不去,但是不会觉得身份上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吧。

至于老板请人代为排队看日本馆和沙特馆,请注意上海《青年报》报道的细节:到了日本馆外,负责为老板安排参观的吴先生示意让老板从隔离绳下钻入。此举引起日本馆的中方管理人员注意。“在前方排队的同事立即从队伍里撤出,向工作人员解释,称自己是代身体不好的父亲排队,自己并不入馆。工作人员点头允许。而周围人见是一换一,也没有微词。”

这里关键是“工作人员点头允许”和“周围人见是一换一,也没有微词”。从“工作人员点头允许”看,是没有不许代人排队的禁令的。既然这样,代人排队就无可厚非了,因为允许严格按照“一换一”的原则“代人排队”是公众关于排队制度的共识。

有人说,“任何公共场合的排队,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本人在场”,其实稍许认真观察一下周围的排队现象,就知道并非如此。有读者说:“员工和老板的雇佣合同是必须规定工作范围的,这个工作范围肯定是不包括替老板排队的。”这里,“肯定”二字说得太绝对了。也许你和老板的雇佣合同不包括替老板排队,但是不能排除别人和老板的雇佣合同隐含地包括替老板排队。

排队,总是有它一定的制度环境的,包括书面的、口头的规定和约定俗成的共识。在制度要求的边界之内,老板请员工代为排队,富人雇别人为他排队,都是双赢的交易。

关于排队的讨论,一定要注意它的制度环境。我在《富人雇穷人排队是双赢》中专门写了“如果没有专门发布过禁止代人排队的公告,那么老板请下属员工代为排队,也就无可非议”,就是这个意思。如果绝大多数人觉得代人排队不合理,经过一定程序修改排队制度,把它变成不许替换,也是可以的。只是修改以后,不能以更新后的制度追诉以前的行为。

最后给热爱经济学的读者出一个思考题。我们说“采取排队的方式配置资源,对于排队者的身份,会有一定要求。”请你们说说,在世博沙特馆日本馆门口排队,对排队者的身份要求是什么?在星河湾车位招租的例子里,对排队者的身份要求又是什么?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