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云国:吴晗式悲剧:从控诉到被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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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控诉到被控诉的吴晗式悲剧

  ·虞云国·

  逢九之年,值得纪念的事与人特多,今年是吴晗逝世40周年,他的死也是值得国人永志悲悼的。据说,在生命最后的时刻,吴晗在监狱里口吐淤血,喊出了最后的抗议:为什么在民主的社会主义社会,你们不让人说真话,你们无法无天,为所欲为!但是,大夜弥天,他的呼声与其他同命运者的类似抗议一样,不但没有人倾听,反而淹没在对他与他们的控诉讨伐声中。

  诚如劫后余生的吴晗村友(三家村)廖沫沙所说,把吴晗送上文化大革命的祭坛,不过是一场历史大悲剧的序幕而已。倘若把吴晗的遭遇放在上一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历史中去考察,确实不能简单理解成他个人的命运。今天,一忆及吴晗之死,依然让人洒一掬同情之泪。然而,值得进一步追问的是,除了历史大悲剧的制造者与导演者,像吴晗这样从那个时代走过来的知识分子,在这场大悲剧的最终上演中,是否也有推波助澜的促成作用呢?

  据黄裳为《吴晗全集》所写的序言,1957年在批判所谓章罗联盟的大会上,吴晗取出1948年秋秘藏下来的罗隆基让他转交在港民盟领导人的密信,要求香港民盟坚持民盟自主,不接受中共的领导。黄裳认为:这一揭发给罗以最沉重的打击,也是人们认为吴晗整人手段狠辣的一例。罗的原信因吴晗认为欠妥,并未转交而留在手中的。且不说1948年罗隆基以民盟主要领导身份给在港民盟发密信,尚属于民盟内部事务,吴晗截留此信是否符合民盟组织原则与为人准则,即便在1957年,他也不应该抖出此信,去追诉罗隆基在共产党执政前的作为民盟领导人的言行。但吴晗的反戈一击,在反右惊涛中确实是置人死地之举。

  与此同时,吴晗还揭发章伯钧,在1951年五一节,在天安门城楼上和我说,只要我们两人合作,事情就好办。我置之不理。作为民盟中央领导的章伯钧,对作为民盟北京市领导吴晗所说应该是民盟中央与民盟北京市委的关系问题,当时两者的关系颇有龃龉,与反对共产党领导也无直接关系。

  吴晗在1957年3月加入共产党。反右开始不久,7月7日,他在全国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了《我愤恨,我控诉!》的长篇发言,声色俱厉地讨伐所谓章罗联盟。吴晗控诉道:章伯钧、罗隆基的反党、反社会主义活动是一贯的,有组织、有部署、有计划、有策略、有最终目的,并且还和各方面的反动分子有配合,异曲同工,互相呼应,他最后说:他们一伙是人民凶恶的敌人!他的发言博得了长时间的鼓掌,调门之高令人侧目,以至50年后黄裳仍然印象深刻,不便为尊者讳。

  另据李辉在《碑石》中披露,一个与吴晗共事过的文人,一再向他表示过对吴晗的不满,正是吴晗的斗争坚决性使其打成右派,蒙受冤屈,历经磨难达20载。罗隆基死于1965年,章伯钧死于1969年,李辉所说的这个人肯定另有其人。这就表明,在反右运动中,因吴晗愤怒控诉而深受伤害的不止一个人。

  在《吴晗传》里,苏双碧说吴晗是真诚的人犯了真诚的错误。《吴晗传》还指出,对自己究竟历史唯物主义什么时候才能掌握,怎样才算掌握,吴晗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如果有,那就是毛泽东的意见。由于对毛泽东尊若神明,吴晗放弃了自己的独立思考。在政治上,吴晗不仅在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愤怒控诉,而且在1959年反右倾机会主义时也把彭德怀说成是假海瑞。在学术上,吴晗研究海瑞,虽然披着史学的华衮,但更多是承风希旨的奉命史学,与郭沫若为武则天翻案一样,不是出于历史学家独立而理性的研究。与陈寅恪相比,不仅谈不上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甚至连有些底线也已经荡然无存。

  这种现象,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大陆的知识分子中,也绝非限于吴晗个案,而是一种普遍倾向。由于放弃了自己的独立思考,或者虽有思考却出于名利权位的考量而依旧违心跟风,以最高领袖的思想为绝对正确的思想,以伟大领袖的号召为行动指南,在政治领域与文化领域,投入无休止的批判运动。不妨简单列举一下,从1951年批判《武训传》开始,1953年批判梁漱溟,1954年批判俞平伯《红楼梦》研究中的唯心主义与批判胡适思想,1955年批判胡风反革命集团与批判丁玲、陈企霞事件,1957年批判章罗联盟为首的反右派斗争,1959年批判彭德怀的反右倾运动,1964年对文艺战线封资修路线与作品的全面批判,直到1965年批判《海瑞罢官》拉开文化大革命的序幕。以上这些,不过荦荦大者,至于对文化学术领域具体人与事的批判几乎无年无之,不胜枚举。在这一波又一波的批判运动中,有一个现象令人注目:在前一个批判运动中,类似吴晗这样犯真诚错误的批判者与控诉者,在其后的批判运动中往往沦为被批判者与被控诉者,胡风、丁玲、冯雪峰、邓拓,都难逃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命运,而掌控其后的则另有其人,直到最后,乃至历次文化批判的组织者与领导者周扬、陆定一也被当作要打倒的阎王,送上了文化大革命的祭坛。这种现象,不仅在文化学术界有,在党内政治斗争中也有,直到最后把刘少奇与邓小平也打成了资产阶级司令部的正副司令。

  如果说文化大革命是一场浩劫,借用德国思想家雅斯贝尔斯在《罪责问题》中对发动二战中德国人四种罪过的深刻剖析:刑事罪责,是指在十年浩劫中直接参与打砸抢者,也就是浩劫后清查的所谓三种人;政治罪责,指那些虽未具体打砸抢,但真诚积极参与文化大革命的人,据此而论,浩劫以后绝大部分中国大陆公民都应负有政治罪过;道德罪责,指那些在道义上认同文化大革命或在此前系列批判运动中为其到来推波助澜的人;形而上学罪责,则指在思想理论上制定与鼓吹文化大革命的人。这四种罪责的严重程度,是由低向高递升的。倘若以这一理论来对照,像吴晗这样在反右斗争或其他批判运动中犯真诚错误的知识分子,是否本身就有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与道德责任呢?这种反思,在韦君宜的《痛思录》里已有触及,一是可惜还不够深刻,没能做到一挝一道血的程度;二是没有引起全民族的反思,追问自己应该承担哪一种罪责。其后,国人几乎中止了这种苦涩但是必要的剥洋葱式的反思。

  再来说吴晗。1965年12月21日毛泽东在杭州谈话中指出:《海瑞罢官》的要害问题是罢官。嘉靖罢了海瑞的官,1959年我们罢了彭德怀的官。彭德怀也是海瑞’”。这就已经为吴晗问题定了性。而1966年3月毛泽东在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明确表态:吴晗和翦伯赞等人是共产党员,也反共,实际上是国民党。自此以后,就是以毛泽东指示为最高指示的广大知识分子与工农兵群众,像当年吴晗控诉章伯钧、罗隆基等右派分子是人民凶恶的敌人那样,对吴晗、翦伯赞进行全民控诉的时候了。吴晗一旦成为被控诉的对象,他的含血的抗议也就显然微弱与无效,必然被声势浩大而又义正词严的全民控诉所吞没。不知此时的他是否会推己及人,后悔当年他对右派的控诉,但即便后悔也为时已晚。

  历史从来不吃后悔药。但是,从控诉到被控诉的吴晗式悲剧,作为前车之鉴,难道不应该成为后事之师吗?

  
   华夏文摘增刊第750期201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