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休干部增发补贴(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0:14:47
广州离休干部增发补贴(图)增补贴范围:市属依(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市属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

  本报讯(记者刘志华 通讯员彭宇)广州市已作出决定,对市属依(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市属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提高生活补贴标准。离休干部四大节日发放的节日补贴标准,也分别定为:元旦、五一、国庆每人各发1000元,春节发1500元。昨日,广州市老干局在答复市政协程家焕委员有关提案时透露了上述消息。

  市老干局在答复中表示,经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同意,2004年5月13日,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老干局与广州市财政局三家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我市市属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实行生活补贴的通知》,决定从2004年3月起,对市属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实行生活补贴,提高生活待遇。今后,市直机关离休干部如属政策性提高生活补贴,市属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生活补贴将参照市直机关离休干部的补贴标准,继续增发补贴。

  对于补贴所需经费来源,答复表示,财政核拨经费而无收入的事业单位,由市财政解决;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凡有预算收入、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的,先从其收入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解决。实行财政核拨补助、经费自给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所需资金自行解决;个别确有困难,暂时无法解决发放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的单位,可由该事业单位在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市财政局提出书面借款报告,经市财政局审核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副市长批准后,由市财政局在与该事业单位签订《财政垫支协议书》后予以垫支。在还清垫支款前,借款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得购买小汽车,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出国(境)。

  此外,2004年3月以来,事业单位已参照市直机关离休干部同级待遇标准发放的生活补贴(含节日补贴),在按本通知补发生活补贴时应作相应抵扣;市属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水平如已达到或超过本通知所规定的生活补贴标准的,不另补发。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