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性、行业性“体制改革”刍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0:12:09

部门性、行业性“体制改革”刍议

□梁煜璋

 

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部门性、行业性“体制改革”可谓是大张旗鼓、轰轰烈烈。既取得一定实效,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为了深入推进这些改革,巩固业已取得的成果,就必须切实重视、研究和解决现实中的这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不要把复杂的“体制改革”变成简单的“机构改革”。体制改革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核心和关键在于各种权力运行关系的理顺和职能的重新界定(包括职能转变)。推进体制改革首先要制定相应的改革框架和规划以及具体的推进路线图。现在不少地方的体制改革简化为单纯的机构合并与重组,职能不变,关系不顺,实际上是挂牌式改革,除了单位的名称即牌子变了,其他一切照旧。

二是体制改革不是搞新的平均主义,不能简单地抽肥补瘦。现在不少改革的动因和初衷是促进公平。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紧紧将所谓好的单位与所谓差的单位合并重组,依靠强力推行,勉强能发生所谓的“物理反应”,却很难发生所谓的“化学反应”。正所谓强扭的瓜不甜,捆绑不成夫妻,现实中体制内的好多藩篱没有拆除、好多壁垒没有打破之前,这种简单的拉郎配方式只能是不伦不类。

三是体制改革必须兼顾政治效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改革必须是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地位、执政基础和实现执政使命的革新。这是根本的政治前提。不是任何事情都可以推向市场的,必须的政府投入一点都不能削弱,反而应视财力状况得以加强。很多时候,看起来是甩包袱,实际上是自挖墙角。同样地,很多事情也不能单纯地看经济效益,还要兼顾社会效益,尤其是公共性、公益性的事业必须强化政府的主导和投入,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实际的控制力和导向性,才能更好地兼顾社会效益。

四是体制改革本质上是新一轮权力的分配与博弈。改革核心的要点就是利益与权力。而对利益权威性的分配根本上取决于权力。在推进体制改革中,各个层次都会出现权力之争的问题。大的方面主要是两个:一个是党委系统与政府系统的权力分配(分割)。另一个是集权与分权之争。党政不分或党政分离,这涉及根本政治管理体制,有待于中央决策。而集权或分权,应该是视实际效果而定,而不是以所谓的长官意志,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只能加剧腐败。

五是体制改革原则上应该是自上而下推开,不能放任自下而上的乱改。改革应该是调动两个积极性,上下都要兼顾。但因为是体制改革,而且要保持政令统一,所以除了有中央特许外,原则上一律是自上而下推开。现在一些体制改革是自下而上进行的,下面改动很大很频繁,上面与下面对不上号,政令难以取得一致,不少问题因为游离于上下错位而没人问津。长此以往,必将出现“釜底抽薪”、“偷梁换柱”的弊政,以至于上面的政令不得不戛然而止。

六是体制改革关系全局和根本,不能一哄而起、一哄而上。我们应该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改革。也就是说,对待体制改革,应该保持十分谨慎的态度。即便是30多年前小平同志倡导和推行改革,也是先搞试点,先办特区,一点一点,一步一步开始的。从点上取得成功经验,然后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然而,现在不少地方的体制改革似乎更注重规模效应,总是习惯于一声令下,一哄而上。这样轻率地大面积推动体制改革,动作大,投入大,浪费也大,而且风险高,往往到最后是积众难返,一发不可收拾。

七是体制改革不能脱离群众,要有坚实的群众基础。还是说30多年前小平同志倡导和推行的改革,首先是顺乎民意,深得民心。那次改革也不是领导人的发明创造,是小岗村的农民点燃了农村改革的星星之火。办特区也不是领导的意志,是那些冒着生命危险的偷渡香港的人给“逼”出来的。群众有了迫切的需要,改革才能有足够强劲的动力。反观现在一些地方的体制改革,很多时候并不是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甚至群众对所谓的改革根本无动于衷。而且,有些改革倾听民声和反映民意的力度显然不够。

八是体制改革要克服领导干部的政绩冲动。胡锦涛同志反复强调和一再告诫我们的各级干部,不要只重“显绩”不重“潜绩”。事实上,我们有的领导干部还是把任内推行的体制改革想当然的看做是一种重要的政绩。有的甚至是为了政绩而改革,所以改革轰轰烈烈却言不由衷、不知所云。如果说,改革与政绩的关系,应该是改革成功后的实效,尤其是老百姓的受益,才算得上是一种政绩。那种只是为了政绩而改革,为了改革而改革,说到底也就是折腾,很浮躁,而且是拿着党和人民的利益做赌注,很不负责。

总之,改革说到底是要解决问题的,而不是添乱的。出现了问题不可怕,应该引起重视,纳入改革的视野,统筹去解决。如果改来改去、改得一塌糊涂,那还改个什么劲呢?所以,体制改革应该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要有大局观念、通盘考虑、科学规划和总的核算,更要立足实际、尊重民意、依靠群众,有序平稳推进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