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观、群、怨” - 文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21:59:32
关于"兴,观,群,怨"“兴、观、群、怨”说
一般认为,“兴、观、群、怨”是讨论诗歌的社会作用的。我们见到的教科书通常就是这种观点,比如认为“兴”,激发人们的积极的情绪;“观”,通过文学形象传达社会政治和道德风尚的状况;“群”,使人们在相互交流的背景下达到和谐相处;“怨”,对不良政治给予批判。
1980年代之后,大陆的中国古代文论研究倾向于从审美理论的立场解说旧有的资料。所以也有人认为,“兴”指审美启发,指形象思维状态下的联想和想象。“观”指审美观照,审美鉴赏。“群”指审美交流,审美理解。“怨”指审美情绪的抒发。“兴”和“怨”指向“美”,“观”指向“真”,“群”指向“善”。因而,“兴、观、群、怨”就成为了一个完整的审美过程。
我个人并不同意上述两种看法,我的意见稍稍接近于顾颉刚先生。顾颉刚说孔子“所说的兴,观,群,怨,以至事父,事君,即是要用诗去实施典礼,讽谏,赋诗等方面的社会伦理。”实际上孔子的想法可能局限在一个更为狭小的、工具性的运用范围,即外交或上层社会的应对交流范围。“兴”是交流的开始,以诗作为提起;“观”是通过对方的引诗领会他信息中传达出的实际想法;“群”是互相寻求沟通的节点;“怨”是表达自己不同的意见。所以孔子接着说诗可以“迩之事父,远之事君”。
有两个问题值得我们重视:首先是简易层面的,即,孔子所说的“兴”和《周礼》、《诗大序》中说的“兴”是否同一个范畴?假如不是,我的上述看法就是可以被接受的。事实是,我们找不出任何一条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春秋时期是以后天方式来看待《诗经》中的“兴”的。换言之,春秋时期根本不存在《周礼》和《诗大序》中所说的“兴”的理论观念,故而孔子也不可能具有此类观念。其次是一个较为深刻的层面,尽管元意义上的“兴、观、群、怨”可能不具备美学意义和美学价值,但是,汉儒的解说,却赋予它特定的观念内涵,并就此敷衍生发,对中国文化产生一系列的重要影响,最后成为我们今天的总结和理解。它可能还会有更为积极的发展方向,但这和孔子已经没有直接的关系了。
指出这一点旨在说明,任何一个思想范畴,都是在不断的演变中逐渐成形并产生影响的,不是某一个人创造了一种理论思想和理论体系,而是历史创造了它们。站在这个立场上理解中国古代文论,我们的思路也许会清晰一些,我们的判断也许会冷静一些。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