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术论坛_论快感系统及其在生命现象中的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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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快感系统及其在生命现象中的主导地位
作者:王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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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快感系统及其在生命现象中的主导地位
作者:王宜山
一、最广泛的存在于生理过程中而且由快感中枢统一着的生理快感现象
1、一个生理学发现和实验:生命体快感神经中枢的存在
早在三十多年以前,我在一本讲述动物心理发展的书中读到关于一个生理学发现和实验的简单介绍:动物学家发现动物的大脑中存在着一个部位,每当动物的某种欲望得到满足的时候——也就是说,每当动物处于快乐的生理心理状态的时候——这个部位就会产生兴奋。动物学家用鼠作了一个实验:用电流刺激鼠脑的这个部位,使它兴奋。结果发现这种刺激会使鼠明显地表现出满足和快乐的心理状态。不断地用电流刺激鼠脑的这个部位,使它持续地兴奋,鼠就会一直保持满足和快乐的心理状态,以致鼠对其他一切都不再产生兴趣,甚至“忘记了”食欲和性欲……。
2、快感是生命体个体生活状态的统一显示信号,快感中枢是生命体个体生命活动的调节中心
生命是具有明确的空间和时间界定,而又能够自行接受外界的能源来维持和发展其存在形式的物质系统。对于“生命”概念的这个定义,强调了生命行为的自我控制,同时又表现出生命形式既是有界定的又是非完全界定的,——或者换句话说,生命同时以界定的和非界定的两种形式存在着。生命的界定的存在形式就是生命体的构成,而生命的非界定的存在形式就是生命体同环境发生关系的生活行为。
对于人类和其他高级动物来讲,在形式界定的生命体内部进行的基础生命活动,基本上都是由植物性神经系统控制,是非自觉地进行的,例如血液循环和食物的消化吸收。生命体同环境发生关系的生活行为,则大多数有高级神经中枢控制,是自觉地、主动地进行的,例如空间运动,攫食进食,性行为中的亲昵动作和交合动作;少数由高级神经中枢和植物性神经系统共同控制,具有自觉进行与非自觉进行的双重性,例如呼吸和性行为中的某些生理反应。
由高级神经中枢控制的、自觉进行生活行为,主要是从环境中获取能源物质的实践行为,以及同异性交合繁衍后代的性行为。这两种行为产生的根源,都在于生命体的生存、发展和延续的基本的、直接的需要。生命体的生存、发展和延续的基本需要是以各种生理欲望为信号显示出来的。所谓“生理欲望”,其实就是由于正常的(非病态的)生理不平衡状态而产生的不快感。为了消除这种不快感,生命体就要采取能够使生理需要得到满足的行为。高级神经中枢接收到生理欲望的信号,产生出行为的动机,却不一定当即做出行为的指令。是否做出行为的指令,是否进行具体的行为,还需要根据是否具备了客观的条件来确定。对于是否具备了客观条件的判断,则是由高级神经中枢根据感觉系统提供的有关环境和客体对象的信息,并结合以往的生活经验而做出的(低等动物则对感觉信号做出本能的判断)。假如感觉系统所提供的信息显示着环境和客体对生命体和生命体将要采取的行为是有利的,高级神经中枢就会发出行为的指令;反之,则发出不行为或逆向行为的指令。在许多情况下,有利的感觉信息同时会使生命体直接产生出形式感觉的快感,而不利的感觉信息则同时产生出不快感。这种形式感觉的快感或不快感对行为或不行为的判断常产生直接而有力的影响。行为发生以后,生命体同客体的关系由外象感觉改变为本体实践。客体的内在性质被感知。同时,在行为过程中,环境和客体的性质、状态还会发生正常的或不正常的变化,这种变化也经感觉系统随时感知,而传达给高级神经中枢。高级神经中枢根据感觉系统提供的信息做出判断,以确定行为是否继续下去,或者是否需要改变行为的方向或方式。实践行为须要生命体处于较高的精神集中状态,并且须要消耗生命体自身的能量,所以在行为过程中生命体会产生紧张和劳累的不快感。然而,与此同时,精神的和肢体运动的兴奋又会使生命体产生出快感,而即将获得的利益的刺激更使生命体产生出明确的意识的快感。它们消除了紧张和劳累的不快感,促使行为继续进行下去。而当生理需要完全得到满足,生理欲望就会完全平息,生理欲望的不快感也就完全消失。这时候,生命体就呈现出一种平衡、和谐的生理心理状态,一种相对于生理欲望的不快感的快感状态。这种快感状态也是一种信号,显示给高级神经中枢,使它下达停止行为的指令,以避免盲目继续下去的行为无益地消耗生命力并且可能会使生理组织因为超负荷接收(或付出)而失去平衡。假如高级神经中枢未能及时做出停止行为的决定,“过度满足”就会将正常满足的快感转变为鲜明的不快感,以迫使行为不再继续进行。
以上所讲的在一次生活行为的全过程中各种生理因素所处的地位、所起的作用以及所呈现的状态的情况,可以用以下的图表的形式简明地表示出来:
从图表中清楚地看到:生活行为的每一步都伴随着快感或不快感生理现象的发生。快感或不快感既是生命体自身生理状态的现实信号,又是环境和客体的性质和状态的信息传达信号;既是促使生活行为发生和继续进行的诱导因素,又是提示生活行为适时停止的平衡稳定因素。假如缺乏快感或不快感的生理机制,高级神经中枢就无法对生活行为进行合理的控制,生活行为就必然陷入紊乱,不能正常地发生、进行和结束。
各生理系统通过各自的感官感觉渠道产生出各自的快感或不快感。这些各具特点的快感或不快感都以快感神经中枢为共同的终端。既然如此,从生命体整体性的基本原理的角度来看,就可以认为它们在快感中枢消失了其本身特点的本质意义,而统一为同一性的快感或不快感,统一为生命活动状态的同一性现实信号。
至于在生命体自身进行的、由植物性神经系统控制的基础生理活动中,通过快感或不快感的信号显示,快感中枢还可以对生理不平衡状态自行进行调解,而无须高级神经中枢的判断和指令。
由此看出,快感现象是伴随生命体各种生理活动而产生的统一性显示信号,快感中枢是生命体各种生理活动的统一性调节中心。
3、快感是生命体同其他生命体关系状态的显示信号,快感中枢是生命体同其他生命体关系状态的调节中心
生命体在过着个体生活的同时,还过着家庭的和群体的生活。家庭的和群体的成员在生活中会互相关怀和照顾。当个体由于自身的生理需要或生理不健康状态而产生不快感的时候,当个体由于环境因素对他不利而产生出不快感的时候,他往往会采取一种行为,发出一种明显的信号,表达出这种不快感。以引起家庭的和群体的其他成员的注意,从而有可能得到所需要的帮助。例如婴儿的啼哭和病人的呻吟。而当个体处于健康、平衡、满足、和平的状态,产生出快感的时候,他也会采取一种行为,发出一种明显的信号,表达出这种快感,以使家庭的和群体的其他成员得知他现在处于良好的生活状态,无须牵挂。例如婴儿的微笑。同时,由于这种快感信号所表露的平和心境自然地联系着一种友善的态度,所以它又成为生命体同群体其他成员关系和谐的显示信号。而作为群体关系和谐的显示信号的快感表露,在群体生活的长期交往中,又逐渐形成为群体成员之间为表达这种友善态度而采取的一种交际方式。例如人们相遇或交谈的时候所显示的微笑。相反,如果生命体感到其他生命体对他的敌意,或者生命体对其他生命体怀有敌意,他就会产生出不快感,并且会采取一种行为,发出一种明显的信号,表达出这种不快感。在生命体同其他生命体的交往中,这种不快感的表露也成为一种有意采取的交际方式。例如人们表示愤恨使得咬牙切齿,表示鄙视时的嗤之以鼻,等等。
这样快感现象就由以生命体自身的高级神经中枢为对象的显示信号发展为同时以其他生命体为对象的显示信号;快感中枢就由以生命体自身的生命活动为对象的调节中心,发展为同时以生命体与其他生命体之间的关系为对象的调节中心。本来单纯作为个体生理现象的快感现象,因此又具有了社会现象的性质。
二、快感现象由生理现象发展为精神现象
1、快感在自觉意识中成为生活行为发生的动机,快感中枢在自觉意识中成为生活行为的终端
从本原的生理机制上讲,快感是生命体生活行为过程中伴随产生的信息显示信号,而不是行为发生的动机和根源,快感中枢是生活行为的调节中心,而不是行为的本质意义的终端,——各种行为自有其实质性的生理根源和动机存在着,而各种行为的终端则必然地存在于行为发生根源的各基础生理系统之中。然而,由于在成功的行为的实践过程之中和实践过程结束之后,快感一直是伴随出现的、引起生命体高度重视的内在感觉现象,快感中枢一直是生活行为在各基础生理系统的实质性终端的非实质性的延续(在外部的和内部的整个事件过程结束以后,它就成为最重的终端),所以从行为者的自觉意识上讲,获取快感就往往成为行为的实际动机,而快感中枢也就成为行为的实在的终端。简单的讲,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在行为者的自觉意识中,是为了获取快感而行为的。例如,饮食这是为了获取饮食的快感而饮食,并不是为了获取营养;性交者是为了获取性交的快感而性交的,并不是为了生产婴儿。这样,在行为者的自觉意识中,行为的重心就由基础生理系统转移到心理系统,行为的主要意义就由显示在基础生理方面而改变为显示在心理方面。
2、形式感觉和情志表达脱离功利动机和实践行为而独立,快感成为自在的非功利—非实践的感性行为发生的动机,快感中枢成为自在的非功利—非实践的感性行为的终端;快感现象 成为自在的精神现象
(一)、形式感觉和形式感觉快感
形式感觉本来只是为实践行为提供有关环境和客体的形式特征的信息的辅助手段,是附属于实践行为的一种前行行为,是非自在的行为。然而,由于成功实现的实践行为的结果总是以产生快感的方式呈现出来,在行为者的主观意识中往往把获取快感作为行为的目的,而形式感觉无须经过实践行为就能够在自身产生出鲜明而丰富的快感,这就使得行为者有可能满足于形式感觉本身所产生的快感,而不再进行实践行为。这样,本来只是一种为他的前行行为的形式感觉,就脱离了它的本体行为——实践行为——而独立,从而成为一种自在的行为。自在的感觉行为既然抛弃了实践行为的过程,也就彻底丧失了获取物质功利的意义。它的发生动机就只是在于获得快感,它的终端就只是在于快感中枢。——不只是在行为者的自觉意识中是如此,在实质上也是如此。这样,快感现象就由为他的信息显示信号改变为同基础生理现象无关的一种自在的现象,即精神现象,而单纯为了获取精神快感而发生的形式感觉行为也就成为一种精神行为。
作为前行行为的形式感觉,本来只是旨在向实践行为提供有关环境和客体的形式特征的信息,它所提供的这种信息就其对感觉主体的意义来讲只不过区分为“有利的”和“不利的”两种类型,由此产生的、作为环境和客体信息显示信号的快感不快感也就只不过区分为“有利的——快感”和“不利的——不快感”两种简单的类型。在这种情况下,从生命体的自觉感受的意义上讲,形式感觉和形式感觉快感当然就只能是极其单调的。然而,当形式感觉脱离了功利动机和实践行为过程而独立为自为自在的单纯精神性的行为,情况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现在,生命体所关注的不再是感觉形式所显示的环境和客体的物质功利性质,而是这感觉形式本身。感觉形式本身的千变万化的性质因此显示出其重要的意义。同时,由于生命体对环境和客体的丰富多变化的感觉形式特征的自觉的、高度的重视,生命体自身的感觉生理功能就得到充分的发挥,形式感觉就变得愈来愈鲜明,愈来愈细腻,愈来愈丰富,形式感觉快感也就愈来愈受到高度的重视,对形式感觉快感的追求也就愈来愈成为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情志表达—交流和情志表达—交流的快感
不只是以生命体自身为信息显示对象的形式感觉脱离了功利动机和实践行为过程而独立,使快感现象成为自为自在的精神现象,而且以其他生命体为信息显示对象的情志表达也脱离了功利动机和实践行为而独立,使快感现象成为自为自在的精神现象。
自然情志表达本来只是向其他生命体提供自身生活状态信息、旨在唤起其他生命体对自己的注意和关怀的物质功利性行为;在自然情志表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交际致意,则是一种社会功利(间接物质功利)行为。从生命体同其他生命体联合行为的意义上讲,从这种联合行为的动机和结果的角度来看,它们都不是完全的行为,都不是自在的行为。然而,由于情志表达能够使情志快感更加鲜明,更加活跃,从而得到增强,能够使心理压抑松弛,从而使情志的不快感得以减弱,所以行为者就有可能满足于这种行为本身所产生的快感,而不再是出于功利的动机。这样,情志表达就由社会功利行为转变为非功利的社会交际行为,转变为一种自为自在的精神行为,而情志表达的快感就由非自觉追求的、功利行为所附生的现象,转变为自觉追求的、自为自在的精神现象。
作为生命体向其他生命体显示自身生活状态、旨在唤起其他生命体对自己的注意和关怀的功利性行为的自然情志表达,只不过区分为“自身平衡和谐的,或环境有利的”以及“自身不平衡不和谐的,或环境不利的”两种类型;作为生命体表明对其他生命体的态度、旨在同其他生命体亲近或疏远的交际致意,只不过区分为“友善的”以及“不友善的”两种类型。由此产生的、作为对环境和客体的性质的反映的主体情志的显示信号的快感不快感,也就只不过区分为“平衡的,有利的;或友善的——快感”以及“不平衡的,不利的;或不友善的——不快感”这两种简单的类型。在这种情况下,情志表达和情志表达的快感当然就只能是极其单调的。然而,当情志表达不再出于功利的动机,而转变为自为自在的精神行为,情况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现在,生命体所关注的不再是情志表达有可能唤起的其他生命体的行为对自己的功利意义,而是这情志表达本身,这情志本身。情志本身和情志表达本身所具有的千变万化的性质因次显示出其重要的意义。不仅如此,作为一种自在的本体现象的情志和情志表达,从表达者一方来讲是表达的对象,从接受者一方来讲就是接收的对象。也就是说,消除了功利意义的情志表达,作为一种自在的、单纯精神性的行为,对于表达者和接收者具有了同等的意义,成为双方的共同的行为。事实上,在大多数情况下,表达者和接收者的地位还会互换,——表达者同时又是接受者,接收者同时又是表达者。这样,作为一种精神行为的情志表达,就由单项的“表达→接收”转变为双向的交流。这种交流不只是简单的相互表达和相互接受,而且是双方情志的相互碰撞、相互启发、相互影响和相互融合。这样,生命体的情志就愈来愈细腻,愈来愈鲜明,愈来愈丰富。交流的双方不但获得情志表达和情志接受的快感,还进一步获得相互理解和相互同情的快感,精神亲近的快感。情志表达—交流的快感愈来愈受到高度的重视,对情志表达—交流的快感的追求愈来愈成为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理性直接作用于快感中枢,产生出功利的和非功利的精神快感
快感中枢存在于大脑的一个部位,本身就是高级神经系统的一部分,所以它不但能够通过感觉系统和神经传导组织接受外界的或生命体自身内在的感性刺激而兴奋,产生出感性的快感,还能够直接接收高级神经系统的高度自在的理性活动的刺激而兴奋,产生出理性的快感。
(1)、理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快感
a、 功利行为中的判断和计划
物质功利行为的基本过程是对实在的客体进行实践变革,所以主体须要对客体的性质以及环境的状况有足够的认识。感觉系统通过感官的直接接触提供有关的信息,使主体获得对环境和客体的感性的认识。感觉信息具有高度的可信性,但是它完全局限于现实的、特定的环境,现实的、特定的客体,只能显示出它们的性质是什么,而不能显示出这些性质对主体、对主体将要采取的功利行为的意义是什么。要想确认这些性质的意义,就须要拿他们同主体储存的类似信息进行比较,根据已经肯定了的经验,来做判断。这种判断已经超出了单纯感性认识的范畴,而具有了理性认识的性质。在比较简单的情况下,拿感觉信息同经验信息进行比较,可以直接做出较为正确的判断;而在比较复杂的情况下——例如感觉信息所显示的环境状况和客体性质比较复杂,或者感觉信息对环境状况和客体性质的显示不够清晰,不够全面,或者在感觉信息同经验信息之间没有一目了然的可类比性——就须要把感觉信息和经验信息抽象化,进行逻辑的推断,才能够做出较为正确的判断。这后一种判断就具有更高的理性认识的性质。
当生命体确信自己对环境和客体的性质有了足够的认识的时候,他就会产生出一种生理—心理的振奋,产生出生理—心理的快感。这种振奋,这种快感,促使他去进行物质功利的实践行为。
环境和客体的性质愈是复杂,实践行为就愈是须要预先制定出系统性的指令——计划。计划的制定不只是建立在对环境和客体的现实的性质做出的正确的判断的基础上,而且还建立在对环境和客体的未来的性质做出的正确的估计的基础上,建立在对主体自己的行为能力与环境和客体的性质的对比关系的正确判断和估计的基础上。因此,计划的制定具有更强的理性认识的性质,它须要依赖遵循一定思维规律的逻辑论证。
计划是服务于功利行为的手段,是功利行为得以成功实现的保证,从这方面讲,它使生命体获得功利性的快感;计划又是遵循自身(逻辑思维)规律的、自在的精神本体现象,从这方面讲,它又使生命体获得纯粹精神性的快感。
b、自在的逻辑思维
服务于功利实践行为的计划,同形式感觉一样,也是一种前行行为。作为前行行为的计划,其快感学意义本来只联系于功利实践行为,只联系于功利,然而,由于计划不像形式感觉的那样是对现实客体信息的即时传达,而是以客体信息为依据所作的超前的理性认识,所以在计划与现实信息之间,在计划与功利行为之间,就存在着可以相当自由地延长的时间间距。这样,作为功利行为的前行行为的计划就具有了相对的独立性质。当“功利行为”的意义不只局限于一次具体的实践行为,而是泛指人类在某一自然现象或生活现象方面的功利活动,或者更普遍地泛指人类的一般的功利活动,计划就具有了更高程度的独立性质。计划的独立程度愈高,它就愈是脱离了直接功利的快感,而着重于逻辑思维本身所产生的快感。当人们专门从事脱离了直接功利动机的对自然现象和生活现象的理性认识活动,就形成了高度自在的逻辑思维活动,就形成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各学科的研究活动。从行为者自身这方面讲,这种活动所追求的已经主要是理性认识本身所产生的快感。
理性认识本身所以能够产生出强烈的快感,主要基于好奇心现象。好奇心是人类(以及其他一些高级动物)普遍具有的精神性冲动,接近于本能的欲望。它促使人们去接触现象,认识现象。好奇心的冲动使生命体处于一种心理不平衡的状态,产生出不快感。在认识行为过程中,好奇心激起的兴奋,理性的活跃,以及好奇心得到的部分满足,又使生命体在不快感心理状态的同时产生出心理快感。而当人们对现象有了足够的认识,“问题豁然开朗”,好奇心得到了满足,心理不平衡的紧张状态就得到松弛,并且由于心理的满足而产生出强烈的快感。
在功利行为中,理性认识的快感为功利快感所掩蔽,变得暗淡,而当理性认识成为一种非直接功利的、自在的精神行为,它本身所产生的快感就变得鲜明起来。同形式感觉和形式感觉快感的情况相似,当理性认识不再单纯地以现象为功利的对象,不再单纯地关注着现象的功利性质,作为本体现象的认识对象的性质就能够得到全面的和本质的显示。同时,由于不再以主观的立场而是以客观的立场来对待现象,理性认识作为一种主观存在的精神活动就具有了客观存在的现象的性质。从而能够不断地发现着、丰富着和严密着自己的存在形式。理性认识的存在形式的高度发展,使理性认识的快感高度鲜明。理性认识的快感受到高度的重视,对理性认识的快感的追求就成为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2)、理性的自我驾驭和理性自我驾驭的快感
a、功利行为中的自我抑制
在功利行为中,理性认识的功能直接产生出理性自我驾驭的功能。在理性认识做出环境和客体所显示的信息不利于生命体或生命体将要采取的实践行为的判断的情况下,它就会下达自我抑制的指令,不贸然采取主动行为,以免反而损害自己。这种自我抑制就是最简单的理性自我驾驭。理性做出环境和客体不利于生命体的判断,产生出不快感;理性下达自我抑制的指令,又产生出不快感。然而,自我抑制避免了有可能遭受的损害,消除了有可能产生的更严重的不快感,所以它所遵循的仍然是“快感原则”。当事态经过以后,假如生命体认识到自我抑制确实使自己避免了有可能遭受的损害,它更会产生出一种庆幸的心理快感,一种因压抑消除而松驰而兴奋的心理快感。
b、工作和学习行为中的自我激励
功利行为不只是单纯的个体行为。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个体功利行为愈来愈普遍地成为整个社会分工合作的集体功利行为的一部分。作为集体功利行为的组成部分的个体工作,所产生的功利物往往并不是工作者自身需要的功利物,许多个体工作本身并不生产完成的、可应用的功利物,还有一些个体工作根本就不生产功利物。在这种情况下,工作者须要拿自己生产的功利物换取他人生产的功利物,以满足自己在各个方面的功利需要;或者,在完成自己的工作之后,从集体创造的功利价值整体中领取一份“报酬”。由于工作过程是生命体精神紧张和自身能量消耗的过程,产生出不快感,而分工合作的方式又使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缺乏功利目标的直接刺激,不能直接产生出快感,所以工作过程总地来讲是一个不快感过程(除非工作内容本身引起工作者的兴趣,产生出快感)。不快感对工作的进行产生出阻碍作用,所以工作者必须用理性控制自己,——用“最终将会获取功利”的思想激励自己,才能够将工作继续下去,直至完成。也就是说,理性的自我驾驭使生命体在不快感状态中工作成为可能;或者,更准确地说,理性的自我驾驭使工作过程由不快感状态转变为快感状态。
功利行为不只是简单的一次完成性行为。功利行为愈是复杂,行为者就愈是须要有复杂的行为技能,以及有关的知识。愈是复杂的行为技能和知识,愈是须要经过专门的、长期的学习来获得。学习行为同实践行为一样,需要付出生命体自身的能量,但是它本身并不能够获得功利。因此,学习过程往往也是一个不快感过程(除非学习内容本身引起学习者的兴趣,产生出快感)。不快感对学习的进行产生出阻碍作用,所以学习者必须用理性控制自己,——用“所学习的技能和知识将为获取功利创造良好的条件”的思想激励自己,才能够将学习继续下去,直到完成。也就是说,理性的自我驾驭使生命体在不快感状态中学习成为可能;或者,更准确地说,理性的自我驾驭使学习过程由不快感状态转变为快感状态。
c、人际关系中的伦理道德约束
理性的自我驾驭进一步发展,不但表现在功利行为的实现方法和实现能力方面,而且表现在具有普遍性的行为原则——人际关系原则——方面,就成为被称为“伦理”“道德”的社会意识。这种社会意识强调生命体作为社会的成员不能以损害他人的利益为前提来谋取个人的利益。这就要求生命体必须有效地抑制自己的功利欲望,约束自己的功利行为。这种约束使生命体产生出不快感。然而,由于这种约束不是针对个别人的,而是针对所有社会成员的,所以这种不快感可以通过心理平衡作用而得到相当程度的消除。同时,社会生活经验告诉生命体,假如他不遵守伦理道德法则,不能约束自己将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他就会遭到社会或社会其他成员的谴责、反对,甚至制裁。这样,生命体又通过一种心理平衡作用而进一步消除了这种不快感。由于社会不只是采取强制性手段推行伦理法则,同时更采取鼓励的方式诱导社会成员自愿地遵守伦理法则,所以自觉地遵守伦理法则就能够使生命体对于自己的道德品质给予一个满意的评价而产生出快感。当生命体受到社会的或社会其他成员的明确赞誉和鼓励的时候,他的这种快感就尤为明朗而强烈。
d、人格构成的自我引导
伦理道德约束使理性自我驾驭产生的根源有功利对象的性质扩展到生命体自身的品质。当生命体不再以功利的、自私的、主观的立场而是以消除了个人特殊性的、客观的、公正的立场来对待自己,生命体对自身品质的关注就不再处于适应社会要求的狭隘动机,而是出于这种关注本身所产生的快感,这种关注的性质也就有自我约束而提高为自我引导。生命体用追求真理的精神对待自我,就能够不断塑造新的自我,使自我的人格构成愈来愈趋于完善。
人格构成的自我引导所以能够产生出了强烈的快感,主要基于“自爱心”和“自强心”现象。自爱心和自强心是人类普遍具有的精神性跃动,接近于本能的生命发展能力。自爱心维护既有的合理的精神构成,这种精神构成的平衡状态使生命体产生出快感,而平衡状态遭到破坏则使生命体产生出不快感。然而,长期的平衡状态又会使生命体产生出僵滞的不快感。自强心则打破旧的精神平衡,创造新的、更高层次的精神构成。它解除了僵滞状态的不快感,产生出更新的、振奋的精神快感。
发表于《成言艺术》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