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更多律师参政有利于法治建设(2005-12-2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5 22:43:36
更多律师参政有利于法治建设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5-12-21 1:04:08· 来源:
北京市宣武区最近出台文件,从律师办案和律师参政两方面,着手改善区内律师的执业环境,前者包括,在律师办案过程中,公安部门要保障律师48小时内依法安排会见,检察机关要确保一般案情48小时、特殊重大案情5天内给予答复;后者包括,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选中,适当考虑增加律师名额。
现代文明国家,无一例外是法治国家。而法治不仅需要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司法体系,也需要全体国民具有“法治的精神”。政府人员的法律素质,尤其应当高于普通民众。行政官员应当对自己的行政活动所涉及的法律有深入了解,知道权力的边界在哪儿,应当按照什么样的程序行使权力。至于从事立法、监督的代议机构,则需要其资格成员在充分反映民意的同时,也具有立法的技巧和参政的能力。而律师实践就是培养这种技巧、能力的最佳途径之一。
律师实务能培养律师的立法技艺。律师本身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因而熟悉立法的原理。他们知道,法律怎样制定才能做到合理。他们又常年从事法律实务,擅长研究法律的细节,经验使他们知道,法规、规章怎样制定,才能在细节上减少漏洞,从而保障民众权利。
民主政治需要民众和他们的代表,尊重民主的议事程序,而律师的法律实务,则能培养出律师尊重程序的精神。在司法活动中,程序的合法性占据最重要的位置,没有程序,就没有司法正义可言。律师的程序意识相对于普通人来说,要更明显一些。
律师群体能培育出妥协的精神。而这种精神,对参与立法的人大代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政府的任何一项立法和政策,都必须考虑到它可能涉及的各个群体的权利和利益,并予以公平处理,至少应当做到不使任何一个群体遭受损害。因此,立法过程中需要在不同的诉求之间寻求平衡点。
律师也会在法律实务中,积累出监督的能力。人大和政协的一项基本职能,是监督政府的活动。而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律师们会与各类人群接触,而且对种种违法的做法有深入了解。因而,对政府的活动具有一定洞察力,而这正是行使人大、政协监督权时,所必不可少的能力。
总之,坚实的法律教育和长期的法律实务经验,让律师群体具有某种特别的技能,比如立法与辩论的技艺,也具有某种独特的气质,包括尊重程序、理性妥协。而这些技能与气质,恰好与民主政治的需求相契合。因此,毫不奇怪,在几乎所有现代法治国家,出身律师的代表在各级代议机构中,都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中国的律师业自上世纪80年代恢复以来,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颇具社会影响力的群体。他们通过各种途径逐渐参与到政府的立法、决策活动中,包括担任政府的法律顾问,参与法规起草。同时,他们也开始进入各级人大和政协,律师代表与委员的比例稳步上升。律师的进入,对人大和政协提高立法水平、恰当行使法定权力,发挥了积极作用。越来越多的律师进入人大与政协,让律师所积累的技能与经验,在司法领域之外,得到更有效的利用。
但是,目前在不少地区,律师的执业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否则,律师的技能与经验,就不能对社会发挥更广泛的作用。宣武区这次发布的文件,考虑得相当周到,值得其他地方借鉴。当然,律师能否更深入地参政,与律师的办案环境能否得到充分保障,是紧密相关的。律师首先要为当事人服务,只有充分保障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各项权利,他们才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与利益,从而赢得当事人的尊重,积累声望。反过来,这也将为律师参政创造出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