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其中自述(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6:47:14

在监狱中继续研究,我在2005年7月写出了《一项可能解决人类贫困的生产方式的试验——南德智慧经济试验报告之二》。为了读者对此有一个总体了解,我把有关的其他两份资料,一并作为参考资料附上(参考资料之十一:《智慧经济南德宣言》、《新时代的“人权宣言”》、《一项可能解决人类贫困的生产方式的试验——南德智慧经济试验报告之二》)

要在一份自述中介绍清楚一种目前全世界均尚未察觉到的新的生产方式,是绝对不可能的。但此事的确太重大了,重大到中华民族必然据此崛起。所以,我还是得作一个最简单的介绍。

根据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人类生产方式的进步是依据可以使用资源的能力逐步发展的。而人类使用资源的能力又是由人类可以使用的工具决定的。

在工业革命之前,人类只能凭借经验,使用手工工具。因此,人类只能使用自然资源。这就决定了农业文明生产方式占据支配地位。

蒸汽机的发现,人类学会了使用能源,从此开始了工业革命。机械工具的广泛使用,极大地提高了全社会的生产效率,创造出了工业文明生产方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中,生产效率的提高主要依靠庞大机械设备的投入,所以它是以资本为中心的,劳动处于受雇用的地位。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说,资本主义在不到一百年时间里创造的财富,超过了人类历史上创造财富的总和。

二战以后出现了一种新的经济现象,即知识在提高生产效率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强,越来越重要。1990年联合国一个研究机构提出了“知识经济”的概念,并指出:“人类正在步入一个以智力资源占有、配置,知识的生产、分配、使用(消费)为最重要因素的经济时代。

南德试验的最重大成就就在这里。

南德发现了这是一个错误的结论。因为这个解释并没有说明任何问题。根据劳动价值学说,资本与知识都是人类过去积累下来的劳动。从这个意义上讲,资本与知识没有本质的区别。将新经济现象称为知识经济,只是在重复资本经济的概念。

马克思经济学的基石是劳动价值论。它经受住了人类历史实践的考验。十年前的千年之交时,西方媒体仍将马克思评为那个千年的第一思想家,其次才是爱因斯坦。

劳动价值论指出劳动是一切价值的源泉。但与任何伟大的思想都不能不受到当代自然哲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一样,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也受到了牛顿力学与能量守恒定律的局限。

他把劳动正确地区分为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认定复杂劳动可以数倍于简单劳动。他的局限性在于他那个时代不可能认识到这两种劳动不仅仅有数量上的关系,而是本质上完全不同的两种劳动。

南德把人的劳动区分为机械劳动与思维劳动。思维劳动又区分为程序性思维与创造性思维。

人的机械劳动就是肌肉收缩牵动骨骼运动作功。这一过程消耗的是能量。当人类学会使用能源之后,各种动力机械及应用机械组合起来,不但可以取代人类的机械劳动,而且可以成千上万倍地放大人类机械劳动的能力。万吨级水压机与农村建筑工人筑土墙。

这就是工业文明生产方式比农业文明生产方式有着高出千百倍效率的秘密。

但是,无论动力机械多么强大,即使把神七送上了太空的长征火箭的发动机,也取代不了一个幼儿园小朋友的思维。

人的思维与二极管工作的原理相似,传递的是信息而不是能量。并且工作过程中,只需消耗极少的,可以略去不计的能量,传递着的却是天文数字般的信息。所以人的思维,也就是马克思认为的复杂劳动只与信息有关,而基本上与能量无关。

二战以后,人类逐步学会了使用电脑及电脑网络为代表的智能工具。人类除开能使用自然资源、能源资源之外,又学会了使用信息资源。

于是一个与农业文明生产方式、工业文明生产方式逐个依次取代的生产方式——智慧文明生产方式,又称为智慧经济的生产方式,出现了。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生产方式的政治表达形式——的定义是:“以资本为中心的一个资本不断积累和积聚的过程。

这种生产方式的中心是资本。依靠资本的大量投入与资源的大量消耗,来满足人类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财富的需求。因此,是不可持续的。

智慧经济生产方式的定义是,以人的智慧为中心的不断优化组合生产要素的过程。

与在工业经济中,人的机械劳动被机器放大与代替了一样,在智慧经济中,人的程序性思维被智能工具——电脑及网络——取代并放大了。人类就可以集中精力于创造性思维上,不断发现出一个又一个更简单、消耗更少能源与自然资源的,优化组合生产要素的方法,从而创造出几何级数的增长速度。

智慧经济生产方式是以人的智慧,即创造性思维为中心的,所以它必须以人为本,以人的劳动为中心。以资本为中心的社会是资本主义社会,以劳动为中心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

这是一次壮丽的日出。南德试验发现了可与人类当年发现工业文明生产方式媲美的智慧经济生产方式。目前全世界热销的托马斯.佛里德曼的《世界是平的》、托夫勒的《财富的革命》都没有看到新经济现象的本质,仍试图在工业经济的框架内进行解释。其实人类已开始踏入另一个时代的门槛了。

由于非常复杂的历史原因,西方早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就出现了许多资本主义制度的基本概念。经过漫长的发展,荷兰人,特别是阿姆斯特丹人,把银行、股票交易所、信用、保险,以及有限责任公司有机地统一成了一个相互贯通的金融和商业体系。

马克思天才地将此抽象为一个以资本为中心的生产方式体系。

但是,这一切皆是建立在蒸汽机为代表的机械工具广泛使用的基础上的。它代替并扩张的是人类的机械劳动。

现在,人工智能工具出现了,它代替并扩充的是人类的程序性思维。工业文明的基础动摇了。

这一历史机会的出现与五百年前工业文明取代农业文明,从而发生了东西方关系的大变化,东方从此开始衰落的历史机遇非常相似。

由于非常复杂的原因——这不是《自述》需要讨论的范围——我们的祖先丧失了人类由农业文明生产方式转变为工业文明生产方式的那一次历史机会。虽然到1820年,我国经济还占全球经济的28.7%(比现在美国所占比例还大),印度占16%,法国在西方世界中占最多,也才5.4%。当时的美国仅占1.8%,居世界的第9位(资料来源:2002年新任WTO新任秘书长苏帕差、祈福德合写的《中国入世——你不知道的风险与危机》)。但自1840年以后,我国衰落了。其根本原因是我们没有把握住由农业文明生产方式向工业文明生产方式的那一次转变。

目前机会又出现了。人类正在经历工业文明生产方式向智慧文明生产方式的五百年一遇的转变。我们再也无权坐失良机了。

我一直坚持认为中华民族的复兴,不仅仅指我们能摆脱贫困、享受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等权利,它更应该是一种中华民族文化引领世界潮流的荣誉与尊严。工业文明生产方式的荣誉与尊严,已被西方文化享用了。人类新的荣誉与尊严在智慧文明生产方式之中。

中国民营经济的代表——南德集团——用戴着镣铐,背负着十字架长征中创造的享誉世界三大业绩及创造三大业绩中表现出来的创新精神,足以在实现人类从工业文明生产方式转变为智慧文明生产方式中,引领世界潮流,挽回五百年前我们祖先曾经失去了的荣誉与尊严。

四、中央批示在执行中遇到的阻力

十六大一召开,国务院一换届,2003年底胡锦涛总书记立即又对牟其中案件作出了批示,要求在法院系统依法处理。对于这个批示,我反复从四个权威机关得到了证实。我理解,总书记希望排除法律之外的干扰,从组织上把问题限定在法院之内,从标准上把问题限定在法律之内的苦心安排。

但是由于我案牵涉到太重大的利益关系,总书记的批示至今无法执行。

第一,我的平反立即会揭开中国民营企业一律具有原罪,都是依靠诈骗国家财产发家致富这个弥天大谎。而这个弥天大谎目前还是全社会的主流意识,是反对改革政治势力得以继续蒙骗社会公众,得以安身立命的基础。因此,这股势力和虽然不属于这股势力,但在当年被这股势力蒙骗参加过围剿南德的不少媒体人士,仍然顽固地、千方百计地阻挠着总书记批示的落实。

第二、包庇、纵容王向军团伙的黑保护伞和与王向军团伙勾结犯罪的原交通银行前行长王明权等势力,顽固地阻挠牟其中案再审。牟其中案的再审,必然撕下他们与犯罪集团沆瀣一气、共同作恶的伪装。而这些人,有的人,虽然已下台,有的人还手中掌握着重权,占据着极重要的岗位。

2003年底总书记批示后,湖北高法立即于2004年3月17日发出传票,通知南德出席3月30日至4月2日的民事再审。因为我案的焦点是同一个法院对同一个牟其中案件,刑事与民事判决自相矛盾,分别作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事实认定。因此,无论从民事再审开始,还是从刑事再审开始,只要把事实认定准确了,问题也就解决了。

但是,开庭前一天——3月29日——我们又收到了湖北高法的《延期开庭审理通知书》。直到今天,几年过去了,法院领导人都换届了,还没有恢复审理。

阻挠总书记批示落实的人是用什么方法阻挠了此次开庭的呢?

2004年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在再审牟其中案之前,先要进行司法解释调研。所以,要延期审理。

《征求意见稿》上注明最后公布的日期是2004年内。到了11月,也的确定稿,黑龙江与湖北分别有两例按此宣判了。但黑保护伞不敢公布,拖到了2005年底,才不得不公布。

《规定》公布时,针对这个司法解释,最高法又出台了一个司法解释加以说明(参考资料之十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说明》)。《说明》指出:“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信用证纠纷案件作出明确和详细的规定,造成人民法院处理这类案件时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划分责任上的不统一。

显然,最高人民法院希望据此对由于牟其中案的错判,引起全国信用证法制混乱,造成的2700—2800件错判的原因作出解释,为担心被追究责任的法官承担责任。同时也表明,新的《规定》适用于已生效了的错判案件的纠正。

不久,全国人大又通过《刑法修正案6》,把最高法关于信用证的司法解释上升到《刑法》层级。根据《规定》与《刑6》,即使从事了假进口,只要不具备非法占有的条件,就只能定性为破坏市场金融秩序罪,而非信用证诈骗罪。

最高法的《规定》于2006年元月1日起实施。湖北高法立即向最高法请示,再审牟其中案件。最高法做不了主,又立即请示中政委。

拖到2006年底,又由最高法立案庭以回答人大代表的方式表明,是否再审,还得重新研究。

我忍无可忍,认识到了希望绕开黑保护问题只是天真的幻想,只得于2006年12月7日实名向除中政委书记之外的全体常委和江泽民同志,检举了这位中政委书记阻挠再审的真正原因是他从监狱中放走了诈骗了我国金融资产近百亿元的王向军团伙。

为赖昌星通风报信致使逃逸的福建省公安厅负责人是被判了死刑的。这位中政委书记了解我案的再审对他意味着什么。

他是2003年总书记批示的承办人,掌握着对办案法院请示的最后生杀大权。

事情拖到了2007年6月14日,离十七大召开仅仅只有4个月的时间了。图穷匕首见,他竟然命令最高检办公厅与最高法立案庭分别在同一天发函回答全国人大代表罗益锋的质询,称“在天津南德经济集团信用证诈骗案卷中,没有任何反映香港东泽科技有限公司及王向军有其他犯罪活动的证据及线索。在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也未收到举报香港东泽科技有限公司及王向军的材料”,“决定不对该案立案再审(参考资料之十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文件(2007)高检发复65号、最高人民法院联络办公室文件法联复(2006)第638号)

我案案卷中保存有大量王向军团伙的犯罪证据,仅捡简单的举二、三件:1、1995年8月10日,王向军代表香港东泽公司亲笔签署的委托湖北轻工从事假进口的委托书,这是本案中发现的唯一的一份真实的委托书;2、王向军花740万人民币买活姚红、牟臣伪造诬陷南德文件的大量证据。其中包括公安机关查抄到姚红、牟臣用这笔钱在北京购买四处房产的大量证据;3、王向军伙同夏宗琼勾结贵阳交行,1995年9月20日从贵阳交行骗出1040万美元担保函的证据。

白纸黑字,铁证如山。

这位中政委书记为了掩盖自己涉嫌严重犯罪的事实,转移中央对我实名举报的注意,竟然把我国最高检察、最高司法机关拖下了水,置于不义地位。创下了最高检发文包庇罪犯的空前绝后的旷世记录。

但“两高”的涉黑文件却遭到了办案法院——湖北高法——最强硬的抵制:至今南德与我均未收到湖北高法对我申诉的“驳回通知书”。从法律程序讲,我只能向湖北高法申诉,与最高法、最高检没有关系。驳回也应由湖北高法驳回。其次,2004年3月29日暂停了的庭审,直到今天,也未恢复。

原因十分简单,不是湖北高法有意挑战当时中央政法委书记的权威,实在是公安部及湖北公检法当年预审案卷中,王向军团伙的罪证太充分,无法掩盖。此外,胡总书记的批示又给了湖北高法法官们以极大的精神鼓舞。这在我国现实的官场生态环境中,也是独树一帜、令人鼓舞的新气象。

得知“两高”文件之后,我立刻向党中央与全国人大报告,检举“两高”文件涉黑,公然包庇犯罪团伙。

2007年10月十七大召开,中央再次换届。12月,未经第三方证实的消息是“最近高层对牟其中案很关注”,出现了不止一个解决方案。最后执行的方案是先抓住已逃往美国并已取得了美国国籍的王向军,之后再审牟其中案。

表面看来似乎有些道理。但我仍然认为是与反改革势力和黑保护伞与2004年提出的先进行司法解释,然后再审如出一辙一样的,一种对抗中央的手段。

第一,湖北中行信用证诈骗案的预审已经终结,王向军团伙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开庭的条件已经成熟。缺席审判有法可依。抓住他,只是深挖与黑保护伞权钱交易的问题,与牟其中案无关。

第二,2004年3月29日中止的湖北中行信用证垫款纠纷案中的当事人只有原告湖北中行,被告依次是湖北轻工公司、贵阳交行和南德集团。没有王向军团伙。因此,与是否抓到王向军均无关。

第三,抓一个难民地位尚未确定的赖昌星已抓了近十年尚未抓到,要抓一个已获得美国国籍的王向军,又需要多少年?

第四,我作为受害人已被关在监狱之中近十年之久,还要等待抓到凶手之后才来解救我这个受害人,这是什么逻辑?更进一步讲,若王向军死了呢?不就要把我关死陪葬?

第五,换一个角度处理,也许可以更简单地达到抓捕王向军的目的。当然,前提是真希望抓到他的话。我的建议是:

湖北高法依法立即恢复中止了的湖北中行信用证垫款纠纷案的审理。审理的结果必然是维持该案已有的终审判决:由交通银行赔偿湖北中行的信用证垫款。因为,湖北中行当年开出信用证时,派人去交行核对过保函的真实性。

南德集团信用证案也就了结了。

接下来才会真正进入本案的实质。即使有关部门不再追查,南德也会提起自诉案件,状告交通银行盗用南德名义,开出保函交给王向军团伙,合伙诈骗国家金融资产。

南德的胜诉也是不用怀疑的,因为预审案件中有太多的王向军团伙与贵阳交行勾结,不止在武汉,还有在长沙等地盗用南德名义实行诈骗的证据,还有交行前行长王明权用伪证诬告南德,为王向军团伙开脱,并掩盖交行涉嫌犯罪的证据。

南德胜诉之后,我会聘请美国律师,在美国法院控告美国公民王向军等人是如何诬陷南德,使南德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导致我十年牢狱之灾与家破人亡的。

美国是一个法治完备的国家,我在美国有公司,并且有较大影响,一定会受到美国媒体高度关注。我坚信,这才是抓捕王向军团伙回国受审、审清与交行勾结、审清受黑保护伞保护内幕的正确途径。

我们也不要以为反改革势力与黑保护伞有恃无恐,可以为所欲为。其实,他们早已寝食难安,惊恐万状了。

早在2003年7月14日,即我正式提出申诉之后的三个多月,有两位神秘人物,手持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的介绍信,经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批准之后,以新闻采访为幌子,找我谈判。

来人自称在北京、湖北两地公检法中有不少朋友,认为我是一个人物,愿意帮助我。条件是只要我不再申诉,保证在一年之内,用保外就医的形式给我自由。

从我在监狱中观察到的经验,如此自由的贪官污吏不少,但都得花上一大笔钱。我想先测试一下,来人是否是为了发一笔财?于是问:需要多少钱?此人回答:得200—300万元,但不需要你的钱,朋友们愿意帮忙。我知道了,不是为了财,而是为了政治,需要我的沉默。

于是,我断然拒绝了此人的要求,说,我无罪,要申诉到底。

结果不欢而散。

因此,我们要高度警惕。不管现在与今后,阻挠总书记批示执行、阻挠牟其中案再审、阻挠湖北中行信用证垫款案恢复审理的理由,表面上有多么合理,无论把真实意图隐藏得有多深,但只要这个建议的结果是拖延了牟其中案再审时间的,其真实意图就一定与继续欺骗社会公众,挑起公众起来反对改革开放有关,和阻挠中央查处黑保护伞与王向军团伙的权钱交易、查处交通银行前行长为王向军团伙开脱有关。

这也有一个好处,它会给我们提供线索,与“两高”2007年6月14日涉黑文件一样,指引我们了解到反对改革的势力和黑保护伞在哪里?在中国成语中,这叫欲盖弥彰。

五、我的建议:

一位改革开放的先行者、试验者、捍卫者,为了在小平身后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那一场选择中,第三次被投入监狱并剥夺了政治权利,本身已经骇人听闻。法官要求再审,得不到上面的批准,只得再三冒着违纪的危险,通过媒体向公众暴露真相。在一个共产党执政的国家,总书记一再批示,竟被化解于无形。这些反常的怪异现象,只能进一步证明了那位接受《法人》杂志采访又不愿意透露姓名专家的判断:“这其中必有外人不知道的公共关系利益网存在。

由于这张网的牢不可破,南德的反迫害斗争又日益得到了更多社会公众和守望正义媒体的支持,在纪念改革开放30年的活动中,斗争更加激烈。不少媒体一再呼吁:再审牟其中案件,撕开这张网,让公众享受知情权!

激烈的斗争挑战着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挑战着鼓励、支持、引导非公经济的既定方针,甚至挑战着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正如某媒体首席记者李攻先生文章的题目:《牟其中能否“翻案”将成政策指向标》。

因此,鉴于十年来我国大多数媒体都对南德风波、牟其中案件发表过不少报道、评论,现在已经水落石出,报道过的当事人已站出来说明了真相,无论是出于道德的自省还是媒体的舆论伦理责任,我呼吁,应该对自己的读者负责,把真相告诉读者。即使至今仍坚持自己的立场,也应开辟篇幅刊登我们不同的声音,不能装聋作哑,顾左右而言其他。纪念改革开放30年,牟其中是绕不过去的。

附件:

1、《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学说和我们的历史使命》全文;

2、1985年1月27日《人民日报》第2版文章《个体户无故被查封影响恶劣》及配发的短评《医治“左”的顽症》;

3、1989年8月13日《人民日报》第4版文章《牢记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4、《“奇迹”辨踪——关于私营经济的一些思考》全文;

5、《香港东泽公司诈骗现形记:虚开信用证套取近百亿银行资金》;

6、1998年8月21日《北京市“扫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

7、2000年7月14日《长江日报》文章:《武汉大学教授、律师陈晓枫

——最早捕捉牟其中贼迹》;

8、《新世纪的共产党宣言》;

9、2003年8月15日《南风窗》杂志的文章:《牟其中狱中说原罪》;

10、苟正安新书)《牟其中——骗子还是天才?》摘编:《飞机、卫星、满洲里及喜马拉雅计划》;

11、《智慧经济南德宣言》、《新时代的“人权宣言”》、《一项可能解决人类贫困的生产方式的试验——南德智慧经济试验报告之二》;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说明》;

13、2007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文件(2007)高检办发复65号、最高人民法院联络办公室文件法联复(2006)第638号。

牟其中

于湖北省洪山监狱

二00八年十一月六日

诉讼委托代理人:夏宗伟(代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