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复华:司法弊案震撼台湾(《财经》 20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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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弊案震撼台湾
本文见《财经》杂志 2010年第15期 出版日期2010年07月19日  共有 0 条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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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智辉“铜锣案”牵出台湾司法史上最大集体贪污舞弊案,多名台湾高级法官及检察官卷入其中,亦揭露出司法官缺乏外部评鉴的制度性弊病,引发改革呼声
《财经》实习记者 冯复华 发自台北
7月13日清晨,天微亮时,曾任台湾苗栗“县长”和“立法委员”的何智辉,在睡梦中听到楼下所养十只台湾土狗的吠声。他一个起身,穿着短裤,从三楼铁皮屋翻窗,循逃生门至隔壁巷弄。邻里监视器中,他一路奔跑,匆促间,连手机都忘带了。
前国民党籍的何智辉是南台湾“老黄派”掌门人,纵横台湾政坛24年,曾任一届苗栗“县长”、五届“立委”,是台湾地方派系的典型政治代表。
何智辉起落
不同于欧美国家以政党理念为区分的地方派系运作模式,台湾各县市地方派系虽表面上依附于政党,但实际上都由个人或家族势力主导,并与商业利益结合,把持各地的水利会、农会或信用合作社,甚至黑道、包娼、包赌等,选举时则是政党贿买选票的最大中介。
以苗栗为主的台湾南部山线“黄派”及“刘派”,始祖是同期留日的律师黄运金和刘阔才,这两位传统士绅,利用国民党迁台后的地方自治选举渠道,参政并培养后进,形成“刘”“黄”两大派系。从1951年第一届台湾县市长选举开始,两派不断地轮流执政。
何智辉成为“老黄派”掌门人,源于1993年县长选举一战。当时,处于“黄派”外围的他,虽未获政党提名,但凭借五届“立委”的基层实力,一举击败同为“黄派”的国民党提名者,晋升为该派的实际领导者。
在何智辉操盘下,17年来,从“乡里长”“镇长”“议员”“议长”“县长”到“立委”选举,“黄派”无役不兴。在地方政坛人士眼中,融合“聪敏、霸气、细腻”的何智辉,党羽丰厚,迟早会问鼎中央大位。
但七年前台湾检调单位查出,何智辉在担任苗栗县长期间,推动新竹科学园征收苗栗铜锣一笔总价超过台币28亿元(约合人民币5.9亿元)的土地,并在此过程中向“国科会”和“竹科”管理局施压,要求其发放3.2亿元给特定农林公司,再从中抽取1亿元佣金。
这桩“铜锣案”为何智辉的政治生涯骤然画下休止符。2004年台湾法院一审认定,何利用选民给他的权力,趁势勒索他人财物,重判19年。何被开除国民党党籍,随即在2007年竞选连任“立委”失利,妻女避走国外。不过,何虽表面上淡出苗栗政坛,但其培植的“何系人马”仍兵强马壮。
这桩迫使何退居幕后的官司,缠讼7年后,在今年5月,台湾“高等法院”法官认为,何虽以“立委”身份向他人施压,但是没有索取额外不当利益,查无“对价关系”,遂改判无罪。
何智辉在支持者簇拥下,在5月12日召开记者会,高调庆祝“沉冤”得雪,并透露将重新参加明年年底的“立委”选举,并再战下届苗栗“县长”。
然而,这一无罪判决不仅未成为何智辉东山再起的阶梯,反而掀起台湾史上最大的司法官员集体贪污舞弊案。
 
最晦暗一页
台湾特侦组历经三年调查,发现有法官、检察官受贿,替何智辉脱罪护航,因而从7月13日清晨起,在涉嫌受贿的四名法官“高院”办公室、板桥“地检署”检察官办公室等34处据点,同步发起搜索、讯问行动。紧接着,连续36小时,检调单位密集传唤13名被告与证人,并向法院申请羁押六人。
卷入这起司法贪污案的疑犯,包括台湾“高院”法官李春地、陈荣和、林明俊和蔡光治,以及检察官邱茂荣。其中67岁高龄的蔡光治,是“高院”最资深的法官。此一举,创下台湾司法史上最多司法官遭收押的历史纪录。
这桩弊案,除了显示何智辉政治实力深厚外,更让台湾人震撼的是,涉嫌受贿的不是个别法官,而是资深高院法官的“集体受贿”,贿款达台币800万元(约合人民币169万元)。台湾媒体纷纷以“台湾司法史最晦暗一页”“深重罪孽与奇耻大辱”“有钱判生、没钱判死”来形容此案的震撼性的。
据特侦组掌握的资料,李春地与陈荣和是负责“铜锣案”“更一审”的合议庭法官与审判长,邱茂荣曾任苗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现怀疑,何智辉利用在苗栗的人脉结识邱茂荣,通过邱茂荣等人牵线,结识合议庭成员,进而行贿以求摆脱官司。
检调单位通过各种方式,调查近三年后发现,何智辉通过中间人,至少向涉案法官行贿台币800万元,而受贿的法官则互不联络。检调单位在今年5月拍到关键场景:涉案法官在“高院”大楼前收受贿款。
检调单位对人脉网络的调查结果是,何智辉与蔡光治是多年好友,何的秘书谢燕贞和蔡的婚外情女友黄赖瑞珍,则是20多年前幼教工作的同事;板桥“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邱茂荣则因曾在苗栗“地检署”做过主任检察官,与当过苗栗“县长”的何智辉早已熟识。
据调查,何智辉从案件被最高法院发回“高院”更审时,便通过秘书谢燕贞与其多年好友黄赖瑞珍紧密联系,再利用司法官之间的同学、同事情谊,分头行贿“高院”更审的合议庭法官。
检调单位所调查出的台币800万元,第一笔是何智辉在2008年8月将250万元,经蔡光治转给“铜锣案”二审受命法官林明俊。第二笔贿款350万元,受贿者为“更一审”受命法官李春地。第三笔200万元是由黄赖瑞珍转交给蔡,蔡直接把现金提入“高院”,交给审判长陈荣和。
台北地院7月14日开庭审理,裁定将陈荣和、李春地、负责穿针引线的蔡光治等三位法官,以及检察官邱茂荣、何智辉助理谢燕贞、蔡光治女友黄赖瑞珍等六人戴上手铐,羁押禁见。
 
改革将至
这桩法官集体受贿丑闻爆发后,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协会7月15日召开记者会指出,此案“虽然痛心,却不意外”,甚至早就有迹可寻。
台湾法官月薪约台币9.7万至18万元(约合人民币2万至3.8万元),但根据财产申报记录,涉案法官个个身家丰厚,排名第一的陈荣和,拥有的土地多达73处。排名第二的蔡光治,土地也有23处。存款部分,蔡光治和林明俊分别有新台币1200多万元。蔡光治还拥有57只股票,市价千万。
曾担任台湾平面媒体司法新闻主管20余年的高源流分析指出,台湾司法圈都公认“高等法院”最“黑”,主因是“高院”法官不仅是二审案件的终结者,也是三审案件事实上的最后把关者,当事人只要能摆平“高院”法官,就能从地狱翻上天堂,法官间则彼此“礼尚往来”,结成收钱卖案的小圈子。
高源流表示,法官比较敢受贿的,多是经济类案件、大老板涉案案件、公务员贪渎案件,以及被告怕坐牢、想争取易科罚金机会的案件。当事人须由律师,或能通达法官的“可信赖渠道”,百般请托,法官才可能“卖人情”,而这人情价,往往不止几十万元新台币。
民间司法改革协会执行长林正律师则分析制度面表示,在司法界抵制下,台湾60年来缺乏法官评鉴机制,更缺乏公正的外部评鉴机制,司法官在无人监督下,执掌政商权贵的生死大权,无异于面临魔鬼的诱惑,致使“红包文化”弥漫司法界。他指出,三位遭收押禁见的法官中,还有人担任“高院”自律委员会委员,权责就是对同僚进行“人事审议”,可见其中的荒谬。
不仅民间团体抨击,连日来,从台湾领导人马英九、“司法院长”、“检察总长”到“立法院”,全面密集检讨如何改进法官评鉴制度。马英九强调:“司法官是正义最后防线,操守不容有一丝折扣。”“司法院”“行政厅”副厅长黄麟伦也表示,推动建立外部评鉴机制的“法官法”,会尽快送入台湾“立法院”审查。
“最高法院检察署”则表示,五年来台湾推动司法改革,已有18位法官遭到起诉。检察官人事则在7月16日发生“大地震”,五都“检察长”同步调换,接掌高雄“地检署”的邢泰钊和台北“地检署”的杨治宇,均以“办案剽悍、黑白两道闻之丧胆”闻名,反映出台湾“法务部”彻查贪官及受贿行为的决心。
在7月15日下午举行的“司法院”法官评鉴记者会上,面对各方质疑,“秘书长”谢文定脱稿透露,当初共提报11名司法官“行为违常”,现在只有一人在何智辉案中曝光。换言之,还有十位司法官,仍是“未爆弹”。
而在晨曦中消失的何智辉,已被限制出境及出海,至今下落不明。国民党与现任“黄派”民意代表陆续出面,与何智辉撇清关系。检方则在7月15日晚间对何发布通缉令,期限长达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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