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廉政网---车延高同志在全市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21:08:03
车延高同志在全市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对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刚才,市外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三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作了讲话,我都赞成。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的责任感、紧迫感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加快和改革开放全面推进,我国经济、文化方面的国际性交流与合作越来越频繁,组织党政干部出国考察、培训,既可开阔视野,也有利于引进资金和先进的管理理念,对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审批把关不严、制度执行不力、监管措施不硬,致使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越来越突出。比如,有的因公出国(境)团组公然违反规定,到未经批准的国家和地区旅游,或擅自延长在国(境)外的停留时间,或为去风景名胜区旅游,绕道安排行程;有的缺乏实质性考察内容,通过旅行社或中介机构明目张胆安排公款旅游;有的借因公出国(境)之机用公款旅游、购物,甚至涉足赌博、色情等不良场所;有的为了达到公款出国旅游的目的,虚报出国任务,骗取批准,甚至弄虚作假,购买或伪造邀请函;有的向下属单位、企业和地方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或者挤占、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出国;还有的为了规避审批,用因私护照公款出国旅游,等等。这些问题违反了中央关于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背离了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甚至滋生一些腐败问题。全市各区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一)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是加强干部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的必然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着重强调要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特别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严格执行中央有关精简经费开支的要求。但是,有的地方和单位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因公出国(境)问题,把因公出国(境)当作福利待遇,出现了重复性、低水平、效果不明显的因公出访活动。这归根结底是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出了问题,是党性不纯、作风不实的表现。首先,从贯彻落实中央重要部署、维护政令畅通来看,加强干部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必须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中央对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态度十分坚决,要求非常明确。胡锦涛同志指示:“要坚决制止以公务为名、行旅游之实的歪风”;温家宝同志强调,巧立名目公款出国旅游必须坚决制止。2008年底,贺国强同志要求中央纪委会同外交部等有关部门,再集中抓一年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今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把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作为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讲党性、抓作风,就必须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重要部署,严格执行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各项规定,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确保政令畅通。其次,从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利益观和责任观来看,加强干部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必须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因公出国(境)是工作之所需,而决非是出去观光旅游;因公出国(境)是为了开阔视野、为了招商引资,促进本地本单位更好发展,而绝非是追求个人享受。我们讲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强调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利益观和责任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就要把“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要求落到实处。第三,从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来看,加强干部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必须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艰苦奋斗历来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的基本要求。胡锦涛同志在多个会上强调了艰苦奋斗的极端重要性。无论我们的经济发展到什么水平、物质条件改善到什么程度,艰苦奋斗的好传统都不能丢。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能够有效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能够有效纠正党员干部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能够促进党员干部进一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正把精力放在谋群众福利、谋地方发展上。
(二)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的客观要求。首先,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是应对金融危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杨松同志在年初的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要求,面对当前的经济困难,各区各单位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确保把资金真正用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促进稳定的刀刃上。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对于节省资金、财力,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抓改革、保民生、保稳定”上,对于引导领导干部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切实放在抓工作、谋发展,为群众办实事上,对于集中一切力量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次,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是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需要。目前,我市正在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一方面,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是“两型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适应“两型社会”建设要求,我市全面启动了东湖生态水网工程、临空经济区、武汉新港、城际铁路和武汉地铁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大项目意味着大投入,意味着需要巨额资金。在目前我市财政收入还不宽裕的情况下,既要“开源”更要“节流”。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监督管理工作,大力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禁止一般性和重复性考察,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第三,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是提高出国(境)工作质量、更好地学习借鉴国外发展经验的需要。金融危机对我们的改革开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提供了更多的走出国门学习先进理念和技术、引进更多投资项目的机会。在这些机会面前,有效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使有限的出国机会和经费能够真正地用在学习先进、引进资金上,能够真正地用在为改革开放提供新思路、新方法上,能够真正地用在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更好的参考上。这对我市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是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党政机关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事在网上被揭发并最终被查实的事情屡见不鲜,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从当前违规出访活动的名目来看,有退职退休的安慰出国、你去我也去的跟风出国、竞争失意的补偿出国、利益均沾的福利出国、亲友在外的探亲出国、工作不顺的散心出国,等等,这种不良现象损害了领导干部、领导机关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一方面,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有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政府公信力。两会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在线访谈时说:“经济发展、社会公平和政府廉洁是支撑一个社会稳定的三个顶梁柱。而在这三者当中,政府廉洁尤为重要。因为只有一个廉洁的政府、得到人民信任的政府才能够一心一意促进经济发展,才能够采取各种措施实现社会公正。”对党员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社会群众看到的不仅有挥霍财政资金、增加行政成本的问题,还有党员干部廉不廉洁的问题,更有党和政府是否真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强不强的问题。因此,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实实在在抓出老百姓能看得见的成效,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政府公信力十分重要。另一方面,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有助于凝聚民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背景下,只有赢得群众信任的政府,才能最大程度地聚集群众智慧,发挥群众力量,带领群众应对危机、战胜困难。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保证这项工作能够经得起群众的检查和考验,就能够增强人民群众对深入推进改革发展的信心,团结一致,共克时艰。
二、坚持重在建设,惩防并举,着力构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长效机制
我市自2007年7月起,在全市开展了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2008年5月又启动了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各级审批主管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强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全市因公出国(境)人次与上年同比下降27%,其中党政干部人次同比下降352%。今年前4个月,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同比下降50%。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坚持重在建设、惩防并举,着力在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管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员干部遵守纪律规定的自觉性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必须首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一要结合实际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要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入手,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切实纠正一些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因公出国(境)问题上的特权思想、享乐思想和攀比心理,切实纠正少数领导干部把因公出国(境)当作福利待遇的错误认识和少数单位在安排出访任务时论资排辈,以及照顾情绪、照顾年龄、照顾位置等错误做法,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和责任观,带头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抵制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
二要有针对性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全市各区各单位要按照要求,采取专题会议、宣传报道、培训学习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有关规定;同时,加大对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扩大知晓率,强化各级党员干部遵守纪律规定的主动性。
三要注重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各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近年来中央和省市查处的公款出国(境)旅游典型案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因公出国(境)旅游的危害和后果,进一步增强抵制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自觉性。
(二)完善管理制度,加大执行力度,建立健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制约机制
制度不够完善,或制度执行不力,是出现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重要原因。要牢牢抓住重点环节,结合实际,完善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制度体系,强化执行力度,有效预防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发生。
第一,要围绕重点环节,健全管理制度。一是要完善审批制度。要加强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清理、规范审批权限,完善审批程序,细化审批标准,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要围绕《贯彻落实〈武汉市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试行)〉的任务分解》,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对出访计划、邀请渠道、日程安排等方面的审查和管理,从源头上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二是要严格经费管理制度。坚决执行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08〕23号),建立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部门与经费审核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及审计实施办法,防止和堵塞漏洞。三是要严格检查评估制度。积极探索因公团组在境外活动的核查机制,完善培训工作管理机制和成果考查机制,坚决杜绝以培训为名的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
第二,要突出制度执行,完善监管机制。要健全部门监管制度。监察部门要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审批有关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审计部门要建立健全因公出国(境)经费审计实施办法,强化出国经费监督力度;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因公出国(境)证件管理和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护照管理机制;外办要强化对出访团组执行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批后监管机制。要探索试行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团长承诺等制度,提高因公出国(境)团组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注意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志愿者的监督作用,重视和引导新闻监督,探索建立媒体反映、群众意见调查处理及反馈机制。
第三,要注重工作实效,严格执行制度。制度再好不执行也是一句空话。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方面,应该说我们以前的制度也不少,但在执行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还需要下大功夫。日前,《2009年全市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要点》已经印发,各单位各部门一方面要按照《要点》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主动承担相应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另一方面,各区各单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有效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方式方法,努力从源头上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案件查处,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
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可以及时防止和纠正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发生。各级因公出国(境)工作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专项清理,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查处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外事部门要会同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报批,弄虚作假,不按批准的内容、路线和日程出国(境),通过因私渠道执行公务或公款报销因私出国(境)费用,违规下发各类组团通知,高额收费以及其他违反外事及财务纪律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登记备案工作,严格办理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手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报告登记制度,及时收缴和保管出入境证件。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费用的预算、管理、使用、核销等工作,严格控制预算规模,坚决制止违规开支和超规模开支等问题的出现。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的规范化。公安部门要从严核实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情况,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因私出国(境)申请不予受理或办理。工商行政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出国(境)中介机构和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为公款出国(境)团组编造虚假日程、购买邀请函等违规行为。
要加大对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的查处力度。去年,中央纪委通报了我市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因公出国中的违规问题。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市纪委对4起因公出国团组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今年市纪委、市监察局将会同组织、财政、审计、外办、台办等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顶风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虚报出国(境)任务、通过购买邀请函骗取批准的案件;不执行批准日程,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绕道前往旅游景点游览,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的案件;违反规定用公款报销持因私证件出国(境)费用的案件;党政干部挪用其他公共资金,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向下属机构或地方摊派出国(境)费用等案件。对顶风违纪案件,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既要追究出国(境)团组和审批部门的责任,也要追究团组派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最近,省纪委专门下发通知,将于近期对我市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重视对典型案件的剖析,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进一步巩固扩大专项治理工作成果。近期,市纪委、市监察局将对2008年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有关团组和责任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各区各部门都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经验教训,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举一反三,拿出“硬杠杠”,彻底堵住漏洞。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因公出国(境)管理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2009年全市出国(境)经费支出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以上的目标顺利实现。
从今年起,各单位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将作为各区区委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向市纪委全会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公款出国(境)的政策规定,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不组织、不申报、不参加无实质性的出国(境)活动。要切实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的管理,从严掌握本地区、本单位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不以任何方式影响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工作。同时,各派出单位要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所派出国(境)团组的监管,与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坚决防止因公出国(境)团组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等行为。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抓好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对管辖范围内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建立健全协同督办制度、工作协调制度、信息综合反馈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
当然,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压缩出国(境)经费,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并不是要限制或影响正常的外事活动。对正常的经贸洽谈、招商引资和重要的对外交流,要从经费上予以保障和支持,对于重点项目和重要企业团组,要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审批部门要优化管理措施和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为正常因公出国(境)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同志们,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严格履行职责,明确相关责任,建立健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公款出国(境)旅游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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