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鹏同志在全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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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鹏同志在全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四川省环保局网站 点击数:712 更新时间:2008-4-19 11:21:39

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推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在全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3月25日
何 鹏


同志们:

这次全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是在贯彻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推进我省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全省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和总结近年来环评工作的基本经验和主要做法,分析和研究当前环评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主要问题,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开创环评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我代表省环保局讲几点意见。

一、近年来我省环评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实施以来,已近五年时间。五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革,环境保护受到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已经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进入了宏观经济决策的主渠道和大舞台。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法律措施,在环境准入、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控制新污染产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国外引入国内,从理论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已经从行政性干预措施转变为法律性强制手段,已经从环保部门奋力推行,转变为政府部门共同联动,已经从企业被动接受转变为企业的自觉行动。我省和全国一样,在环评管理上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制度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从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施行以来,到1998年国务院253号令颁布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到2002年10月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实现了从部门规章,到国务院条例,再到国家法律的3个飞跃,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近年来,我省环评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政策,进一步强化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07年2月17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意见》高屋建瓴地阐述了战略环评对于落实“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目标的极端重要性,明确了规划环评的前置地位,深化了规划环评的实施范围,作出了规划环评的硬性规定,提出了规划环评的具体要求。《意见》的下发对于进一步强化政府决策部门的环境意识,促进环境保护加快实现“三个历史性转变”,全面参与综合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证。

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办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规划环评的战略地位,明确了规划环评的实施主体,提高了规划环评的评价等级,深化了规划环评的实施层次;《实施办法》对项目环评作出了更加严格的具体规定,强化了法律责任,细化了操作办法,完善了处罚细则,加大了处罚力度。《实施办法》还首次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区域限批、工程环境监理、环境影响评估和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法律地位。这部地方法规的颁布实施为我省下一阶段大力推进战略环评,严格项目环评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省政府修订发布了《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办法》。为了适应加快发展的形势需要,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我局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代省政府起草了《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已经正式发布实施。《分级审批办法》是我省履行环评管理的基本依据,对于强化分级管理,明晰监管职责,落实“三同时”制度,严把环境准入关口具有重要意义。

制订并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规定和战略环评审查办法。为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程序,我局对于已经沿用多年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进行了优化调整,并下发各地遵照执行。这是多年环评管理工作的经验总结,是开展环评审批工作的程序性规定。另外,根据省政府16号文件关于“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省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办法并组织贯彻实施、监督检查”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四川省战略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建立了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规范。各级环保部门也根据省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文件,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审批审查程序。

(二)环评管理不断改革创新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评管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是环评工作不断适应发展变化新形势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省环评管理紧紧围绕“发展为要,环境优先”这一中心,总结经验,创新机制,提高效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提高环评审批效率,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了适应我省工业强省、加快发展的形势,我们高度重视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增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近两年来,我局集中受理了一批国债项目、外资项目和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全局的重大项目。我局热情接待、跟踪服务、特事特办,建立绿色通道,优质高效依法办理环评审批。2007年我局共审批了国债项目80个,其中供水项目39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22个,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19个。全部按要求完成了环评审批工作,保证了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顺利争取国债资金。我局高度关注,认真研究解决79户大企业大集团涉及的环评审批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和企业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了一大批疑难问题。如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钛白粉8改14技改工程”项目,一批企业的融资上市项目等。我局大力支持招商项目,根据招商项目环境影响性质,对2007年250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环境管理重点跟踪服务。采取事先介入、上门服务、提供咨询等方式,在坚持依法办事原则的前提下,全力为企业提供服务,为招商项目在川发展创造更好的投资与创业环境。

适度下放审批权限,推进惠民工程实施。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惠民行动纲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我们高度重视涉及惠民工程的环评审批。2007年,为加快我省通乡公路建设进度,经慎重研究,我局决定将30公里以下的通乡公路的审批权委托到市(州)环保局,有力地促进了通乡公路建设,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的肯定。我局还在乡镇卫生院、基层派出所、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了环评审批的大力支持。

严格项目评审把关,源头预防和控制污染。为了发挥环评的“关口”作用,我局在组织项目审查时,坚持积极的预防措施,杜绝和控制可能发生的环境隐患。如:达州过境公路项目,原设计方案中,隧道上方涉及居民集中居住区,经过环评,调整路线,绕开该区域,避免了对当地居民的影响;南江县大坝林场公路扩建项目,通过环评,取消了处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中的渣场、施工营地等不合理设施,确保了当地生态环境不因项目建设而受到破坏;一批国债污水处理厂项目,通过环评,优化了设计工艺,提高了出水水质,进一步降低了生活污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卧龙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总体规划,通过规划环评,调整了旅游区内项目的设置,取消了多个有可能对当地生态环境和动植物产生影响的内容,取消了两个可能对当地水生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水电站项目,还提出了对各规划实施的生态保护措施。

大力加强规划环评,战略环评取得进展。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规划环评的龙头地位不动摇,区域规划、流域规划、专项规划始终做到规划环评先行。特别是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下发后,规划环评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止目前为止,我省共对86个各类规划环评进行了审查,其中流域环评51个,省级区域环评25个,其它专项规划环评10个,对全省各市(州)矿产资源规划开展规划环评工作。为了进一步推进战略环评,去年,我们确定了德阳、泸州、攀枝花三个市作为全省开展战略环评的试点单位,先行一步,探索经验,还鼓励一些有条件的县区开展战略环评试点工作,战略环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开局。目前三个试点市中,德阳市委、市政府对此工作高度重视,他们组织人员赴已经开展战略环评的内蒙、湖北等省考察学习,成立了战略环评试点工作领导班子,邀请全国重点科院单位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对德阳市战略环评工作方案进行比选,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泸州和攀枝花市也进入了方案比选阶段,今年都将出成果。由于大力推进战略环评、重点抓好规划环评、严格进行项目环评,在我省经济高速发展,新建项目大批上马,节能减排严格约束的大背景下,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服务于我省工业强省战略、实施节能减排计划、确保环境安全和防止生态破坏,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环评管理的重要作用。

(三)“三同时”管理更加严格和完善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验收管理是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得以有效落实的重要保障,是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监督建设单位履行环保义务、承担环保责任的重要行政手段。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省局、成都市局均配备了专职验收管理人员,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验收管理职责和工作机制。通过现场监督检查、建设单位“三同时”执行情况报告、相关部门信息反馈以及群众信访等多种渠道,动态掌握了项目建设进展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有效地加强了对新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三同时”执行率大幅提高。

强化试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近年来,我们每年都组织开展“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检查,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纠正了一批违法行为,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2007年,我局组织相关市(州)、县(市、区)环保局进行了173项次省局审批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试生产检查。对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和措施的147项建设项目及时下达试生产批复,提出试生产中需继续完善的整改要求,督促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工作并提交正式验收申请;对未执行“三同时”的建设项目不同意其试生产,并提出整改要求;未验收擅自投入运行的,发现一个查处一个。通过现场检查,督促了企业遵守环保法规,履行环保责任的意识,加强了上下级环保部门的联动管理,保障了建设项目属地化管理原则的落实。如对成都电冶有限责任公司和彭州联邦制药公司等在试生产中有污染事故发生的企业,除采取停产整改的措施外,还多次到现场检查,针对不同情况,请专家进行指导,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治理工程,当地环保部门积极配合,加大督查力度,进行加密监测,严密监控企业恢复试生产后的排污状况,保证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近年来,按照《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已经实行了对拟验收项目进行网上公示,让公众充分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及验收程序,广泛听取项目所在地公众多方面的意见,增加项目管理透明度。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了对验收技术单位的管理,要求环保验收监测和调查单位严格执行验收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严把验收监测和验收调查报告质量关,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和其他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出全面、科学、客观的评价,为准确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能力,为排污许可证和污染物总量控制日常管理提供了依据。验收中,我们还规范了环保部门自身工作行为,提出了纪律要求,确保公正廉洁地履行验收职责。

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总量排放。通过对老污染源限期治理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和新改扩建设项目同时实施的等量淘汰、上大压小、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等手段,有效地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物总量排放。如2007年通过多次现场检查和督促,协助总局完成了宜宾电厂二期1×150MW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改工程、内江四川白马电厂1×300MW循环流化床示范工程、成都拉法基和亚东水泥厂等四个新建项目等量淘汰工作:成都市完成了全市44户机立窑水泥生产企业和生产线的淘汰工作,宜宾市关闭了2户煤矸石发电厂和1户热电联产机组,内江市对12户落后企业和生产线进行了淘汰。仅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局验收后正式投运的166个建设项目排放的COD、NH3-N、SO2等污染物分别削减了24041.6吨、363.4吨、175920.2吨,切实实现了增产不增污的目标,确保了全省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顺利实现。

过去几年,我省的环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们面临的困难还很大,问题还很多。从总体上看,目前环评工作与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的要求还有着较大的差距,特别是环评和“三同时”违法的问题依然相当严重,去年和前年,我们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布置,两次大规模的检查在建和新开工项目,查出了一大批环境违法企业,有的地区有近30%的在建和新开工项目“未批先建”,有近20%的项目“三同时”执行不到位。检查后,我们都分别不同情况依法进行了处理。当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仍十分突出。如何牢牢地把住环境影响评价这道关口,守住增产不增污的底线,仍然是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严峻考验。

二、进一步深化环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了“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全省经济发展的总体取向,确立了“一主、三化、三加强”的发展思路,规划了打造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宏伟目标。四川的发展已经驶入了快车道,如何适应大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我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是我们在环评工作的实践中必须认真思考的重大问题。对此我们必须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创新思路,改进工作,努力推进环境保护实现历史性转变,充分发挥环评在环保整体工作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武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经济、社会、资源、人口、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保护环境是维系生态平衡的基础,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当前,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就是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这是法律赋予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锐利武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在我们四川省境内,任何开发建设活动,新改扩建项目,都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综合规划、专项规划、流域规划、园区规划都要开展规划环评。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是实现宏观调控的手段。宏观调控是引导和保证经济平衡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是实现经济良性发展的重要措施。当前,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要采取有效的调控措施进行解决。党中央、国务院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市场准入的重要“门槛”,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凡是不能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新改扩建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不得立项、国土部门不得供地、金融机构不得贷款、证券市场不得融资,赋予了环保部门很大的职权。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可以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的势头,缓解过剩行业供需矛盾的压力,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做好环评工作,为宏观经济决策站好岗,把好门,既是环保工作者的神圣使命,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是实现污染减排,不欠新帐的关口。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保持国民经济平衡较快增长的同时,重点地区和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10%。要实现“十一五”环保目标,必须坚持做到不欠新帐、多还旧帐。而不欠新帐的关键就在于能不能把好环境影响评价这个重要关口。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必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这是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有力抓手。通过规划环评,科学论证区域和行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统筹区域发展与环境保护,以总量控制优化区域和行业发展规划,保证污染物排放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通过建设项目环评,凡是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已无区域总量指标来源的项目,必须提出污染物总量削减方案,确保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这些要求都为落实总量减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不仅坚持了“新建项目减排”原则,还有力的推进了“决策源头减排”。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是推进环保事业长远发展的载体。环境影响评价是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管理的重要职能,是推进环保事业长远发展的有效载体。环境影响评价既是项目准入的必经之路,也是环保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法律手段。既要严格把住关口,又要适应发展要求,在履行职责中,考验着环保部门的管理艺术和工作水平。环评职责履行得好,环保部门就有地位,有作为,反之就可能既影响了发展,又成为环境保护的罪人。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清醒。地方环保部门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为经济发展把脉问诊,争取主动,抢抓机遇,多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广泛向社会宣传介绍,为环境影响评价争取更好的工作环境。

三、围绕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环评工作

经济要发展,环境要保护;项目要建设,环评要把关。这既是事物的对立面,又是矛盾的统一体。我们一定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一方面,必须以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经济发展总体取向统领我省的环境保护工作;另一方面,环境保护必须实现历史性转变,进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主干线,在发展中实现更大作为。

围绕又好又快发展抓环评。发展是时代的主题,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环评工作要服务于这个大局,服从于这个中心。经济发展有利于环境保护,保护环境又可以促进经济更好的发展。既要坚持环评工作的方针、政策,又不能脱离发展搞环评,使环评工作孤立于发展背景。要紧紧围绕关系当地经济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基础产业、重大民生项目,加快推进环评审批,实现环评审批“四加快”:对环境污染较轻的项目加快审批;对污染防治技术成熟、措施可行并已进入开展了工业园区环评的项目加快审批;对国债项目、军工项目、公益性项目、民族地区项目等加快审批;对经济发展影响重大的项目加快审批。要通过加快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促进环境保护提升到更高的水平。

围绕产业结构调整抓环评。环评是优化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合理布局的“调节器”。通过战略环评,优化资源配置,在决策阶段打破地区界限和行业界限,坚持以环境友好为导向,站在环境保护这个更加独立、科学和前瞻性的角度,促进资源要素跨行业、跨区域合理配置;通过区域环评,促进区域经济优化发展,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规划区域经济布局,促进消除历史遗留环境欠帐、布局性环境风险和结构性环境隐患;通过项目环评,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控制污染物总量排放,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上大压小、等量削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围绕总量减排抓环评。环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有效地改善环境质量。环境影响评价是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产生的重要“关口”,在污染减排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环评审批中,不能满足污染物减排的项目坚决不能放行,要通过管理减排、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等有力措施,使我省的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住源头、不欠新账;强化整治、多还旧账;全程监管、控制总量;动静结合、平衡容量”的环保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环境准入条件,做到增产不增污,实现总量减排目标。

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抓环评。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是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我们要用好环评这个有力武器,以极大的决心和勇气,对那些不顾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盲目开发、违法违规的项目,该亮剑时就亮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

四、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战略环评为导向,以规划环评为龙头,以项目环评为基础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建立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审批共同把关的责任机制,审批、监督和处罚相衔接的联动机制,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的各项规定,全方位控制新污染产生。

大力推进战略环评。实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的重要途径。大力推进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有利于从宏观上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有利于城市定位、产业布局、资源配置;有利于打破部门界限与地区界限,解决条块分割和部门分割,避免粗放建设和重复建设,变盲目开发为科学开发,变过度开发为适度开发,变无序开发为有序开发,变短期开发为持续开发;有利于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区域环境容量,防止生态破坏,确保环境安全,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我省已经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中级阶段,城市发展、区域发展、矿产资源开发、水电资源开发利用等环境保护的瓶颈制约效应已日趋突出,复杂的环境问题已经不是单个项目环评所能解决的了,必须进一步上升到战略环评的高度。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对开展战略环评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们要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建立机制,不断推进,争取今明两年在规划环评方面取得突破,在政策环评方面取得进展。有为才能有位,要在创新中赢得声誉,在工作中赢得主动。继续抓好德阳、泸州、攀枝花三市战略环评试点,推进全省战略环评工作开展;继续推动我省重点行业(含化工、石化)的规划环评工作开展。同时,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学习《实施办法》,尽快融会贯通,结合当地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争取工作主动权。

严格实行环境准入。严格执行“十不批”:即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凡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电石、铁合金、焦炭、平板玻璃、小规模火电机组等项目;凡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影响生态和污染环境的项目;凡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项目;凡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凡占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项目;凡原有设施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凡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凡在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污染负荷的项目;凡被明令限期治理没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一律不批。

强力推进“三限批”:即对没有环境容量地区的项目限批;对没有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的地区的项目限批;对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地区的新建项目限批。

区别对待四类主体功能分区的项目审批:优化开发区域要实现更高要求的污染物减排目标,全面提高污染物控制标准,增加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种类,实现增产的同时较大幅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重点开发区域要根据环境容量,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实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限制开发区域要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实现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禁止开发区域要依法关停所有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实现零排放。

强化实施区域限批。新颁布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赋予了环保部门实行“区域限批”的权力,运用好这项法律规定,有利于强化环境管理,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当前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建设业主为追求经济发展速度,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和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有的地方政府对环评和“三同时”执行中的干预还较多,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特事特办、不按程序办,干扰环保部门工作,使一些严重污染的项目顺利地闯过了环评关,成了新的污染源,加重了当地环境污染治理难度。我们要大胆使用“区域限批”这一“杀手锏”,震慑环境违法行为。通过实施“区域限批”,促进地方政府重视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从国家和我省实施“区域限批”情况看,效果明显,这是现阶段我国推动环保工作的强有力手段。

坚决落实“一票否决”。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目前,我省各级政府建设项目环保“一票否决”机制已经逐步形成,我们要进一步加快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建立重视环境保护的考评机制,坚持和完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境执法的问题。环保部门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要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曝光一批环境违法企业,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环境违纪违法责任人,以强有力的惩处手段推动环保事业向前发展。

五、全面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水平

落实好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经济发展总体取向,推进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水平。

一要增强责任意识,把好环评关口。环境影响评价关系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环保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审批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区域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总量等,依法严格审批。技术评估单位要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环境标准等,认真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严把技术关。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要实地调查,综合分析,全面论证,科学评价,努力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水平。

二要顺应发展趋势,提高环评效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是环境行政许可的重要内容,既有法律规定,又有时限要求。我们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行政,严守程序,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争取在便民高效、按时办结、廉洁自律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三要完善环评机制,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规范管理,避免环评审查、审批的随意性;建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估机制,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及时开展后评估;完善科学决策机制,优化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对技术把关的作用;完善评价单位公平竞争机制,既要防止市场垄断,又要防止恶性竞争;强化环评市场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完善对评价单位的考评机制和处理机制,对那些不负责任、闭门造车、弄虚作假、质量低劣的评价单位,要从严处理,采用批评、警告、暂停业务甚至由我局上报总局取消其执业资格等严厉手段;加强评估机构建设,提高评估质量和效率。目前除省局设有评估中心外,成都、广元、甘孜等地也建立了评估机构。在已经颁布实施的《实施办法》中,明确了技术评估的主体地位,各地要依据此法,主动争取,加强评估机构建设,为环境影响评价建立技术支撑,为环评审批管理服务。

四要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当前,一些地方未经环评审批就开工建设,未建好环保设施就投入运行的问题仍较严重,拖延试生产时间、迟迟不申请验收的现象不时发生。对这些行为要及时向环境执法监督部门移送,对未批先建的要坚决停止建设;对未落实“三同时”的要责令停止生产或运行;对拖延试生产时间故意不验收的,要依法限期验收,追缴排污费。要加大责任追究和环境执法处罚力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五要强化能力建设,打造过硬队伍。目前,环评管理队伍人员少,项目管理任务重,综合管理能力相对滞后,项目审批和管理方式、手段较为落后,严重制约了环评水平的提高。要按照“工作高效率、服务高质量、成果高水平”的“三高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会管理”的环评管理队伍。环评管理人员要加强政策、法规、技术等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严格执行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实行优胜劣汰,保持队伍活力。要加快建立环评基础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环评透明度。要尽快建立环评管理网上审批系统,逐步实现审批系统联网,为加强相互监督提高技术保障。

同志们,总结过去,我们的环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展望未来,环境影响评价必将大有作为。在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宏伟事业中,我们肩负着历史的责任,面临着子孙后代的拷问。让我们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辱使命,不负众望,为环境保护事业的不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