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解放思想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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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30 阅读:  出处:大理日报A1版 作者:特约评论员 编辑:

我州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其主要原因是没有把解放思想真正落实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实践证明,没有思想上的大解放,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解放思想是新农村建设的“内动力”和加速器。一个地方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也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成功与否。我州在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在相当范围内的干部群众中出现了“满”、“缓”的心态,“山区”意识、“小农”意识、“落后”意识充分表现出来。一方面以“山区”为借口,降低了对自身工作标准的要求,“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只在纵向比过去,不在横向比先进;另一方面表现在“小富即安”、“小进则满”、“不思进取”的心态,认为已经小康在望了,而且新农村建设是个长期的工作,可以松口气,歇歇脚了,有松懈的现象。在我州这样一个民族、山区、贫困“三位一体”的地区,要切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并取得成效,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大力解放思想,“冲出心理的‘大山’、突破思维的‘峡谷’”,用全新的视角来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前所未有的农村工作的激情来完成这一关乎我州广大农民群众福祉的新世纪的伟大工程。
解放思想是抓好千村扶贫百村推进工作的先导。千村扶贫百村推进工作是我州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全新的尝试,是我州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独创,也是我州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从2005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坚持“抓两头、促中间”战略,开局良好,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和称赞,成效明显。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以解放思想为先导,要根据自然村、行政村的实际情况,编制好产业培植、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各级干部要以科学的精神看待农民的首创精神,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不能丢,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群众路线,明确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地位,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切实抓好千村扶贫百村推进工作,确保新农村建设有特色,有成效。
解放思想是结合实际大干快上的基础。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不能狭隘地把新农村建设理解为建新村、盖新房,它是我国在新时期农村建设的一个总体目标,是我国在新时期的一项关乎人民群众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因此,各级政府要更新投入观念,创新投入机制,要从条块分割,部门单项推进,从资金的零散低水平重复分散使用,转变为统一扶持政策,统一扶持项目,统一扶持标准,统一优先安排,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效果。在我州一些农村,由于基础差、底子薄,尽管群众参与建设新农村积极性高涨,但终究投入能力不足,因此要按照“多方争取,各计其功,统一规划使用”的原则,加大向上争取项目支持的力度,加快发展,大干快上。
解放思想是培养新型农民的关键。培养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个关键问题是,培养一代新型农民。人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力量,农民的素质决定农村发展的速度,决定农村文明的程度,决定农村现代化的进度。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愿望更加强烈,追求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愿望更加强烈,追求良好人际关系和社会风气的愿望更加强烈。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着眼点应放在提高农民的内在素质上,引导农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跟上时代步伐,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只有解放思想才能充分认识到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培养新农村建设所需的新型农民,这样才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力量。
新农村建设实质是农村的现代化建设,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发展模式,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积极建设有自身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