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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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典型经验 文章来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典型经验 作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典型经验 发布时间: ( 2009-6-26 ) 浏览次数:191

   

    新农村建设不是单纯的政府行为,也不是单纯的群众创建活动,需要各种社会资源和力量的整合。在新农村建设中,我们多方联动,充分发挥三大作用,汇聚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第一,发挥党委政府的引导作用。在领导力量上,专门成立由32个职能部门组成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安排25名县领导和25个县直单位挂点抓新农村示范点建设,抽调县、乡、村三级300余名干部参与新农村建设,广大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当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在资金筹措上,县财政每年挤出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发挥公共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建设好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解决单家单户不好办也办不了的事情。在宣传造势上,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等舆论工具,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弘扬新农村建设的典型,着力营造“全县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第二,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农民群众是新农村的建设者、管理者、维护者和直接受益者,是创建活动的力量源泉。没有广大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就失去了基础,失去了“土壤”。县委、县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一切为了群众,从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注、最急迫的问题入手,满足群众求美、求新、求幸福的愿望,从而使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创建的热情十分高涨,很多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民不惜放弃手中的生意,千里迢迢赶回家乡参与新农村建设。如万埠镇小刘村,50多户村民只有3-4户主劳力在家,启动新农村建设后,30多户在外务工经商的村民自动歇业关门,返回家乡参与新农村建设。长埠镇木马村在上海经商的凌胜根等几个年轻有为的小伙子轮流回家参与新农村建设。目前,全县新农村建设群众参与率达98%以上。    第三,发挥社会力量的支持作用。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大,仅有政府引导、群众参与还不够,必须发挥各种社会力量的支持作用。我县积极动员在外知名人士、热心家乡建设者、企业家等社会力量和机关单位,踊跃为新农村建设捐献赞助和提供必要支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目前,我县通过社会力量捐献赞助投入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就有1000多万元。通过政府、群众、社会的共同参与,形成了“众人拾柴火焰高”,齐心协力建设新农村的良好格局。到2005年底为止,全县1个市级示范点和8个县级示范点总共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共拆除破烂房屋482幢,穿衣戴帽360幢,硬化入户水泥公路35公里,完成有线电视、自来水入户680户,改造门塘9口,改造厕所140座,建设5座公厕,兴建4个农民文化活动中心,完成房前屋后绿化面积3200平方米。

    三、注重三个结合,增强新农村建设的动力

    新农村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在新农村建设中,我县注重把新农村建设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不断拓展和丰富新农村建设的外延和内涵,增强新农村建设的持久动力。
    其一,注重与培植产业促农增收相结合。建设新农村要以农业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宽裕为基础,否则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一方面,发展特色农业。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模式,大力发展25万亩优质粮基地、20万亩优质油基地、10万亩优质水果基地、3万亩优质无公害蔬菜基地等四大特色基地,走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路子,做大做强从玉菜业、天豫食品、红菱食品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另一方面,做大塑钢产业。安义有6万农民在外从事塑钢生产、经营、加工,被建设部授予“中国塑钢门窗型材流通示范基地”。县委、县政府把塑钢产业作为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密结合全民创业活动,出台大力发展塑钢产业政策,鼓励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回乡创业,使塑钢产业成为安义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带动农民致富。通过培植产业促农增收,使农民有资金、有实力投入新农村建设。     其二,注重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建设农村精神文明是推进新农村建设,解决农村社会各种矛盾的重要手段。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农民参与学习培训、法制教育、民主管理、群众评议、文化娱乐的阵地,定期组织开展创建文明村、信用村、文明信用户、道德农户等评选活动,提高村民的思想道德水平,激发村民的集体荣誉感,让农民在各种活动中得到熏陶,增长见识。大力发扬优良村风民俗,以好的村风民俗来约束不好的行为习惯,让社会公德来制约个人的私心杂念,努力把农民培养成诚实守信、文明守法的新型农民。如我县长埠镇木马新村、黄洲镇孝诵新村等广泛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公民道德建设活动,成立老年腰鼓队、秧歌队,编颂文明新歌,构筑起农村精神文明的新阵地,从而使文明新村、文明新风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其三,注重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是创建高潮过后的日常管理显得更为重要。在新农村建设管理中,我县注重引入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发挥城市社区民主自治管理的优势,一方面,成立群众性自治组织,以“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模范、老教师”(五老)和无职党员为主体,吸收热心村落社区建设的志愿者参加,成立各种形式的村民理事会,使群众主动参与村务管理。另一方面,健全管理制度,通过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卫生监督制度等,加强新农村的日常公共管理,形成全体村民共同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同时,充分发挥新组建的乡镇城管中队的职能作用,严格执法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始终保持新农村建设旺盛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