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领导干部选拔机制的理论研究与实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0:31:16

领导干部选拔机制的理论研究与实践

凌先有

  一、水利系统干部选拔机制的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水利部根据中央的战略部署,积极探索领导干部选拔新机制、新方法,以考任制为突破口,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聘任制、公示制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和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1.推行竞争上岗,引入竞争机制

  据统计,全国水利系统有8个部直属单位、18个省市水利厅局进行了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共选拔处级干部264人。竞争上岗为干部选拔机制注入了活力,产生了积极的效应。一是优化了干部结构。二是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三是在干部的能上能下方面取得了突破。实践证明,竞争上岗是对传统的委任制、选任制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这种机制的建立,更新了传统确定职位人选和职位晋升观念,它不仅要求选拔任用机关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客观、民主、公正意识,也对竞争者的自我素质提出了挑战,创造出了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2.试行公开选拔,扩大选人视野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水利部1997年将公开选拔局、处级领导干部列入“水利人才开发年行动计划”,开始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制的探索。从探索的实践看,这种选拔机制已经显示出其积极效应。一是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二是推进了领导班子“四化”进程。三是防止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为一种新的选拔机制,公开选拔面向社会,打破了人才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束缚,突破了部门、行业、职业的限制,不拘一格选人才,有利于敞开进贤之路,促进不同行业、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形成群贤毕集的局面;有利于使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组织部门的视野,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解决竞争上岗只在单位内部选拔干部、视野不宽的问题。

  3.完善聘任制,建立激励机制

  聘任制是事业单位破除干部终身制的一种选人用人机制。水利部近年来在这方面也取得了进展,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民主聘任。发展研究中心试行临时负责人聘任制,由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26个部门临时负责人,其中有19人原是处级干部,7人为普通职工,试用半年以后,择优聘任。水利水电规划总院对处级干部实行全员待岗,对拟聘处级干部进行认真考察,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聘任,新选拔聘任10名处级干部,有9名处级干部被调整下来。二是实行目标管理。海河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对处级干部全部实行聘任制,规定聘期3年,聘期内实行目标管理,并签订目标责任书,目标量化,实行年度考核,对连续考核不称职的干部,就地免职。江苏省水利厅选择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进行科级干部聘任制试点,签订协议,明确单位或部门与干部的权利和义务,用协议进行管理。湖北省水利厅全面推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聘任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对厅直属单位行政副职改厅党组直接任免为备案管理。三是加强聘后管理。水利水电出版社试行中层干部聘任制后,有7名处级干部未被聘任,未聘人员不再享受处级干部的岗位津贴,工资比照现岗位工资标准进行核减,有的处级干部落聘后,月工资减了近300元,真正实现干部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聘任制的实施,在事业单位选拔干部上引入竞争机制,较好地实现了用人上的公开、公平、公正,推动了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目标责任制,促进了事业单位在用人上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

  4.实行公示制,加强任前监督

  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水利部逐步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一是把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环节,并作为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的必经程序。二是对关键部门、重要岗位的负责人实行任前公示。三是实行公示举报实名制,以便于迅速、准确地核实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做到有报必查。四是严格保密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情况由专人负责登记,立档存查,为举报人保密。五是允许被举报人对有关问题做出说明或进行申辩,以体现对干部负责的精神。实践证明,任前公示保障了群众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把干部管理部门和被选拔对象置于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对用人腐败现象的产生起到了积极的防范作用。

  二、完善领导干部选拔机制的思考

  1.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领导干部选拔机制

  一是以继承为前提进行创新。创新是在前人基础上的一种超越,本身就包括对原来正确部分的继承、错误部分的纠正和过时部分的抛弃。对选人机制上的弊端和群众意见大的问题,必须用新的机制去改进和完善。

  二是以实践为基础进行创新。无论是民主选举、民意测验、民主推荐,还是竞争上岗、公开选拔、聘任制、公示制、试用期制等都是从基层开始的,都源于实践。目前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大政方针政策已经明确,需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工作,在实践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三是以基层为主体进行创新。领导干部选拔机制的创新要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调动和发挥好上下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基层单位的不断探索是领导干部选拔机制创新的活水源头。因此,创新领导干部选拔机制,必须走群众路线,尊重群众的意愿和首创精神。要支持、保护好基层的积极性,给基层以主动权,允许和鼓励基层单位大胆实践和探索。上级部门要善于用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改革措施指导基层,认真提炼总结基层的经验,及时把基层成功的经验上升为制度和政策,使领导干部选拔机制更科学、更富有成效。

  2.改进方法,提高领导干部选拔的准确性

  一是规范考试内容和范围。考试、答辩题的内容怎样确定、质量如何,考试、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各以多大比例计入竞争者的总成绩,直接关系到竞争的科学性和选拔干部的准确性。中组部正在充实公共科目和面试试题的中央题库,水利部应结合行业实际,对领导职位专业要求和专业科目考试内容范围作出科学界定,加快专业试题的命制和审定。同时,要加强领导干部领导素质结构的研究,积极借鉴现代人才测评理论和方法,大幅度提高笔试和面试的效率及科学化水平。

  二是规范考试程序和方法。要进一步规范考试的程序、方法和考务纪律,加强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以及组织领导、纪律监督、考官培训、考务管理等工作制度,保证考试工作严密有序地进行,克服工作的随意性。

  三是规范拟用人选确定方式。对经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脱颖而出的优胜者,如何最后确定拟任用人选,既要防止仅仅以民主测评的得票多少来确定拟任用人选,放弃工作的主动性,又要防止不注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不把群众是否拥护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淡化民主测评。要正确把握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既充分发扬民主,听取群众意见,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委(党组)掌握选拔干部的主动权。

  3.加强监督,预防领导干部选拔上的不正之风

  一是前移监督关口。要积极试行考察工作预告制度、考察结果通报制度、考察结果会审制度。在干部考察前向群众公开被考察对象、拟聘职位、考察时间和考察组人员名单、住地、电话等,将初步形成的考察材料先交由干部监督部门、纪检部门参加的联系会议会审,而后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加强任前监督,实现监督关口前移。

  二是扩大监督范围。扩大群众在干部选拔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是加强对干部选拔工作监督的当务之急。要扩大干部推荐中的民主,扩大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个别谈话的范围,提高民主推荐的质量;要扩大干部考察中的民主,增强干部考察的广度、深度、准确度,尽可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真实情况;要扩大干部任用中的民主,加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推广力度,不断扩大公示制的范围。对公示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搞清事实真相后再决定是否任用。

  三是明确选拔责任。建立干部推荐责任制,规范领导干部提名的渠道、方式和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推荐干部都要承担责任,防止和克服一些领导口头推荐、私下打招呼、无明确记录等不良现象;建立干部考察责任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干部的真实情况,严禁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造成考察结果严重失真的,要追究考察者的责任;建立选拔干部决策责任制,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集体讨论干部时多数不同意的不通过,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做到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造成用人失误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通过机制创新,铲除“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的土壤和条件。

作者单位: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