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强烈:民财先报 官财岂可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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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强烈:民财先报 官财岂可后报?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5-06 07: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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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耀桐,福建福州人。现任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正司级),教授(一级岗),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高级职称评委会委员,《国家行政学院学报》主编。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兼职教授、政治学理论与方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国家科技部发展战略谘询专家。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任建明,清华大学公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纪检监察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政府职能转型,政府机构改革,腐败制度预防,公共组织领导。
中评社北京5月6日电/此间人民网今天推出专题文章指出:中国自2007年起规定,凡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必须主动申报并交纳所得税。然而,民财先报,官财岂可后报?这是12万元自行申报制度施行后,公众反应最强烈、最直接之处。
人民网报道说,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了他关于建立政府官员任前财产公示制度的建议,希望这有助于预防和遏制腐败。 他说,世界上一些国家的经验表明,申报和公布个人财产对预防和遏制腐败是一种有效的机制。
财产申报公民打头阵 官员申报怎能不了了之?
民财先报,官财岂可后报?这是12万元自行申报制度施行后,公众反应最强烈、最直接之处。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是山东民营科技促进会副会长,在今年人大政协两会上成为明星。2005年王曾提出《建立官员个人资产申报制度》的议案。他说,今年是任期的最后一年,如能连任,我还会提这个议案。
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财产收入申报法》列入立法项目,只是“当时由于技术手段无法满足要求等等原因”而没有进行下去;1995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1年6月15日,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发布《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 不幸,这些拟议的法和正式公布的规都不了了之。其中一条解释是“不适合中国国情”。有关方面曾明确表示,“官员申报财产,涉及面很广,操作起来比较复杂,不是短期内就能办到的”。
万幸的是,终于,操作的技术手段解决了,中国国情也适合了,财产自行申报制度开始实施了。但是,这次是请公民打头阵的。
法学家乔新生撰文道:“有些民众不愿意把自己的财产通过申报方式,公布给有些财产来源不明的公务员,也不愿意在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情况下,主动履行纳税义务。”
财产申报、公示是很好的反腐武器
人民网记者专访了国家行政学院的许耀桐,许说:腐败问题是现下老百姓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如何防止腐败案件的发生也是考验一个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题。中国政府在反腐工作上作了很多实质性的工作,同时也揪出了一批党内的腐败分子,取得了相当好的成绩。目前中央在下大力气抓腐败案件的同时,也在细心研究如何及时预防腐败的问题,并且要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此举也显示出中央对反腐问题的决心。
建立财产申报制度是有必要的
温家宝总理在谈到反腐败问题时说道要借鉴世界上好的经验。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有比较完善的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美、英、加等国家通过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实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尤其是在预防腐败的问题上作用尤为突出。
用马列主义的观点来看,共产党员是人民的公仆,共产党人的领导在人民面前,一切的行动都是光明磊落的,也是透明的,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腐工作的有力武器。
制度的建立要有个过程
前些年,中央已经出台了一些官员收入状况申报的决定。但是仅是收入的申报是不够的,它有一定的局限性。从现在一些已经发案的官员整个的财产状况来看,个人是收入只是他财产来源的很小的一部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最近几年,特别是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里“党员干部的重大事项要先报告”的内容说明中国也正在朝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这个方向发展。
但是任何制度的建立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应该从地方试起,从一些县、市级地区逐步开展。
清华大学任建明则认为:推行官员申报制可先在一个地方进行试点
任建明表示,中央多次提出推行官员申报制,但后来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未能执行。但我们国家还是有必要实行这样的制度,但范围不必要那么广,一下子也不需要全部铺开,可一先在一个地方进行试点,看看相关的制度上需要做那些配套的,公开老百姓也要有一个承受的过程,公开就要如实,如果蜻蜓点水,挂一漏万,整个就没有意义了。
另外,确实按照法律超过他合法收入的那部分怎么处理?当然中国的国情比较复杂一些,财产到底包括那些家庭成员,独立生活的子女市布是也要兼顾?,2000年中纪委提出的范围还是比较全的。
说实在,很多官员的财产决不是他工资的收入,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他的收入根本没法解释,在地方推行申报无疑是一场革命。要对这些不能解释的收入要有一个处理办法,比如充公、特赦等,所以要讲究策略,在一个地方一开始也不能是所有的官员,否则影响会很大,可以先从人大选举的,行政司法方面的干部开始,这种制度必须要推行。
推行官员申报制阻力主要是来自官员
推行官员申报制阻力主要是来自官员,你从那儿试点那儿就会有很大的反弹,但从制度和技术上看没有太大的困难的。公开是监督的必要条件,这样做肯定是有效的。
就看哪个地方敢不敢进行试点,象深圳广东等等工资都进行了改革,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腐败厉害的地方一查,恐怕就得瘫痪。阻力太大风险就大所以不能一下子推开。要看相关制度能不能配套,申报是不是属实,现在有些领导的房子根本不过户,就在别人的名下,自己住或给情人住,不能如实申报,不仅没有意义,反倒纵容了弄虚作假。还要公开有监督。还要看看相关的一些问题,范围怎们划,独立生活的子女是不是就不包括等等。
公职人员滥用权利越来越隐蔽,越来越难发现,很多国家都立法来管理这个问题。法国一名官员和自己的夫人一起做公车都成为丑闻,他的夫人没有这个待遇。美国有道德法,财产申报,子女就业等都在法律的范围内,都是可以值得借鉴的。
当前腐败问题还是很严重的,有没有刮骨疗毒,壮士断腕,关键看有没有这样的政治勇气。其实这种制度好,把官员解放出来,你贪污的钱也没地方放,工资待遇等合法的也改得更合理,光明正大地做人。要不账目上都是黑色收入,搞的秋后一算账,自己身败名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