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11月,只见事故不见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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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11月,只见事故不见引咎辞职
日期:2005-12-01 作者: 来源:现代快报
去年此时,深秋寒凉。循11月28日陈家山矿难回望,这一月安全生产闸门四下洞开,矿难、空难、路难、海难……触目惊心。
一年过后,同样有太多痛感。因为,循11月27日七台河矿难回望,过去的一月,安全生产闸门依旧四下洞开,新闻纸上照样滴满悲伤的泪。但痛定思痛,新闻纸上不见引咎辞职,令人感慨———如果某些官员的责任意识呈集体麻木,罗列锥心刺骨的啼血呼号又有何益?
这是一只可解剖的“麻雀”:11月14日,度过双休日的学子们开始新的一周校园生活,山西省沁源县,一辆东风大货车冲向路边晨练的沁源县第二中学师生……21人死亡,17人受伤,鲜血染就悲惨的“黑色星期一”,但半个月过了,罹难者远去了,无一官员举手负责。
就在事发当日,沁源县县委副书记段怀亮有耐人寻味的“三要”承诺。他承诺:一要妥善安置受难学生的后事;二要追究司机的法律责任;三要追究学校的相关责任。显然,他遗忘了不该遗忘的承诺———要追究政府有关官员的行政责任,我不知这是习惯性遗忘还是故意性遗忘,但我看到司机、学校的“现场”责任再大也遮蔽不了政府方面更根本的“非现场”责任。
沁源惨案发生后,对常年如此必然酿成的灾难,谁又见到有政府有关官员站出来说:我引咎辞职?
没有!一个也没有!!所有有关官员,没有人自认应基于良心的愧对、道义的负疚、职守的抱歉而引咎辞职!!!像公众已习以为常的那样:马富才、刚占标一度点燃的引咎辞职之光,在这场合仍无人拨亮;对做人良心、公共道义、岗位职守等天经地义的操行要求,在所涉官员中仍没谁呼应。我只能说,某些官员责任意识麻木至此,比“黑色星期一”更暗淡可怖。
11月,这只“麻雀”周围汇集“群鸟”———邢台“11·6”石膏矿坍塌,乌海“11·11”、水城“11·18”、邢台“11·19”、武安“11·24”煤矿矿难,大连长海“11·8”沉船,垫江“11·24”爆炸……无一不有行政监管之失的影子。其中:中石油吉林石化股份公司“11·13”爆炸事故,更带出污染松花江、哈尔滨大停水、政府公信力遭遇“善意的隐瞒”危机等后遗症;而11月最后一天,截至9时,七台河“11·27”矿难定格下死亡150人这个令人窒息的数字。
但是11月,对该为这些事件负监管、领导等责任的各级有关官员来说,引咎辞职却是一件“夏虫不可言冰”的事,无一挺立身板、站直双脚、主动表示摘冠免戴。别说官员该负何责,自有党纪、政纪、国法去过问———因为,追究问责和引咎辞职不是一回事,他律和自律有本质区别;也别说,引咎辞职于事无补———连愧对、抱歉、负疚、过失感、自责心要求的“谢罪”之举也意识不到、做不出来,又岂会真正吸取教训、亡羊补牢、从此对未来负责?
马富才、刚占标们“负荆请罪”的接力棒交不下去,这样的情形使公众极其遗憾。11月,新闻纸上不见引咎辞职,巨大的失望和不安令人难以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