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贪官人性论的随感之二:制度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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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关于贪官人性论的随感之二:制度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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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贪官人性论的随感之二:制度的借口

文/俗士

    对于平庸的恶的论述不容易被人接受,一方面,这不符合人们对恶的惯常的认识;另一方面,把恶行极端化的描述,可以让人产生某种正义感——可以对恶行进行严厉批评,而自己却能超然度外。而平庸的恶的观点则是把每一个人都置于自身行为的拷问之中——这是人们所不愿意的,因为,人们会发现自己的行为并不都是光彩的,有时甚至是助纣为虐的。于是人们往往会近乎本能的抵制这种思考,而这又恰恰是平庸的恶——拒绝思考。

    在今天,贪腐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渗透到生活的每一个毛孔,人们自然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找一个合适的借口——以逃避良心的谴责。这个借口就是:制度。因为制度,对于个人来讲可以说是不可抗的。再者,将这一切归咎于制度的另一个好处是不会得罪人——制度对于具体的个人来讲,说起来是空洞的,人们无需对它承担任何责任,哪怕是内心的一点点负疚感都不需要。于是乎,在一个流行的说法“现在社会就这样”下,人们心安理得地行贿、受贿、贪污、腐败……那么,掌握权力的大大小小的官吏也自然就“不贪是傻子”了。

    说到制度,那么制度是什么呢?简单说:“制度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百度百科•制度)诺斯认为“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 正式规则又称正式制度,是指政府、国家或统治者等按照一定的目的和程序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的政治、经济规则及契约等法律法规,以及由这些规则构成的社会的等级结构,包括从宪法到成文法与普通法,再到明细的规则和个别契约等,它们共同构成人们行为的激励和约束;非正式规则是人们在长期实践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世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及意识形态等因素;实施机制是为了确保上述规则得以执行的相关制度安排,它是制度安排中的关键一环。这三部分构成完整的制度内涵,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百度百科•制度:制度的内部构成)

    我们常说的“制度”是指政治制度,大致就是诺斯所说的“正式规则”或“正式制度”。对于一个制度对人们的影响已有许多论述,我不在这儿讨论这个问题。我想“贪官人性论”的话题应属于诺斯所说的“非正式规则”,这样说它也属于制度范畴的,但这与我们习惯上的理解有些不同。为了讨论方便,我还是按照我们平时理解的“制度”的含义,继续表述我的看法。

    我一直认为,中国人的思维有个明显的缺陷,就是:对问题的看法和思考总是很极端,总是把一些问题对立起来——非黑即白、非好即坏、非此即彼。比如,关于文化和制度的讨论,总要争论哪一个起决定作用,却很少研究它们之间互为影响的问题。又比如,我们要讨论的制度和贪腐问题,也常常简单的将问题归咎于制度,而无视人的行为——片面而机械。

    当下的中国,如果我们说道德沦丧,就会有人说“根子在制度”;如果我们说贪腐成风,还会有人说“根子在制度”;如果我们说国人缺乏诚信、不讲规则,又会有人说“根子在制度”……每每有贪官落马,或者腐败事件暴露,或者某个悲剧发生,人们还是这句“根子在制度”,总之,一切问题的根子都是制度。有了制度这棵大树,人们就可安然地躲在它的阴影里,尽情贪污腐败了。

    就在我的《平庸的恶》那篇随感,在一个论坛讨论时,还有网友在回复中强调:“贪官作恶不是他们个人的行为,而是制度决定他们必须贪污受贿和贿赂上司,如果他们想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的话。”——制度俨然已成为国人作恶、屈从、盲从、拒绝思想的借口——人们似乎很赞同“坏的制度会使好人变坏”的说法,却并不想进一步探究坏制度“使好人变坏”的机理。其实,恶人也是可以吞噬一个好制度的,比如,希特勒之于魏玛共和国。

    无论贪腐现象原初是怎么形成的,现在中国贪腐成风确是有深厚的文化内涵的。比如,人们常用“水至清则无鱼”的成语来为自己的贪腐行为开脱,或者用它来劝别人进行贪腐。尽管这句话的原意并不是说贪腐。又比如,现在中国群体性贪腐现象很严重,恐怕人们依据的是“法不责众”的逻辑。

    当然,如果有一个好的制度,贪腐问题是不可能这样严重的。但我们目前好像是“坏制度里的恶人”——这么说,也许是我太悲观了。反正我发现,每当我们要对恶做一点抗争,不随波逐流时,总是会有人说:“枪打出头鸟”;而,当有利益可以攫取的时候,又就总会有人说 “不捞白不捞,捞了也白捞”,这时是不用担心“枪打出头鸟”的;如果是集体贪污,那就更理直气壮了“法不责众”吗!总之,“现在社会就这样”!——“知善而不善善,知恶而不恶恶”——典型的犬儒主义病症。

    如果你要说不应该这样,就会有人说“换了你当官,也会贪”。吊诡的是,这些人往往声称“我们要做的就是铲除这土壤”。我想,连自己心中的一点点贪欲都不愿意铲除,却说要铲除滋生它的土壤,这不是奇谈怪论吗!

    可以说,把一切错误或者恶行都归咎于制度,表面上是对制度的批判,但实际却强化了统治者的强大。或许一个强大的恶者是并不在意人们说他恶的,摆出一副“恶人相”本身就是一种权力的炫耀,就如,现在一些官员所说的:“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百姓说话”“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之类的。

    人们以“根子在制度”为借口,除了可以安心同流合污、助纣为虐外,客观上也是对那些勇于抗争的人的诋毁,这对他们来说是极不公平的。这同样是一种犬儒主义病症,因为“他们无法了解别人怎么会有勇气去干他们本人所不能干的事。因而他们感到不得不攻击别人以安慰自己的良心。”

    阿伦特认为极权统治一个手段就是:消除人的道德人格。我想,一旦人失去了道德人格,就会“心甘情愿地成为(专制)这部死亡机器当中的一个零件”,而这时人仅仅是一个“零件”——“没有哪一种来自人类行动范围的行为指导原则——例如美德、荣誉、恐惧——是必要的和有用的”了。并且,当人们把一切都归咎于制度时,“根子在制度”就不在是对制度的批判,反而成了使人抛弃自己道德人格的信条了。我认为,当这种信条深入人心成为一种普遍的共识的时候,这个“政体就不再使用恐怖作为威吓手段,而它的本质就是恐怖”。

201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