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益飞:公车改革的核心在于破除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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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益飞:公车改革的核心在于破除特权 2010年06月01日14:14   来源:《学习时报》 刘益飞:公车改革的核心在于破除特权--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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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车改革工作必须要符合民意

  公车改革的实质是价值理念革命

  公车改革难产的警示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公车制度改革的呼唤日趋强烈,一些地方也先后启动了这项改革,从总体上来看,由于现在乘用车社会化服务不断完善、家用轿车日益普及,全面推进这项改革的条件已大体具备。公车制度改革,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大力降低不合理的执政成本、取信于民的迫切需要。问题在于,对已经进行的多种模式的公车制度改革,尽管在公车使用的总费用上改革后比改革前降低了不少,但社会各界的质疑、批评乃至抨击却还是很多。原因何在?尽管有具体制度设计上的不完善、某些工作环节上的不协调、某些利益问题考虑上的不周全等原因,但根本的原因,则是由于在公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上缺乏鲜明的破除特权的价值取向。若不清醒地认识这一点,大面积地推进公车制度改革必将陷入严重误区,甚至会招致公众更大的不满和愤怒。

  首先,从公车泛滥的原因上看,根本的原因就是特权泛滥。本来,对公车的配备及使用有非常严格的范围。在绝大多数国家,一般只有内阁部长可以配备专车,但也仅限于执行公务。近一两年德国、法国都曾有政府部长因公车私用,迫于社会舆论压力而辞职。我国香港特区前特首董建华离任后的当日,便不再乘坐公车。我国1988年10月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中央国家机关汽车配备标准的规定》,对公务员配车标准规定为:正部级干部配专车,副部级干部不配专车但保证工作用车。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界定:“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应当说,这些规定与许多国家公务用车的规定大体上是相当的。但直面现实,这些规定早已名不副实、名存实亡,现在就连许多街道办负责人、正副乡镇长都早已配有专车。一个处长,昨天上下班还是自己骑自行车、挤公交车、开私家车、乘单位班车,而由于今天提拔为“副局级巡视员”,那么明天上下班就要专车接送,美其名曰“工作需要”,但其实质,就是享受特权。

  今天,一个干部是否配有专车,已成为一种特权的身份象征。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很大的失误,就是在政府收入不断增加、办公条件不断改善的同时,没有旗帜鲜明地在官员中进行反对特权的教育,也没有着力从制度上去遏制特权的滋生泛滥,相反,在一些政策规定中还有意无意地放纵、维护特权(例如尽管不少地方财政还相当困难,但在各级财政预算中仍然对公车消费保有宽松的空间)。我国本来就是一个“官本位”根深蒂固的国度,今天“官本位”仍然随处可见,而“官本位”最容易滋生特权。在“官本位”下,一事当前,必然首先考虑官员的利益,优先考虑让官员如何舒服、如何便利、如何满意,特权就应运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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