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耀桐:民主集中制的形成与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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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耀桐:民主集中制的形成与发展变化 2010年06月08日09:41   来源:《学习时报》 许耀桐:民主集中制的形成与发展变化--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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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无产阶级政党建党组织原则和制度是民主制,而列宁确立的建党组织原则和制度则是民主集中制。那么,为什么列宁没有与马克思恩格斯相一致?民主集中制是怎样形成的?它由哪些内容构成?后来又经历了什么样的发展变化?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梳理清楚。

  为什么列宁不提民主制

  19世纪中后期时,马克思恩格斯所生活的西欧国家特别是英国已经是民主制度国家,实行了社会民主,公民拥有政治自由,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组党的权利。1947年马克思恩格斯建立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党可以公开活动,党的代表大会发表的宣言向社会发布,如他们为同盟写的纲领性文献《共产党宣言》随后不久就在伦敦以单行本公开发行。因而,共产主义者同盟实行了包括盟员平等制、各级组织选举制、党代会年会制、工作报告制、服从多数制、撤换制和开除制等6项在内的民主制度。恩格斯晚年在评述共产主义者同盟时说,“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一切都按这样的民主制度进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00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但是,列宁所生活的20世纪初的俄国却没有这样的条件。在写于1901年秋至1902年2月的《怎么办?》一书中,列宁指出,俄国是专制制度国家,而非具有政治自由的民主制度国家。“在专制制度的国家里”,“坚强的革命组织按其形式来说也可以称为‘密谋’组织”,“秘密性是这种组织所绝对必需的。对这种组织来说,秘密性是最必要的条件,其余一切条件(如成员人数、成员的挑选、职能等等),都应当和这一条件相适应。因此,害怕别人责备我们社会民主党人要建立密谋组织,那就未免太幼稚了。”(《列宁全集》第6卷第129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为此,列宁从俄国的实际出发,并不主张建立民主制的党,而是具有密谋性质的党。列宁深知,实行民主制需要三个条件:“完全的公开性、选举制和普遍监督”(《列宁全集》第6卷第132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即实行公开制、选举制和监督制。这三个制度条件,在当时专制的俄国根本就不存在。列宁甚至以嘲笑的口吻说道:“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制是很可笑的”,“既然‘广泛民主原则’的基本条件对秘密组织来说是无法执行的,那么提出这种原则又有什么意思呢?” (《列宁全集》第6卷第132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1904年2月至5月,列宁在《进一步,退两步》中,明确地把“建党基础的基本思想”表述为“集中制思想”,指出“集中制思想,它从原则上确定了解决所有局部的和细节的组织问题的方法。”它“是唯一的原则性思想,应该贯串在整个党章中”(《列宁全集》第8卷第236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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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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