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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的人生观与生死观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网  时间:4/6/2010 6:06:11 PM  阅读:57次] [字体:]

司马迁像

  司马迁的人生观、生死观是非常积极,非常壮烈的,这贯穿在《史记》的各个篇章、人物、事件上。扩而言之,说《史记》全书就是对司马迁本人的人生观、生死观的深刻阐释,也未为不可。试从几个方面看:

  司马迁认为:人生一世,应该不失时机地艰苦奋斗,以期为社会,为国家作出一番贡献,扬名声,显父母,使自己列于“立德、立功、立言”的士君子之林

  《太史公自序》在表述《史记》选择什么人入“列传”时说:“扶义倜傥,不令己失时,立功名于天下,作七十列传。”毫无疑问,《史记》所敬佩、歌颂的都是轰轰烈烈,为社会、为人世作出了突出贡献,或是在“立德”、“立言”上有突出表现的人。在司马迁笔下,不只他所敬佩的人是如此艰苦奋斗,勇于事功,即使那些受他批判的人也几乎都具有这种积极奋斗的精神。如李斯人生哲学的要义就是“得时勿怠”,就是“因瑕衅而遂忍之”。

  司马迁这样看别人,也这样要求自己。他在《报任安书》中说:“立名者,行之极也。”又说:“君子鄙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他在《太史公自序》中引用父亲的话说:“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他感于时代的要求与父亲的教导,立志要继孔子之后写第二部《春秋》。志大才疏是许多知识分子的通病,司马迁的认识也难免有不少偏颇,但不可否认,这里所表现的那种积极入世、艰苦奋斗、勇于建功立业的精神是极为可贵的。人类社会正是靠着这种锐气、力量,才得以不断前进,如果都像庄周那样把一切都看穿了,都去追求个人的自由与潇洒,那人类社会还能有什么创造,有什么进步呢?

  司马迁认为:人在困难面前,应该百折不挠;在灾难与逆境中要忍辱发愤,而困难与逆境恰好是激发人前进,鞭策人夺取最后胜利的绝好动力

  正是本着上述精神,《史记》写了越王勾践、伍子胥、苏秦、张仪、范雎等一系列忍辱奋斗的人。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之事已为人们所熟知。范雎早年,曾被魏齐所害。魏齐“令人笞击雎,折胁拉齿。雎佯死,即卷以箦,置厕中,宾客饮者醉,更溺雎。”后来范雎逃到秦国,几经奋斗,当了秦相,终于报了深仇。《苏秦列传》的文字,基本上取自《战国策》。《战国策》写苏秦功成名就衣锦还乡,亲戚家人向其献媚讨好时,苏秦叹息道:“嗟乎!贫穷则父母不子,富贵则亲戚畏惧,人生世上,势位富贵盍可忽乎哉?”到了《史记》里,司马迁将其改写为:“此一人之身,富贵则亲戚畏惮之,贫贱则轻易之,况众人乎?且使我有洛阳负郭田二顷,吾岂能佩六国相印乎?”这种改动,分外突出地表现了司马迁旨在借题张扬他的忍辱发愤的思想。

  司马迁倒过霉,受过极大的痛苦与侮辱,这件事“激”发了他发愤著书的更大动力,这些我们可以很清楚地从《太史公自序》与《报任安书》中感觉到。司马迁甚至由此把这种情绪推衍到极限,说一切伟大的事业通通是倒了霉的人干出来的。他在《报任安书》中说:“古者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计,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

  司马迁在这里所表现的情绪,也许有些偏激,但这种思想情绪对于后世的影响,却是很重大、很积极的。它给了旧社会一切受打击、受迫害、受侮辱而怀才不遇的人们一种极大的鼓舞,给了他们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并给他们提供了一种有章可循的光辉范例。后世文人们在创作上有一种说法叫作“穷而后工”,这既是对于仕途不幸者的一种宽慰,同时也反映了一种逆境中自强不息,从而使坏事变为好事的常见事实。司马迁在这方面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是异常宝贵的。

  司马迁认为:人在生死关头要慎于抉择,要死得重于泰山,万不可死得轻如鸿毛

  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因此在生死关头必须慎于抉择,既不能无原则地苟且求生,也不能糊涂一时地随便轻生,司马迁通过他笔下的许多人物,向我们揭示了这方面的人生哲理。蔺相如先是为了和氏璧,后又为了维护赵国的尊严,两次在强秦面前奋不顾身。司马迁对此无限敬佩。他说:“知死必勇,非死者难也,处死者难。方蔺相如引璧睨柱,及叱秦王左右,势不过诛,然士或怯懦而不敢发。相如一奋其气,威信敌国;退而让颇,名重泰山,其处智勇,可谓兼之矣。”这里整个说的是生死观问题,可惜读这篇文章的人们对此往往不太注意。蔺相如威折了强秦,这当然好;即使蔺相如在这种场合被秦王杀掉了,其死也是“重于泰山”。屈原屡遭打击迫害,有志不获伸,最后在君昏臣佞,大敌压境的情况下,他不愿眼看着自己的国家灭亡,于是投汨罗而死。这种死是令才人志士为之痛心,为之丧气的。但是这种死可以激起人们对于昏君佞臣的愤恨,可以引起人们对于更广泛、更深层的许多问题的深思,可以树立起一代爱国知识分子的光辉人格。司马迁为此歌颂屈原说:“其志洁,故其言物芳;其行廉,故死而不容。……推此志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屈原也果然因为司马迁的这种歌颂而与日月争光了。

  但司马迁同时认为,在意义不大的时候,人决不应该随意轻生,绝不能动不动就“豁出去”拼命。为此,他赞成韩信的忍受胯下之辱;他赞扬伍子胥的弃小节,背父兄,去国远逃;他也肯定季布的东藏西躲,甚至给人当奴隶以逃避刘邦的缉拿。

  司马迁赞赏这种人,自己做的也是这种人。当他触怒汉武帝,被以“沮贰师”与“诬上”罪名判处死刑时,他忍辱含愤地自请改判了辱没族门的宫刑,其目的就是为了留下命来以图完成他那部正在写作中的《史记》。司马迁最终挺着活了下来,完成了他的历史名著,博得了古今中外一切世人的敬仰。如果司马迁当时就那么糊里糊涂地死了,历史在当时就已经给他画上了句号,那今天谁还会议论他与汉武帝谁是谁非的这桩历史公案呢?

  既赞成必要的“豁出去”,又赞成必要的“忍辱”,二者的矛盾怎样统一呢?其取彼舍此,与取此舍彼的原则又是什么呢?《伍子胥列传》中伍子胥与其兄伍尚的一段对话可以给我们一些解答。伍子胥的父亲伍奢被楚平王所囚,楚平王以伍奢的名义派人来叫伍氏兄弟回去,兄弟二人所面临的情势是一样的。伍子胥说:“楚之召我兄弟,非欲以生我父也。恐有脱者后生患,故以父为质,诈召二子。二子到,则父子俱死,何益父之死?往而令仇不得报耳。不如奔他国,借力以雪父之耻,俱灭,无为也。”伍尚说:“我知往终不能全父命,然恨父召我以求生而不往,后不能雪耻,终为天下笑耳。”于是二人分别作出了各自的选择,一个束手被擒回去陪着父亲死,一个杀出重围逃到吴国去了。在这里他们所考虑的就是怎样做才能使生命呈现出更大的价值,日后能报大仇的,那就“活”下去,不必顾忌眼下被人视为如何的大逆不道;日后不能有所作为的,那就不如现在“死”,还能落一个忠义孝顺之名。

  这一来也就清楚了,司马迁并没有给人规定什么问题就应该死,什么问题就应该忍,他是要求每个人在面临生死抉择的时候,要衡量客观形势,也要考虑自身的具体条件。其唯一标准还是“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这四句话。司马迁的这个标准比历代儒家所规定的限制人们的教条要合理得多,民主得多,因而也更有价值得多。比如,后代儒家常说什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于是就引导一些妇女在受到强人侮辱时,纷纷自杀,而历代统治者也一味表扬这种消极的无所作为的态度。只有唐代的谢小娥和明代白话小说中的蔡瑞虹等少数几个女子行动起来了,她们在受辱之后没有死,而是运用她们的智慧勇敢,坚决斗争,结果既为自己报了仇,也为社会除了害。这几个女子的行为倒是非常符合司马迁的原则。

  大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至一个团体、一个个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什么叫真理,什么叫荒谬;什么叫大公,什么叫小私;什么叫凛然正气,什么叫不正之风,这些是任何时候都要分明的。对于邪恶的东西要斗争,要消灭;对于美好的事物要爱护,要扶持。为此就要求善良的人们要有责任感、使命感,必要时甚至要付出血的代价。鲁迅曾说:“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中国如此,任何一个国家民族也都是如此,如果没有这么一批前赴后继,大义凛然,勇于为真理正义而奋不顾身的人,那么这个国家民族就不可能立于世界的民族之林。这是就大事、就大节而言的。反过来,在日常生活中,在一些非原则的问题上,往往就不必那么针锋相对,那么斤斤计较,以至于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去拼得你死我活了。当年毛泽东曾经说过:“中国有两部大书,一曰《史记》,一曰《资治通鉴》,都是有才气的人在政治上不得意的境遇中编写的。看来人受点打击,遇点困难,未尝不是好事。当然这是指那些有才气,又有志向的人说的。没有这两条,打击一来,不是消沉,便是胡来,甚至去自杀,那便是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