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承担起网络编辑的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7:14:14

笔者在查阅相关资料时, 进入《中国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名录》(http://www.xfdzw.com/gov/),按照提示随手打开一条看看,感到有点匪夷所思,比如:“名称:衡南县信访办,行业类别:国家机关,经营范围:国家机关,行政职能:国有企业”,又比如“名称:北京市崇文区司法局,经营范围: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行业类别:国家机关,行政职能:国有企业” 等等,再查查这个《中国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名录》,相关信息显示:2010全国政府机关名录,¥1600,2010年5月新版,收录了120万家国家各级机关单位、各政党团体以及各级政府办事机构、办事处等事业性单位通讯联络信息,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行业名录。

什么时候“国家机关”和“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成了“经营范围”?又是什么时候“国家机关”成了一个“行业类别”?而“国有企业”竟成了“国家机关”的“行政职能”了呢?

    由此笔者联想到网络日传播知识与信息的速度和容量已经像空气中的灰尘一样数无可数了,在这么海量的信息存储、下载、上传和传播中,又有多少错误的知识在错误的传播着,笔者不禁为那些还没有辨别能力的中小学学生以及那些对某些知识领域不了解因而求助于网络的人们担忧,真是宁愿不知道还不犯错,知道的如果是错误的答案反倒犯了错。

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设置网络编辑这样的一个职位。那么又应该由谁来负起网络编辑的责任呢?笔者认为应该是由允许上传和发布信息的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