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与逻辑』-马克思的认识局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8:55:46
马克思的认识局限
马克思的认识局限
1.马克思不了解人性
在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社会中,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但是,这一天果真能够实现吗?
“按需分配”也就是各取所需,但问题是,人的需要与人的欲望之间存在的巨大差距,如果一种需要被满足之后,引起了更大的贪欲,那么“需要”就永远满足不了,又怎样按需分配?当然,这决不意味着禁欲主义,这只是表明,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之间要达到一种和谐与平衡。
共产主义建立在理想之上,共产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形态,它消灭了私有制,消灭了阶级,消除了人间不平的,这无疑是人类社会最大的进步。这种社会形式,人类将不断地追求她、趋近它,然而却无法达到。其原因就在于,一种以满足人的各种需要为目标的社会理想,在人的欲望不断扩张的情况下,是永远不能实现的。
马克思并不了解人性,并不了解人的内在矛盾。人性是复杂的,也是自相矛盾的。但马克思并不了解这一点。人的需要本来是有限的,但人欲的扩张却无止境。这就决定了,在任何一种理想社会中,都不可能完全放纵人欲。这就意味着,即使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抑制人欲也是绝对必要的。因而,一个理想社会的实现,并不绝对依赖于物质生活的丰富,贫富并不是衡量一个社会生活进步的唯一标准。何况,贫富也是相对的,只要达到了社会内部之间的和谐,以及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那么这就是人类文明的最高境界。至于物质生活富足到什么程度,社会财富是否“充分涌流”,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并没有一个绝对标准。
把理想社会建立在物质生活的富裕上,这是一种对人性认识的偏失。幸福并不在于物质生活上的绝对优越,而这就要求物质和精神生活之间保持一种平衡,就在于过一种符合人性自然的生活。如果社会生活失去了和谐,如果人的内心失去了和谐,如果文明和自然之间没有建立一种和谐关系,那么这种社会决不会是稳定的,更不是理想的。如果人人都生活在恐惧不安之中,那么这绝不是理想社会,相反,却是一个病态的社会。
马克思和西方绝大多数思想家一样,对世界的认识方法是外向思维、外向认识。所谓外向认识,是把精神力量投注于外,其思维模式是主客二分的。认识的方向对准外部世界,而对人自身的认识则是一个盲区。正因为忽视了对人自身的认识也就是对人性的认识,所以马克思才有了理论上的重大失误。
 
 
 
2、马克思并不了解科学理性的局限
 
 
 
马克思把自己的共产主义理论称为“科学”,以示它的真理性是不容怀疑的。但马克思并不了解科学的内涵,更不了解科学认识的局限,因而,把共产主义标榜为“科学”,这就更容易使它过时。如果仅仅把当作一个理想、一个信仰,那么它还可以逃避实证性的检验;但如果它是科学,那就意味着,人类永远可以对它进行再认识。
并非科学共产主义理论不完备。共产主义理论建基于经济学说和阶级分析之上,所根据的正是社会发展规律、经济运动规律。它的局限性在于,马克思所采用的理性方法和哲学立场是有局限的。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分析,对经济运动和经济发展所呈现出的规律的揭示,都是深刻无比的。没有哪一家学说能比马克思的理论更高明、更高瞻远瞩。马克思早在一百年前就预见到经济的全球化,晚年,他也曾预料到资本主义社会可能是个相当长期的社会形态,但他所指出的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却被社会主义运动对她的刺激与相互作用所防止。意识对存在的调控作用,马克思并没有认识到。这不是马克思的过错,而是由马克思的体系决定的。
马克思所采用的方法是辩证法,马克思的哲学是唯物主义,前者是从黑格尔哲学中继承过来的,而后者则受到费尔巴哈和法国十八世纪唯物论的影响,马克思的哲学集西方哲学之大成,结果合成了他科学的、客观化的理性方法,这是逻辑理性在他手中最成功的应用。
所有西方哲学都是二元论的。不管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都把统一的世界作了主-客二分的理解,人永远是站在世界之外、或永远是世界的人之外的发生的。这就是客观化的理性方法。马克思所采用的正是这一理性方法。
 
 
 
3、马克思对社会运动发展中意识因素的忽视
 
 
 
这一方法是有局限的,它把人的因素排斥在客观世界运动之外。马克思正是这样看待社会经济运动的。在他看来,经济运动是一种纯粹客观化的运动,它与人的主观意识无关,是在人的意识之外发生的。这就忽视了人的意识对经济运动的影响,而在今天看来,这种影响是巨大的。无论股市还是证券交易,都不能忽视人的意识因素。那么同样,对于人们已经意识到的资本主义积累的规律,也就等于是转变这种规律的开始。因为这种规律不是大自然而是人的活动形成的,而人的意识又可以影响人的活动,因而人们也就可以采取避免资本主义积累趋势的行为来防止它和转变它。这样,在社会历史范围内,人的意识可以转变社会存在,因而,不仅是社会存在决定人的意识,人的意识也可为扭转社会存在。
这显然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社会存在决定意识)的一个颠覆。但是这却符合量子力学创立以来微观世界所揭示的新的哲学思想。在今天看来,它已经没有什么新奇之处,世界本来就是统一的,统一的世界本来就包括人的意识在内。人的意识是统一世界的一部分,它不可避免地会对世界产生影响,这种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这是其一。另一方面,在马克思的历史观中,过于忽视了个人存在的意义,个人因素对社会历史的影响。这种影响绝不像随机的物质运动那样简单,一个有影响、有创造性的个别人物可以引导、触发、形成一种社会序参量,这序参量足可以引起社会结构的相变,即社会从一种形态转到另一种形态,从公有制变成私有制,或从私有制变为公有制,这种转变的发生既是一种客观过程,又是纯粹由人的主观意识决定的,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人的因素、人的主观意识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4、对社会形态的阶段性划分过于简单
马克思对社会形态的划分有着逻辑理性的十分确定的含义,这种形式上的确定性,使人们把社会历史阶段机械地划分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以及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但事实上,社会生态是多元并存的,根本无法用逻辑理性人为地强行划分。对于阶级的划分也是如此。这表明,把用来研究自然科学的理想方法照搬到社会中来基本上是行不通的。社会是一种自然生态,各民族的文化也是一种自然生态,现实的社会生活正是这各种自然生态的混合,各种不同的社会生态,同时并存、和谐共生,这就是人类社会。如果强行人为规划,实际上就是犯了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的错误。在这方面,甚至毛泽东也未能幸免。
在大自然中,物质的存在形式有三态:气、液、固态(实际是五态:等离子态、气、液、固态、中子态),但在相变物理学中,却可以有“三相奌”,即在一定的温度压力下,可以有三相并存的现象(但五相并不能同时并存,三相并存,说明三相可以归结为一相,这是经典物理学的局限)。三相并存是一种混沌,这在社会生活中也不可避免。高级的社会形态中存在低级社会形态,本来不可避免,而社会生态的自组织、自演化、自创造,更符合混沌理论的描述。社会历史的演化具有混沌的特点。存在着社会形态上的不同,并不意味着社会生态都必须符合于这种形态上的阶段性划分,强行划分,就会形成贴标签式的认识,这实际是对复杂社会演化的一种概念上的简化。以便使真实的社会生态符合于逻辑理性的分割,这种分割的弊病,就是雷同化、一刀切,把真实社会强行铸入一个模子里。
 
 
社会是一种生态,它是由不断活动着的人所组成的。人是鲜活的生命,鲜活的生命组成社会,社会也是有生命的。但社会的管理者却希望,人是简单的,是生存工具。例如中国的法家,认为只需要考虑刑法和通过简单的赏罚手段,就可以规范人群;而儒家则认为必须通过“礼”来区别、规范、固定人与人的关系,使这种关系作为一种秩序永恒地稳定存在下去。
 
 
只有马克思,根据财富占有的不同情况,以及社会生产方式的不同,把人群和社会历史形态进行了理性的逻辑分割,从而成为具有近代科学意义上的社会学说。这种学说超越了前人,因为马克思有新的观察问题的视角,所以有了创造性。但严格说来,这种形式上的划分过于简单,真实的社会生态更符合混沌理论所描述的情形,它的发展,并不按照线性逻辑的路线进行;它的存在,也不符合完全理性化、秩序化的想象。
 
 
 
社会现象是整体现象。整体就包含着社会生态的过去和历史,现实的存在,与历史因素难解难分,原始与现代混为一体。不存在纯粹的资本主义,也不存在纯粹的社会主义。至于将来,如果共产主义真的实现,那么许多历史文化因素,甚至原始的文化因素也会被保留,“革命”是不可能彻底的。因为历史与现实就混在一起,构成社会生活的整体画卷。不要对社会存在中的鱼龙混杂感到不可思议,不要对“封建迷信”的存在感到荒唐可笑,真正可笑的应该是我们的大脑,是我们的大脑中迷信着逻辑思维,以为现实中的一切社会生态都可以用它来简化处理;不可简化处理的,就被认为不合情理,被认为是荒唐。
 
 
社会生态是多相并存的。多相并存,就呈现出某种混沌。正如物理学中的三相并存点是浑沌,社会现象的多相并存也是混沌现象。并不是混沌中完全无序,并不是社会生活中完全可以无组织,而是这种有序中包含不合逻辑的因素,不能简单地进行逻辑的归并。而这,这是马克思的社会学说的错误甚至武断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