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公私界限突然分明了? -萧峰潇大侠-搜狐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06:13:21
私车公用?公私界限突然分明了?
童大焕
长沙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原则通过了《长沙市推行公务消费制度综合改革工作意见(送审稿)》,全市将推行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在用车支出总额不增加的前提下,允许对单位在职人员私车公用给予适当补贴。
具体的补贴意见还不详,但它的“改革方向”还是让我等“局外人”艳羡不已:还是“公家人”好啊,生老病死住房什么的甚至吃喝拉撒(公款吃喝)全都归公家管,甚至有人卫生纸洗衣费都拿到单位去报销,这时候咱们是不需要公私分明的。
但为什么公车私用不需要个人掏腰包,如果“私车公用”那么一两下,“公私界限”就陡然分明起来,竟至需要“给予适当补贴”了呢?这“适当补贴”什么叫适当?是不是只要“用车支出总额不增加”,再高的补贴就都是适当的?而“用车支出总额”又是谁来定?是人大定?还是由老百姓来定?是否交由社会公开讨论并在人大代议机构进行公开辩论?
根据该改革意见是由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我们可以肯定今后的“支出总额”之类一定也是政府各机关和财政等部门“袖套里掐手指交易”的结果。此种公车改革,实则是一种倒退,将原本不合理不合法的公车泛滥行为换一种方式合法化了,甚至堂而皇之地变成了公务员的新福利。
由于目前的报道很简略,改革意见也只是个送审稿,所以我们还不知道有关方面将如何界定“私车公用”。但我想公众的知情权是应该包含了决策知情权的,并不是只有等生米煮成熟饭,他们只配有“逆来顺受”的“资格”。话虽如此,既然决策具体过程和需要讨论的条款没有公布,公众却也只有无奈的份,我这里也只能揣测这“私车公用”的可能定义。对于“私车”,这是财产权的范畴,很容易界定。
但如何定义“公用”并界定“公用”的程度和深度,却很成问题,比如,开车上下班算不算“公用”?补贴标准又如何发放?是不是开一天车上下班也叫公用,发的补贴跟天天开车上班一样?还有那些坐公交车、骑自行车、走路上下班的人,他们是不是也该有补贴?因为开私车上下班与坐公交车、骑自行车、走路上下班并没有对“上班质量”构成影响,凭什么给开车的补贴不开车的就不补贴?如果照此逻辑,所有公司都应该给开私车上下班的人补贴才对。
说到底,选择开车还是坐公交车、骑自行车、走路上下班,跟工作业绩没有任何关系,多跟个人习惯和爱好有关。那么,补贴开私车上下班实际上是对个人生活习惯和爱好的“行政干预”,这种干预如果不是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就是对私生活的粗暴干涉,管得太宽了!我们倒是知道有不少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了环保和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给那些不开车上下班的人发补贴。我们倒好,反其道而行之,而且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私车公用!
根据中纪委、公安部、监察部、审计署的调查结果,截至2007年11月30日,中国公务车共5221755辆。这些车一年共消耗4000多亿元。 因计算口径不一,不同专家所采信的数据不尽相同。近4年来,见诸媒体的中国公车总开支横跨3000亿至6000亿元。
而喧嚣闹腾的公车改革至少也已经16年了,不管怎样的花样翻新,总逃不脱掌勺者给自己切蛋糕的自肥倾向。不管改革的“成果”多么辉煌,但一切予取予舍的数据也都出自掌勺者本身。
公车改革其实很简单:一是像杭州准备要做的,一律禁止公务员开车上下班。所有公车一律特殊标志,方便社会监督;公务员用车,要么打车要么从机关车队调配,而机关车队的车,除非公务,一律封存在机关;二是公共财政,人大主导财政,管好政府的钱袋子;三是切实解决好权力的来源问题,让群众监督和制约政府。后两个源头问题没解决,公车改革也就16年来反复无常。
日前,澳门回归十年来连任三届担任立法会主席的曹其真在即将卸任时说:“十年来我坐自己的车,没报销过一分油钱,没报销过飞机票,没报销过旅行津贴,没花过公家一分钱……”闻此言,不禁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