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4:41:41
实践教学是学生学习和掌握科学实验方法和实践技能的主要途径,是培养学生实践能
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坏节。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验课、基本技能训练、教学实习、教育
实习、生产实习和公益劳动等环节。为体现职技高师特色,要建立专业技能训练、教师技能
训练、科研训练和工种训练相结合,四年不断线的技能训练体系,实现实践教学的目标化、
规范化和整合化.
—、实验教学的管理
1、实验室要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会同相关学科的高、中级职称教师制
定实验教学大纲并报经系(部)批准。
2、依实验教学大纲编写的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经系(部)审定印刷后,报实验室管
理科备案存档一份,并在系(部)资料室存档.
3、指导实验的技术人员应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和一定的实验技术、技能.新到实验室工
作的实验技术人员,要辅导本门实验一轮以上,经试讲、试做、考核合格方准上岗独立指导
实验。
4、任课教师必须参加实验准备。
5、实验室依据教学大纲确定的实验项目,在系(部)领导下与相关系、室协商后填写本
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表,经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备案.
6、实验教学计划表是开设实验的法定文件,实验室必须按计划表所列项目开设实验,
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随意变动实验内容、时数和组数。根据我院的实验室情况,规定基础
课实验每组1 人,特殊情况每组2 人;技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实验每组1—3 人;专业课
实验可根据课程特点适当掌握。对仪器设备套数较少的实验项目,应排出循环课表。
7、指导教师应提前一周将要做的实验项目通知学生。
8、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事先准备好实验所需的仪器、设备并试做,以确保实验
的正常进行.指导教师讲授应条理清楚,重点突出,注意事项明确,示范操作要规范、标准.要
严格要求学生,并及时纠正学生不规范操作,细心指导,学生自己设计的实验要经指导教师
审定批准后方能实施。
9、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要检查每组的实验数据与结果,并当场签字。对于不认真、
违反操作规程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对于不接受教育的学生令其停止实验,成绩按不及格
记。
10、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退回重做,对抄袭他人实
验报告或擅自改动教师签字后的实验数据的学生应严肃处理.
11、单独设课的实验,要单独考试,以动手操作考试为主;未单独设课的实验课,考试
的试卷中一般应有15%—30%的实验内容或实验课考核成绩以15%—30%计人总成绩.对
于平时实验成绩不及格或不交实验报告者,不能参加本门课程的考试,需重修。
二、基本技能训练的管理
为了强化学生的从教、生产(或管理)和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提高学生的从业能力,要
认真做好教师技能训练、职业技能训练和科研技能圳练,二项技能训练纳入教学计划,按课
程方式进行组织,采取以学生活动为主,辅之以课上指导的方式进行.其成绩由系(部)组织
单独考核,单记学分.
1、职业技能训练
指培养与所学专业相关工种的实际操作技能的教学活动,达到初级工要求.安排在一、
二年级进行,合计折合3—6 周。各系部根据专业特点拟定出训练大纲和考试考核力法。每
学期做出计划,包括活动内容、场地,指导教师等。
2、教师技能训练
指培养学生从教素质和能力的教学活动,使之获得基本的教学工作技能。安排在一、
二、三年级进行.以班级活动为主要训练形式,一般每两周安排一次集中指导和考核。由教
务处制定教师技能训练指导大纲。各专业根据所服务的中等教育专业制定教师技能训练大
纲。每学期各系(部)会同语文、教育、电教等部门做出安排。
3、科研技能训练
指培养学生从事本专业试验研究能力的教学活动,使之具备课题计划编制、研究信息搜
集、实验设计、数据整理和论文写作的基本能力.安排在二年级进行,每学期集中指导时间
不少于10 个半天.要为学生安排具体指导教师.学生所写的科研报告由系(部)归档保存.学
生成绩由指导教师提出意见,由系(部)    组织评委会平衡确定.
三、教学实习的管理
教学实习与课程配合进行或单独设立,重在培养学生的单项实践技能的实践性教学环
节。
1、教学实习要按教学实习指导书(或实习指导大纲)进行,指导教师要事先提出场地、
设备和材料的使用计划,报系(部)批准后,按汁划认真做好准备。
2、每班(以30 人计)要安排2 名实习指导教师,并设组长一人,组长由具有讲师或工程
师及其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3、教学实习的考核可用操作考试、成果或实习报告评价等形式进行.项目较多的实习
要分单项进行考核.超过一周的教学实习按一门课对待,单独记学分;短时间的教学实习作
为有关课程的一部分,但其考核成绩要记人总成绩。教学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四、教育实习的管理
教育实习是使学生综合运用教育理论和所学知识的实践教学环节,是高等师范院校实现
培养目标的重要步骤。通过教育实习,要使学生能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教育和教学中去,
从而培养和锻炼学生从事教育和教学工作的能力.
1、教育实习内容要力求丰富充实,使学生在特定的时间内取得最大的收获。
2、教育实习要根据审批后的教育实习计划由系(部)组织实施.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
时,须申明理由报教务处批准.
3、教育实习由实习所在中校的校长(或教导主任)和派出的带队教师共同组成实习指导
小组,由实习学校的校长(或教导主任)任组长,带队教师任副组长统一管理教育实习工作.并
由实习学校指派有经验的教师任指导教师。
4、每个学生至少写出四份规范的教案并由指导教师批改确认合格,至少完成一份不少
于2000 字的教学调研报告,至少组织一次班级活动.
5、教育实习结束后,由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对每个学生的实习表现做出鉴定和成绩评定,
实习鉴定应全面、客观的反映学生的实习成绩,反映各自特点。实习成绩分优秀、良好、及
格和不及格四级,评定标准由各系(部)根据各自情况和课程特点确定。严格控制优秀率(一
般不超过总人数的20%)。
6 、教育实习鉴定表及相关材料应由系部归档保存,并做到能及时调阅,以为今后的教
学研究提供资料。
7、教育实习结束后,各实习点和系(部)要写出实习总结,并报教务处。
五、生产实习的管理
生产实习是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时间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
其主要任务是掌握必要的应用技术,了解行业现行的管理体制和政策,完成综合性的生产实
践或科研训练,培养学生独立的组织管理生产过程和社会活动能力。
1. 实习应主要在校外企业或基地进行,学生要以见习技术员的身份参加实践锻炼,要
能够对学生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科研能力、社会适应性进行全面检查,为学生今后走上
工作岗位做好思想上和业务上的准备。
2.生产实习成绩考核要以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以生产实习报告、实习日记
和单位鉴定书等为依据。
3.  生产实习结束后,学生要做出全面的实习总结,并由系(部)评定成绩,实习成绩
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级。各实习点和系(部)要写出实习总结,交教务处。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阶段,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
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受到科研工作各环节的基本
训练。以提高学身的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  毕业论文(设计)由院内、外讲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并有科研能力的教师指导,也
可由高(中)、初级职称教师共同组成指导小组。初级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论文
(设计),但可有计划的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确有能力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者,经系(部)学术委员会审批后可单独指导。为保证质量,一般每位教师指导不超过8
名,有助教协助的可适当增加。
2.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依据培养目标的要求,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立题范围不
宜过大,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可拟定试验研究、工程设汁、工艺设计、软件开发、调研报告、
理论研究、中等教育相应专业课教材教法研究等类型的课题,份量要适当。毕业论文(设计)
的题(项)目先由指导教师提出,经教研室讨论通过,系(部)学术委员会审查,一般应在
第六学期初向学生公布,最迟必须在第七学期初公布,供学生挑选。学生也可直接向系(部)
学术委员会提出课题。经系(部)学术委员会审查认定后确定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3.  指导教师要认真审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计划(任务书)。计划任务要写明本课题
研究的国内外相关动态、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法。
4.  实施指导过程中要注意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的创新精
神,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指导教师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应对学生进行科研道德和
技术政策方面的教育。
5.  实验研究类毕业论文不少于5000 字,其中反映课题研究过程中直接取得信息的内
容应在3000 字以上;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教材教法研究类毕业论文不少于10000 字;工
程设计、工艺设计、软件开发类毕业设计说明书不少于12000 字,并有一定量的图纸、数据、
软件等反映研究结果的信息。各系(部)要制定计对专业要求的毕业论文评价标准,    毕业论
文优秀率一般不超过10%。毕业论文(设计)的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10 篇(不含教科书),其
中外文不少于2 篇。
6.  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由指导教师初审,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可以参加答辩的
意见。
7.   毕业实习结束后,由系(部)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教
师或其他技术人员5人以上组成,主任委员必须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
8.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制记分。由答辩委员会
提出意见,由系(部)学术委员会审定,在干衡考虑答辩委员会意见后确定学生成绩。
9.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学生应交回毕业论文(设计)的所有材料(包括设
计说明书、图纸、论文、调研资料、参考资料、实验原始记录、软件资料等),对涉及内容
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付由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并做好材料归
档工作。毕业论文(设计)计划书、毕业论文(设计)表和毕业论文(设计)原件及答辩记
录由系部统一归档保存并做到可随时调阅。
10. 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系(部)应写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报教务
处。
实践教学设计的环节多,过程复杂,各系(部)可根据此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高度重
视,精心组织。要在时间安排、场地建设、经费投入等各方面予以保证。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教务处。